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人種***
種族(Race),是在體質形態或遺傳特徵上具有某些共同特色的人群,劃分時可以根據外在特徵(如膚色、髮色、面部骨骼結構等)、基因、以及自我認同為標準。人種這一概念以及種族的具體劃分都是具有相當爭議性的課題,其在不同的時代和不同的文化中都有差異,種族的概念也牽涉到諸如社會認同感以及民族主義等其他範疇。人種不屬於生物分類學,在智人以下沒有所謂人種的生物分類。
20世紀以前,科學家普遍認為,人類分為若干個本質主義方式劃分的(即以不可缺的特徵來劃分的)人種,如尼格羅人種(黑種人)、蒙古人種(亞洲人)、高加索人種(白種人)等。但自1940年代起,演化科學家開始淘汰這種理論。另外,種族長期以來理解為一種科學分類,即將種族視為一個分類的層次,如將種族等同於亞種;但1960年代起,群體遺傳學研究中新出現的數據以及模型也使一些科學家開始質疑這種理解,而轉而以群體(population)、特徵線(cline,又譯「漸變群」或「生態群」)等其他概念來研究人類內部的差別。1990年代以來,基因體學以及分支系統學研究中新出現的數據和模型也使科學界對人類起源有了新的認識,使一些科學家轉而用世系而非特徵來定義種族的劃分,並且認為種族應該理解為模糊集合,統計群體,或廣義的家族。
有許多演化學家以及社會學家認為,基於近年來的生物學研究結果,任何對於人類種族的定義,都缺乏科學分類的嚴謹性和正確性;人種的定義是不準確的,隨意性的,政治化的,約定俗成的,隨文化視角的差異而變化,種族應該視為一種社會建構。但也有其他科學家認為,人種概念並非毫無根據,人種概念和多位點基因數據之間的確有關聯,而試圖摒棄人種概念的真正動機,主要為政治原因而非科學。
目前,各個學科對於人種是什麼,是否存在,到底有幾個,應該如何定義,如何理解,如何分析等問題,尚無定論或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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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種的生物學定義(Long & Kittles, 2003)
<1>本質主義的-Hooton (1926)--人類的大分類之一,主要區分於其內部共有的某些特徵的組合,而這些組合源於共同的祖先,組成一個模糊的生理背景,一般上被個體之間的差別所掩蓋,最好以一個組合的圖樣來理解。
<2>基於科學分類的-恩斯特·麥爾(1969)--一個種之內,一些表現型相似的群體的組合,居住在該物種的分布地域的一個區域內,從科學分類角度和該物種的其他群體不同。
<3>基於群體的-多布然斯基(1970)--人種是基因上相異的孟德爾遺傳群體。他們既非個體也非某個基因型,而是多個基因相異的個體。
<4>基於世系的-Templeton (1998)--亞種(人種)是在一個物種之內,有別於其他進化世系的世系。這個定義要求,該亞種的基因差異化必須是由長期存在的,防止基因流動的障礙造成的;也就是說,亞種不但需要基因差異化,也需要歷史延續性。
<5>基於親緣分支分類法的-Levin (2002)--人種意指以地理為基礎的世系關係,主要以大陸或較大的地域為劃分標準;人種指以大陸或次大陸劃分的親緣分支。在親緣分支分類法中,基本的分類是世系單位,即祖先加上後代之支系,即按照現在分析所得出的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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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種概念的起源
