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神話話說太古時代只有神,並無人類,後來神創造了人類和其他的動物。不過,希臘神話中的神,不是獨一無二的神,與耶穌教的創世紀說法不同。希臘神教是多神宗教,認為是由諸神分工合力分別從地心內取出泥土與烈火來製造人類各種種族和各種飛禽走獸動物,諸神並且指派取火大神普洛米修斯Prometheus與其兄弟埃彼米修斯Epimetheus分別賦予各種動物生命與特性。
耶穌教《舊約》聖經的創世紀說,上帝創造天地萬物,在第六日創造了人類。經文說:“上帝說,我們要照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畜牲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
拿這兩段神話來比較,發現兩則可能同源,很可能在太古時代就已經存在上帝或神造人之說,在原始民族之中流傳,輾轉傳播。很難定論是誰先創立神造人類之說,更難考據是誰傳播給誰。埃及以色列民族與希臘民族的文化都可以追溯在西元前一萬多年,也都曾是中東與地中海一帶的統治者與長久居民,文化與貿易交流頻繁,神話的互相影響也是可以推信的,宗教的相互影響也極有可能。
從《舊約》文字來推斷,當初以色列先民所稱頌的“上帝”是複數人稱的,無論哪一種語文的譯本均是如此。上帝說:“我們”要照“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 的樣式造人文字。為什麼經文不用單數人稱“我”而用複數人稱“我們”?令人不免推斷“上帝”並非一個,而是複數,可能是一組、可能是一群、也可能是一隊,更可能是一批文明或科學先進的人類,來自太空,或來自地球另一面。在這一點,倒是很相似希臘神話所說;諸神分工合力用泥土與烈火造人,不只一個大神在做人,而是“諸”神造人。聖經名句說:“你來自塵土,仍歸於塵土”也相符於希臘神話說的諸神用地心的泥土造人,說來也並不與神學相悖,因為人體的組成成份,不外是各種元素的原子,與大地的塵土的元素是相同的,只是生命形態不同。
中國漢族古代神話說,人類是天上諸神共同創造的,古代名著《淮南子》其中說林篇雲:”黃帝生陰陽,上駢生耳目,桑林生臂手,以女媧之所以七十化也。“上駢是天神、桑林生臂手,以女媧之所以七十化也。”上駢是天神、桑林也是,黃帝是古代天神,都是傳說中的神人。女媧的形象,在漢代壁畫《容庚武梁祠畫像考釋》中說:“右為伏羲,左為女媧,身同伏羲,尾環繞與右相交。”說明女媧是人首蛇身,腰以下是蛇。中國西南地區苗族神話說伏羲與女媧是孿生兄弟,是大洪水後倖存最後的天神,相配而生育了人類。
女媧的人首蛇尾形象,令人想起希臘雅典神話中的人首蛇身女神色克洛普斯(Cecrops),(此一希臘字願意是由泥土而生之意),這是希臘人傳說的人類祖先。中國古代傳說的人類祖先之一的女媧是人首、人身、蛇體、蛇尾,希臘傳說的也是半人半蛇,這種是巧合?抑或是相互影響的傳說?以前有些學者主張漢族文化是從古代希臘傳來東方的,也只是推斷而已,未能獲得一般共識或承認。假如從女媧與色克洛普斯這兩條人首大蛇來看,那麼也很有可能文化是西來的了,誰知道呢?說不定由中國向西傳向希臘的呢?或許一萬幾千年前老早就有歐亞交通貿易與民族遷移往返?神話也隨之東流或西流?
