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說一切有部”的「三世實有、法體恆存」的論諍 (下)
著者--華梵大學東方人文思想研究所哲學系 黃俊威 副教授
(三)「識必依境」的論證——從認識論到存有論的預設
同時,第三個論證,其實就是作為第二個論證的進一步延伸,所謂「識必依境」的意思是指:「認識作用」(vij–āna;識)的生起,必須要以「認識對象」(artha;境)的存在作為基礎,不然的話,則整個「認識作用」也將無法成立。倘若通於過去、未來等色、聲、香、味、觸、法的六種「認識對象」是不存在的話,則會產生「沒有對象的認識」(無所緣識)。由於作為「認識對象」的境是不存在,因此,作為「認識作用」的識,也就無法成立了。
誠如《阿毘達磨俱舍論》卷二十<分別隨眠品>中所說的:以識起時,必有境故。謂:必有境,識乃得生;無則不生,其理決定。若去、來世境體實無,是則應有:無所緣識。所緣無故,識亦應無。
事實上,「認識作用」(識)的生起,必須要以「認識對象」(境)的作為基礎,這是毫無疑問的。然而,現在的問題是:「認識作用」(識)的實有,是否必然要以「認識對象」(境)的實有作為前題,則是相當值得懷疑的。誠如梶山雄一在《龍樹與中後期中觀學》一書中說:倘若過去與未來的對象非實在,則人對有關過去與未來的東西的認識,便變成沒有對象了。但是,沒有對象的認識是不可能的。依此,我們可思考過去與未來的東西,即表示這些東西是實在的。
在這裡,我們可以很輕易地發現到:說一切有部都喜歡經常地把「存在」(existance)跟「實體」(substance)這兩個概念,劃成一個等號。換句話說:凡是存在的,就必然是實體的;凡是實體的,就必然是存在的。誠如世友(Vasumitra)在《異部宗輪論》所說的:說一切有部本宗同義者謂:說一切有部諸是有者,皆二所攝:一、名;二、色。過去、未來體亦實有,一切法處皆是所知(j–eya;所認知的對象),亦是所識(vij–eya;所認識的對象)及所通達(abhivij–eya;完全所認識的對象)。
因此,這裡所說的一切有,就是指:名、色的實有,當然也就是指: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的實有。由於這綿延過去、現在、未來的一切法體都是實有的,所以,這些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的一切法處,都可以作為我們所認知、所認識、完全所認識的對象。
事實上,把「認識」與「實體」這兩個概念劃成等號,這些都是實在論者(substancialist)所經常犯的錯誤;而對於一個表象主義者(representationalist)來說:「認識」與「實體」這兩個概念,不必然是要密不可分;或者是完全相等的。因為,我們也同樣可以有「非實體的認識」(nonsubstancial existance)的概念,而不會顯得矛盾的。
1.世親的批判:假如把法處看作是認識對象的「所緣境」的話,則過去與未來,也同樣可以作為所緣了。然而,由於過去是「已生已滅」,在剎那生滅的過程當中,即不復存在;而未來又是「未生未滅」,根本就是尚未發生的事件,則又如何成為「所緣境」呢?因此,世親認為:只有把過去的事物看作是印象中的「曾有」;而把未來的事物,看作是將要發生的「當有」。如此一來,法處作為「所緣境」的情況,才有可能成立。
如《阿毘達磨俱舍論》卷二十<分別隨眠品>中所說的:若法但能為所緣境,我說:過、未亦是所緣。若無,如何成所緣境?我(世親)說:彼有如成所緣。如何成所緣?謂:曾有、當有。非憶過去色、受等時,如現分明,觀彼為有。但追憶彼曾有之相,逆觀未來當有,亦爾。謂:如曾現在所領色相,如是追憶過去為有;亦如當現在所領色相,如是逆觀未來為有。若如現有,應成現世。若體現無,則應許有緣無境識,其理自成。
在這裡,說一切有部認為:當我們在憶念過去的色、受、想、行、識等五蘊活動的時候,這一種感覺,是如同現在那樣的歷歷分明,因此,就說過去色是實有的。然而,世親則認為:當我們在憶念過去色的時候,事實上,我們只不過是在憶念過去「曾有」的表象,同時也在逆推未來「當有」的表象。這也就是所謂的「非憶過去色、受等時,如現分明,觀彼為有。但追憶彼曾有之相,逆觀未來當有」的意思。所以,在世親的觀點認為:說一切有部是錯把過去「曾有」的表象,執著為過去的實有;同時,也錯把未來「當有」的表象,執著為未來的實有。因此,所謂「三世實有,法體恆存」,其實都是一種把表象實有化的思想結果罷了。
