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的“熙寧變法”─王安石變法,之利弊與新舊黨爭及歷代評價】
熙寧變法,又作王安石變法、熙豐變法,指北宋大臣王安石推動的、並由宋神宗推行的新政,旨在消除北宋建國以來積弊的一場改革。新法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國庫的收入,但是在施行過程中對人民造成了很多額外負擔,並遭到保守派舊黨的激烈反對,造成了新舊黨爭。新法最終一度被廢除,但一些好的措施最終還是保留了下來,直至宋亡。
北宋中葉以後,內部方面,政府官員數目持續膨脹:真宗景德年間(1004年-1007年)內外官已達一萬多人,仁宗皇祐年間(1049年-1053年)達兩萬多人,「十倍於國初」,導致冗官、冗費激增。執政大臣多「榻茸常材,斗筲小器」,而「班僅庶僚,非有殊跡,亦被橫賜」,保守主義盛行,不得不與豪強地主妥協,土地兼併日益嚴重。土地兼併令農民轉職軍旅,使得軍隊人數激增。
北宋初年給予軍、公人員極大優惠和特權,可免除差役和賦稅。對外方面,對遼、西夏等國的戰爭,仁宗慶曆年間(1041年-1048年)軍隊人數是一百二十五萬九千人,使得軍事費用增加,「養兵之費,在天下據七八」。將不專兵和軍紀不明,使宋軍嚴重缺乏訓練,終日「遊戲於廛市間,以鬻巧誘畫為業,衣服舉措不類軍兵」,「衛兵入宿,不自持被,而使人持之;禁兵給糧,不自荷,而僱人荷之。」。
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歲入達一億一千六百一十三萬之巨,官費、軍費等支出卻達一億二千零三十四萬,很明顯是入不敷出;使得國庫空虛,人民生活壓力更加沉重。真宗朝有李順、張余等領導益州賊亂,之後持續爆發小規模的匪亂,「一年多如一年,一火(伙)強如一火」。
神宗熙寧元年(1068年),新即位的宋神宗問王安石:「當今治國之道,當以何為先?」王安石答:「以擇術為始。」熙寧二年(1069年),宋神宗問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設,以何為先?」王安石答:「變風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風俗,在長君子、消小人,以禮義廉恥由君子出故也……」同年二月,王安石開始推行新法,採取一系列改革措施。
翰林學士范鎮認為,實行青苗法是變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然「少取與多取,猶五十步與百步」。七、八月間,范純仁上書神宗,公開指責安石「掊克財利」、舍「堯舜知人安民之道」;御史中丞呂誨上書彈劾王安石巧詐,說他「置諸宰輔,天下必受其禍」。
一次宋神宗和文彥博討論變法之事,神宗說:「更張法制,於士大夫誠多不悅,然與百姓何所不便?」文彥博說:「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
第二年,司馬光給王安石寫了三封長信——〈與王介甫書〉責難王安石「財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條例司」,「又置提舉常平廣惠倉使者」,「今介甫為政,盡變更祖宗舊法,先者後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毀滅之,棄者取之,矻矻焉窮日力,繼之以夜不得息。……」,「今介甫為政,首建制置條例司,大講財利之事,又命薛向行均輸法於江,淮,欲盡奪商賈之利,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錢於天下而收其息,使人愁痛,你子不相見,兄弟妻子離散。……」,「或所見小異,微言新令之便者,介甫輒艴然加怒,或詬罵以辱之,或言於上而逐之,不待其辭之畢也。明主寬容如此,而介甫拒諫乃爾,無乃不足於恕乎!」
