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國際新聞 930201
土耳其古爾邦節 宰牲獻祭 羊羊大觀
高麗娟 安卡拉 伊斯蘭世界每年都要慶祝兩大節日,第一個是開齋節,第二個節日是兩個月之後的古爾邦節,也就是獻犧牲的宰牲節。二月一日開始的這個節日的意義就是奉獻的精神,是紀念先知伊布拉欣(Ibrahim,基督教聖經中的亞伯拉罕)奉真主阿拉之命要宰殺親子伊斯瑪依爾(Ismail以撒),最後真主有鑑父子忠孝至誠,便命天使送羊代祭的事蹟,所以也稱為忠孝節。
四足犧牲分贈窮人
聖經和古蘭經在這個事蹟的記載上大同小異,只是基督教神學者強調由此事蹟來感念神對人的愛和信心,讓自己的兒子耶穌為人類犧牲。而回教則強調人類對神的愛與信心。所以穆罕默德要訂宰牲節來讓信徒年年表達對神的信心與愛。
不過,回教的宰牲儀節在意義、精神與作法上,與中國祭祀中的宰牲有所不同。首先,回教宰的牲口是羊、牛、駱駝等四足牲畜,雞鴨鵝等不能作為犧牲。宰殺的犧牲要分成七份,自己可留一份,在節日期間招待親友,其餘要分贈給窮人,來體現伊斯蘭教義中顧念貧苦的精神。
負債人沒資格宰牲
在土耳其,關於宰羊還有一種教義解說是,人死後要從細長的色拉特橋(SIRAT)前往天堂,罪孽深重的人就過不了橋會掉到橋下的地獄去遭焚燒之苦,如果宰羊的話,就能坐在羊背上過橋,宰得越多,就有更多羊可騎,就更容易過橋。這顯然是後來民間教派為勸誘教徒宰羊發展出來的利己說,就不是穆罕默德的本意了。
依據古蘭經的規定,經濟條件許可的人才可以宰牲,而富有的標準是擁有九十六公克黃金或六百四十二公克白銀,不符合標準的人宰牲,是不會被真主接受的。所以當前幾年土耳其 經濟很不景氣時,有人提議以分期付款方式買牲畜來宰,就遭到宗教人士的反對,因為分期付款表示宰牲人負債,而負債的人是沒資格宰牲的。
在鄉下,宰牲節幾個星期前就會買牲畜養在園子裡,城市裡大半在四天節日的頭三天買牲畜來殺。通常牛或駱駝這種大牲畜是幾家人合買,一般家庭就買隻羊來殺。從前在臨時的牲畜集市裡,可不能隨便伸出手,因為你一伸出手就會被賣主抓住,一邊使勁搖晃,一邊笑臉跟你討價還價,非得談成買賣才放手,據說有人還因此手臂脫臼呢!
買了牲畜,接下來就是怎麼宰殺。近年來, 土耳其為了加入歐盟,在城裡特設幾個空地供民眾宰牲,也鼓勵在各大超市特設的電宰場委託宰牲,可是一般人還是喜歡在自家附近的空地或公寓花園的一角宰牲。因為土耳其政府還沒有明文禁止公開宰牲,所以沒有發生類似僑居德國的回教徒在浴室宰羊被鄰居檢舉的問題。
宰羊前要先誦經文
宰羊的問題不大,可是宰牛就很傷腦筋。每年電視上都會播出追捕逃脫的牛的畫面,也有人殺牛失手割傷手腳、殺牛不成反被牛追擊時的報導更是屢見不鮮,這時保護動物人士就會趁機譏諷宰牲是一項野蠻的陋習。
正常的情況是,宰牲節一大早,家中的男人去附近的清真寺參加會禮,和社區的教友互相賀節後,回家準備宰牲。先在園子裡選棵結實的樹,在樹下挖個小坑,然後把羊帶到樹下,用塊布條把羊的眼睛蒙起來,這時候要動作溫柔,用柔和的語調安撫已經感覺到將蒙主榮召的羊兒,接著唸誦一段經文後,一刀封喉,讓羊血流入小坑,一定要等到血流盡,才能把羊倒吊樹幹。
接著是剝皮了,因為羊皮完整的剝下來後,要撒上鹽巴,等土耳其航空協會的車子來,就可以捐給他們,做為發展航空業的基金。所以每年國營電視台快到宰牲節時都會播放宣導片,教人怎麼剝羊皮。剝法是在羊腿上割一道口,在皮和肉之間插入一個小皮管,然後吹氣吹到整隻羊圓鼓鼓的,這時皮和肉就會分開來,然後就像脫衣服一樣,從上往下剝去,整塊羊皮就被脫下來。由於事先放過血,倒是沒有血淋淋的畫面。即便是如此,仍然有人因為小時候目睹宰羊而不吃羊肉。
上班族出城逃避繁文縟節
宰牲節的重點雖是宰牲,但是和開齋節一樣,走訪親友賀節,請訪客吃燉肉,有嫌隙的人修好講和,在鄉鎮和傳統社區仍然受到重視。至於城裡的上班族就大半利用四天假期,遠離塵囂出外度假去,逃避互相賀節的繁文縟節,想來現代化對傳統宗教習俗的衝擊,不是套句孔子的:「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就抵擋得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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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娟:
