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主體性意識※
臺灣主體性、亦稱臺灣主體意識,是臺灣的一種政治及文化論述。在1990年代臺灣民主化後成為主流思想之一。「臺灣主體性」是,基於臺灣為中心的思考、透過多元文化思想及台灣民族主義的力量,突破中國中心主義、中華民族主義或大漢族主義,建立臺灣作為獨立國家的民主制度與文化認同。
臺灣主體意識,與推動台灣獨立、反威權、反殖民、反中等相關概念經常形成集合。然而,因為臺灣南島語群民族史、歐洲遺產、中國傳統、日治台灣等都是台灣歷史的一部份,實際上是有所區別的。
臺灣主體性的支持者,如法政學者彭明敏(台灣自救運動宣言)、歷史學者曹永和(「臺灣島史」)、林媽利(臺灣人血液成分與臺灣族群來源)、前總統李登輝(特殊兩國論)、前副總統呂秀蓮(「九六共識」)、民主進步黨、臺灣團結聯盟、時代力量乃至音樂家蕭泰然、歌手蔡振南、導演魏德聖等,均支持或實際參與台灣本土化運動,形成以臺灣為中心的主體意識,發展出臺灣自身的文化。
臺灣主體性強調多元文化及民主思想。在臺灣主體性的思維下,認為非漢人的臺灣原住民文化、歐洲文化、中華文化(漢文化)、日本文化、美國文化、與全球化等影響都是臺灣歷史遺產與現今文明的一部分,但當代臺灣文化早已不附屬於這些歷史遺產之下,也不附屬於中國,因此,也出現臺灣主體性是去中國化的批評。
民主進步黨執政時期的教育部長杜正勝曾在學術會議上以「歷史文化研究的新思維」為題發表演說,提出「倒轉90°」、「台灣觀點地圖」,強調「台灣必須找回自己的中心點」。不少學者與本土派人士認為應發展以台灣為主體的教育理念和「立足台灣,心懷台灣,創造海洋國家格局」的史觀論述。
台灣戒嚴與白色恐怖時期,本土意識一直為國民政府所壓抑;解嚴之後,因為本曲的出現,使得台灣人民追求自由、認同台灣、關懷本土的心聲再次被傳達。由於本曲歌名與歌詞內容中傳達土地或國家認同的意涵十分明確,因此於早期的台灣地下電台和選舉場合經常被使用;也因此,本曲早期也經常出現在主張台灣獨立或強調自我認同的泛綠政黨選舉候選人的造勢場合中。
※台灣意識論戰的民族火花※
台灣意識論戰是1983年至1984年間主張台灣本土意識及台灣獨立的台灣知識分子及政治運動人士通過黨外雜誌進行的一場思想論戰,主題在於台灣人應抱持怎樣的國族認同。由於台灣當時仍處於威權統治時期,長期的中國民族主義觀念與政治神話也根深柢固,贊成台灣意識的一方不敢或不能直接舉起「台灣意識」或「國族認同」的旗幟,所以論戰是以所謂「台灣結」對「中國結」的形式展開,因此該論戰又被稱為「台灣結與中國結論戰」。這場論戰使文學運動與政治運動更緊密結合,台灣意識成為公開話題,打開了國族認同的思想與言論禁區,並為日後台灣獨立的理論論述及運動開展創造了空間。
「台灣意識論戰」被視為1977年「鄉土文學論戰」及1980年代初期「文學界南北派爭議」的延續。
在「鄉土文學論戰」中,「台灣本土論」和「左翼中國民族主義」基本上是結盟在一起對抗「右翼中國民族主義」及「現代化論」所共同代表的官方意識型態。儘管「台灣本土論」和「左翼中國民族主義」之間的矛盾在「鄉土文學論戰」中已有某種程度的浮現,但在當時中國國民黨威權獨裁統治及政治灌輸下,「台灣本土論」一直只能隱而不顯或處於混沌狀態,而寄身於「中國認同」的符碼之下。
1979年1月1日中華民國與美國正式斷交,同年12月發生「美麗島事件」,都震撼台灣知識分子的思想與心靈。
1980年代初期,台灣文學界爆發了一場關於「台灣文學如何定位」的「文學界南北派爭議」。爭論是由1981年詹宏志的文章《兩種文學心靈》引爆。他在文中提出台灣文學未來在中國文學中的定位問題,並藉小說家東年之口,以假設性的口吻這樣回答:「這一切,在將來,都只能算是邊疆文學」。這種悲觀並將台灣文學視為中國文學邊緣一支的觀念引來不滿者的強烈批評,並進而造成贊成與反對者間的一場論戰,文學界的南北派也正式成形。
在「文學界南北派爭議」中,「台灣本土論」的支持者雖然找到一個暫時的出口抒發,但並未能暢所欲言,因為問題的核心已涉及論戰參與者在國族認同之政治立場的差異,非僅限於文學定位的不同立場。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下一直隱忍的台灣立場論者,經歷這些劇變及爭論後已漸成熟並積蓄相當的能量,俟時就會爆發。
1983年6月4日,「侯德健事件」發生震驚台灣,論戰也正式在台灣島內的黨外運動陣營中爆發出來,包括當時黨外左、右翼的雜誌,如《生根週刊》(後被查禁而改名《台灣年代》)、《前進週刊》、《夏潮論壇》等,都相繼投入這塊當時的思想禁區競逐。
侯德健是當時台灣流行樂壇的創作者,以一首《龍的傳人》成為知名的歌手。這首歌的歌詞很簡單,它所表達的是「雖不曾看見長江美,夢裡常神遊長江水。雖不曾聽見黃河壯,澎湃洶湧在夢裡」。龍的傳人在海峽兩岸乃至全球華人社會廣為流傳後,侯德健在1983年6月4日自香港秘密進入中國大陸,並傳將在中央音樂學院進修,而當時海峽兩岸仍處於相互隔離的狀態,台灣和中國大陸之間並不允許民眾互訪。「侯德健事件」使台灣政府顏面盡失,亦震驚台灣社會,引起廣泛的討論。
在侯德健由香港進入中國大陸後,屬於黨外統派的《前進週刊》最先報導了這個消息。同時,該雜誌也刊出了楊祖珺對此事件的評論,她認為侯德健只是「在政治夾縫中尋求『中國人』三個字代表的意義」。而龍的傳人代表的只是「侯德健在學時代,輾轉反側深思不解的中國,是他揣測、希望、擔憂的中國」。
陳映真和林世民隨後分別在《前進週刊》上發表了兩篇立場迥異的文章。