2.眾賢的反批判:同時,針對有關「無所緣境」的問題,眾賢在《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五十一<辯隨眠品>中即有說:對法諸師,承佛意旨,置於心首,咸作是言:「過去、未來,決定實有。」所言此義,應共尋思。應共此中,尋思何法?意為意識所依生緣,法為所緣能生意識,所依緣別,生緣義同,佛說:二緣能生識故。如所依闕,識定不生;所緣若無,識亦不起,二種俱是識生緣故。於明了義,何所尋思?若謂意根與所生識一類相續無間引生,可名能生。法不爾者。眼根及色,望眼識生,應非能生,彼非眼識一類相續無間引故。
在這裡,眾賢對世親的反駁是:沒有對象的認識是不可能的。所謂「如所依闕,識定不生;所緣若無,識亦不起。」意思是說:識的生起,必然要以根(認識主體)、境(認識對象)作為所依。假如,作為認識主體的根,與作為認識對象的境不是實有的話,則會形成沒有對象的認識。然而,沒有對象的認識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們之所以能夠認識對象,這就足以證明認識對象一定是實有的。同時,眾賢對於世親依經量部所說的以意識流的相續來說明過去的「曾有說」,以及未來的「當有說」,都是以「反實有論」作為前題的論述,其實都是不合理的論證。最後,眾賢即重申「識必依境」的主張,作為「三世實有」的明證。
如《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五十一<辯隨眠品>中即有說:又,一切識必有境故。謂見有境,識方得生。如世尊言:「各各了別彼彼境相,名識取蘊。」所了者何?謂:色至法。非彼經說:有識無境。由此應知:緣去、來識,定有境故,實有去、來。
在這裡,眾賢是透過世尊所說有關五取蘊中「識取蘊」的功能,就是:各各了別彼彼境相。意思是說:「識取蘊」主要是以了別外境的相作為它的功能。因此,識的作用,就是要以外境作為認識的對象。由於沒有對象的認識是不可能的,由此證明:貫通於三世的外境,一定都是實有的。
(四)「因果業報」的預設論證
根據佛教因果業報的法則:我們過去所造的種種業力,雖然都會在剎那生滅的過程當中頓成過去,然而卻會在未來開花結果,這就是所謂的「已謝業有當果故」。因此,假如沒有過去恆存的法體,則不可能產生未來的善、惡果報。所以,業因在過去是存在的,由此證明:過去應該是實有的;業果在未來必會受報,由此證明:未來也應該是實有的。
誠如《阿毘達磨俱舍論》卷二十<分別隨眠品>中所說的:又,已謝業有當果故。謂:若實無過去體者,善、惡二業當果應無。非果生時,有現因在。由此教理,毘婆沙師定立去、來二世實有。若自謂是說一切有宗,決定應許實有去、來世,以說三世皆定實有故,許是說一切有宗,謂:若有人說三世實有,方許彼是說一切有宗。若人唯說:有現在世及過去世未與果業,說無未來及過去世已與果業,彼可許為分別說部,非此部攝。
然而,在這裡我們不禁又產生一個疑問:到底在因果業報與「三世實有」之間,是否有一種必然的等同關係呢?換句話說:到底是因果業報必須要以「三世實有」作為基礎,才能存在呢?或者是只有「三世實有」,才能保證因果業報的存在呢?事實上,因果業報的存在,的確是一個不爭的事實。然而,是否代表了「三世實有」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呢?這就相當值得討論了。
從這四個有關「三世實有、法體恆存」的論證中,我們不難發現到:在說一切有部的論證當中,其實到處都是充滿著這一種實有論的預設前題。而這一種預設前題,幾乎都可作為整個說一切有部的認識論和存有論的基礎。無怪乎說一切有部會說:「若有人說三世實有,方許彼是說一切有宗。若人唯說:有現在世及過去世未與果業,說無未來及過去世已與果業,彼可許為分別說部,非此部攝。」意思是說:說一切有部的「三世實有、法體恆存」思想,幾乎已經成為了一個意識型態的標簽。因此,凡是認同這一個標簽的人,才有資格稱為說一切有部。所以,如果是不認同這一個標簽的人,則只能稱之為「分別說部」了。
1.世親的批判:針對有關過去的業因,能感生未來的業果問題。世親的觀點是比較傾向於經量部(Sautrāntika)的「思種子說」(cetanā bījavāda),以心的相續(satāna)、轉變(pariāma)、差別(bheda)來說明因果業報的問題。有關這一點,世親在《阿毘達磨俱舍論》的<破我品>中,都已經有詳細的討論過。因此,世親認為:假如承認過去、現在、未來的三世是實有的話,則在任何時間,一切因果業報的本體,都將會成為恆常不變的了。試問這一種恆常不變的業報本體,又該如何去產生感果的功能呢?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二十<分別隨眠品>中所說的:非經部師作如是說:即過去業能生當果。然業為先所引相續,轉變差別,令當果生。彼<我品>中當廣顯示。若執實有,過去、未來,則一切時果體常有。業於彼果有何功能?若謂能生,則所生果,本無今有,其理自成。若一切法,一切時有。誰於誰有能生功能?