謝謝妳傳來有趣的,描寫過節,獻祭,宰羊的伊斯蘭生活速寫。
我覺得可以就過節的情境來看一個伊斯蘭國家的現代化,羊皮收去支持國營事業是一種有趣的作法。國家對民間宗教行為的控制力,國家與宗教力量的合作等等,都是有趣的題目。
也可以再多強調伊斯蘭的理性精神,特別是不容許用借貸的方式買羊來宰的宗教共識,正好是台灣競養神豬的一大對比。
去年夏天,競養神豬的民間宗教行為被政治化,引起熱烈的討論。我與一些基督教的朋友曾在網路社群裡因神豬事件而討論起「犧牲的意義」了。有些想法
整理一下,與妳分享。
xx2004/1/27
犧牲的意義
火車迷兄引用陳志榮的的觀點是不錯:在所有的祭儀中,不管在我們外人眼中看來那是何等鋪張極端甚至傷天害理,它都有自己一套內部的理性,對它的宗教社群在經濟公義與社會公義上有一定的意義。
但是鏡玲的觀點,如果我的了解無誤,是完全出自另一個角度的,是不去問祭儀本身的社會意義的。她是由「被犧牲者」的立場來觀看一個關於「犧牲」的祭儀,批判一個「要求犧牲」的集體心態。我想,她的觀點也許能代表一些「現代的」價值觀對傳統宗教心靈的挑戰。啟蒙運動之後,尊重個人人權的思潮與要求以「大我」為重的集體主義觀點,從大的政治鬥爭一直到家庭革命,直到今天都還是彼此絞扭著。這樣的衝突當然也會在宗教實踐上表現出來。
以整個社群為研究對象,宏觀地來觀察其宗教行為,獻祭犧牲之事,往往是有利於整個團體的生存的,是社群的政治領導者需要慎重認真對待的,研究者可以去批判討論其執行的過程,社群的參與狀況,及其意義是否在時代變遷中有所改變等等。
若以個人為觀察對象,特別是將焦點對在「成為犧牲的人」,「成為替贖者」時,
甚至放在「不自願的犧牲」時,就不免會去質疑整個「犧牲」的意義了。
誠實地來看我自己的信仰傳統,我很少去思考與質疑這「犧牲」的意義。我曾經確信(或者到今天仍有一部份的我這樣相信),被選擇來當「犧牲者」是一個非常值得驕傲的「揀選」,是上帝的愛的記號,是沉重的榮耀。杜斯妥也夫斯基的「附魔者」一書中,年老的啟蒙者把整個世代受暴力傷害與受社會動亂之苦,視為是為了潔淨母國俄羅斯必付的代價。第一次世界大戰剛開始時,許多歐洲青年興奮地投入戰場,想用自己的熱血,「滌淨」歐洲。我發現這樣的思考模式也在我裡面根深蒂固的,成了我的宗教心的一部份。
因此我很高興有人(鏡玲)來提醒:有沒有人問過犧牲者自己願不願意犧牲?
我問自己:我把自我犧牲的價值看得如此高,看為是宗教實踐上的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是否無意中,我也在逼迫別人也該犧牲,是否我的宗教心正在壓迫到其他的人?是否許多犧牲(奉獻付出以至於傷害自己)是一種團體壓力的產物,而不是上帝所喜悅的事?
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故事,是祈克果「憂懼與戰慄」的精采開端,它也一直陪伴著我,逼我去思考「犧牲」的意義。
即將被獻為祭物的以撒問:「要當犧牲者的在哪裡?」
當他確定自己將是犧牲者的時候,他沉默了。
上帝卻不要這樣的犧牲,天使呼喊著:「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上帝「退還」這樣的犧牲。祂為自己預備了在山林間活潑跳躍的野羊。
「要當犧牲的羊在哪裡?」我們問,心中想:可能是我自己,心中想:我們得去預備最好的,所以緊張地準備自己,深怕自己不完全。或者,我們氣憤地逃避「當作祭物」的命運,但是,人所想的,實在太微不足道,因為,神自己會預備。神不要我們「白白犧牲」。我們只需活在與神的關係中,活著。
xx200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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