陳映真說,龍的傳人在台灣廣泛流行,並不是一些人所嘲弄的「空想漢族主義」一詞所能解釋,「這首歌整體地唱出了深遠、複雜的文化和歷史上一切有關中國的概念和情感。這種概念和情感,是經過五千年的發展,成為一整個民族全體的記憶和情結,深深地滲透到中國人的血液中」。陳映真認為指責這首歌的人是「輕狂的小布爾喬亞知識分子」,他們業經資本主義不斷洗腦,政治判斷上帶有「嚴重小兒病」,以至於急著否定自己的「父祖之國」。侯德健之所以會跑到大陸去,「是去看一看長久奔流在他血液中的,在夢中神遊,並且傾聽其澎湃和洶湧,經數千年歷史和文化所形成的父祖之國」。
林世民認為侯德健在中國大陸依然找不到那條龍。他表示,「他(侯德健)大陸可以找到的,只是沒有生命的長江,只是沒有生命的山川與古墓。假使他在自己生長的鄉土找不到那條活生生的龍,他還能在什麼地方找得到?」顯然對林世民而言,他認為唯有認同於自己生長的地方——台灣,才是侯德健應該走的方向。這也是林世民台灣立場的顯現。
葉阿明則在《生根週刊》論證台灣意識是動態的,今日沒有不見得明日不會有。在《夏潮論壇》於1984年3月推出批判台灣結的專題,以及《台灣年代》稍後製作的專輯出版後,這場論戰在表面上大致畫下休止符。
然而台灣島內關於台灣意識和中國意識的論戰並未就此結束,主要的爭議基本上在於「台灣意識的有無」及「如何定位台灣意識」兩個問題上。透過彼此間的往來批判,台灣本土論者逐漸衝破言論的禁忌,也進一步錘鍊他們台灣認同的理論體系。他們或者主張我們必須先認同生存之所在,而宣稱「我的中國是台灣」(梁景峰 1985);或者批評陳映真貶台灣意識而褒中國意識的雙重標準(蔡義敏 1985);或者從下層結構的經濟社會現實,來論證台灣意識之現實基礎的存在,並且也是「黨外民主運動的基石」(陳樹鴻 1985);或者乾脆直接喊出「台灣人不要中國意識」(台灣年代 1985)。以陳樹鴻的論點為例,他認為在經過資本主義的洗禮後,台灣已成為一個獨立於中國的社會經濟體。所謂的台灣意識是由這個共同體所彰顯出來的,所以台灣意識的存在是無庸置疑的,而且也絕非狹隘的、帶有排他性的省籍意識。接著他將台灣意識等同於其他殖民地所發展出來的民族意識,於是「台灣」在其論說中取得民族的地位而與「中國」對等。
無論是在學術界還是在政治圈,這個題目仍一直是熱門議題,可以說到今天都還未真正結束。
這場論戰在「台灣意識」及台灣獨立運動的發展史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在這之前,由於國民黨對言論自由的鉗制以及對思想的教化,反對人士不敢公開宣揚「以台灣作為思考中心」的政治主張。然而,「台灣意識論戰」的展開,將這個長久以來的思想言論禁忌打破,並提出一個不同於官方版本之中國民族主義的另類國家認同,為日後台灣獨立言論的公開打下基礎。陳芳明表示,「戰後三十年來,還未有過一場論戰能夠如此放膽觸探思想的禁區,使台灣政治運動與文學運動的本土精神提昇到一個新的境界」。池煥德也這樣認為,「發生在黨外雜誌上的中國結/台灣結論戰,是在國民黨統治下首次在意見領域討論『中國』、『台灣』的意涵與定位,也公開地就國/省(地方)基本區隔進行辯論。論戰中的台灣意識論者破天荒地挑戰了這個基本區隔,而這個挑戰也象徵著國民黨政權下的國族認同符號系統已經正式地進入了轉型期」「(這場論戰)象徵著正統中國論受到了台灣意識者的根本挑戰」。
※臺灣本土化運動歷史的延伸※
臺灣本土化運動(英語:Taiwanization)是指臺灣強調在地的歷史、地理、文化、及主體意識的一種運動,以發揚臺灣本土文化、以及文化層面的去殖民化為主要宗旨。台灣的本土化運動並沒有一個特定的發展期間,在不同時代背景之下有著不同層面的意涵,但自從1980年代末期解嚴以來的一連串發展尤為明顯,直到今日仍在進行中。該運動的影響層面擴及台灣的文化發展、政治、經濟、社會、教育等多方面的變遷,官方或民間自行發起的各種活動都促成此種變化快速的推廣。另一方面,反對者指稱該運動事實上是一種「去中國化」,認為其目的是想促使以近代中國移民為社會主體的台灣,從基本的文化社會根源脫離中國的影響,並常將其與臺灣獨立運動相提並論;但事實上,台灣本土化運動是將漢文化(或中華文化)視為臺灣文化的一部分,並非全盤去除。
台灣的本土化運動並非始於政府的推動,相反地,有時候是一種對抗的行動。台灣數百年來歷經不同政權的統治,統治者為了達成迅速有效的管制,於是強制施行統制者所慣用的文化、語言、或宗教;並禁止原本當地固有的生活型態。民間團體為了對抗政府所施行的「大一統」政策,於是推行本土化運動以維護固有的習慣,並強調與外來文化不同之處。
在日治時期,台灣的本土化運動是為了對抗日本文化,以保持漢文化。在解嚴後的台灣的本土化運動則是為了對抗國民黨政府在所推行「中國中心」政策,以恢復台灣在地的文化習慣。現今台灣的「本土化」主要的對立面是傳統「中國中心主義」的文化。
國民政府在二二八事件中的屠殺與清鄉使眾多臺籍政治、學術與文化菁英遇害,倖存的臺籍知識分子為避免遭受政府迫害也從此獨善其身,不再參與政治等公共事務,加上國民黨政府動用國家資源強力灌輸中國文化與打壓異己,使臺灣本土的聲音與勢力更加微弱。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曾實行以反攻大陸、消滅中共為導向的政策,實務上施行戒嚴等威權管制,重要黨政職務大多由1949年隨中國國民黨來台人員擔任,立法院與國民大會長期由1947年選出的國會議員長期任職,不受改選限制而成「萬年國會」,導致戰後原居台灣之居民無法選出應有之代表。而台灣居民在日治時期的生活經驗也因中國國民黨政府強力灌輸一元化的中國民族主義(即大中國思想)而被壓制,例如台灣居民之母語如台語、客家話、原住民語言被禁止在公共場所使用等等。
1980年代之後,由於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加上台灣經濟起飛,國民自覺意識崛起,國民黨政府遭受強大的國內外壓力,以及黨外人士的強力組織行動下,實行國會改選,教育系統開放並鼓勵本土母語之教學。此一強調在地關懷的政策和潮流,稱為「台灣本土化」。