承如說一切有部所說的:「過去業能生當果。」這裡所說的「生」(jāti),在實有論的情況下,到底又是如何的生呢?假如業果之前是沒有的,而現在卻變成有的話,那麼,這一種前後的變化,還可以說是實有的嗎?假如一切萬物,在任何時間當中都是實有,那麼,又是誰去「生」這一個未來業報的功能呢?世親這一種責難,對於實有論者來說,真是一針見血。然而,眾賢對於世親的批判,也是毫不示弱的。
2.眾賢的反批判:為了要反駁世親以經量部的「思種子說」來取代說一切有部的「三世實有說」,眾賢在《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五十一<辯隨眠品>中即一再重申說一切有部的根本立場說:又,已謝業有當果故。謂:先所造善、不善業,待緣招當愛、非愛果。思擇業處,已廣成立。非業無間,異熟果生;非當果生時異熟因現在。若過去法,其體已無,則應無因有果生義;或應彼果,畢竟不生。由此應知:過去實有。
由此可知:眾賢的意見還是認為,假如不承認「三世實有、法體恆存」,則一切因果業都即將成為不可能了。同時,針對世親在《阿毘達磨俱舍論》中所提出的「思種子」理論,眾賢曾提出相當嚴厲的反批判。如《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五十一<辯隨眠品>中所說的:經主於此作如是言:非經部師作如是說,即過去業能生當果。然業為先所引相續,轉變差別,令當果生。譬如世間種生當果,謂如從種,有當果生,非當果生,從已壞種;非種無間,有當果生。然種為先所引相續,轉變差別,能生當果。謂:初從種,次有芽生葉,乃至花,後後續起。從花次第,方有果生。而言果生從於種者,由種所引展轉傳來,花中功能生於果故。若花無種所引功能,應不能生如是類果。如是從業,有當果生;非當果生,從已壞業;非業無間,有當果生。然業為先所引相續,轉變差別,能生當果。
這裡所說的經主,其實就是指世親本人。因為世親在《阿毘達磨俱舍論》卷二十<分別隨眠品>中以「業為先所引相續,轉變差別,令當果生」的經量部「思種子說」,來取代說一切有部的「三世實有、法體恆存」理論,惹來了眾賢的極大不滿。然而,有關世間業力的從種子發芽生葉,開花結果來說,是否就表示了業力從此就可以相續呢?這也正是眾賢質疑世親的地方。
誠如《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五十一<辯隨眠品>中所說的:業相續者謂:業為先,後後剎那,心相續起。即此相續後後剎那,異異而生,名為「轉變」。即此轉變,於最後時,有勝功能,無間生果,異餘轉變,故名「差別」。如是等理,准前應知。此說如前思擇業處,已曾遮遣,今因義便,理未盡者,復應廣破。且業為先,心後續起,名「業相續」,理必不然。以業與心,有差別故。言差別者,謂:業與心體類及因,皆有異故。體有異者,相各別故。類有異者,心、心所法,類各別故。因有異者,因二,因三而得生故。此既有異,如何可言:後心續生,是業相續。又,心與業俱時而生,辯俱有因,及於餘處,已廣成立。於思相續、識相續中,曾不見有自類相續,俱時而起,故知業、心,非一相續。
這裡所說的「業相續者」(Karma-satānika),主要是指經量部的業力與心的相續理論。因此,所謂的「轉變」,梵文是pariāma,這是指:業力的轉移透過心的前後剎那生滅,相續而生起,這就是轉變。同時,這一種轉變,在最後的階段,就會產生各別的感果功能,這就是所謂的「差別」(bhada)。所以,經量部就是透過這一種業力的轉變、差別方式,來說明業力在未來會有感果的功能。
