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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0 10:54:17| 人氣79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確切明瞭:“國際間貿易自由化”的機制※+※真確認識國際間的“戰略貿易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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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切明瞭:“國際間貿易自由化”的機制※

貿易自由化是指一國對外國商品和服務的進口所採取的限制逐步減少,進口商品和服務提供貿易優惠待遇的過程或結果。無論是以往的關貿總協定,還是現在的世貿組織,都是以貿易自由化宗旨。

貿易自由化的理論基礎來源於亞當·斯密和大衛·李嘉圖的比較優勢論。該理論認,對於一個國家來說,不僅在其具有超過其他國家的對優勢的品上進行專業生是有利的,而且在那些具有比較的行業進行專業生也是有利的。通過貿易互通有無,各國在具有相對較高生力的領域進行專業化生,將有助於提高各國的實財富總量。而比較優勢理論所賴以存在的基礎又正是亞當·斯密自由市場經濟學說。在《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究》中,斯密對實行經濟自由的必要性作了深刻分析,他認經濟人的謀利動機、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國際分工的發展都要求經濟自由。斯密通過發展諾思關於國際分工的思想,進一步論證了自由貿易的好處。他認,正像國內每個生部門內部和彼此之間存在著分工並且這種分工的發展能提高勞動生力一樣,國際上不同地域之間也存在著分工,這種國際地域分工通過自由貿易也能促進各國勞動生力的發展。保羅。薩繆爾森對李嘉圖的比較利益說的闡釋進一步論證了自由貿易帶來的種種好處:最有效率和最富生性的專業化模式,是個人或國家都集中精力從事相對或比較而言比其他的人或國家效率更高的活動……在自由貿易條件下,當各國集中在其有比較優勢的領域進行生和貿易時,每個國家的情況都會變得比原先要好。與沒有貿易的情況相比,各國的勞工專門生自己具有比較優勢的品並將其與比較劣勢的品相交換時,他們工作同樣的勞動時間就能獲得更多的消費品

從古典經濟學家闡述的貿易理論可以看出,一國最佳貿易政策的選擇應是自由貿易政策,也即國家對進出口貿易不加干預和限制,允許商品自由輸出和輸入,在國內外市場自由競爭。然而以比較成本學說基礎的自由貿易理論在推行和傳播過程中並非一帆風順。早在1516世紀的重商主義時期,保護主義的主張就已出現。保護主義的貿易政策是指國家採取各種限制進口的措施來保護本國市場,免受外國商品競爭,並對本國出口商品給予優待,鼓勵商品出口的貿易政策。時至今日,貿易自由化作符合自然秩序的一種貿易模式,仍是人類不懈追求的一種理想貿易政策,只是國際貿易有望達到的一種美好境界。亞當·斯密也很楚這一點:期待貿易自由像期待烏托邦一樣的荒謬,因不僅公眾的偏見會反對,而且更無法剋服的是存在許多個人的私利,都會不可遏制地出來阻和反對自由貿易。這主要是各國經濟發展不平衡,仍然存在國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社會制度、經濟體制和文化觀念等方面的差異,使得貿易利益不可能在世界各國之間均衡分配。在貿易政策中,國家安全不是唯一的非經濟目標,各國可能非常想保留自己的文化傳統或保護本國環境有些人將其保護主義的論點建立在純經濟論據的基礎之上;另一些人則宣稱由於社會的和政治的原因,採取保護主義是適當的。基於國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需要,在經濟上落後的國家了保護本國生力的發展,特別是了保護國內的幼稚工業,大力倡導並推行保護貿易;而那些發達國家了維護國內市場的壟斷價格和奪取國外市場,也總是打著貿易自由化的旗幟,實行嚴厲的保護貿易政策。