台灣本土化運動的主要訴求是強調「台灣優先」。在過去的日治時代,台灣民眾被迫接受皇民化,強制使用日語;在二戰後,國民黨政府治台初期,則是強調「國族主義」,宣揚「祖國情懷」,不論是文學、歌謠等等常隱含著思念中國大地,讚頌中華民族的悠久偉大,並強制使用國語。相對而言,台灣本土的文化價值受到忽略與壓抑。
隨著知識的不斷開放,台灣人逐漸意識到保存台灣文化的重要性。本土化運動開始探索自我的本質,重視居住於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人文生活與價值觀。
台灣原住民是已知最早居住於台灣的族群,在台灣的活動已有大約8,000年之久。「台灣原住民族屬於南島語系,在人種上屬台灣南島語族人,台灣是南島語族分布的最北端。」但從漢人移台開始,漢族與原住民族的衝突就未曾停歇,日治時期更有原住民與日本人的流血對抗。當年原住民由於生活空間受到威脅,被迫由西岸遷向東岸,從平地移往高山;而與漢人接觸較頻繁的平埔族群,其特有的語言文化因為漢化而逐漸消失中。所幸目前在台灣,各個民族的差異性逐漸受到尊重。在本土化運動中,台灣原住民的文化受到重視,政府不再強調以中原文化為主的族群融合,原住民仍能保有自己的傳統價值與生活習慣。
另一方面,在國民黨政府治台初期,族群對立十分鮮明,「台灣本省人」與「外省人」旣有語言習慣上的差異,社會政經地位亦有分別。此時的「台灣人」是省籍上的歸類,尤其是老一輩的閩南人或母語為閩南話的才自稱或被稱為『本省人』。隨著半世紀的族群融合,「台灣人」開始有了模糊歸類,可以指本人出生地、成長地或長期居住地,依照自身的主觀願望而定。
本土化運動強調了台灣人在族群認同上的改變。不論就地域或國籍的角度,早期多數人對於「台灣人屬於中國人的一群」並沒有太多異議。經過50多年政治上的隔閡,即使是原本的「外省人」子女,由於出生與成長都在台灣,也逐漸接受自己「旣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或是認為自己是台灣人(前總統蔣經國亦曾做此表示)。但隨著政治層面的影響,以及對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統治中國大陸的實際局勢,多數人開始強調「台灣人不是中國人」,因為在國籍角度上住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國民」並不成長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統治範圍內。其後隨著本土意識的增強,台灣的族群認同朝向了將現居於台灣的所有人視為一個國族,在1990年代,李登輝前總統提出的「新台灣人」成為一種新族群的概念,在這種認同下不論是「外省人」或本省人,只要認同台灣、愛台灣的人都是「正港(tsiànn-káng,台語正牌之意)台灣人」。
有些人士會從生物科學等角度來強化「台灣種族」與「中國種族」其實有所不同的概念。部分這種論點的推動者試圖從基因分布中找出兩者之間的異同,連結族群認同與國家認同,藉此對抗中國民族主義。如被譽為「台灣血液之母」的林媽利教授在其研究中發現台灣原住民祖先是在1萬5000年前冰河時期結束之前,從東南亞島嶼(菲律賓、印尼)等地遷徙至台灣,在台灣島內經過幾千年長期的隔離,形成相似及一致的基因結構。台灣原住民、東南亞島嶼族群(印尼、菲律賓等)在血緣上很接近,不易區分,而且研究顯示台灣原住民在上萬年之間陸續來自東南亞島嶼,且兩地有族群可能互相遷移。佔全台91%的閩客族群中85%有原住民血統(包括高山族、平埔族,以及東南亞島嶼族群)」,90%以上的閩南人、客家人有亞洲南方百越族血統,「越族」(中國東南沿海、中南半島)不是純北方漢人的後代,反倒與東南亞較相近。所以台灣人可說是東南亞大陸、原住民以及東南亞島嶼等地區人種混血的結果。也就是絕大多數台灣人很可能都擁有原住民血統。
族群認同的轉變可以從民調中得到反映。台灣的聯合報在2006年的一項報導(11月18日)稱,台灣國立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完成的民調顯示,如果中共允許台灣人民自由選擇台灣的前途,認為台灣應該獨立的比例約62%;如果中共不允許台灣獨立,支持台獨也有54%。調查發現,台灣民眾對台獨,逐漸不受陸方威嚇的影響。而過去北京相信,武力犯台的威脅、經濟封鎖、外交等因素,會影響台灣民眾是否願意支持台獨。 此一研究名為「二○○六台灣、香港、澳門、沖繩民眾文化與國家認同國際比較調查」,由政大選研中心、日本琉球大學、香港大學共同主持,在四地同時抽樣一千名以上成年民眾。結果也顯示,台灣民眾認為自己「是台灣人」的比例增加,去年56%、今年增加至60%;認為自己「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的比例略減一個百分點,約34%。台灣和香港、澳門、沖繩比較,台灣人自我認同最高,香港自我認同僅13%、澳門15%、沖繩30%。
隨著2000年政黨輪替後,出現另一種深化族群認同的口號「台灣國族」,意思是不管你的祖先文化語言為何,只要認同台灣為自己國家的就是台灣人,例如當時民進黨主席游錫堃曾說過「我是華裔台灣人」。
2014年12月,認為自己是中國人而非臺灣人者僅剩3.5%,認為自己只是臺灣人而不是中國人者則已高達60.6%。
文化層面