由於人類的成員擅長識別其他成員外觀,其內部群體關係又極其複雜,因此自史前時代以來,人類就可能對人種的概念有一定的認知和理解,但各個文化對於人種的理解又不盡相同。最早記載種族的文學作品,為古埃及的《地獄之書》,其中將人類分為「埃及人」、「亞洲人」、「利比亞人」和「努比亞人」四類,可看出這個分類融合了人種、「民族」、「國家」等概念。後來的中國、羅馬等文化比較注重于氏族,對於以外觀劃分的「民族」的認知則較少(Dikötter 1992;Goldenberg 2003)。中國及周邊居住的是黃種人,古代往往認為華夏和四夷的人都是炎帝或者黃帝的子孫。不過古代中國後來也曾記載到白種人,一般稱其為「黃毛人」,唐朝以後也記載了黑種人。希臘、羅馬、中國等文化對外觀不同的人種也有一定的認識,同時也導致其古代文獻中(如中國的《山海經》)出現許多在遙遠地方所存在的奇異種族的描寫。同時也有一些羅馬作家認為種族的特徵是由居住環境決定的(Isaac 2004)。但在許多古代文明中,外表不同的人仍然可以通過採納所在社會的文化標準而成為該社會完全的一員(Snowden 1983;Lewis 1990)。古代猶太人以及歐洲中世紀根據《聖經》認為人類是挪亞三子閃、含以及雅弗的後代,地球由三洲組成,其中閃族為亞洲人,含族為非洲人,雅弗族為歐洲人。
近現代對於種族的理解是歐洲地理大發現時代的產物(Smedley 1999)。歐洲人在探索世界的過程中,接觸到了世界各地的許多民族,對於這些民族之間外表上的、行為上的、以及文化上的差異產生了許多猜想。同時由於非洲奴隸貿易使歐洲人的奴隸來源漸漸地由歐洲、中東轉變成非洲,歐洲也因此產生了將人類分類的動力,以作為奴役並虐待非洲人的理由(Meltzer 1993)。
通過借鑑希臘羅馬的文獻以及當時歐洲內部的關係,例如英格蘭人與愛爾蘭人之間的不和(Takaki 1993),歐洲人開始將自己以及其他民族劃分為外表、行為、能力皆有分別的群體,並把可以遺傳的外表特徵和內在的智力、行為、甚至道德水平互相聯繫(Banton 1977)。雖然其他文化也有相似的觀點(Lewis 1990;Dikötter 1992),但是這種觀點開始影響社會的構造,主要是在歐洲及其殖民地開始的。
對種族劃分的最早的科學性嘗試發生於17世紀,那正值歐洲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蓬勃發展的時期。
17世紀至19世紀期間,民間對於民族之間的區別的普遍認知,和科學家對於這些區別的解釋結合在一起,形成了後來一名學者所說的「人種的意識形態」(Smedley 1999)。這種意識形態的基本要旨是:種族是遠古的,自然的,一成不變的,各不相同的。雖然一些群體是多個群體的混合體,但是通過調查和研究,仍然可以辨別形成該混合群體的祖先民族。
18世紀時,人類群體之間的區別成為科學研究的重點(Todorov 1993)。早期的學者注重於總結及描述「人類的自然類別」,這即是約翰·弗里德里希·布盧門巴赫(Johann Friedrich Blumenbach)於1775年出版的人類五分法的文章的標題。但隨著19世紀時人類學的形成,歐美學者開始試圖解釋各個群體在行為上和文化上的不同特徵(Stanton 1960)。他們開始測量顱骨的大小及形狀,試圖解釋智力或者其他方面的不同特徵(Lieberman 2001)。與達爾文於1859年出版《物種起源》同時,歐洲人對於不同種族到底起源相同,還是各自進化,或各自被上帝創造,展開了激烈的爭論(Wolpoff and Caspari 1997)。
人種以膚色、眼色、眼型、髮色、髮質、鼻型、嘴唇的厚薄、頭型、臉型等特徵劃分,而這些生理特徵卻和其他文化特徵,甚至智力、道德水平聯繫了起來。如:當時認為,高加索人種的淺膚色和高眉骨顯示了高加索人種高深的智力水平以及仁厚的心靈;蒙古人種的淺黃膚色和內眥贅皮顯示了其狡猾,並且有些死板教條的性格;尼格羅人種的深膚色、低眉骨、厚嘴唇則顯示他們比較接近於猿類動物。(但值得一提的是:黑猩猩的皮膚其實非常白,嘴唇也很細。)
進入20世紀以後,這種種族主義的觀念,乃至「種族」的概念本身,都已經開始面臨越來越多的挑戰。
任何人類種族的模型都必須能解釋人類進化過程中種族差異的形成。但在20世紀末以前,人類學家只能依靠相當不完整的化石記錄來推斷人類進化的過程。而他們的模型也無法作為我們就種族起源問題提出推論的有效基礎。然而,近年來分子生物學領域的發展已經開始給進化學家提供更新、更全面的數據,也充實了我們對於人類起源的認識。
