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黨謊言如同毒藥,而中國人一旦用溫情的言論宣傳共產黨謊言,那共產黨謊言就成了糖衣毒藥,只要正直又有思考能力的人都必當嚴詞駁斥這樣的糖衣毒藥,筆者自不例外。不論是無知所造成的,或是心地陰險所造成的,糖衣毒藥就是毒藥,正直的去駁斥共產黨謊言,才不會為糖衣所迷惑。
今日很多中國人沉迷於共產黨謊言,其思考模式是典型黨國教條思考模式,沒有邏輯推論的能力,因此和他們說話有時候必須把話說的很白外,還要花精神指出他們的黨國教條思考模式的錯誤,否則他們很難搞清楚他們到底那裡搞錯了。說來真是累人。
筆者在〔麥克亞瑟當然是在指揮蔣介石〕一文中,很明確的指出〔麥克亞瑟指揮蔣介石〕的事實,並且駁斥北方人其餘的共產黨謊言。不過北方人自以為筆者在說〔麥克亞瑟指揮蔣介石多時〕,又把共產黨謊言再宣傳一次,這樣的錯誤是典型黨國教條思考模式所造成的迷思,實不可取。
筆者之前的文章從來就沒有討論到〔麥克亞瑟指揮蔣介石多時〕的觀點,只是一再強調〔麥克亞瑟當然是在指揮蔣介石〕的事實,請北方人先看清楚〔指揮〕和〔指揮多時〕的差異在那裡。再者,蔣介石接收北越和台灣的權力是麥克亞瑟第一號命令所賦予的,蔣介石不得接受滿州和香港是麥克亞瑟第一號命令和其他命令所限制的,這樣的事實擺在眼前,真不知道北方人還要硬柪什麼?
北方人說:〔不同意香港由中國接收,是邱吉爾和蔣介石之間的爭執,最後由羅斯福拍板,還是英國接收管轄香港〕,這根本就是廢話,我們談的是權力賦予的問題,不是誰拍板定案的問題,北方人應該先搞清楚問題重點。最基本的常識是〔盟軍統帥指揮地區戰區統帥〕,亞太地區的最高軍事長官麥克亞瑟指揮中國戰區委員長蔣介石是理所當然的事,這本來就不存在甚麼問題。
如果只是把第一號命令片面解釋只是在命令日本軍人,而無視其授權的意義,這樣以偏蓋全的看法,自然會產生爭議。例如,中國戰區全部的日本軍人為何不是向中國戰區最高領導人投降呢?中國戰區最高領導人是做假的嗎?中國戰區最高領導人有多少實際權力呢?
不論是由何原因來決定香港和滿州不能由蔣介石來接收的,蔣介石不能接收中國戰區的香港和滿州,就暴露出中國戰區最高領導人蔣介石對中國戰區的接收權力是受到限制的。這不是單單〔國弱〕一個詞可以硬柪的過去的,尤其是,北方人在文章寫著:〔雅爾達協定已經規定「中國對滿洲應保持全部主權」〕,那麼為何中國戰區最高領導人不能主張接收滿州,還被麥克亞瑟第一號命令限制接收中國不包括滿州呢?
再者,中國戰區最高領導人連中國戰區的香港和滿州都無法接收,那麼他接收非中國戰區的北越和台灣的日本軍人投降,權力又從那裡來的呢?
最值得注意的是,既然有人認為強國美蘇領袖是拍板定案的決定者,那為何我們看到的是麥克亞瑟的第一號命令,而不是美蘇領袖的第一號命令呢?
很明顯的,這都是麥克亞瑟以亞太地區的最高軍事長官身份賦予和限制蔣介石權力的,麥克亞瑟當然是在指揮蔣介石!!
共產黨謊言的思考邏輯就是黨國教條的拼湊,為了達成某個政治目的,共產黨編織種種謊言來欺騙中國人民,因此二次大戰的歷史在共產黨謊言下,就變的支離破碎,和正常歷史不一樣了。北方人的迷思就是在這裡。
北方人談香港、滿州和台灣都自己找沒有意義的理由來當說詞,逃避問題的真正重點,唯獨北越卻說不出理由來當說詞。這是因為共產黨謊言沒有編織北越這部份教條謊言,所以北方人無法拼湊出來。無法面對整體事實,只能以偏蓋全的找理由自欺,就是黨國教條的思考特性(共產黨奴化教育如此,中國黨的奴化教育也是如此)。這種思考模式不但漏洞百出而無法自圓其說,也無法搞清楚別人說的觀點為何。
台灣並不是中國的領土,這是擺在眼前的事實。共產黨和中國黨拿〔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來當說詞,卻不敢拿〔舊金山和約〕來討論,這種心虛的做法就足以證明共產黨和中國黨的說法是非常有問題的。
別的不說,北方人說:〔「開羅宣言」...不管有沒有簽字,不管叫宣言還是叫新聞稿,都不該把這樣一個盟國領袖決定戰爭走向的檔視如無物。〕,那麼同樣的道理,〔舊金山和約〕不管中國有沒有簽字,共產黨和中國黨(乃至於所有中國人)也都不該把大多數國家領袖所簽訂的戰後和約視如無物啊!!