台灣在三百年前開始有大量閩南人、客家人移入,因此在文化上不可否認地受到漢文化的影響至深。然而隨著殖民時期不同國家的統治與族群交流下,商船貿易與西洋文化的到來,使得台灣的海洋文化呈現著特殊的樣貌。在經歷過日據時期與國民黨政府的高壓統治之下,台灣文化也曾顯現出悲情而堅忍的一面,總體來說,不同的歷史軌跡造就了台灣文化的特殊性。
「文化是生活的真實展現」,從歷史的角度上看,在台灣所發生的人事物,並非單一國家、民族、或文化所造成。本土化的運動,在於打破過去所普遍強調的漢文化的主體性,回歸到重視「台灣價值」,強調台灣文化的多元性,鼓勵台灣的民眾重新思考,自己來自何處,去向何方。珍惜台灣這片土地上特有的事物,不論是語言特色、文化特色、族群特色、自然資源,並加以維護與發揚。
政治層面
本土化運動在台灣不免涉及政治主張。在大部分的情況下,主張本土化者對台灣獨立運動有贊成或反對兩種聲音。本土化運動中有一部份被反對者稱為「去中國化」(Desinicization),但實際上用台灣獨立運動稱呼比較正確,因為這些運動不涉及去除漢文化;只有少數人士以「大幅降低漢文化影響」作為台灣本土化最終的目標。然而,主張去中國化者也可能贊成或反對台灣獨立,例如有些主張台灣是美國的未合併領土,而應該成為美國第51個州。這些相歧的概念是「本土化運動」、「台獨運動」中最具爭議且複雜的層面。
台灣本土化運動被部分支持兩岸統一者指控為「去中國化運動」而嚴厲批評,在於其故意放大解釋,將「台灣本土化」與「消滅中華文化」劃上等號,以削弱本土化運動的道德正當性。
較溫和「去中國化」的看法是:
(1)希望確立台灣的主體性,反對以植入高壓的方式灌輸國民黨所定義的「中國文化」當作台灣文化的主要核心。
(2)台灣文化應當包括多元的內涵;舉凡在地民眾生活與各族群的經驗,都應當是重視的對象。
(3)加強台灣文化內的福佬人文化、客家文化、台灣原住民南島文化及美日等外來文化之交流與重要性,而非完全強調中華文化的影響力(不必去除中華文化,但其醬缸成分除外)。
(4)去除中國中心與漢人史觀,強調推行海洋史觀、南島史觀與國際史觀(如臺灣島史觀)。
(5)把文化上的中華認同和政治上的中國認同分開,強調華人並不一定是中國人,台灣是另一個華人國家。
(6)解構過去所建構的中國歷史神話、重新研究、尋找更接近事實的中華歷史文化;讓台灣人認識真正的中華歷史及文化,而非基於大中國主義所建構的神話。
較徹底「去中國化」的看法認為:
(1)現在的「中國」一詞,指的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意涵,所以「去中國化」是維護台灣自由民主與主權獨立的必要手段。
(2)「台灣」與「台灣國」這兩個名詞之間的關係,只能是同義詞或終極目標。
(3)所有當年基於政治考量而設的關於中國的名稱都應捨棄,更改台灣本地仍稱為「中國」或有中國地名的道路、企業、設施、民營機構、學校等等名稱。
(4)從血緣上來看,台灣的福佬人和客家人大都屬於古越族,在中國文化=中華文化=漢文化的前提之下,「去中國化」是恢復和發揚台灣和大陸華南地區的傳統文化和異於所謂「中原文化」的地方,並去除漢文化中的醬缸成分。
較激進的去中國化,實際上也沒有真正破壞中國文化的內涵存在。統派人士指控去中國化有扣帽子的內涵存在。較激烈的「去中國化」看法認為:
(1)中國文化保守落後,缺乏人權民主,威權心態令人戒懼,對台灣主體意識和獨立國家的危害極大,必須徹底剷除,應制定以去中國化為重點的本土化政策。
(2)國民黨來台所推行的一切中國化的文教要素皆應全面檢討,否則中國文化與精神因素仍會對台獨運動產生「心理阻礙」。
本土化的推動
文學方面
台灣的漢語文系統早期是以福佬話為主流。當時的民間文學常訴諸口語,因此往往能夠直接地呈現當時歷史文化的真貌,也保存了當時語言的實際狀況。當時的「南管文字」「歌仔冊文字」記載了許多具代表性的閩南語通俗文字。隨後由西洋傳教士傳入的拼音字——「白話字」則是以傳教為主要目的所推行的文字。這些口語的使用或文字的紀錄並非是有計畫的推行運動,但在某些區域曾屬通行,如新港文書。
20世紀初期,連雅堂、黃石輝等人發表文章論及台灣本土語言的重要性。1930年,黃石輝發表《怎麼不提倡鄉土文學》一文,強調「用台灣話做文,用台灣話做詩,用台灣話做小說,用台灣做歌謠,描寫台灣的事物」。這些強調使用本土語文的主張可以說是文學本土化的運動的開端。然而1937年左右,台灣總督府開始推行皇民化運動,廢止各家報紙上的漢文版,使得剛萌芽的台灣話文運動遂告中止。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由於二二八事件的爆發,緊接著又是「白色恐怖」時期,在高壓統治下關懷台灣本土真實的文學倍受壓抑,完全沒有生存的空間。
直到1970年代以後,台灣本土意識逐漸抬頭,台語文學再度萌芽成長。解嚴之後,台語文作品開始如雨後春筍般大量出現,許多作家和學者都投入台語文創作的行列。但是台語用字仍屬嘗試期,用字極不統一,有人創造新字,也有語文專家考証本字,再加上原有的傳統用字、華文用字,可謂百花齊放。1990年代以後,由於台語文作家互相觀摩學習的結果,新的台語文字,一方面有所傳承,也有所創新,但總不離「通俗性」、「語源可靠性」、「音義系統性」三大原則,並嘗試以拼音字做為文字的一部分,台語文學的用字,逐漸朝向統一的道路邁進。
語言方面
(1)1990年代以前,政府持續推行「國語運動」,學生在校內若是使用方言就會受到處罰,母語的使用受到很大的壓抑。在解嚴之前,不論是新聞報導或是戲劇歌曲,方言的節目只能在有限的時段播出。這種獨尊國語的規定近年來已經改變。學校不再要求學生在校內只能說一種語言,為了加強(或挽救)台灣本土的語言,學校也開始設立閩南語、客家話的課程,原住民的學校也強調使用各民族的母語來溝通,但是導致壓縮原本學生所必須學習課程的時間,引發諸多爭議,另外並特地製造客家語言考卷,引起考試不公的評論。