人類學家對於智人(homo sapiens;現代人)的起源,一向爭論不休。大約一百萬年前,直立人(Homo erectus)從非洲遷徙到歐洲和亞洲。而爭論的中心就是:直立人是否是在非、歐、亞三洲各自同時進化為智人,還是智人在非洲進化之後,離開非洲並取代了歐亞二洲的直立人。兩種模型的不同,也導致了各自對種族起源問題的解釋上的不同。
在一般情況下,人種經常用來指民族,結果造成科學界和大眾對於人種一詞產生了的理解上的差異。如在美國,「西班牙裔」、「拉丁美洲裔」等常被視為一個人種,但是也有人將拉美裔視為由不同民族背景共同組成的語言和文化群體;而歐洲人一般不會把南歐人視為排除於白人之外的人種。但歐洲則常將羅姆人和南亞人視為白人以外的人種,但是按照舊時以顱骨測量為根據的種族劃分,這些民族也屬於高加索人種(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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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族主義
從啟蒙時代開始,種族主義的概念被用作奴隸制度的根據,「低等」民族理所當然地成為「高等」民族奴役的對象。在這種環境下,種族之間的差異被誇大成近似於物種之間的差異,對於弱勢民族的虐待因此被社會所接受。
亞瑟·德·戈比諾的《人種不平等之探源》(1853年至1855年)和瓦謝·德·拉普熱之「人類社會學」是19世紀時期種族主義理論歷史的里程碑。他們提出了在高加索人種以下的種族(如雅利安人種),將雅利安人種塑造成高貴和文明的化身,宣揚並且誇大雅利安人對人類文明的貢獻。戈比諾認為,世界上所有的文明,包括古埃及、中國、墨西哥、秘魯文明都是由雅利安人所建立的,同時只有白人才是人類始祖亞當的後代。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種族主義在歐美達到最高點,最終造成了納粹德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對猶太人和羅姆人系統性的滅絕屠殺。
二戰結束之後,種族主義在西方社會式微,各國紛紛取消種族歧視、種族隔離法案,並且立法保護民族平等。除此以外,許多國家亦採取平權措施,給予弱勢族群各種優惠,以縮小族群之間的差距;但反對者亦認為,平權措施是反向的種族歧視。
種族主義(英語:racism)指一套極右派的社會意識形態,其基本信仰為人類可以被分類成不同和互不附屬的「人種」,因此主張遺傳的肉體特質直接決定人性、智商、道德等等文化及行為的特性,並主張某些種族的人在本質上比其他種族的人優越。種族主義也贊成對某些種族的人以輕蔑、討厭、辱罵、隔離等方式的對待,即種族歧視。
種族主義作為意識型態,則和研究人種或人群差異的科學及人文社會科學不同,作為意識型態的種族主義,其種族決定論及特定種族優越的信仰是不容科學研究允許的不同結論及批判思考。此定義和族群歧視不同,如不少激進及強烈的愛國主義情緒也能歸為民族歧視或激進的民族主義思想,對其他民族及其國家進行排斥,但不能視為種族主義,除非國家對國內的民族及族群存在差別對待。
制度種族主義指將種族主義的意識型態制度化的想法及實踐。公民權利的保障是否為正當的轉型正義政策以抹平歷史上制度種族主義的集體傷痕,抑或是另一種逆向歧視。制度種族主義是常見的公共政策討論之一,相當於或相類似於制度性別歧視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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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種和智力
