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的宋朝─政治起伏與變遷】~3~
宋朝外交
宋朝外敵頻繁,外交的重要性日益增加。針對不同的外交對象,給予不同的館待禮遇,並使之專門化。遼與金國都對宋朝構成巨大威脅,其外交事務主要由樞密院的禮院負責,包括文書往來、使節派遣和一切接待事宜等。元豐年間,樞密院改置北面房,掌北界國信,南宋沿襲之。此外,宋朝專門設置主管往來國信所,作為負責與遼、金交往的具體事務機構。而西夏、高麗、越南(宋朝先稱之為「交趾」,後改稱「安南」。宋時越南歷經丁、前黎、李、陳等王朝統治)等國,由於宋朝視他們為藩屬國,所以發出的外交文書和禮物等皆稱「制詔」或「賜」,對其國家的外交承認被稱為「冊封」。宋朝在京城設置許多外交接待館驛,作為國家接待各國使節的地方。遼國在都亭驛,西夏在都亭西驛,高麗在梁門外安州巷同文館,回鶻、于闐在禮賓院,三佛齊、真臘、大理、大食等國家在瞻雲館或懷遠驛。
宋朝奉行朝貢體制,然而將重心放在政治利益與經濟利益,也就是「來則不拒,去則不追」。宋代朝貢制度的完善和發展表現在有較固定的管理機構,明確規定貢期,嚴格貢使的證明,回賜的制度化等。南宋時,還將海外貿易作為朝廷的財政收入預算之一,對於朝貢物並非照單全收,而是只接受其中的一小部分,其餘的按市舶貿易的規則進行抽買。免稅貢物的減少,意味著稅收的增加,這樣既有利於外交往來,又給朝廷帶來實惠,使外交和經濟獲得雙贏。
宋朝有名的外交家有富弼、沈括與洪皓。富弼在外交上面對大軍壓境的遼國時屢立奇功。他以理挫敗自傲的遼使,迫使遼使行參拜之禮,後又兩次出使遼國,挫敗遼國割地要求。富弼分析宋、遼、西夏三國的關係,認為遼與西夏強盛的原因是獲得中國的資源與人力而至,並且協助宋朝撬開遼夏同盟,使宋、遼、西夏三足鼎立的格局逐漸穩定下來。沈括以翰林侍讀學士的身分,出使遼國交涉劃界事宜,獲成而還。他在出使途中繪記遼國山川險阻及風俗人情,完成《使虜圖抄》,上於朝廷。《宋史》稱:沈括「使契丹。凡六會,敵人環而聽者千輩,無以駁其議。」洪皓在南宋危難之時出使金國,被拘15年,但仍不願投降金國。洪皓曾屢次派人向被囚禁在五國城(今黑龍江依蘭縣)的宋徽宗、宋欽宗及在臨安(今浙江杭州)的宋高宗秘密傳遞消息。歸國後,宋高宗稱他「雖蘇武不能過」。
宋朝人口
據《太平寰宇記》所載,宋太宗太平興國五年(980年)全國有6,499,145戶,人口約3250萬。據《元豐九域志》記載,元豐(1078年—1085年)年間,全國有戶1,600萬。據《宋史·地理志》記載,宋徽宗崇寧元年(1102年)全國有戶1,730萬。宋徽宗大觀四年(1110年)戶數達20,882,258戶,人口約1億1275萬;估計宣和二年(1120年)有戶二千二百萬。人口1億1880萬。靖康之禍後,中國再次出現中原人口大量南徙的現象。這次南遷有兩波。第一個高潮是從「靖康之難」到《紹興和議》;第二個高峰則是在金主完顏亮南侵期間。南方人口因此大量增加,根據估計,南宋人口峰值是宋寧宗嘉定十一年(1218年),戶口達到1360萬。若以紹興卅二年(1162年)與崇寧元年比較,兩浙路戶口增加26萬戶、江南西路增加42萬戶、福建路增加33萬戶、潼川府路增加24萬戶,夔州府路增加14萬戶。宋代的城市人口大量增加,10萬戶以上的城市有50個,其中臨安人口過120萬(1274年),汴梁人口過180萬(1125年),是當時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兩個城市。
