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貼前言﹕
“天上的棉花糖”一文﹐第一貼已經刪除﹐前些日子寫了篇短文作前言又再貼一次﹐然後在“記得當時年紀小之二”的結尾﹐談了再貼時前言提到的一件事。今天找出來貼在這兒﹐
“凱是我這輩子最懂我的人﹐就連現在他開始覺得不太懂我時﹐都不會限制我的行動﹐甚至于我心靈的出走﹐他只要我好﹐只要我快樂﹐他常說﹕“愛一個人﹐就要給他生活的自由空間”。對我﹐對子女﹐他都是這種態度。我承認﹐我比較沒他的度量﹐他要出門﹐他告訴我去哪兒﹐見什麼人時﹐我還會問他﹐為什麼去。可我晚上9點半出門去﹐只跟他說要去某地﹐他說﹐鑰匙帶好﹐我可能早睡﹐也沒問我這麼晚啦怎還出門﹖跟誰見面去﹖為什麼﹖
隔天﹐我問他你難道不好奇我昨晚跟誰見面﹖去哪兒﹖他笑說﹕需要問嗎﹖你要想跟我說﹐早就自己先說了﹐你不說﹐想來是不干我的事。
的確是不干他的事﹐他知道我不會撒謊﹐但是﹐不想說的話﹐一定有我的理由﹐他問﹐徒讓我猶豫該說什麼﹐壞了我出門的興致。我到今天還沒跟他說﹐到底那晚我反常地出門到半夜回家是作了些什麼事﹐不想說就是不想說﹐只想留在心中獨自回味﹐那一夜安卡拉的天空很像台北的天空。”
後來我跟這位朋友提到這篇天上的棉花糖﹐問他有沒有拍過這樣的天空照片﹐他忙得沒時間回覆﹐可是前些日子﹐機緣湊巧﹐在一個大陸網頁看到一個叫甲面的自由攝影師兼撰稿人﹐他拍的照片常有不錯的雲朵兒﹐我原本愛去他那兒聽聽音樂﹐看看網友跟他打渾說笑的回應﹐就一時興起﹐問他可有像棉花糖的照片﹐他也是忙﹐在我第二封表示期待的信之後﹐傳來三張照片﹐看起來比我原來貼的那張像棉花糖﹐不過﹐還沒有糖絲的味道。為了貼他的照片﹐我就再寫篇前言﹐把這篇短文再貼一次。
我愛雲朵兒﹐雲朵兒是這世間只可遠觀不可褻玩﹐是稍縱即逝﹐雖可遇不可求﹐卻也充滿想像的東西。詩云﹕“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我的思念﹐我的柔情蜜意﹐就可以隨雲順風捎給遠方的人。土耳其有首情歌有幾句歌詞說﹕“愛你是我的宿命﹐在遠方愛你﹐是我們愛情的美好之處。”
呵﹗各位﹐這愛請不要解釋得太狹義﹐能愛人才會有生命力﹐也才能給人帶來生命力。弘一大師看似割除對男女親情之愛﹐可我認為那是愛到深處似無情﹐(好﹗就算我是被“弘一大師傳”誤導的﹐可我寧願這麼相信)﹐活到今天我想﹐愛小我的人﹐才會愛大我﹐我不信愛大我的﹐必然懂得愛小我。
就算是我看了甲面這些雲的隨想吧﹗
重貼前言﹕
這是篇舊稿﹐可那天的心情好像還在眼前﹐昨天也是像2003年一樣﹐因為老公自告奮勇幫我處理考試的事﹐意外地偷得一日閑﹐上午也是陽光明媚﹐收拾了房子然後上網﹐看了一部閑人為我挑的亦舒小說﹕七姐妹﹐好欣賞瀋尹白那種大姐姐的風范﹐然後想到一個忘年交﹐想寫封信聊聊﹐可是﹐一想人家忙得很﹐哪有那閑情逸致聽我胡扯﹐頂好我先睡個覺﹐醒來腦筋清楚點﹐或許再寫吧﹗誰知道從下午三點﹐睡到天黑地暗﹐手機聲響起﹐竟然是他的聲音﹐我說﹕天啊﹗我又在作夢了嗎﹖哈﹗人間快意事之一﹐你沒事時想到一個人﹐然後那人就突然冒出來﹐於是乘著晚風﹐和他約到星巴克喝咖啡﹐聊到快打烊才回家。安卡拉的夜﹐因此變得不再寂寞﹐讓我想起台北的夜晚。
昨晚夜空裡白雲飄逸﹐讓我想起多年前這篇天上的棉花糖﹐就再貼出來贈我的好友﹕謝謝你也想到我。
《芝麻集》之17——天上的棉花糖
這幾天倒了運。
昨天在電台上個洗手間,竟然被水龍頭開關給夾破左手食指。今早切香腸,切掉一塊左手中指指甲。這下左手只剩三個指頭沒傷口。老公聽了、審視了我的傷口後,嘖嘖稱奇,我怎麼會有這本事?於是自告奮勇,叫我今天呆在家裡做些閒事,他替我給學生考試。
心想賺到一天空閒也不錯,哪知道?中午想去超市買塊雞肉,換衣服時,竟赤腳去撞到梳妝台一角,把右腳小姆指撞得淤血一塊,痛得我眼淚都流出來,一怒之下,揮拳過去打了梳妝台一拳,這下,右手也遭殃,然後愣坐在地板上,所有的痛好像不是我在受,我彷彿脫離了軀體,回過頭看著愣在那兒,臉頰上還掛著淚珠子的我,臉上的表情如此複雜,痛苦、難以置信、委曲、憤怒、無奈,兼而有之。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我擦乾眼淚,穿上外套、便鞋,圍了條大圍巾,隨手拿起鑰匙、信用卡就出門。
打開公寓大門,迎面而來是一片青草樹木,在亮麗的初冬暖陽下,微微閃動著黃葉、紅葉、青綠葉,我閉上眼深深地吸口氣,感覺到暖暖的陽光撫摸著我胖胖的臉頰,我笑了,好滿足,好滿足。再睜開眼,我一蹬一蹬地走出社區的花園,沒有去超市,逕自走上對街環城公路旁的步行道。
太陽就在頭頂上,腳下筆直延伸而去的紅砂步行道上,空無一人,公路上急駛而過的汽車,好像是另一個世界。我,單身一人,在既是他鄉也是家鄉的安卡拉,一步一步,走在紅砂步行道上,夾道的不知名路樹,只零零落落地掛著幾片枯葉,淡藍的天空一捲捲白雲,像棉花糖在風中揮過去,尾巴上一絲絲糖絲,讓我看得嘴角都感覺到甜蜜,不禁開心地笑起來。
走到十字路口,離開步道,過了公路,走到一家商店,買了兩根巧克力,而且是蜂蜜核桃夾心巧克力,一手一根,再走回步道,左右開弓,快快活活地吃著巧克力,跳跳走走地回家去,快到家門口,把手中的包裝紙丟到垃圾桶時,才想起,還在過齋月呀!我怎麼大剌剌地在路上吃巧克力。幸好一路上,沒碰到半個人。
雞肉沒買,但是,這些天在心中隱隱作祟,讓我心不在焉的鬱結,像天上的棉花糖,已然隨風而散...
2003. 11.19
醒來一年又十一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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