關於不同人種之間是否有差異的問題,不同的研究者提出了許多不同的觀點。有研究者認為,智商的遺傳因素很大,不同種族之間的智商差距多少反映了不同種族之間存在先驗性的智力差別;也有研究者認為,文化差異、環境差異、種族歧視、語言障礙才是不同人種之間智商差異的主因;有研究者認為,智商並不能很好地反映智力,智力有很多種;有研究者指出,事實上世界各國的平均智商近年來以每十年3%的速度逐年遞增,即所謂的弗林效應,其變化速度大大超越任何先驗因素可能經歷的變化,或許和營養的進步、教育的發展等環境因素有關;還有研究者認為,人種本身就是無意義的概念,因此「人種和智力」之間的關係也是無意義的。
人種
只列現時中文對國際上不同人群的外表習慣劃分。
(1)棕色人種--
棕色人種是人種和族群分類法中的一個項目。如黑人和白人一樣,它是基於人類膚色的人種術語。它用於描述南亞、東南亞、北亞、大洋洲和拉丁美洲和(含拉丁裔美國人)的各種人群,也常被用來描述北美洲和拉丁美洲的原住民。
人類學學家Carleton S. Coon,把大洋洲原住民及其太平洋島嶼人給歸類於他們自己的人種「棕色人種」。棕色人種皮膚為棕色或巧克力色,頭髮棕黑色並且捲曲,鼻子寬,口鼻部前突,鬍子和體毛發達(黑人毛髮稀少)。當時,在東南亞挖掘的化石顯示中石器時代的東南亞人骨骼類似於所謂的棕色人種。
(2)黑色人種--
黑色人種,又稱尼格羅人種,尼格羅-澳大利亞人種、赤道人種、剛果人種,是人類分類學說裏的一種人種。黑人的種族,主要有尼羅特人、班圖人(兩者占黑色非洲人口的絕大部份)與含米特人種(衣索比亞人種)等。
現今黑人大多聚居於非洲和美洲,另外,安達曼群島、尼科巴群島、美拉尼西亞與澳大利亞原住民的膚色雖然也是黑色,但是現今根據其他科學證據將他們歸類為棕色人種,而不是黑色人種。在中世紀時期和中世紀以前,主要分布在非洲撒哈拉以南地區(在摩洛哥也有分布)與中東。
大航海時代開始以後,西班牙和葡萄牙最先開始在美洲大陸進行殖民統治,但因為天花、瘧疾等熱帶疾病,歐洲來的白人和當地的印第安人都因為體力不支而大量死亡,勞動力一度極為缺乏。歐洲殖民者後來發現黑人對瘧疾等疾病有極強的免疫力,體力十分強壯外又容易以奴隸法條和宗教控制,開始使用黑人當勞動力。這一需求也直接促進了販賣黑奴貿易的產生。
在歐洲與非洲、歐洲與美洲、美洲與非洲之間的航路全部打通並日漸成熟之後,出現了最典型的販賣模式,三角貿易。儘管黑奴船幾乎已經滿載奴隸,旅途中甚至需要用站的來運輸,強烈的勞動力需求提升了黑人勞工的市場價格,由於抗病蟲害、繁殖力強的特性,黑人在美洲大陸奴隸市場上的售價極高,大約是華人勞工的5倍,白人勞工的1.5倍。非洲大陸各國之間持續進行戰爭,以便收穫戰俘充當奴隸,並將他們當作牲畜般的賣給白人。
總之,由於歐洲國家在美洲大陸進行的殖民統治和重商主義,以及非洲國家內部的戰爭,大批量的黑人被迫作為奴隸販賣於南美洲和北美洲。根據科學研究,一種幾乎只出現於黑人體內,名為「達菲─陰性」(Duffy–negative)的基因變體,令擁有該基因變體的黑人對愛滋病極為缺乏抵抗力,擁有該基因變體的人感染愛滋病毒的機率較沒有該基因變體的人高出四成,而且「達菲─陰性」基因變體在非洲很常見,也是愛滋病在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地區迅速蔓延的成因之一。黑人皮膚黝黑,捲髮,鼻樑普遍低矮或中等,有看法認為黑人具有較強的運動體能優勢。
(3)白色人種--
白色人種,指狹義的高加索人種(一般亦作西洋人、西方人或西人、洋人),是以人類膚色命名的人種名稱,一般指擁有淡色皮膚的種族或群體;或是一類擁有淡色皮膚,尤其是源自歐洲的人類群體,主要指西方世界的人群,有時又專指分布在澳紐與拉美的歐洲人或歐洲後裔,最狹義的時候僅指北歐人種,不過西方世界的標準是比較主觀且有政治意識形態的。廣義的「白人」一詞則比較符合文意,可以包含歐洲以外的西亞的民族、北非。
歐洲人在18世紀前後了解到他們和印度的雅利安人存在比較近的關係,因而產生了印歐人一詞。一般認為,印歐人、閃米特人都來自於高加索人,都是白種人。事實上,猶太人、閃米特人、土耳其人、斯拉夫人(塞爾維亞人、俄羅斯人、烏克蘭人)、匈牙利人、土庫曼人、哈薩克人等都不是真正的白人(亞歐混血),但多被視為白人,即使他們可能皮膚較西歐及北歐的白人更白。