在人口分布上。宋徽宗崇寧年間,華北各路中以京畿路人口最集中,元豐六年有戶23萬,崇寧元年有戶26萬。而永興軍路則有戶100萬。以長安為中心的京兆府也有戶23萬。這兩路人口集中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宋朝與西夏的戰爭中這些地方處於前線有關。南方人口主要集中在兩浙、江南東西、福建、川陝四路。這五路戶口達到571萬戶,佔南方戶口的一半。其中兩浙路最多,達到197萬戶。江南西路戶口則有166萬、江南東路則有戶101萬。福建路有戶106萬。淮南東西路共計達到130萬戶。川峽四路總計有200萬戶(1231年有500萬戶.)、荊湖南北路總計有140—150萬戶,廣南東西路僅80餘萬戶,京西南路有40萬戶。
宋朝經濟
宋太祖建國時就確立土地私有產權制度,買賣自由,並採取不抑兼併的政策,租佃經營成為重要的土地經營形式。租佃契約期滿後佃農可以自由決定終止或續約。人口流動性增強,城市商品經濟發展。有學者認為宋代已經出現資本主義萌芽。
宋代大量開金、銀、銅、鐵、煤等礦藏,在宋代煤炭作為一種新型的能源進入了生產和人民生活的領域,汴京家家戶戶都以煤作為家庭燃料,形成「汴都數百萬戶,盡仰石炭,無一家燃薪者」的社會風貌。在生產上,煤應用於冶煉工業也大大提高了銅、鉛、鍚的產量。冶鑄、切削和加工技術的長足進步又為陶瓷、紡織、造船、井鹽等行業的成長提供了燃料、工具等必要條件。
宋代的經濟繁榮程度可謂前所未有,農業、印刷業、造紙業、絲織業、制瓷業均有重大發展。各地也出現了各種製造工廠和加工工廠。如造船廠、火器廠、造紙廠、印刷工廠、織布廠、各地的官窯等。同時也進口原料,加工製造成商品出售到各地。航海業、造船業成績突出,海外貿易發達,和南洋、南亞、西亞、非洲、歐洲等地區總計58個國家通商。加上宋代城市是開放的,任何人都可以流入。一個人移居到一個地方生活一年以上,便可有獲得當地戶口資格,具開放性的措施使得商業發達,資金貨幣流通廣泛,銀行也可以貸款、異地付款。鑄造錢幣還先後印刷發行多種類形式的紙幣。因此關於怎麼加速貨幣周轉,流通的經濟話題受到關注。文官中懂金融的不少,包括沈括、葉適,都提出了很先進的貨幣理論。
大批的手工業者、商人、業主構成了宋朝的中產階級。他們經濟富足,又有自己獨立的價值追求。市民的富裕閑暇的生活及審美趣味和生活情趣促成了文化高度繁榮。而南宋初期對南方的大規模全面深度開發,促成南方地區成為全國經濟文化中心,從此完全取代北方地區的經濟文化中心地位。
(1)農業
在宋朝,農業逐步走向專業化與商業化。北宋初期大面積開荒,土地不抑兼併,農田規模擴大,為提高耕種效率,注重興修水利,改進農具,改良品種,農業發展迅速。許多新形田地在宋朝出現,例如梯田(在山區出現)、淤田(利用河水沖刷形成的淤泥所利用的田地)、沙田(海邊的沙淤地)、架田(在湖上做木排,上面鋪泥成地)等。這大幅增加宋朝的耕地面積。至道二年(996年),宋廷掌握耕地為三百一十二萬五千兩百餘頃。到天禧五年(1021年)增加到五百廿四萬七千五百餘頃。到宋神宗元豐年間(1078年—1085年)達到耕地面積頂點七億畝,各種新的農具在宋代出現,例如新式水車龍骨翻車和筒車。代替牛耕的踏犁,用於插秧的鞅馬。新工具的出現也讓農作物產量大幅成長。一般華北的麥地田每年可畝收二石到三石半,江淮、兩浙、福建、川陝、荊湖等地區一年可達到三至七石。