(2)隨著2003年客家電視台、2005年原住民族電視台及2019年公視台語台的開播,可以看見台灣的語言更為本土而多元,也有助於各個族群在語言上的溝通便利。
(3)惟台灣現代各種母語的使用人口、比例或是否作為第一語言,比例持續下降中。有學者提出,年輕世代不使用母語做溝通,或無法使用母語表達思想與情感,台灣各族裔母語亦恐於21世紀消失。
政治方面
中華民國於1946年實施第一部憲法,於1949年國民黨與共產黨之間的內戰中失利,後遷至台灣。來台初期不論政府的組織架構與施政方針,均以中國大陸為規劃主體。隨著政府宣布承認中共對於中國大陸的治權,也體認到在地化的現實需求,乃透過憲法的增修條文,以及逐年實施的民主選舉,改變了原本以全中國為規劃的政體。1987年解嚴後,「中華民國台灣化」的改變,可以從「修憲」、「國會全面改選」、「公民直選總統」、「凍省」、「公民投票」、「廢除國民大會」等政策中體現出來。此外,長期執政的中國國民黨,在本土化的過程中不得不增補台籍黨員,並使得台籍黨員在黨中央逐漸握有權力,使國民黨逐漸擺脫了「外省黨」或「外來政權」的稱號,但由外省人控制的黃復興黨部仍主導國民黨。
此外,台灣也拋棄了過去以「籍貫」作為族群別的依據,90年代起改採「出生地」作為個人資料的登錄。此舉避免了「祖籍」、「戶籍」、「出生地」等等多項登錄資料不同可能引起的混淆或爭議。
機構更名與證件加註方面
2002年起,台灣興起了另一種本土化的運動——台灣正名運動,反對派稱之為去中國化運動。這項運動在政黨輪替後成為民進黨陳水扁政府施政的特點之一。為了與中國企業識別,2007年政府要求國營企業冠有「中國」、「中華」者應當加以去除,因此中華郵政更名為「台灣郵政」(2008年二次政黨輪替後取消)、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也更名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但中華電信、中國鋼鐵公司等國營企業由於名稱沿用已久,並且在國際上已經具有一定規模,全面更名不但可能影響商譽,更名所耗費的成本亦被企業內部宣傳成難以負擔而作罷。民進黨政府也曾要求「中國醫藥大學」、「中國文化大學」、「中華大學」等9所大學改名,但被學校抵制而沒有成功。
關於各種「本土化」運動在台灣應當推行到何種程度為適當,仍有爭論。
批判的論點
(1)國民黨在2004年總統大選期間,提出所謂「在地化對本土化」的論述,認為:本土化是其他政黨用來「分化族群」的封閉論述,而國民黨主張的是開放包容外省人士融入台灣的在地化。
(2)施明德在2006年6月1日接受《大眾時代》網站專訪時,說:二十一世紀是個全球化的時代;但是台灣的領導者還在談本土化,是個笑話。台灣必須以全球化的觀點來看國家主權的問題,國家主權不是絕對的;但是許多的台獨基本教義派人士卻不懂得吸收新知,死守著台獨基本教義。
(3)台灣政治評論家江春男認為:「二十年來,台灣、中國和世界都發生巨大變化,民主、自由、人權、主權和政治認同的內涵必須不斷加以充實和重新定義。」
(4)英國歧視法協會成員與《大眾時代》網站特約作家施威全指出:「高喊『台灣人』、『××人出頭天』、『認同××』之類的族群主義說法,是一種避談社會方向、沒有階級分析與政策辯論的威權民粹動員口號。……不要談『愛台灣』,除非你有戀物癖。」
(5)台灣前總統李登輝發表的2006年10月28日群策會募款餐會書面致詞批評,「本土」一詞被「本土政權」當作其貪婪、自私、無能等行徑的護身符:「民進黨作為本土政權,施政不謹守本土路線,不以全民利益為考量,從政者不嚴守道德操守,卻一再以『藍綠對峙』為藉口,要選民容忍其種種貪婪、自私的作為,以及沒有方向、無能的施政。」
(6)《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認為:「台灣政客患了『大陸恐懼症』,對台灣稚嫩的民主沒有信心,以致一頭栽進本土意識裡去;加以他們不肯放眼世界,結果便自我封閉在狹窄的本土意識裡。……說到底,政客的取向只是民眾狹隘情緒的反映;……政治封閉政策蒙蔽了民眾的視野;在他們眼中,外面的世界充滿威脅而不是到處都有機會。有了國際視野,民眾非但不會再為本地意識所封閉,更會信心大增。台灣人要拿出信心和力量,而不是惶恐、怯懦地面對世界和中國。」
※臺灣走入民主選舉之路※
臺灣選舉起始於1930年代的日治時期,目前的選舉制度與架構則來自《中華民國憲法》,其中第二章「人民之權利義務」第17條載明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此外,該法並在國民大會、立法、監察、地方自治制度、省縣及選舉等相關章節,提供臺灣選舉的母法根源。1991年4月起,臺灣歷經7次修憲,修憲後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成為臺灣選舉的另一法理基礎。此外,臺灣於2003年底成為東亞第一個立法保障公民投票權的地區,依公民投票法進行的公民投票亦屬廣義選舉與直接民權之一環。直接民選的總統與國會與公投是中華民國主權獨立自主、政治自由民主、社會開放進步、政府依法行政、全民監督政府施政與公僕表現的重要象徵與方式。由於台灣選舉歷史悠久,有人將台灣每次的選舉結果做成影片,成為了台灣民主化的珍貴資料。
選舉類型
2000年代,依照相關選舉罷免法律(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不包含立法院長及各議會議長的間接選舉,解嚴與回歸憲法後的台灣選舉約可共分為三大類:
<一>總統選舉