因此通過考察世界市場經濟發展的歷程,不難看出,貿易自由化與貿易保護主義一直交錯存在,各個國家總會自覺或不自覺地採取保護本國貿易的措施,只不過兩種力量對比的不同可能導致在一定時期更傾向於一個方面。在國際貿易自由化的趨勢下,關稅保護和進口配額已置於GATT/WTO規則約束之中,非關稅措施在國際保護貿易政策中所占的地位越來越重要,保護的重點也由過去的傳統競爭性業逐步轉向高技術業並且由政策法規的間接限制代替了過去的行政性限制。隨著知識權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也變得越來越重要,如果不加知識權的國際保護,各國利用知識權壁壘阻礙貿易自由化是必然的。這也是儘管各國矛盾重重,利益分歧巨大情況下,TRIPs協議得以最終達成的一個重要原因。

貿易自由化進程中的技術壟斷策略

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材料技術以及核技術、航空航天技術、集成製造技術等這類對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和國際競爭力有著重大影響的技術,國際上稱之戰略技術。戰略技術的發展高度依賴堅實的技術基礎和生氣勃勃的究工作;對政府而言具有一定的戰略意義;從基礎究到工業應用的周期長;新品、新工藝引進市場的競爭壓力大;高風險及巨額投資;在R&D領域高度的國際合作與競爭;世界範圍內的生與營銷

進入後冷戰時代,美、日、歐等發達國家正努力實現其全球化戰略。他們在積極推行降低關稅和其他貿易壁壘、消除國際貿易中的歧視待遇、擴大貨物與服務貿易、實現世界範圍內資源的自由流動的國際貿易規則、加快貿易自由化進程的同時,採取多種策略加對本國戰略技術的壟斷,擴大他們在國際競爭中的領先優勢。

一、對戰略技術知識的控制與獨占策略

戰略性通常指被一個國家視關係到他的科學基礎和最終關係到他的經濟發展的優先究領域。戰略技術知識是指由戰略性生的並對戰略技術的形成有決定性影響的知識。

從第二次工業革命開始,導致人類社會和經濟發展生革命性變化的所有具有突破性創新的戰略技術,無一不源於戰略性究活動,即戰略技術知識的生、發展與應用活動。戰略性究已經改變了知識的公共品屬性。在以知識基礎的時代,科學與技術知識,特別是戰略技術知識,是稀缺的戰略性資源,又是不可或缺的資本,同時也是貴的甚至是無價的商品。因此,巨額的資金投入和加對知識權的保護,就成發達國家對戰略技術知識進行控制與獨占、實現對戰略技術高端領域壟斷的重要策略。

不斷獲取新的戰略技術知識,以未來戰略技術的開發做必要的知識儲備,近年來,不少發達國家進行戰略性究的R&D度,即R&D經費支出占工業增加的比重,一直保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當代的高技術業,是戰略技術密集的業。1996年高技術業的R&D度,美國27.9%,其中航空航天製造業38.7%,電腦及辦公設備製造業43.1%;法國27.8%,其中航空航天製造業32.2%,電子及通信設備製造業32.1%1997年英國醫葯製造業的R&D度就高達32.5%

對戰略技術知識的控制與獨占,發達國家一方面以保密和國內立法的方式禁止或控制敏感戰略技術知識的擴散,一方面又將知識權的保護行列入原關貿總協定多邊談判的議程,以尋求對本國戰略技術知識的國際保護。1991年,烏拉圭回和談判最後通過了以美國首的發達國家較早時提出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權協定》。協定所涉及的知識權包括版權及相關權利、著作權、地理標識權、工業品外觀設計權、專利權、集成電路設計權、未披露信息專有權。該協定是建立在發達國家知識權保護水平基礎之上的,並採取了比知識權國際公約(如《巴黎公約》、《伯爾尼公約》、《羅馬公約》、《集成電路知識權條約》)更嚴厲的保護手段。比如,擴大了發明專利的保護範圍,並將發明專利的保護期延長至20年。協定在加對知識權,主要是對發達國家戰略技術的知識權保護的同時,也發展中國家的技術進步設置了更高的技術壁壘。

二、持續創新策略

持續創新策略是指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持續不斷地進行改進型或替代型創新,以實現對戰略技術長期壟斷的策略。