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從占城引進耐旱、早熟的稻種,分給江淮兩浙,就是後來南方的早稻尖米,又叫占城米、黃秈米。兩宋時太湖地區稻米產量居全國之首,尤其以平江府(今蘇州)為代表,有「蘇湖熟,天下足」(指蘇州和湖州)或「蘇常熟,天下足」(指蘇州和常州)之稱。宋朝的農業走向專業化、商業化的傾向。例如長江流域和珠江流域農業發展迅速,一些北方農作物粟、麥、黍、豆來到南方。宋朝農業經濟作物種植面積擴大,南宋中期,棉花盛行種植於川陝、江淮、兩浙、荊湖、閩、廣(即粵)地區,種桑養蠶和麻的地區也在增加。茶葉在北宋時遍及淮南、荊湖、福建及四川諸路。這些地區每年上繳給政府專賣機構的茶葉達一千四、五百萬斤,不僅供應國內市場,而且遠銷國外。當時以福建所產最為著名,其它名茶尚有兩浙的日經茶,江西的雙井白茶,廣西容州的竹茶等。南宋時,南方的注茶地比北宋更多,吳興的紫筍、常州的陽羨、紹興的日注、隆興的黃龍等,都被稱為「絕品」。甘蔗種植遍布蘇、浙、閩、廣(粵)、等省,糖已經成廣泛使用的食品,出現世界上第一部關於製糖術的專著:王灼著《糖霜譜》。
(2)手工業
北宋的主要礦產包括金、銀、銅、鐵、鉛、錫、煤等。北宋仁宗在位時代金屬礦藏達到兩百七十餘處,較盛唐年間增加一百餘處。仁宗時期,每年得金一萬五千多兩、銀廿一萬九千多兩、銅五百多萬斤、鐵七百廿四萬斤,鉛九萬多斤、錫卅三萬斤。
宋朝的絲、麻、毛紡織業都非常發達,而西北地方流行毛織業,四川、山西、廣西、湖北、湖南、河南等地麻織業非常興盛。到南宋時,廣東的雷州半島地區和廣南西路成為棉紡織業的中心。兩浙和川蜀地區則為絲織業,朝廷在絲織業密集的地區設立織錦院,即是官辦的絲織作坊,也同時造福相關的印染業。1295年前後,黃道婆把海南島黎族的紡織技術帶到松江府的烏泥涇,並改進紡織工具與技術,在推廣棉紡織方面的歷史功績是很突出的。
宋朝官窯、民窯遍布全國。時有河北曲陽定窯、河南汝州汝窯、禹縣鈞窯、開封官窯、浙江龍泉哥窯弟窯、江西景德鎮景德窯、福建建陽建窯等七大名瓷窯,和分布在各地的許多大小瓷窯,所產宋瓷通過海上絲綢之路遠銷海外,如日本、高麗、東南亞、南亞、中西亞等地。
北宋時,主要的造紙材料包括絲、竹、藤、麻、麥杆等。四川、安徽、浙江是主要的造紙產地,蜀地的布頭箋、冷金箋、麻紙、竹紙,安徽的凝霜、澄心紙、粟紙及浙江的藤紙等都聞名於世,甚至還有紙被、紙衣、紙甲等製品。紙張的大量生產與活字印刷術為印刷業的繁榮提供基礎,宋朝的印刷業分三大系統,官刻系統的國子監所刻之書被稱為監本,而民間書坊所刻的書被稱為坊本,士紳家庭自己刻印的書籍屬於私刻系統。東京、臨安、眉山、建陽、廣都等都是當時的印刷業中心。當時坊刻書中以浙江口碑最佳,稱浙本,四川次之,稱蜀本。福建的刻書以量取勝,稱建本的其中尤以建陽麻沙鎮最多,世稱麻沙本。社會上流行刻書的風氣,以臨安國子監所刻的書品質最頂尖。宋朝的刻書以紙墨精良、版式疏朗、字體圓潤、做工考究、傳世稀少、價值連城而聞名於後世。
(3)運輸業
宋朝政治經濟中心向東向南轉移,東南地區河道發達,水網密布,是天然的交通網絡。宋朝又注重疏浚河道,建造橋樑,創造良好的交通條件。南宋時期,海上交通的發展也格外興旺。