臺灣凍結部分憲法,而適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總統選舉首次於1996年舉行,這次選舉不但讓中華民國與台灣的政府擁有更強的合法性,也讓台灣成為真正的民主國家。
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因為正副總統一起選舉,因此正式名稱為「總統副總統選舉」。其適用制度法源除了憲法之外,最主要就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民國84年8月9日制定,民國97年1月16日修正。該法的重點於:
(1)總統選舉機關:總統、副總統選舉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並指揮、監督省(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之。
(2)選舉人(擁有投票權):包括在國內及現在國外之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公民,均得為總統、副總統之選舉人,但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公民行使選舉權,需返國為之。
(3)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資格: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年滿四十歲,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候選人除了以上的通則外,為了避免候選人過多,影響選情。該法還規定總統候選人必須要有主要政黨推薦。而主要政黨定義為:最近任何一次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取其一),其所推薦候選人得票數之和,應達該次選舉有效票總和百分之五以上。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各該政黨推薦候選人之得票數,以推薦政黨數除其推薦候選人得票數計算之。
除此,為了救濟無主要政黨推薦的總統候選人仍可選舉,該法規定該候選人可由公民連署提出。總統選舉的公民連署定義為:連署人數於第二項規定期間內,已達最近一次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者。此連署的連署人必須具名,且須造冊。
<二>立法院(國會)選舉
立法委員為臺灣唯一的國會議員選舉,經選舉直接選出立法委員,其正式名稱為「中央公職人員選舉」。
<三>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所定義的「地方公職人員」範圍:直轄市(臺北市市長、高雄市市長、新北市市長、臺中市市長、臺南市市長及桃園市市長﹞、直轄市市議員、山地原住民區區長、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山地原住民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
罷免選舉
公民投票
選舉方式
於選舉方式方面,臺灣選舉一般來說,是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單記投票法行之。普通是指滿廿歲臺灣公民除了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之外,皆可參加臺灣選舉成為選舉人。平等即為一人一票。直接及無記名,則表示投票行為必須親自且直接圈選,而選票上並毋須簽名。
選舉訴訟
立法院於2007年11月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列提名賄選候選人的政黨可被處以連坐處分,賄選政黨遭連坐處分至2012年6月共有31件,其中國民黨就佔26件(84%),民進黨有3件(10%),親民黨與大道慈悲濟世黨各1件(3%)。
臺灣選舉的歷史
臺灣選舉歷史遠從1935年(昭和十年)日治時期舉行的州、市、街、庄議員選舉開始,當時官派及民派議員各一半的兩次協議員選舉。在二十世紀初之前,歐美日各國的選舉皆非普選,三一法依據當時國際上的民主選舉慣例,選舉人設有性別與財產的限制,此條件對當時的臺灣略為嚴苛(年滿25歲男性,年納稅額五元以上,400萬臺灣民眾裡面,合乎資格公民者僅為28000人)但仍為台灣首次選舉。
日治時期的台灣選舉共於1935年與1939年舉行兩次,之後因為二戰爆發不再舉行。1945年10月25日起,台灣進入中華民國時代,1946年,台灣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舉行各鄉鎮市市民代表普選,是臺灣第一次的普選,進入臺灣的民主時代,約240萬宣誓公民參與選舉。之後該市民代表也間接選舉選出各縣縣參議員,而縣參議員則選出名額為30名的台灣參議員(參選人高達1180人)。
戒嚴時期的臺灣選舉
總統選舉
中華民國總統未直接民選前的總統選舉在台灣共舉行過7次,均為國民大會代表間接選舉,期間為每隔六年選舉一次。其中第一次至第六次於戒嚴時期舉行,第七次於解嚴後(1990年)舉行。
因為1996年總統直接民選前,中國大陸地區國民大會代表均「遇缺不補」加上國共內戰滯留中國大陸的國民大會代表佔半數以上,因此第一屆總數3045名的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到第七次集會(1984年)時只剩下1090人,並且國民大會代表從未改選過,這1090名國大代表被台灣民眾笑稱為萬年國大。