一個人是不是白人在大多數白人所在地都是一個很主觀的問題。例如南非普利托利亞高等法院於2008年裁定南非華人屬於有色人種而並非「榮譽白人」,但南非黑人貿工聯合會等黑人經濟組織卻拒絕承認華人不是白人,並要求南非政府就此項裁決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以便於將華人列入白人的地位。
淡膚色的遺傳學-人類的膚色是一種數量性狀(quantitative trait),也就是由許多基因共同決定的遺傳性狀,以外表來看,是由深色逐漸到淺色的連續性差異。許多關於膚色的基因仍未明瞭,目前了解較多的基因有兩個,分別是MC1R以及SLC24A5。
其中SLC24A5基因依據估計,是起源於大約6000到12000年前的歐洲地區。顯示至少有一個淡色基因是在相對晚近的年代起源於歐洲。非歐混血者若是擁有兩個源自歐洲的SLC24A5等位基因,那麼將會明顯比沒有此等位基因的非歐混血者更白。根據觀察,SLC24A5基因座解釋了大約25%到38%的非歐混血者在皮膚黑色素含量上的差異。
(4)黃色人種--
黃種人,是西方人定義的一個居住範圍包括東亞、中亞、東南亞、北亞、南亞、北極地區、美洲以及太平洋島嶼上的種族。根據18-19世紀法國人類學家喬治·居維葉的理論,蒙古人種與高加索人種、尼格羅人種並列為人類的三大種族。蒙古人種有一些常見的生物學特徵(表型),比如內眥贅皮、 中國型牙齒、鏟形門齒以及幼態維持。有研究指出,黃種人兒童平均智商為107,較白種人兒童的103高出4分,也比黑種人的89高出18分。
在西方國家,類似於「Albinist」過去曾是用於形容患白化病的白人的隱語,蒙古人種(Mongoloid)也曾用於指唐氏綜合症的患者。但這種用法因為具有冒犯性,目前已不常用。
Yuan et al.2019 各種遺傳學和人類學研究得出的結論是,共有三個種族。 Yuan et al.2019年的一項研究發現,蒙古人種(東亞人)具有獨特的遺傳特徵。
Chen et al.2020的一項遺傳研究發現了蒙古人種獨特起源的進一步證據。他們得出的結論是,新的遺傳證據與簡單的「非洲外移民」相矛盾。他們認為蒙古人種起源於中國南部。
黃種人是西方白人創造的詞彙,中國傳統上並沒有這種概念,雖然黃種人的稱呼出現在西方,在現代因為已經涉及種族歧視,因此歐美多改用亞洲人來稱呼。而事實上大多數東亞人的膚色與南部歐洲人的膚色並無差別(見右圖)。中國人、日本人等所謂「黃種人」傳統上都是以膚白為美,反倒是白人以「小麥色」肌膚為美。
而實際到過東方的早期白人,例如歐洲傳教士,反而將包括中國人在內的東亞人稱作「白人」。直到17世紀,由於歧視、黃禍(包括歷史上匈人、蒙古人對歐洲的威脅)等原因,東亞人的膚色在白人筆下越來越暗。創造了雙名法的瑞典生物學家林奈用「luridus」來指稱東亞人的膚色,該詞除了有「黃色、淺黃色」的含義外,還有「死亡、像幽靈一樣」的意思,是個貶義詞。同時在西方醫學中,黃色皮膚還通常被視為黃疸病的症狀。1795年,德國人類學家布盧門巴赫率先使用「黃種人」名稱,而且專門發明出「蒙古人種」來指稱以中國人、日本人等為主的東亞人。此後,居維葉等人進一步推廣該概念,終於成為舊時學術界普遍看法。
目前,仍較多中國人接受「黃種人」的概念。這可能跟歷史上中國以黃色為尊貴色的觀念有關。而日本人則很少自稱黃種人。現時,部分黑人組織,堅持認為華人屬於白人,例如南非普利托利亞高等法院於2008年裁定南非華人屬於有色人種而並非「榮譽白人」,但因南非黑人貿工聯合會等黑人經濟組織拒絕承認華人是有色人種而引發爭議,並要求南非政府就此項裁決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以便於將華人劃出受益的弱勢群體地位。
如果能回到5個世紀以前,你會在墨西哥中部看到一個欣欣向榮的阿茲特克帝國,在文藝復興時期的歐洲看到一幅新畫的《蒙娜麗莎》,那時北半球的氣溫也會比現在更低。這是一個處於小冰期(公元1300年至1850年)的世界。當時歐洲人還進行了大規模的探險,開創了「地理大發現」時代。現在,讓我們展望一下500年後的世界,想象一下26世紀的地球會是怎樣的。對21世紀的我們來說,500年後的世界會不會像我們眼中的16世紀一樣不同呢?
26世紀的地球會是什麼樣子?