宋代造船技術水準處於當時世界極度先進的狀態。宋神宗元豐元年(1078年),明州造出兩艘萬料(約600噸)神舟。1974年福建泉州出土一艘宋代古船,有13個隔水倉,在船出海航行過程之中一兩個隔水倉漏水,船也不會有多大危險。宋代的主要造船廠分布在江西、浙江、湖南、陝西等地區。虔州、吉州、溫州、明州都是重要的造船基地。宋太宗至道年間(995年—997年),全國年船量均超過三千三百餘艘。到了南宋,由於南方多水加上海上貿易日益發達,造船業發展更快。臨安府(今杭州)、建康府(江寧府,今南京)、平江府(蘇州)、揚州、湖州、泉州、廣州、潭州、衡州等成為新的造船中心。廣州製造的大型海舶木蘭舟可「浮南海而南,舟如巨室,帆若垂天之雲,舵長數仗,一舟數百人,中積一年糧」。南宋初年還出現車船、飛虎戰船等新式艦船。
(4)金融商業
a.貨幣
宋代是工業革命之前,站在世界發展巔峰的超大規模經濟體;有學者認為宋代在經濟上乃是中國歷代王朝中曠古空前的偉大年代。宋代商業繁盛,通行的貨幣有銅錢、鐵錢、白銀與黃金。黃金是用以保值、跨洲貿易的最佳首選,銅錢、白銀是作為中遠距離交易通貨,鐵錢則是作為零錢於在地市集、做小額交易使用。宋政府每年鑄造的貨幣量來衡量,其中個別年分所生產的貨幣數,就超過有唐一代發行貨幣的總額。宋太宗至道年間(995—997年),每年鑄幣83萬貫。到神宗熙寧六年,已達506萬貫;在工業革命以前的貨幣發行規模僅此一例,且遠遠超過世界各國。儘管如此,宋貨幣的供給仍無法應付增長的市場對貨幣的需求;每年的朝議都將「錢荒」列為討論議題。加上商品入口,宋代大量銅錢、白銀外流。另一方面宋代貨幣精良信用穩定,東南亞、日本、朝鮮、金、遼(東北亞)等區域經濟體一致通行宋貨幣,至於其他地區,如西亞、歐洲和非洲並非如此,如在20世紀50年代,丹麥考古隊在中東僅發現兩枚宋錢;宋錢在南洋、日本、金國、遼國、朝鮮等國取代本國貨幣,成為當地主要通行貨幣。作為一級東亞貨幣,宋代的銅錢大量外流東亞地區,帝國內部銅礦稀缺,造成硬通貨短缺。
為應付不斷增長的貨幣需求,真宗時期,成都民間十六家富戶主持印造一種信用本位的兌換紙鈔,代替銅錢僅僅在四川使用的一種地方貨幣,是為交子(按照紙幣的經濟學定義,只有國家發行的才算真正紙幣)。仁宗後改歸官辦,並定期限額發行。徽宗時期,改交子名為錢引,並擴大流通領域。宋高宗紹興三十年(1160年)改為官辦「會子」,會子主要有東南會子(也叫行在會子),湖北會子和兩淮會子。但是為防止銅錢北流,宋朝政府規定在與金交界處仍然只能使用鐵錢。與交子不同,會子是以銅錢為本位的,面值有一貫(一千文)、兩貫和三貫三種,後增印兩百文、三百文與五百文小面額鈔票。乾道五年(1169年)定為三年一界,每界發行一千萬貫,以舊換新。熙寧十年(1077年)歲入7070萬貫,農業的兩稅為2162萬貫,佔30% ;工商稅為4911萬貫,佔70%。工商稅收入構成朝廷財政收入的主體。
b.會子危機
第一界會子的發行額僅三百萬貫。到乾道四年(1168年)僅七年的時間,發行額增加到七百萬貫。之後固定在一千萬貫。儘管會子的加印與隆興北伐有關,但是由於作為本位的金屬貨幣沒有相應追加,幣值增長指數已經達到300%以上。到理宗淳祐六年,會子發行額增加六十五倍。會子雖與銅錢可自由兌換,但由於會子不斷貶值,兩者匯率也急遽走低。
南宋對維持會子的穩定與信用進行過一定的努力,除了制定數年一界的換新舊會子兌換制度控制流通量外,宋孝宗時期還制定了「中半納入(地方上繳的稅賦可以有一半用會子繳納,並且不計貶值、依其面值計價)」的制度來確保其信用;然而1205年北伐失敗造成的財政惡化導致了會子制度逐步走向破產,自寧宗宣布十一、十二、十三界會子同時流通後,會子之多猶如決堤之水,物價飛漲猶如脫韁野馬,出現會子擠兌銅錢的現象。嘉定二年(1209年),會子換界。