持續的改進型創新是不斷改進其核心技術,確保已獲得的壟斷地位的創新。英特爾公司(Intel)是採取持續的改進型創新策略,從而建立起在微處理器(CPU)這一高技術領域準壟斷地位並獲得商業成功的典範。1971年,英特爾公司發明瞭當今電腦的核心技術微處理器。經過幾年的資本與技術積累,當這一業剛從幼稚期向成長期即高度競爭期過渡時,英特爾公司持續投入巨資進行發,並不斷推出X86系列與PX系列微處理器。1975年第一代X86系列即8086微處理器面市,當時僅包含2.9萬個晶體管。10年後,已是第4代的X86系列微處理器開發成功。486晶元已包含了120萬個晶體管,每秒能處理5400萬個指令。1993年,包含320萬個晶體管,每秒能處理25000萬個指令的586微處理器(即第一代PX系列)面市。現如今,PX系列微處理器已發展到第4代。2001年,英特爾公司僅投入進行戰略技術儲備的R&D活動的資金就高達50億美元。持續不斷的創新和越來越高的進入壁壘,致使那些試圖以模仿戰略跟進的競爭對手大多以失敗告終。20024月,美國《財富》雜誌公佈,2001年英特爾

公司的營業收入就達337億美元。

持續的替代型創新是在高度競爭的業領域,不斷有領先者或後來者,採取根本不同的技術路徑開發出全新的核心技術,以替代原有技術,從而鞏固或占領其壟斷地位的創新。在IT行業,平面顯示技術的競爭異常激烈。從普通CRT到純平CRT,從純平CRT到液晶LCD,從液晶LCD到等離子顯示及有機發光材料顯示技術,從15英寸到19英寸,從低幅射到無輻射,從亮度受限制到亮度自由調節,從單色素到多色素的“E系列“G系列等等,SONY、飛利浦、LGNEC等著名跨國公司採取持續的替代型創新策略,牢牢控制著平面顯示器的前沿核心技術。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他們不僅確立了在高端市場的優勢地位,同時也操控著中低檔市場的大宗交易。由於缺乏必要的技術支撐和獨到的戰略眼光,很多試圖採取技術引進跟隨創新策略投資於CRT的、並希望在顯示器熱銷大餐中分一杯羹的跟風企業,現只能在處於混戰狀態的低端市場中徘徊。

三、策略性技術聯盟

策略性技術聯盟是指企業間通過在R&D領域、技術創新領域,甚至在生與營銷領域里密切的技術合作,聯合控制技術的發展方向與發展速度,構築排他性技術壁壘(比如:確定技術路徑、控制主流技術標準、實施專利保護),共同占有並維持競爭優勢的一種聯合形式。

進入後冷戰時代,世界市場涵蓋範圍從10億人口擴大到30億人口,市場機制成世界經濟發展的主導機制。激烈的國際競爭、越來越高的技術開發風險及日益減少的資金支持,致使一些發達國家的企業競爭力下降,從而削弱了國家的競爭實力。20世紀80年代,美國等發達國家的政府逐步放鬆了反托拉斯法對本國企業的管制。有資料表明,同期世界跨國公司間的策略性技術聯盟迅速增至4192個。在這些策略性技術聯盟中,95%以上是由美、日、歐等國家的企業間建立的。其中25%左右的技術聯盟分佈在化工、航空與國防、汽車、重型電器設備等四個業部門,70%以上的技術聯盟分佈在高技術業,特別是信息業與生物業。

我們應當醒地意識到:一方面,主要由發達國家企業結成的策略性技術聯盟分擔了企業貴的究開發成本,避免了殘酷的市場競爭所帶來的風險,集合了彼此的技術優勢,加速了新知識在聯盟內無障礙的擴散,提高了聯盟企業的競爭力;另一方面,共同的利益也阻斷了新技術向聯盟外,特別是向發展中國家企業的供應。