人類的出現,在地球的生物界來說,算是後來者,來得比爬蟲類晚了很多,北京人化石頭骨、爪哇原人頭骨、非洲猿人頭骨……等等最多也只可推斷到一百多萬年前,可能那一兩百萬年前正是巨大可怖的恐龍橫行時代的末期,人類祖先對爬蟲類動物是極其畏懼的,由畏生敬,奉之為神,乃有崇拜爬蟲類的宗教或迷信。中國人太古時代拜“龍”,或者是恐龍之類,也可能是巨蟒大蛇。中國漢族皇帝穿的龍袍,是已經美化了、神化了的巨蟒或大蛇,實在很不美麗。漢族自詡是龍的子孫、龍種,其實等於自承是“蛇子蛇孫”。
古代很多民族都難免不畏懼於崇拜蛇類與恐龍,希臘先民亦如是,美洲土著先民也是拜蛇的,埃及古代也拜蛇,特別是拜眼鏡蛇,那些帝皇的冠冕服飾都是眼鏡蛇。由此看來,古民拜蛇類是相當普遍的,把神話中的人類祖先說成是上半身是人體人首,下半身是蛇身蛇尾,這類顯然就是要炫耀祖先的“神性”,說是神造人,還不如說是人造了神!不管是人首蛇身的女媧或色克洛普斯,或是萬能的上帝,其實都是人所創造的神話,人在心理上,在無助可求之時,只有求於所深信的神吧!這也是很無奈的事。
漢族與希臘的神話中的諸神造人,都沒有排除有性生殖,都說是諸神生育了人類子孫,耶穌教《舊約》聖經創世紀卻排除了有性生殖的造人方式,語焉不詳地說上帝照他們的樣式造人而已。先造男子亞當,用地上塵土,再吹氣而已。後來,耶和華上帝使亞當沈睡,取下他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造成女人夏娃……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樣說,上帝造人之先,是只用神力造的男女,並非用性的生殖方法造人的,大概是宗教諱言性,視性為不潔吧!
從經文看出,在那一群上帝當中,顯然早已有男女之別,可能有些是男性的上帝(外星人或太空人),有些是女性的上帝(外星人)。所以,用“我們的形象造人”,造出了男子亞當與女子夏娃,分別都相似於那一批“上帝”。亞當似男上帝,夏娃似女上帝,這樣來推斷,那批上帝也是血肉之軀,有男有女,自然也與常人一樣有情有欲。
耶和華在東方的伊甸,建立了園子,把所造的人亞當放置在園內,後來又造夏娃做他的配偶,當時二人赤身露體毫不羞恥。顯然那是太古時代,未知衣著。中東地帶天氣炎熱,經不少考據家研究,伊甸可能是現代的伊朗南部地帶從這些經文推測,有兩種可能。
可能有一些或一隊外星人或稱為先進人,或是科學家、探險家,乘坐太空船或飛碟來到地球中東美索不達米亞河域,進行什麼實驗,把當地的落後原人或猿人放在伊甸園這個實驗農場內養育,予以改良成為文明人類。或者根本就是那批“男上帝”與“女上帝”交配而生育的孩子,一個是男嬰,一個是女嬰。也可能是“上帝”們與野人交合生的男孩與女孩,也有可能是用科學技術取出“男上帝們”的細胞來複製成亞當;從女上帝取出細胞複製成夏娃,把兩人放在這實驗農場內養育,這種複製(Cloning)方法可以立即造人,而無需經十多年、二十年去養大他。
以經文所述,看來上帝們是“即刻”造成了亞當,並非經多年養育成人。所以,不難推斷是用Cloning複製。這樣當然就完全相似“上帝”我們的形象樣式了。可能到後來,這些上帝們厭倦了這兩個子孫,藉口兩人受蛇的誘惑偷吃了智慧之果(可能是蘋果),就把兩個可憐的青年情侶驅逐出去了,上帝們也乘飛碟飛走了,遺留下這對情人在地球中東一代掙紮求生,又生下後代子孫,成為以色列民族的祖先。但不會是全人類的共同祖先,因為,各民族都各有其傳說也各有不相同的形貌特徵,各有其特殊的遺傳基因與DNA。中國人的遺傳DNA不會與以色列人相同,西方白人的DNA又各有不同,黑人的又不同,都不相同。怎可能都是亞當與夏娃兩人的子孫?