政府規定新舊會子以一比二的比例兌換,同時嚴禁不按比例兌換會子,否則抄家,並鼓勵打小報告互相揭發。這無異於宣布會子已經信用破產。但是這依然沒能阻止拒收會子的風潮,會子也進一步貶值。超級通貨膨脹導致社會無論中下層都損失慘重。迫不得已,政府發還抄沒的家產,並籌措一千四百萬貫來回收舊會子。嘉定五年後危機才漸漸平息。從此之後,會子換界已無法正常進行。政府一旦發生財政危機,就會以濫印鈔票飲鳩止渴。理宗親政後,由於十六及十七界會子數量巨大,險些再度造成通貨膨脹。端平入洛之後,會子與銅錢的匯率從端平初年暴跌25%。十八界會子發行量更加大,白米漲到每斗米三貫四百文錢,是孝宗年間(1162年—1189年)的十一倍。淳祐七年,理宗頒詔,十七、十八界會子永遠使用,希望藉此來抑制物價上漲。但是兩百文的十八界會子卻連一雙草鞋都買不到,會子已與廢紙無異。景定五年(1264年),賈似道規定十七界會子須在一月之內全部換成十八界會子,並將會子改為「金銀見錢關子」,宣布關子與會子的兌換比例為1:3,但通貨膨脹更惡性發作。不過,南宋的會子雖然一路貶值,但與元、明兩朝的徹底失敗相比仍維持了相當長時間的流通與信用,故可視為近代前較為成功的紙幣實驗。
(5)海外貿易
由於西夏阻隔西北的絲綢之路,加上經濟中心的南移,從宋朝開始,東南沿海的港口成為新的貿易中心。唐代時全國僅於唐高宗龍朔元年(661年)在廣州一地設有市舶司,負責外貿事務。宋代先後在廣州、臨安府(杭州)、慶元府(明州,今寧波)、泉州、密州板橋鎮(今膠州營海鎮)、嘉興府(秀州)華亭縣(今松江)、鎮江府、平江府(蘇州)、溫州、江陰軍(今江陰)、嘉興府(秀州)澉浦鎮(今海鹽)和嘉興府(秀州)上海鎮(今上海市區)等地設立市舶司專門管理海外貿易。其中以廣州、泉州和明州最大。泉州在南宋後期更一躍成為世界第一大港和海上絲綢之路的起點。宋代海外貿易分官府經營和私商經營兩種方式,其中民營外貿又佔大宗。宋神宗元豐三年(1080年),北宋朝廷制定一部《廣州市舶條法》,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貿易法。而各個外貿港口還在城市裡設立「蕃市」,專賣外國商品;「蕃坊」供外國人居住;「蕃學」供外商子女接受教育,朝廷還專門制定蕃商犯罪決罰條。現在廣州和泉州城內仍然有許多藩客墓,成為當時海外貿易繁榮的佐證。
與宋王朝通商的國家有:占城、真臘、三佛齊、吉蘭丹、渤泥、巴林馮、蘭無裏、底切、三嶼、大食、大秦、波斯、白達、麻嘉、伊祿、故臨、細蘭、登流眉、中裏、斯伽裏野、木蘭皮等歐亞地區五十八個國家。宋朝出口貨物包括絲綢、瓷器、糖、紡織品、茶葉、五金。進口貨物包括象牙、珊瑚、瑪瑙、珍珠、乳香、沒藥、安息香、胡椒、琉璃、玳瑁等幾百種商品。宋朝從大量進口貨物通過市舶司獲得的稅收,從宋仁宗皇祐年間(1049年—1054年)的53萬貫,治平年間(1064年—1067年)63萬貫,到了宋高宗紹興年間(1131年—1162年)已達200萬貫,約佔全國財政收入的百分之六,對宋代的繁榮起重要作用。南宋時代,宋朝在與金和大理的交界處設立榷場來互通有無。宋朝出口藥材、茶葉、棉花、犀角、象牙等,進口北珠、人蔘、毛皮、馬匹等貨物。民間也有大量的走私貿易。由於宋朝銅錢信用佳,被大量走私到東南亞和西亞,而當時的遼國、金國、西夏、越南、朝鮮和日本更停用自己的通貨,改用宋錢。
(6)賦稅制度