列舉實施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諫」、「致怨」等弊端,要求王安石廢棄新法、恢復舊制。王安石則寫了〈答司馬諫議書〉回覆司馬光:「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為、以膏澤斯民,則某知罪矣;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後來司馬光與王安石完全決裂,司馬光辭官隱居洛陽、專心撰寫《資治通鑑》。
新舊黨爭
新舊黨爭是北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圍繞在王安石變法的執行上所引發的一場黨爭。
宋神宗力圖改革宋仁宗慶曆新政以來遺下的弊端,拜王安石為宰相,開以新政,是為王安石變法。新政雖切中時弊,實行上頗有問題,且得罪朝中保守派大臣的既得利益,遭到舊黨極力反對。舊黨其中不乏有影響力的人物,如韓琦、司馬光、歐陽修、蘇軾等,王安石唯有晉用呂惠卿、曾布、章惇及韓絳等新人,予以抗衡。
黨爭最初因為政見不同而起,後來演變成排除異己的奪權之爭。新黨支持王安石的新政,舊黨反對新政。兩派官吏互相攻擊,一得勢就貶斥另一派士大夫,最終新黨因皇帝的支持推行而獲勝,但造成北宋政局的不穩定,也對北宋的政治產生頗大影響。先後持續五十多年,最終導致北宋滅亡。
最初爭論只是書生意氣之爭,司馬光批評王安石變法的理由之一是南人不可當政,曾輕言:「閩人狡險,楚人輕易,今二相皆閩人,二參政皆楚人,必將引鄉黨之士,天下風俗,何由得更淳厚!」由於新、舊兩黨更迭執政,王安石曾兩度退職,新政時行時廢,臣民無所適從。
元豐八年(1085年)三月,在位十八年的宋神宗病逝,宋哲宗即位,在宣仁太后主導下,以司馬光專權,因帶有個人情緒的報復,致力於盡罷新法,所謂「元祐更化」,恢復「祖宗舊制」,前後歷時九年,此一時期改革派人士幾乎全招迫害貶職。蔡確、章惇等被貶至嶺南(今廣東一帶),開啟北宋貶官至嶺南的先例。
元祐元年(1086年)王安石與司馬光相繼病逝,守舊派繼續掌握大權,黨爭仍無止息,朝廷分裂成正反兩黨,得勢舊黨又分成三派:
(1)元祐黨人-得勢-反對變法
a.朔黨(朔學)-劉摯、梁燾、王岩叟、劉安世
b.洛黨(洛學)-二程、朱光庭、賈易
c.蜀黨(蜀學)-蘇軾、蘇轍、呂陶、上官均
(2)熙豐黨人-失勢-支持變法
洛黨朱光庭、賈易等攻擊蘇軾誣衊宋仁宗不如漢文帝,宋神宗不如漢宣帝,以為是對先皇不敬。這時呂陶、上官均挺身而出為蘇軾辯護,史稱蜀洛黨爭。至此黨爭僅淪為意氣之爭,終使朝綱不振,政風日壞。
元祐九年(1094年),宣仁太后病逝,宋哲宗親政,章惇入汴京,拜尚書省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恢復宋神宗的新法,史稱「紹述」,意為繼承父業,除曾布為翰林學士,晉張商英為右正言。
章惇當政期間,對元祐諸臣大肆清洗,以「抵毀先帝、變易法度」的罪名,剝奪了司馬光、呂公著等人的贈官諡號,絕大部分的舊黨黨人都被流放或罷黜,貶到嶺南等蠻荒地區,又企圖追廢宣仁太后,為哲宗所止。但在公家事務上,章惇甚為正派,未曾以官爵私其親信。
宋徽宗即位後,臨朝聽政的欽聖太后將章惇則以罪貶逐於外,改用韓忠彥、曾布為宰相,試圖化解新黨爭,但黨爭已是無可化解。徽宗親政後,起用蔡京,恢復新法,但蔡京奸險不堪,與宦官童貫等勾結,立「元祐黨人碑」,將司馬光等309人定為奸黨,碑上有名者及其子孫永遠不得為官,皇家子女亦不得與名單上諸臣後代通婚;結果忠良盡去,國事不堪聞問,加速北宋覆亡。
影響
余英時說:「黨爭是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中一個重要的構成部分。」,又說「在熙寧變法以前,皇帝是超越於黨爭之上的;但在神宗與王安石『共定國是』以後,皇帝事實上已與以宰相為首的執政派聯成一黨,不復具有超越的地位。」。