女媧也不可能生下沒有蛇尾巴的子孫,女媧生的子孫必然是有蛇身蛇尾的半人半蛇,下半身在地上爬行的,或者是兩條後腿的恐龍半人?像日本兒童愛看科幻電影上的大怪物哥薩利斯,上半身是人身,下半身是恐龍,兩條後腿能立而行走,卻拖著長尾巴。中國人若肯平心靜氣想一想,就不會那麼自欺欺人地誇耀是“龍”的子孫了,龍是什麼?不是恐龍就是大蛇或者四腳蛇,無足長蛇!或是大蜥蜴,什麼不好認,卻自認是爬蟲類的子孫,就拿進化論來也說不通!
古代印度佛經法歸經之中的長阿含經,一共有二十二卷,其中分為四,其第四分的《起世經》(姚秦時代,佛陀耶舍與竺佛念兩位沙門譯成漢文,前者是天竺人,後者是涼州人)全文大約七萬多字,此經的《最勝品》有記載說:“…… 世間轉已,如是成時,諸眾生等,多得生於光音天上,是諸眾生,生彼天時,身心歡愉,喜悅為食,自然光明,又有神通,乘空而行,得最勝色,年壽長遠,安樂而往……爾時世間轉壞已成,空無有物,諸梵宮中未有眾生,光音天上,福業盡者,乃復下生梵宮殿中,不從胎生,忽然化出……”
“爾時,複有諸餘眾生,福壽盡者,從光音天,捨身命已安於此生,身形端正,喜悅往持,以為飲食,自然光明,有神通力,騰空而行,神色最勝,即於其間,長時久住,……”“當然如是三摩耶時,此大地上出生地肥,周遍凝住,譬如有人熟煎乳汁,其上便有薄膜停住,亦如水膜,停住水上,如是如是,復於後時,此大地上所生地肥,凝然停住,漸如鑚酪,成就生酢酥,有如是等形色相貌,其味甘美,猶如上密……”“爾時,眾生其中忽有性貪甘美,作如是念,我今亦可以指取此,試復嚐之,令我得知此是何物?彼眾生作是念已,即以其指深齊一節,汲取地味,允而嚐之,嚐已意喜,如是一沾一允,乃至再三,即生貪著,次以手抄,漸漸手掬,後遂多掬,恣意食之……”“時彼眾生,如是抄掬,恣意食時,復有無是其得諸人,見彼眾生如是食噉,亦即相學,競取而食,彼諸眾生,取此此味,食之不已,其身自然漸漸澀惡,皮膚變厚,顏色暗濁,形貌變異,無復光明,亦更不能飛騰虛空,以地肥故,神通滅沒。”
從上段抄錄的經文來看,人類最初居住在異次元的另一世界光音天,(天字可以解為世界或星體)那時的人類有神通,可以自由飛翔,那時地球初形成,未有生物。人類在光音天世界上福報已盡者就化生來到地球(是忽然化生,而非胎生,顯然是無性生殖),地球地面出產一種其甘美如蜜,形如乳酪的物質,人類有人試食,喜愛其甘美,愈吃愈多,群眾隨之貪吃地蜜,身體就變成醜陋沈重,不能再飛翔於空中了。
這是古印度佛經《阿含經》對於人類起源的說法。那麼說,人類始祖原是非物質的形態,居住於由光波與音波組成的一個世界或星體上面或裡面,雖然很長壽,生命卻也是有朽滅之時,就如原子也有朽滅之時一般。朽滅之後又循環再生,由成住壞空又轉位為空成就住,但卻是忽然化生到剛成形未有生物的地球世界來,而並非胎生而來。這就是說,人類始祖不是物質界的軀體也沒有經由性交而孕生後代。人類最先可能是以“光子”的組合形態而存在,只有“光子束”才可以“忽然”化生到無限光年距離的地球世界來,若非“光束”的超級速度,怎能忽然化生於地球呢?這些光束形態的人類,後來貪吃地蜜或地酥,漸漸就變成沈重的物質軀體了,再也不能自由來去飛翔了,再也不能以光速或超光速飛(或是雷射般射去)往外太空深處啦!
近年常傳聞科學界傳出消息,說有很多新的濾過性病毒(VIRUS)是外太空深處飛來地球的,還有很多奇異的宇宙射線射到地球來,如此看來,光音天(星體上面有光束形態的人體(或是“智慧體”))以光速或超光速射(飛)來地球,也就並非全無可能吧?