1954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第二任總統選舉)
時間:1954年3月21日
總統候選人:一號蔣中正(中國國民黨)得票數:1507票當選。
副總統候選人:一號陳誠(中國國民黨)得票數:1417票當選。
因為大陸地區的國共內戰,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3045名中,於台灣的台北公會堂報到的只有1573人,依照1947年制定的中華民國總統選罷法規定,總統(副總統)當選人總票數未超過國民大會代表總人數一半者,需舉行第二輪投票。因此該次總統選舉舉行了第二輪投票。上面所列數字均為第二輪投票結果。
196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第三任總統選舉):
時間:1960年3月21日
總統候選人:一號蔣中正(中國國民黨)得票數:1481票當選。
副總統候選人:一號陳誠(中國國民黨)得票數:1381票當選。
因為大陸地區的國共內戰,1947年選出的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3045名中,半數未能來台報到。此外蔣中正依據臨時條款取消總統僅限連任一次的限制。因此國民黨政府修法,將選舉總統的國民大會代表從總人數計算改採用「報到」人數。因此,此次中華民國總統選舉不必舉行像第二任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時一般,舉行第二輪投票。
本次選舉為第一次同額競選。
1966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第四任總統選舉)
時間:1966年3月21日
總統候選人:一號蔣中正(中國國民黨)得票數:1405票當選。
副總統候選人:一號嚴家淦(中國國民黨)得票數:782票當選。
1972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第五任總統選舉)
時間:1972年3月21日
總統候選人:一號蔣中正(中國國民黨)得票數:1308票當選。
副總統候選人:一號嚴家淦(中國國民黨)得票數:1095票當選。
1975年4月5日蔣中正逝世,由嚴家淦繼任。
1978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第六任總統選舉)
時間:1978年3月21日
總統候選人:一號蔣經國(中國國民黨)得票數:1184票當選。
副總統候選人:一號謝東閔(中國國民黨)得票數:941票當選。
1984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第七任總統選舉)
時間:1984年3月21日
總統候選人:一號蔣經國(中國國民黨)得票數:1012票當選。
副總統候選人:一號李登輝(中國國民黨)得票數:873票當選。
1988年1月13日蔣經國去世,李登輝繼任總統。
國會選舉
立法委員選舉 (部分立法委員)
1969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增補選)
1972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一次增額)
1975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二次增額)
1980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三次增額)
1983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四次增額)
1986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五次增額)
地方選舉
臺灣省議會議員選舉
直轄市議會議員選舉
縣市長與縣市議員選舉
1950年-1951年中華民國縣市長選舉
1977年中華民國縣市長選舉
1981年中華民國縣市長選舉
1985年中華民國縣市長選舉
鄉鎮市長與鄉鎮市民代表選舉
參與政黨
中國國民黨
青年黨
民社黨
黨外運動人士
解嚴後的主要臺灣選舉
總統選舉
間接選出(國民大會)
199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時間:1990年3月21日
總統當選人:一號李登輝(國民黨)得票數:641票當選。
副總統當選人:一號李元簇(國民黨)得票數:605票當選。
直接民選
1996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時間:1996年3月23日
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二號李登輝(國民黨)得票數:5,813,699票當選。(54.0%)
副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二號連戰(國民黨)得票數:(正副總統聯合競選)
中華民國(臺灣)首次總統直選。
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時間:2000年3月18日