要別人承認沒有一人簽字的「開羅宣言」,卻不承認很多領袖簽字而自己沒簽字的〔舊金山和約〕,這種無賴的主張大概也只有中國人和在台中國人才會認同吧!
我們應該要把〔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和〔舊金山和約〕一起來討論,而且我們會發現到〔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只是一個戰爭一方的公告,而〔舊金山和約〕則是戰爭敵對兩方的和約,誰的效力最大呢?為何中國如此心虛,不敢談起效力最大的〔舊金山和約〕呢?
中國故意不談效力最大〔舊金山和約〕,而要一昧談沒有效力的〔開羅宣言〕和效力最小的〔波茨坦公告〕,請問誰能服氣呢?誰能接受中國的說法呢?
而開羅宣言是沒有人簽字認同的,那是因為開羅宣言有很大的爭議在,其真正達成共識協議的內容只有在〔波茨坦公告〕看的到:〔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除此之外都是各說各話,沒有共識。
北方人引用1950年1月5日杜魯門總統上午發表了臺灣主權早已依據開羅宣言歸還中國後,下午國務卿艾奇遜的補充講演來當說詞,而筆者在推薦的〔行使住民自決權才能捍衛台灣領土〕(
http://iwebs.url.com.tw/main/html/newtaiwan/2102.shtml)一文中,在〔未經簽署:開羅聲明不具效力〕和〔英美立場:台灣國際地位未定〕段式中,就指出好幾個事實駁斥北方人的開羅宣言說法了,足以證明開羅宣言的其他部份是各說各話,沒有共識。
例如:英國副外相梅休(Mayhew)於一九四九年在英國下議院作證時說:「台灣法律地位的變更,只有等待對日和平條約正式簽訂才能夠決定。」,請注意一點,這是韓戰發生之前英國就有的立場。
如果開羅宣言對台灣成為中國領土沒有爭議,又怎麼會有英國副外相梅休(Mayhew)的作證呢?更別說參與開羅宣言的英國首相邱吉爾,也於一九五五年在英國國會否認開羅宣言決定台灣歸屬中國的證詞,更是明確的證明開羅會議沒有台灣歸還中國的共識,對於台灣歸還中國這個條件英國是不認同的。
而筆者在東森論壇發表過〔誰的事實為真?讓歷史事實說話!(1/2)〕一文中回應聖院網友,就指出下面的事實來:〔美國總統杜魯門一九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發表有名的杜魯門宣言:「台灣將來的地位,必須等到大平洋的安全恢復,及對日本的和平條約成立後,或者聯合國予以考慮,才能確定。」〕
想一想,如果開羅宣言中對台灣的部份是這樣確定無疑和有效力的,同一個美國總統杜魯門又怎麼會有〔台灣地位未定〕的說法呢?是1950年1月5日杜魯門總統的說法為真呢?還是1950年6月27日杜魯門總統的說法為真呢?
因此,開羅會議對台灣成為中國領土是有極大爭議的,唯一有的共識就是日本領土的限制,其餘部份完全沒有共識,所以參與開羅會議的領袖不願意在沒有共識的開羅宣言上簽字,造成開羅宣言沒有人簽字的後果。因此,波茨坦公告才會只承認並寫出唯一的共識,其他的不寫出來。
要思考的是,如果波茨坦公告也承認開羅宣言其他沒有共識的部份,那波茨坦公告根本不必把唯一共識特別的寫出來,反正開羅宣言全都要認同,只要寫承認開羅宣言就行了,何必多此一舉的再寫後面那一段話呢?
北方人質問:〔「你們一定要把作業完成好,而且一定要在週一早晨把英語作業交上來」。難道聽了這話,會有學生認為老師讓大家只完成英語作業麼?〕,這個質問的錯誤點是非週一早晨交的作業,學生就沒有必要在週一早晨之前做好,只需要把英語作業先做好,其他的在交作業之前完成。至於什麼時候交呢?週一早晨以後老師會再告訴學生。相同的,波茨坦公告沒列舉台灣須成為中國領土,那台灣主權自然是在戰後和約的〔舊金山和約〕上決定了!!
最重要的是,不論開羅宣言是否真的有台灣歸還中國的共識,都和波茨坦公告一樣,只是一個戰爭一方的公告,效力不及舊金山和約,只有舊金山和約才足以真正決定台灣主權的歸屬!!
中國人活在共產黨謊言,只願拿沒有人簽字的〔開羅宣言〕招搖撞騙,面對國際公認的〔舊金山和約〕卻只會當縮頭烏龜,躲在中國井底以為看不到就不存在。所以,面對國際公認台灣不是中國領土的事實,只有靠掌握的華人媒體不斷積非成是的公然說謊,一再欺騙中國人民。
台灣不是中國的領土,開羅會議沒有認定台灣要歸還中國,〔波茨坦公告〕也沒有列舉出來,而最有效力的〔舊金山和約〕更是把台灣主權歸還給台灣人民。
因此,「民族和住民自決權」在臺灣主權不是中國的真實情況下,當然是存在的。中國否認台灣的「民族和住民自決權」,只不過是中國侵略台灣的理由而已,任何愛好和平的人都不會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