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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2 09:23:53| 人氣805|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永遠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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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論感情的文章有一類是教人要去找適合自己的人,要去找在他面前你可以做自己的人。這論點實在太棒了,說不深得我心是騙人的。

這種文章的極致是舉一個人人都心有戚戚焉的例子,就是鞋子太小不合腳會非常不舒服,那再漂亮也是枉然。

這樣講實在讓人很容易接受這觀點,畢竟就連我自己也無法承受雙足一直被虐待的感覺。可是實際上若是腰圍三十二,而喜愛的褲子卻是三十呢?腳的骨架除非削足適履否則無法改變,但腰圍有些時候卻可以靠運動和節食而變化。而這種事我們向來很常努力的。

這就點出一個重點,假設我們對網路或者一些男女性雜誌上的文章深信不疑,可能一不小心就放大了自己而變得更難找對象。當你自由自在的展現自我時,或許有些時候是另一個人在包容妳,這實際上是個永遠的衝突。

當然我們都很希望能找到那位能夠給予我們最大包容的人,但也別忘了你同時也可能必須包容一下他,即使他很努力的扭曲自己去配合妳,然而他也有他無法改變的點,譬如他的腳ㄚ子。

男女交往的過程就是在做這種磨合的動作,他不能改的,看你能否配合。妳改不了的,看他是否願意接受。當然有更多部分其實是雙方各退一步。

鞋子不合腳當然要放棄(這種文章通常是寫給失戀人看的,請別隨意套用在單身人士擇偶時XD),但別把所有不適合都想成是對方的問題,過分膨脹自己也常造成悲劇……

台長: 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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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圖文創作(詩詞、散文、小說、懷舊、插畫) | 個人分類: 蒼子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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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緹
中肯!!

不過我是認為既然都已經失戀了
一定有雙方改不了才放棄的原因

例如遠距離

我是每天說服自己"他不愛我"
我到底哪裡做錯了
說實在
硬要努力檢討
也是讓自己難受罷了

日子還是要繼續過下去的
2014-11-12 23:38:19
版主回應
或許 這樣想也不錯
2014-11-13 21:35:32
may
說得好呀!

應該說
我們在尋找的是一個可以互補的角色
在喜愛和厭惡之間做衡量
然後接受所喜愛的
包容所厭惡的
當兩者之間得到的快樂比憤怒多
那麼他就是適合的人
2014-11-13 17:54:08
版主回應
同意你的說法
2014-11-13 21:35:5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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