首先,兵役基本消失。唐中葉以後,均田制破壞,府兵制解體,兵農分離的募兵制逐漸取代兵農合一的調兵制。南宋人王栐說:北宋「兵農既分,軍制大異於古。」募兵制已占居主導地位。兵源既不像唐代前期那樣調集世襲軍戶,也不像南唐那樣差調全國農民,而主要是來自招募和僱傭的普通老百姓,特別是饑民。府兵制雖有殘留,諸如存在於某些特定地區的弓箭手之類的鄉兵,但也不是全國各地的普遍現象。北宋的基本狀況是:職業士兵「以起軍旅」,普通農民「無預征役」。政府一般不再「籍農民之身以為兵」,轉而「賦斂農民之粟帛以贍正軍」。北宋人韓琦在比較漢唐調兵和北宋養兵的優劣時說:「杜甫詩中《石壕吏》一首,讀之殆可悲泣,調兵之害乃至此」,進而得出養兵「自有利民處不少」的結論。蘇轍也曾將北宋兵制同前代兵製作對照,稱:「古者兵出於民」,「民之於兵,可謂勞矣」;「近世兵民既分」,「民可謂逸,而兵可謂習矣。」從當時人這些前後對比和勞逸、利害之論,都是北宋農民大體擺脫兵役負擔的確證。其次,廂軍分擔夫役。北宋農民的主要徭役負擔是包括春夫和急夫在內的夫役。第三,夫役雇法推行。人們通常所稱王安石的免役法或雇役法,指的是差役即職役雇法。
宋代的雜稅名目眾多,「經制、折帛錢為諸州之害,板帳、月樁為諸縣之害」,此外還有二稅鹽錢、蠶鹽錢、丁絹、丁鹽錢、僧道免丁錢、秤提錢、市例錢、折估錢、折布錢、布估錢、畸零絹估錢等,「不可以遍舉,亦不能遍知」。其征斂賦稅的手段,誠如朱熹所說:「古者刻剝之法,本朝俱備。」宋人的類似說法頗多,諸如:「正稅之外,雜賦至繁,詭制異科,醜名暴斂」;「其色不一,其名不同。」以致世人「不能盡舉」;「當官者不能悉其詳」。蔡戡又言:「其賦斂繁重,可謂數倍於古矣。」各人的具體說法雖然不盡一致,但共同之處是肯定賦稅的名目繁多。賦稅倍增的結果是:「民間苦賦重。」
政府又通過將稅收大量投入到軍隊裡,利用災年招募流民、饑民當兵的政策輔以一系列常設的社會救濟政策(特別是對老人和兒童),起到穩定社會的作用。所以兩宋時期沒有爆發過如黃巢起義,元末民變那樣的大規模民變。
宋代的農才賦役制度,名稱和中唐之後的兩稅法一樣,但內容不同,宋兩稅是單純以土地為徵收對象的土地稅,標準是按各戶所占有田地的數量和質量收取。而唐兩稅卻是要綜合每戶的人丁和資產包括土地、桑、居宅、牲畜和錢財等定戶等再以戶等計算本戶之兩稅。可知唐兩稅的範圍遠較宋兩稅為廣,唐兩稅包括田畝稅、戶稅、力役,而宋兩稅只是純田畝稅而不包括戶稅、力役。在宋,戶稅、力役是另算的,按各戶人丁收的稅稱丁稅,也就是戶稅,按戶等財產分級別收的稅稱役錢,也就是力役的內容。也就是說,宋的兩稅加丁稅再加役錢才約等於唐的兩稅。宋朝的稅制是「以貧富為差」的「兩稅法」,根據居民有無不動產,劃分戶別,再以家庭財產之多寡,劃為不同戶等,按戶等財產分級,高資產戶納稅多,低資產戶納稅少,沒有田產,則不用繳稅。役錢則是宋制規定,凡應服勞役者可輸錢免役,也就是付朝廷募兵制的費用。
宋商稅主要有住稅和過稅。住稅即買賣交易稅,稅率3%,過稅即商品流通稅,稅率2%。宋公布商稅則例,把應納稅的商品名目頒布於稅務、官署、交通要道,使商人瞭然。稅務按照則例收稅,商旅按照則例納稅,非則例所載(即假如稅務私增收稅條目),商旅可以拒納並越級上訴。另一項稅收是海關稅。主要對商品進出口和流通收稅。外船來經商先經市舶檢查,抽取十分之一到十分之二的稅。宋朝鼓勵海上貿易,將製造的產品銷往外地,市舶司甚至設在馬六甲海峽,設到安南,賺取大量收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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