至於經文所說的“地蜜”,令人想起大陸北方在大饑荒之時,饑民在山邊掘吃“觀音土”充饑代糧,觀音土的成份是什麼?沒聽人分析過,只聽說因為可以暫時充饑,所以被稱為觀音土,或許佛經說的“地蜜”也是此類相似的可食物質,或是天然的可食油脂乳皮?
以上引述的幾種有關人類起源的傳說與經文學等資料,各有道理,也各有難以置信之破綻漏洞,不能盡信,但也不能遽予推翻,只好姑妄言之,姑妄聽之而存疑吧!
《舊約》創世紀第二章十五節說,耶和華上帝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吩咐他說:“園中各種樹上的果子你都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這一段的“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一般西方神學家與神話研究者公認是蘋果,可是今人吃了很多的蘋果,未必就因此能分辨善惡,也未必吃的“日子”就會死。(除非是白雪公主吃了被後母王后下毒的那顆蘋果才會死)其實凡是血肉之軀都是有生必有死的,亞當吃不吃那顆蘋果也一樣是個必死之身,不會是不朽的生命,就連那些耶和華群體們,顯然可能是同樣的血肉之軀,只不過是智慧與科技高超的人類或外星人,他們的男隊員與女隊員也都是血肉之軀並非是不朽之體,縱然是從光音天飛來的光波或天束為體的“外星人”,光子也有朽滅之時,所以福報盡了就會“突然”化生(往生)於地球(娑婆世界)或另外的世界。或者耶和華隊員們也是光波形體人形,但是經文說他們以他們的樣式造人,這就否定了他們是光波為體,而且肯定了耶和華一群隊員是血肉之軀。
推想那棵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可能是一種禁忌的象徵,這是主人對奴隸亞當的禁條。亞當與夏娃,在耶和華隊員眼中,可能只是兩個低等民族或無知的實驗品或是奴隸。給他倆一點禁令限制,也不願他倆有很高的智慧,只要他倆服從聽話,若他倆太聰明就會造反了。所以不准他倆吃那顆蘋果,吃蘋果怎會眼睛就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把無花果葉子遮住下體(第三章六至七節大意)。顯然蘋果所象徵的是智慧或知識,亞當與夏娃吃了它,在心理上獲得了暗示而開悟,眼睛就明亮了。此處的眼睛大概是指“心眼”或“觀念” ,而不是指肉眼的視線,否則豈不是說亞當與夏娃在伊甸園內一直是瞎子?當然不是瞎子!
《舊約》第三章經文說,耶和華上帝所造的,唯有蛇比田野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夏娃)說;“上帝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的果子麼?”女人對蛇說: “園中所有樹上果子我們可以吃,唯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上帝曾說不可以吃也不可以摸,免得你們死。”蛇就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上帝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善惡了。”
世人都呵責這條蛇引誘亞當與夏娃吃禁果,其實這條蛇才是啟發他倆的良師,教他倆開悟,明是非善惡,做自己的主人。否則,他倆永遠都是過著糊塗日子,只做耶和華的奴隸或白老鼠。(廣東人稱蘋果為“蛇果”,可能來自聖經這一段蛇引誘夏娃吃蘋果有關吧?)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上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耳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也吃了,他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葉子為自己編裙子……”
世人認為那果子是禁果,所謂禁果就是禁止性行為,亞當與夏娃未吃禁果之前是純潔的,並無性交,並不知性交為何物,是蛇引誘了夏娃,他倆才知性交的樂趣,世人稱之為“偷吃禁果之樂與罪”。事實上,研究經文前段,就知道,亞當與夏娃老早就有肉體的結合,因為這是血肉之軀的本能。這是上帝造他們夫妻的本意,上帝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合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從上文可知上帝早已准許亞當與夏娃做夫妻,並未禁止他倆行房。經文說夏娃也把果子給“丈夫”吃了,可見老早已是她“丈夫”,而不是“兄弟”,不是無性交的普通朋友。世人認為禁果是指“性交”,未免太欠細心閱經了!
