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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2 11:51:53| 人氣11,87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媳婦紀錄──孫子是兒媳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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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聽一個老同學說她婆婆對她的孩子做了一件事情讓她氣到好幾天不跟婆婆說話,直到現在都無法諒解,我急著問是什麼事情如此讓妳如此暴怒呀?對方可是妳婆婆呀?同學說剛出生的女兒讓婆婆帶,那天下班回到家卻看到女兒理了一個大光頭?!她氣到發抖!質問婆婆的時候婆婆非常理直氣壯的回答說新生兒要理光頭以後長出來的頭髮才會好看,可是同學根本不信這套,早就幫女兒買的小髮夾短時間內是派不上用場了,而且她打算等女兒頭髮長些的時候把第一次剪下一些胎毛拿去做胎毛筆,誰曉得這些計畫好的事情都被婆婆毀掉了,怎不令她氣急敗壞又扼腕呢?這可是她的第一個孩子呀!是她夢想的一部分,不可能重來的呀!真是太可惜………

 

孫子是誰的孩子?很明確的,孩子是誰生的就是誰的,所以孫子是兒子和媳婦的,不是婆婆的,所以婆婆要對孫子做什麼事情的時候基本上都要孩子的父母同意,這是無庸置疑的。

 

可是,因為孫子大部分都是跟著父親的姓,所以婆婆很自然的就會認為孫子是我們家的孩子,是婆家的人,也就是她的孩子,因此,有些婆婆在對待孫子的時候會以自己的想法去執行,不只不會知會孫子的父母,而且還會理所當然的做安排,好比我要帶這孩子、這孩子應該在婆家生活、這孩子的名字我要起、這孩子穿什麼吃什麼我都要作主………,婆婆這樣做的時候為什麼沒有想過妳把孩子的父母當成什麼了?

 

就像親戚的小媳婦說的,她說婆家人叫北鼻的那暱稱她很不喜歡,感覺很俗氣又不雅,她不喜歡孩子被叫這種小名,她請大家不要這樣叫她的孩子,可是別人卻覺得她很小氣,這樣叫為什麼不行?

 

還有就是婆婆常常批評媳婦不會帶孩子,最常聽到的就是婆婆看孫子很瘦小便會講這句:「妳都沒有給他吃東西喔?」

 

「都沒有」給他吃東西?!我是孩子的媽耶!我有可能不給孩子吃東西嗎?對於孩子瘦小這件事情,相信媽媽本身都會覺得焦慮,結果每次婆婆看了孩子都要數落這句,就像被飛刀射到一樣,媳婦聽著心裡有多不是滋味婆婆知道嗎?

 

今年過年我幫弟妹的孩子買了一件毛呢大衣,還把發票附上,因為我怕弟妹不喜歡這件大衣,如果不喜歡的話可以拿著發票到專櫃去換,這樣我的心意表達到了,而弟妹也可以選擇她想要給女兒穿的衣服。其實買衣服給別人的孩子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每個人對自己孩子的穿著打扮都有自己的一套看法,不喜歡別人勉強更不喜歡被別人強自加在自己孩子身上,尤其是自己非常不能認同的那種型款的打扮,這點我是絕對認同父母有絕對的權利自己主觀決定,他人都應該尊重,不管是婆婆還是其他人都不應該干涉。

 

我當然知道阿公阿罵想要買衣服給孫子,希望買了媳婦就會給孩子穿上讓老人家高興,這是人之常情。所以我媽也會給孫女買衣服,但是媽媽會跟我說她買給妹妹的那些衣服,從來沒看妹妹穿過,她有點失落。我跟媽媽說沒關係啦!我們的心意有表達到就好了,而且媳婦也收下了那就好了,至於她要不要給孩子穿也不是我們可以左右的,不要想太多了,不要期待這種事情,這樣是庸人自擾了,更不要覺得媳婦看不上我們的東西,這樣就是鑽牛角尖了,放寬心就是了。

 

我覺得我們社會的婆婆介入媳婦帶孩子這件事情太深了,她們搞錯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孫子是兒媳的,不是婆婆的,不可以有占為己有的心態更不要過度干涉和批評,沒有誰天生就會帶孩子的,長輩可以提供建議但不要強勢干預,人家的孩子人家要怎樣安排、要怎樣裝扮、要怎樣對待,只要不是虐待,我想其他人都沒有干涉的權利,我們可以做的就是一起好好疼這孩子,而不是把這孩子占為己有忘了這孩子是他父母所出,這樣就是喧賓奪主了。

 

我們在孕育一個小生命的時候就對這孩子有自己的想法和期待,這是為人父母的幸福,所以剝奪屬於別人的幸福就是不應該的,該是人家父母的權限,其他人就算再親的家人都不應該自作主張,孩子要吃什麼?讀哪個學校?穿什麼衣服?給誰帶?怎樣安排打算那都是孩子父母可以自主也應當承擔的責任,任何人都必須給予尊重,不可以剝奪別人為人父母的幸福權利,誰都沒有資格這樣做的不是嗎?

 

當然有些父母帶孩子的觀念不好,如果是這樣,長輩可以跟孩子的父母聊聊,畢竟要對孩子做什麼執行者還是應當是父母才是,老實說,即便我們覺得這父母不是很稱職,除非是家暴或者虐待,要不然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有時候也只能想這是個人的命運,況且也不是我們想的那樣就是對孩子好的呀!就像很多阿罵會維護孩子,覺得看孫子被責罰於心不忍,可是這是不對的,會干擾孩子的教養,所以說,什麼才是你認為好的、對的,都不是那麼絕對吧?既然這樣,其他人就不該介入破壞他人家庭這平衡和規律呀!

 

應該是這樣說吧!婆婆要知道自己對孫子來說處於什麼角色?釐清自己的權限到哪裡?清楚了解自己之於孫子位置是什麼?這樣才不會有踰越孩子父母權利的問題產生,要知道自作主張是不尊重孩子父母的做法,當然我們會覺得這是愛呀!可是愛並不是占為己有,對婆婆來說這樣的「切割」讓她覺得殘忍,可是我們要明白的是這就是道理,父是父、母是母、阿罵是阿罵,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和在這位子上的權利義務,每個人各盡自己的責任也享受這角色的幸福,不在這位置上的人不應當踰越,其實這也是一個該遵循的規範,這樣的說法來解釋各歸各位應該是非常的清楚了吧!

 

有時候看到有些婆婆們看著媳婦手抱孫子那渴望的模樣也會覺得不忍,可是人都要知道放手和割捨,不是我的就是不能占為己有,當然可以分享這愉悅、當然可以一起疼惜這孩子、當然可以愛這孩子,但該是人家父母的幸福權利就不該去剝奪,要知道其中份際在哪裡?我的權限到哪邊?雖然是我的孫子但畢竟不是我的孩子,對待我的孫子和我的孩子,我所在的位置是不一樣的,關於這點是長輩們該明白也該懂得內外的,在情感上可能會有些失落,可是這是我們該明瞭的道理,不是任性的執意不肯承認就可以耍賴的事情哪!

台長: 十五姊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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