然而,眾賢的質疑是:業與心是兩種不同類的東西,在剎那生滅的過程當中,彼此是各別差異的。因此,所謂的「後心續生,是業相續」,這一種業與心的異類同時相續,又是如何可能呢?所以,眾賢認為:業與心的異類同時相續,是根本不可能成立的。事實上,眾賢對於經量部的批判,倒是相當強詞奪理的。然而,他對於自已所維護的說一切有部,其理論破綻,卻又是視若無睹的,這真是一種雙重標準的思惟模式,實在使人感到遺憾的。
三、結論--綜合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獲得以下的幾項重點:
第一個論證其實是充滿著相當多存有論預設的論證,因此,並不算是一個嚴格的經證。同時,所謂的《杖髻經》,根本就不存在,而我們所能找到的,其實只有《雜阿含經》<陰相應>的第十一經;也就是《過去未來無常經》。而在這一本經中,僅有所謂的「不顧過去色;不欣未來色;於現在色厭、離欲、正向滅盡」,根本就沒有所謂的「若過去色非有,不應多聞聖弟子眾,於過去色勤脩厭捨;以過去色是有故,應多聞聖弟子眾,於過去色勤脩厭捨。若未來色非有,不應多聞聖弟子眾,於未來色勤斷欣求;以未來色是有故,應多聞聖弟子眾,於未來色勤斷欣求。」所以,第一個論證,根本就不應該有聖言量的地位。
第二個是屬於認識論上「二緣生識」的論證,它主要是根據《雜阿含經》<陰相應>第九八《觀察經》中有關「緣眼及色,眼識生;三事和合生觸」,以及「緣意及法,生意識;三事和合生觸」而來的論證。然而,我們卻找不到有關實有論的必然證據,因為根據表象主義,我們也可以同樣獲得「二緣生識」的結論。
第三個其實就是從認識論到存有論的預設論證,也就是所謂「識必依境」的論證。說一切有部由此而導出「外境實有論」的主張,然而,眼識所依的外境,到底是否必然是一種實有,倒是可以值得討論的。因為,假如把外境視為一種表象,同樣也可以成立「識必依境」。
第四個是「因果業報」的預設論證,從已謝業有當來果的角度,同樣地,也不必然要導出實有論的結果。因為,從經量部的「思種子說」來看,也同樣可以建立這一種「因果業報」的理論。
誠如上文所說的:說一切有部的「三世實有、法體恆存」的論證,主要是從「認識論上的實有」出發,然後導向「存有論上的實有」。事實上,說一切有部的「三世實有,法體恆存」的理論,不但是可以作為「認識論上的實有」,同時,也可作為「存有論上的實有」。於是,就引發了中觀學派與說一切有部相當有名的「空、有之爭」。因此,經量部的出現,其實就是反映了說一切有部的內部,由於受到了《般若經》和中觀學派「反實有論」思想的啟發,反對說一切有部所主張的「外境實有論」,而主張「表象主義的認識論」。所以,唯識學的開創者世親,在《阿毘達磨俱舍論》中,也曾經以經量部的反實在論觀點,對說一切有部的「三世實有、法體恆存」理論進行嚴厲的批判,終於惹來眾賢一系保守勢力的反撲,並寫下了《阿毘達磨順正理論》,予以反批判。
事實上,從說一切有部提出「三世實有、法體恆存」的「外境實有論」,到世親以經量部的「表象主義的認識論」進行批判,以及眾賢的反批判。我們都可以清楚地看到:佛教的思想發展,從原來的唯物傾向,已經慢慢地朝向唯心的方向發展,而這一種發展,其實也就是淵源自佛教內部對於有關「三世實有、法體恆存」的論諍中所促成的。因此,研究說一切有部的「三世實有、法體恆存」的思想演變,對於理解佛教思想的發展規律,的確是相當重要的。
【註】說一切有部簡稱為有部,音譯為薩婆多部(sarvāsti-vāda),是部派佛教上座部中的一部,立有為無為一切諸法之體實有為宗,故稱為說一切有部,且一一說明其因由,又名說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