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界誰沒當過小偷呢?
別傻了,像我這種品學兼優的好學生,操行幾乎次次優等的男人還是免不了下海的宿命,更曚提別人了。
但,我當時偷的玩意兒倒是奇怪。且聽本人慢慢道來。
那是一家雜貨店,但在7-11還不盛行的年代,此店的規模與大小在鄉下可以說是夢幻級的勒。長長的走道兩旁和中間都擺滿了零嘴和文具。光是逛就可以快樂一下午,但也就由於店面太大,加上那時還沒有監視器,我就這樣開始了第一次。
第一次起邪念時,竟然是偷了一無是處的立可白(修正液),然後我就拿它們在舊家的牆壁上畫畫,像是烏龜、小狗和章魚之類的。還因此被我爸K了一頓。
後來我仔細想想,發覺可能是修正液在當時是高消費產品的緣故,所以年幼無知的我才會傻了眼去為它冒險。
以後雖然我想轉換目標,卻也不太可能,因為下次就以現行犯的身分被逮補了。--”
因為雖然沒有攝影機,但還有老闆娘啊,這貓捉老鼠的遊戲可不是每次都容易下手哩。後來我又去了幾次,結果根本連逃開老闆娘她那銳利目光的機會都沒有,又怎能再施行第三隻手的計畫呢?
後來,有天我跟我妹去那裡逛逛,突然間發現老闆娘心不在焉哩。耶耶,如此大好機會又怎能輕易放過?
我馬上拿了兩條口香糖放到右邊口袋,一條放左邊口袋,且向我妹示意出去後左邊的就歸她,要她乖乖的不要說話。沒想到這個白痴一號這樣還不滿足,竟要我再多放一條在左邊。我別無他法,只好依她。但放了之後,我這個白痴二號竟然又放一條到右邊(因為想比老妹多一些)。接下來,白痴一號又說話了,逼不得已,我又多塞一個在左邊。
「不行,我那麼辛苦,一定要比她多才行。」二號心理如此打算,很顯然的,右邊的口袋又鼓了起來。
就這樣你來我往,不知道塞了幾條口香糖在口袋。到最後我不的不使出窮凶惡極的眼光壓迫一號,才終於成功的走出店門外。
「等等。」老闆娘邊說邊跑了過來,她一到我面前馬上伸手把那無數的戰利品掏空。她在行動時,我也張大眼睛凝視藏匿罪孽的口袋,OH! GOD,那簡直就像兩座小山丘嘛。難怪會被抓個正著,我心理這樣滴咕。
這下該如何是好,要是她一狀告到老爸那就玩完了。幸好她大人有大量,也不責備我們倆就放手了。不過還真是謝謝她,因為從此以後我就再也不當小偷啦。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