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來了一個垂死的病患,然後急診醫師很努力的把氣管內管插上,打了一支中央靜脈導管,然後跟我交班。我和他討論的結果覺得最可能是尾底骨的大褥瘡感染在作祟。我先暫停門診到急診和家屬討論,他們原想直接辦病危離院,但考慮到其他兄弟在台灣還沒回來,還是希望他們能見到母親最後一面。而我當然好人做到底答應他們。
上來加護病房後,我看血壓很低,也沒甚麼尿,知道不太妙。要嘛就冒著危險快點外科醫師幫忙清瘡,否則光憑抗生素穩死的。晚上加護病房會客時幾乎所有兄弟都來了,聽說有六個兄弟,一個中風臥床。
雖然晚上加護病房的會客時間理論上我應該下班了,但我是膽小鬼,怕醫糾,所以寧可花時間不厭其煩的到醫院解釋病情。我解釋了一個又一個,因為家屬打算放手,已經不考慮手術和洗腎(其實這種病況可能一上手術台就死,也可能一洗腎就死。醫療有其極限。),我想說該是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的時候到了,也簽好了。
然而最後一位進來會客的大哥說要怎樣才能救他媽?我照實說可以拼但不一定贏,且後續的照顧很花心力。結果他想轉台灣治療,我雖然覺得意見不一真難搞但還是說好。這種事順家屬的意就好,而且聽說明天有軍機,今晚送件還來得及。
大哥走了出去,我跟了出去把幾位兄弟都叫住。說大家意見不一沒關係,如要轉送台灣治療也可以幫忙申請,但要在今晚之前有答案,否則假日沒軍機,他們的母親可能撐不到那時候。
然後一陣火爆交鋒,幸好我沒被掃到。但因為他們意見相左,所以我把原本已經簽好的放棄急就同意書交還給大哥,等候他們的最終決定。
夜深了,凌晨一點多,護理師打電話給我說病人狀況不好,癲癇發作外血壓也不高。「給藥加水。」我也只能這樣做。然後血壓更低了,搞不好隨時會走。那到時候是否要電要壓要急救呢?我打電話給有留電話的家屬:「病況不好,想留一口氣回家或許要趁現在。不然你們和大哥意見不一,我不知道要不要在這急救。」
兩位兄弟趕來,一位顯然喝醉了。(這就是目前醫療的困境,醫生怕上法院竟比患者家屬還緊張患者的情況。那甚麼健保監督聯盟滕西華整天嚷嚷醫生故意讓病人有併發症有用更多藥和檢查的言論真的有點腦殘沒藥醫…)我重新解釋一次目前的狀況,然而他們重簽一份放棄急救同意書,上頭還有歪七扭八的字說這一切和醫師無關。(意思是大哥將來要鬧可以證明這與我無關。)
我笑笑,但內心知道病人要是一死,大哥去告我還是得上法庭。但是又何奈?
隔天早上會客我一樣準時到加護病房解釋病情,大哥沒出現。晚上會客時護理師跟我說:「大哥打電話到醫院來說要送母親到台灣治療,叫你解釋病情。」「恩,有留電話嗎?」「沒有。」「沒關係,要是再打過來請他留下連絡方式通知我,我會回醫院親自回覆。」(我都不知道醫生要這樣當….)
結果沒有下文,病人隔天早上狀況極度不好,病危自動離院了。
希望以後家屬的意見能夠一致些,不然真是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