上帝震怒的不是亞當與夏娃的性交,而是他倆的違抗命令不守禁令,更重要的是,耶和華上帝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可見得耶和華是不喜歡亞當“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善惡”上帝為何自稱“我們”而不稱“我們”相似,反證上帝一組人就是與亞當相同的血肉之軀,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也有男女之性欲生殖本能。不過,這批“上帝”很可能科學高超,可以一按什麼儀器就會把他們的血肉之軀轉化為 “能”,隨時可以在任何地方出現顯現,又再恢復為物質軀體。在他們的太空母船內必有這樣功能的儀器設備,使他們得以轉化為“能”而出沒自如。這就仍非當前地球人類的科學所能做到的事。
說到赤身露體的羞恥問題。在太古時代人類的衣著目的不是為了遮羞,只是禦寒,太古時代人類不識什麼生理學,不知道性交能成孕之理,只知性交的快樂無可形容,對於性交會生孩子,太古人類認為是神的力量所致,他們於是崇拜性交,特別是崇拜男性生殖器官,奉為神祇,予以膜拜。
太古時代遺留的石刻仍可見崇拜男根的宗教儀式與圖形,由於崇拜就流為禁忌與奇貨,不輕易示人,年代久遠演變成羞恥之心。到了近世由於宗教設禁,視性交為罪惡,更視性器官為醜陋,可見觀念的轉變多大──從崇拜生殖到禁忌到罪孽觀念。衣服除了禦寒保暖,還作為遮羞之用,實非古代的天體先民所能想像。今天在南美洲亞馬遜河流域原始森林中仍有天體原民,他們就未知赤身露體是羞恥,他們男女老幼都不用布遮掩下體,他們習以為常,並不覺得是羞恥醜陋或是“性感”、“淫蕩”,這些是文明人才有的心理觀念。推想亞當與夏娃當初也是天體自然的,後來才知羞恥而躲在山洞不敢出來見在園內行走的耶和華隊員。
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可見耶和華隊員一向並不介意亞當赤身露體,既然造人與他們相似,也許耶和華全隊人員當時也是赤身露體亦未可知呢?在中東那麼炎熱的地帶,難道穿大袍、大甲或全套登陸月球的太空裝備?
很難以理解的是,耶和華上帝為什麼對亞當與夏娃的懲罰那麼嚴厲?對蛇的懲罰也那麼狠?耶和華上帝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指引誘女人吃禁果一事)就必受詛咒,比一切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又叫你與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她的腳根。”
看來很可能是,耶和華一行人不喜歡他們所製造的人(照他們形象複製的人)具有分辨善惡的智慧,以免其太聰明而造反。《舊約》創世紀十一章第一節至第十節就記載著這一段:“那時天下人的口音語言都是一樣,他們往東遷移的時候,在示拿地方遇到一片平原,就住在那裡,他們彼此商量說:來吧!我們要做磚,把磚燒透了,他們就拿磚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他們說: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與一座塔,塔頂過天,為要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與塔……”
“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口音,如今既作起這事來,以後他們要做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語音彼此不通……”於是耶和華使他們從那裡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止不造那城了。因為耶和華在那裡變亂天下人的語音,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列……”
經文中引述耶和華的話:“……我們下去……變亂他們的口音。”而不是說:“我……(單人稱)下去。”由此又一次可以證明耶和華其實是一個團體或組隊,人數是複數的,並不是單獨一人,耶和華可能是一個科學研究團隊或是一個探險的外星人團體或是殖民團隊,耶和華是一個複數的團隊番號或是殖民團隊,耶和華是一個複數的團隊番號,而不是單獨一個人的名字,就好比現代人稱“××特遣隊”、“××探險隊” ;或者耶和華是一個很長的名稱的每一個字的起頭字字母所簡縮的稱呼,好比聯合國文化教育基金會委員會,把每一個英文字的頭一個字母取出串聯起來,簡稱為“聯國文教會”(UNECO):耶和華的每一個字頭的字母可能相當於英文的(JEHOR)吧?原名是什麼?可得考據一下,未敢亂猜,但敢予推論它斷非“上帝”之意,至少也不可能是單人匹馬的“上帝”,也或者是“上帝”呢?誰知道?