歷代評價
(1)明代楊慎的《丹鉛總錄》對王安石極盡毀謗之能事,謂為「古今第一小人」。最嚴厲的指控是:「王安石的變法葬送了奄奄一息的北宋王朝」。李贄評價:「(王)安石欲益反損,使(宋)神宗大有為之志,反成紛更不振之弊。此胡為者哉?是非生財之罪,(乃)不知所以生財之罪也!」
(2)入清後蔡上翔則有《王荊公年譜考略》一文為王安石之辨誣,以為「荊公之時,國家全盛,熙河之捷,擴地數千里,開國百年以來所未有者。南渡以後,元祐諸賢之子孫,及蘇程之門人故吏,發憤於當禁之禍,以攻蔡京為未足,乃以敗亂之由,推原於荊公,皆妄說也。其實徽欽之禍,由於蔡京。蔡京之用,由於溫公。而龜山之用,又由於蔡京,波瀾相推,全與荊公無涉。」
(3)梁啟超的《中國六大政治家—王荊公》一書為王安石及其變法翻案代表作,在史料上大量參考蔡上翔的《王荊公年譜考略》,把王安石比作中國的克倫威爾,說他以:「不世出之傑,而蒙天下之垢」,稱王安石是「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當之矣」。青苗法和市易法實為近代「文明國家」的銀行雛型,免役法堪稱「與今世各文明國收所得稅之法正同」。神宗熙寧八年(1075年),農田水利法推行五年之後,「荊公初執政,即分遣諸路常平官使專領農田水利,吏民能知土地種植之法,陂塘圩土旱堤堰溝洫利害都皆得自言,行之有效,隨功利大小酬賞。其後在位之日,始終汲汲盡瘁於此業。史稱自熙寧二年至九年,府界及諸路所興修利水田凡一萬七百九十三處,為田三十六萬一千一百七十八頃雲。」,「荊公所開水利,不可悉數,其大者曰浚黃河,清汴河。」《宋史》載:「熙寧、元豐之間,中外府庫,無不充衍,小邑歲積錢米,亦不減二十萬。」梁啟超對變法的結論是:「實國史上,世界史上最有名譽之社會革命」。
(4)鄧廣銘、漆俠皆肯定王安石變法。王曾瑜則以聚斂為由,否定王安石變法。
(5)溫家寶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結束後接受記者訪問時,曾引用王安石的「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來表明他實行改革的決心。
◎“神宗”不是好諡號,支持王安石變法的宋神宗,在民間評價並不高◎
*無風起念* 2018-06-18
我國古代有一種制度, 是針對在人死之後, 讓後人給予這個人評價, 也就是諡號制度, 始自西周時期。 但是評價一個人物的是非功過, 往往不是隻言片語就能敘述清楚, 古人為了方便對歷史人物蓋棺定論, 就選擇用諡號來進行概括。
這個諡號往往也是後人對這個皇帝的稱呼, 後來, 也有皇帝採用廟號和年號。 而通常意義的諡號, 用來高度概括一個歷史人物的生平, 像以“文”為諡號的漢文帝, 以“武”為諡號的周武王, 以“惠”為諡號的“明惠帝”等等。
其實, 往深處了看, 這些諡號有著不同的含義:慈惠愛民曰文, 克定禍亂曰武, 愛民好與曰惠, 溫文敦厚曰仁, 慈惠愛親曰孝, 死于原野曰莊, 追悔前過曰思, 早孤短折曰哀, 去禮遠眾曰煬。
而這裡我們要一起來看看北宋皇帝宋神宗。 他的這個諡號“神”, 在我們字面看來, 這個皇帝定是有著很偉大的功績, 是一代賢明君主。 但實際上, 這個諡號並不代表著這個意思。 “民無能名曰神”, 也就是說, 老百姓不知道怎麼進行評價的成為“神”, 因為說你好, 又覺得你不是完全配得上, 說你不好, 又不忍心。
那宋神宗為何會有這樣的諡號呢?宋神宗最著名的事件就是支持王安石變法。 這一場變法, 最根本的目的, 就是要改變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 增強對外防禦, 對內彈壓的能力, 以鞏固和加強封建統治。 而且確實, 在王安石實施變法之後,
北宋的社會經濟發展, 人民負擔減輕, 呈現了百年來不曾有過的繁榮景象, 改善了積弱局面, 富國強兵的效果是十分顯著的。