首先,我們來聊一聊天氣。這取決於你問的對象是誰。26世紀的地球也許會有點冷,也可能熱得要命。一些太陽輻射輸出模型表明,到25世紀,地球的氣溫將會降到接近冰河時代的水平。其他研究預測,到2300年,持續的氣候變化和化石燃料的使用將使地球上的大部分地區變得過於炎熱,使人類無法生存。
一些學者認為,人類活動引起氣候變化的開端可以追溯到19世紀的工業革命,另一些學者則認為是史前時期刀耕火種的農業活動。不管怎樣,人類對工具的使用深刻改變了地球環境——26世紀的工具可能會更令人印象深刻。
理論物理學家、未來學家加來道雄預測,在短短100年內,人類將達到卡爾達肖夫指數(Kardashev Scale)上的I型文明。換句話說,我們將成為一個能夠利用地球全部能量的物種。利用這些能源,26世紀的人類將掌握諸如核聚變和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的技術。此外,他們還將能夠操縱行星能量來控制全球氣候。與加來道雄相比,物理學家弗里曼·戴森的估計稍顯保守,他認為人類向I型文明的飛躍將在大約200年內發生。
自16世紀以來,人類科技已經取得了指數級的進步,在未來的幾個世紀里,這種速度很可能會繼續下去。物理學家斯蒂芬·霍金提出,到2600年,人類知識的增長將達到每10秒就有10篇新的理論物理學論文發表的速度。如果摩爾定律成立,即計算機的速度和復雜度每隔18個月就會翻一番的話,那其中一些物理學研究很可能是由高度智能的機器完成的。
還有哪些技術將塑造26世紀的世界?未來學家兼作家阿德里安·貝瑞認為,人類的平均壽命將達到140歲,而人類個性的數字化存儲將使一種由電腦控制的「永生」成為可能。當機器人探索外太空時,人類將在海洋中耕作,乘坐星際飛船旅行,並居住在月球和火星殖民地。
那麼,5000年後呢?
人類技術在過去5000年里取得了顯著的進步,而地球表面的種種變化也證明了這一點。我們改變了地貌、氣候和生物多樣性;我們為活着的人建造了摩天大樓,為去世的人建造了巨大的墳墓;也許最重要的是,我們學會了利用地球的一部分能源,但同時仍然渴望更多的能源。
這種對能源的貪得無厭的欲望將在今後五千年里繼續成為人類文明進程的主旋律,也將決定地球在公元7019年的樣子。
1964年,俄羅斯天體物理學家尼古拉·卡爾達肖夫(Nicolai Kardashev)提出了一個理論,認為一個文明的技術進步與其居民能夠操控的能源數量直接相關。沿着這些思路,他為銀河系中的先進文明定義了三個層級:
I型文明是行星能量的主人,這意味着他們可以利用整個星球的能量;
II型文明可以召喚整個恆星系統的力量;
III型文明控制着銀河規模的能量。
宇宙學家用卡爾達肖夫指數來預測未來和外星文明的技術進步。目前,現代人類甚至還沒有達到I型文明的標准。我們本質上是0型文明,但我們最終會成為I型文明,那會是什麼時候呢?
理論物理學家和未來學家加來道雄預測這種超越將在短短一個世紀內發生。物理學家弗里曼·戴森將這一估計提高到200年內。而在卡爾達肖夫的設想中,人類只需要3200年就能達到II型文明。
如果到71世紀時,人類只能達到I型文明,即人類有能力控制大氣和地熱能。戰爭和自我毀滅可能仍然對人類的生存構成威脅,但生態問題將成為過去。
如果我們在那時達到II型文明,那麼71世紀的人類將擁有更強大的技術力量。戴森提出,這樣的文明將有能力用大量衛星來包圍一顆恆星,以獲取其全部能量。其他理論上的II型文明壯舉還包括星際旅行,以及移動整個行星的能力。不過,所有這些都是在遺傳學和計算領域取得重大突破的基礎上實現的。
達到II型文明的未來人類很可能在文化上,甚至神經結構上與我們有很大的不同。他們很可能是未來學家和哲學家所說的「後人類」或「超人類」。
無論如何,五千年後會發生很多事情。我們可能用戰爭毀滅自己,或者用納米技術不知不覺地蹂躪這個星球。也許我們仍無法抵禦小行星和彗星碰撞帶來的威脅。我們甚至可能在遠未達到II型文明之前就遇到另一個外星II型文明,結局將難以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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