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五號陳水扁(民進黨)得票數:4,977,737票當選。(39.3%)
副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五號呂秀蓮(民進黨)得票數:(正副總統聯合競選)
中華民國(臺灣)首次政黨輪替。
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時間:2004年3月20日
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一號陳水扁(民進黨)得票數:6,471,970票當選。(50.0%)
副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一號呂秀蓮(民進黨)得票數:(正副總統聯合競選)
2008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時間:2008年3月22日
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二號馬英九(國民黨)得票數:7,658,724票當選。(58.45%)
副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二號蕭萬長(國民黨)得票數:(正副總統聯合競選)
中華民國(臺灣)第二次政黨輪替。
2012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時間:2012年1月14日
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二號馬英九(國民黨)得票數:6,891,139票當選。(51.61%)
副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二號吳敦義(國民黨)得票數:(正副總統聯合競選)
2016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時間:2016年1月16日
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二號蔡英文(民進黨)得票數:6,894,744票當選。(56.12%)
副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二號陳建仁(民進黨)得票數:(正副總統聯合競選)
中華民國(臺灣)第三次政黨輪替
立法委員選舉
1989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六次增額)
全面改選後
1992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二屆)
1995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三屆)
1998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四屆)
2001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五屆)
200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六屆)
2008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七屆)
2012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八屆)
2016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九屆)
地方與直轄市公職人員選舉(部分)
2005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2006年中華民國鄉鎮市民代表暨村里長選舉
2006年中華民國直轄市市長暨市議員選舉
2009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2010年中華民國直轄市市長暨市議員選舉
2014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2018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政黨內部選舉(部分)
2005年中國國民黨主席選舉
2006年民主進步黨主席補選
2007年中國國民黨主席補選
2008年民主進步黨主席選舉
2009年中國國民黨主席選舉
2010年民主進步黨主席選舉
2012年民主進步黨主席選舉
2013年中國國民黨主席選舉
2014年民主進步黨主席選舉
2015年中國國民黨主席補選
2019年民主進步黨主席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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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這個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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