可是, 這個變法雖然皇帝支持, 但朝廷上的很多大臣是不支持的, 遭到保守派的反對。 法令頒行不足一年, 圍繞變法, 擁護與反對兩派就展開了激烈的論辯及鬥爭。 朝廷上沒有形成統一意見的法令自然也持續不久, 因此在變法過程中, 也存在不少弊端和不足,出現了新法危害百姓的現象, 引起了擾民、損民的後果, 國家雖然富了, 但是老百姓卻貧窮了。
王安石的變法重於謀求開闢財源, 獲取盡可能多的國家財政稅收, 以此手段來積累國家財富, 違背了客觀經濟規律, 且實行過於激進, 有些商人更是以死相爭交稅錢開店。 在徵兵方面, 很多百姓為了不去, 更是自殘。
所以, 王安石的變法並沒讓百姓看好, 當然, 支持王安石的宋神宗也並沒有獲得很好的民間評價。(參考文獻:《宋史》、《續資治通鑒》)
(宋神宗)
趙頊於西元1048年5月25日(慶曆八年四月十日)在濮安懿王宮邸睦親宅出生。初名趙仲鋮,是宋英宗趙曙和宣仁聖烈皇后高氏所生長子。
西元1063年(嘉佑八年),受封光國公;後又加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受封淮陽郡王。西元1064年(治平元年),進封潁王。西元1066年(治平三年),被立為皇太子。
趙頊自幼“好學請問,至日晏忘食”。當太子時就喜讀《韓非子》,對法家“富國強兵”之術頗感興趣;還讀過王安石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對王安石的理財治國思想非常讚賞。
西元1067年(治平四年)正月,宋英宗駕崩,太子趙頊繼位。次年改元熙寧。趙頊即位時,北宋的統治面臨一系列危機,軍費開支龐大,官僚機構臃腫而政費繁多,加上每年贈送遼和西夏的大量歲幣,使北宋財政年年虧空。據《宋史-食貨志》記載,西元1065年(治平二年)宋朝財政虧空已達1750余萬。
廣大農民由於豪強兼併、高利貸盤剝和賦稅徭役的加重,屢屢暴動反抗。值此內外憂患、財政困乏之際,趙頊對宋太祖、宋太宗皇帝所制定的“祖宗之法”產生了懷疑。年輕的趙頊有理想,勇於打破傳統,他深信變法是緩解危機的唯一辦法。為了實現富國強兵,緩和階級矛盾,挽救封建統治的危機,他不治宮室,不事遊幸,廢去元老,起用王安石主持變法。
在王安石的輔助下,開始了一場兩宋歷史上空前絕後的大變法,在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面進行了諸多改革,對趙宋王朝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西元1068年(熙甯元年四月),王安石入京受命。趙頊一聽王安石來京,異常興奮,馬上召其進宮。趙頊與王安石晤面,聽取王安石有關政治、財政、經濟以及軍事上的改革謀略之後,深感王安石就是能與自己成就大業的人才。而王安石也被趙頊勵精圖治、富國強兵的遠大抱負所折服,君臣二人為了共同的理想和信念走到了一起。不可否認,趙頊的改革理想之所以在繼位之初就能付諸實施,與王安石的支持有著密切關係。
在見面後,兩人一拍即合,開始了壯烈而艱難的變法之路,史稱"王安石變法"。但是變法一開始就遇到各方面勢力的阻礙,大官僚、商人、甚至是宋神宗的妻子、母親,他們認為老祖宗的法不可變,這是在逆天,其實只是變法動搖了他們的地位,他們感到恐慌了,所以才會群起反抗。但因為變革本身也並不全面,存在很多缺陷,一些正派的大臣也逐漸反對起新法來,那麼宋神宗是明君嗎?
從宋神宗努力以壯大國家這方面來看,他確實是一位明君,但是面對那麼多壓力,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宋神宗屈服了,很多時候都不再聽從王安石的建議,最後王安石無奈離開,沒有了王安石的支持,變革也就進行不下去。而宋神宗也在打敗西夏的進攻和變革夢想難以實現的雙重打擊下,鬱鬱而終。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