從上兩段經文看,就知道耶和華怕人類建成摩天高塔,所以變亂其口音語言,使人們難以互相溝通合作建成建塔,免得他們同心合力建造摩天高塔。為什麼耶和華團隊有此種恐懼呢?假如他們真的是萬能的上帝集團,怎會怕子民建造高塔上天去?分明這一個“上帝集團”是一批從太空母船或子船飛碟上下機的外星人或高智人,人數上少於地面的奴隸,所以怕其建塔上天去窺犯太空中的母船或子船,又怕造反的地球人類不再向之供養食物牛羊祭祀而再沒有烤羊吃了。
當然耶和華團隊這批太空人是不喜歡地面的子民奴隸有智慧與科學知識的,他們要的是愚蠢無知的、頭腦簡單的勞工為他們服役與奉獻祭祀烤羊。蛇教夏娃偷吃禁果,教她開悟,當然就是違反了上帝集團的愚民政策與利益了,難怪上帝集團要種種咒詛懲罰蛇和亞當夏娃,詛咒蛇永遠須用肚子在地上爬行,永遠吃泥土。這一點令人費解,事實上,蛇並不吃泥土,而是捕吃老鼠與各種蟲類,可能中東沙漠的沙蛇看來是像吃沙子,因為他們善於鑽入沙中。
女人夏娃只因偷吃了啟發智慧之禁果,就被耶和華團隊咒詛她增加懷孕的苦楚,生育兒女必須多受苦處,刑罰如此苛酷沈重,可見這批上帝集團多麼氣量狹窄,哪裡像是公義正值慈愛的上帝?只不過是血肉之軀自私刻薄殘酷的人類罷咧!也更可能推測他們的男女隊員只是一批。
相較之下,希臘神話中製造了人類的大神普羅米修斯就比較有人性,因為看見人類沒有火種而食生肉不知熟食又無法取暖,故此他去盜取了天上諸神的火種,傳給人類使之改善生活發展文明,他自己卻因此犯了天條而被天地用鐵鍊鎖縛在高山岩石上,永遠受苦。希臘神話的創造者倘若不是荷馬、柏拉圖,也必然是相當高級的文學家,把神話編造得如此美麗而又富有人性,似乎比別的民族的神話都高上幾個層次呢?
達爾文進化論大意認為生物是從原始單細胞進化而來的,單細胞微生物是從海水、空氣、陽光、雷電與火山岩漿等產生得氨基酸等發生的,後來逐漸進化為較複雜的生物,又進化成為兩棲動物與爬蟲類,再進化為哺乳類,從哺乳類之中,一路進化到靈長目的猴子,又再進化為猿人,進化成為原始人類,最後成為現代人,這過程經過若干億萬年代,而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達爾文曾經在南美洲的海島觀察海洋生物,研究進化,獲得此種推論,曾經劇烈地震撼了耶穌教的《舊約》創世紀信念,至今仍是屬於爭論不休的話題,美國現仍有持兩種意見的信徒經常在刊物上互相爭辯,著名的官司“人是否從猴子進化而來?”一案,經歷將近百年,仍有多次翻案辯論,永遠也難獲結論。
無可否認的事實就是人類與其他哺乳類動物的結構頗有相似,但是若說人類是從一種行如老鼠的小型哺乳動物進化而來,先成為猴子,後成為猿人乃至現代人,這也很難有說服力量,原來人類是老鼠變的呀!這實在是很傷人類的自尊心。那麼今天的老鼠為何仍是老鼠呢?牠的子孫將來是否也進化為人類呢?
不過,達爾文學說至少有一可圈可點的觀念,他說生命起源於海水。這倒相似希臘神話中所說的,愛神維納斯是從海水泡沫所生成的。到底生命如何起源?人類如何發生?恐怕永遠不可能尋找得到正確的答案或結論,可能永遠是一個謎吧~~(摘自-馮馮居士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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