四、軍用與民用技術共用策略

從二戰開始,特別是在冷戰時期,很多國家對關係國家安全與軍事優勢的貴的軍工品的生和尖端軍事技術的製都給予了高度的重視,並傾註了大量的國家資源。與此同時,主要由國家資本支撐的軍用技術的突破性進展,也發達國家民用技術的開發及新興業部門的建立與發展(如飛機製造業、核能發電業、電腦與集成電路業等)提供了大的技術支持。

進入後冷戰時代,發達國家政府對國防R&D的投入一度明顯減少,而民間資本對信息技術及其他高技術開發的支持空前高漲。以信息技術核心的新技術革命不僅有力地推動了發達國家的經濟增長,同時高速發展的民用技術也在這一時期大量向軍事系統轉移,特別是在軟體技術、網路技術、先進位造技術等技術領域。一個典型的實例是:海灣戰爭期間,美軍及其盟軍曾高度依賴日本民用目的生的組件和子系統。

發達國家許多敏銳的政治家已經發現,相互分離的軍用與民用技術間早已形成了多重壁壘,阻礙了國家戰略資源的優化配置和信息的交流,不利於鞏固其國地位和已經獲得的軍事優勢。正因如此,美國柯林頓政府便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頒佈法令)進行國防採購改革,試圖建立一個能同時滿足國防和商業兩方面需要的共同的工業基礎,以實現軍用與民用技術的共用。

在這一策略指引下,美國開始對軍工企業進行大規模的調整。到1999年,原來的70家主要軍工企業已合6家軍工巨頭。這幾家軍工巨頭不僅在若幹武器系統的發和生中位居世界前列,如:雷神公司的戰斧式巡航導彈和夜視系統、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的噴氣戰機和軍事衛星、通用動力公司的軍艦和常規武器製造系統、波音公司的戰略轟炸機和導彈製造系統;同時也廣泛參入商業領域的國際競爭。波音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民用遠程大型客機製造商。隸屬於雷神公司的休斯空間和通訊公司,20世紀90年代中期才進入國際通訊衛星市場,現已成全球最大的商業通訊衛星製造商。

很明顯,能軍用與民用共用的技術,均一些超敏感的戰略技術。因此,軍用與民用技術共用策略將在更大範圍內化發達國家對戰略技術的控制。

五、戰略技術發展的政府干預策略

由於戰略技術發展關係到國家利益,因此以立法的形式頒佈並實施國家戰略技術發展計劃,就成許多國家的政府包括部分發展中國家的政府對戰略技術的發展進行直接干預的重要手段。

20世紀90年代,美國政府先後制定並開始具體實施高性能電腦與通信計劃、生物技術究計劃、新材料技術究計劃、先進位造技術計劃、全球變化計劃、數學和科學育計劃6大跨部門科技計劃,以及基礎性科學、國家安全、環境與自然資源、民用工業技術、信息和通訊、交通究與開發、健康·安全和食品、國際科學·工程和技術、育和培訓9大戰略計劃。同期,日本政府的信息高速公路計劃新陽光計劃太陽能發電系統應用示範計劃前沿基礎科學技術究開發計劃宇宙開發計劃等也已經開始實施。此外,歐洲、南韓以及印度等國也都先後制定了面向21世紀的戰略技術發展計劃。

國家戰略技術發展計劃體現了國家意志,集中了國家資源,並且有穩固的法律制度與雄厚的政府資金保障,這一方面有力推動了戰略技術的發展,而另一方面也進一步加了這些國家對戰略技術的壟斷。

我國是一個正在向市場經濟轉變的發展中國家,同時也是一個正在向工業現代化邁進的技術輸入國。從理論上分析,打破發達國家技術壟斷最根本的戰略應該是技術創新戰略,特別是自主創新戰略。近年來,許多學者根據制度經濟學、發展經濟學、技術創新經濟學等不同的理論,分別從國際規則與制度重構、跨越式發展的模式選擇、國家創新系統與國家發展戰略等諸多側面對我國的技術創新戰略進行了系統的分析與深入的究,許多極有見地且極富創意的政策建議已經引起決策部門高度的關註。打破發達國家對戰略技術的壟斷,我們認,首先仍然必須堅持擴大開放的策略。開放有利於激勵創新的市場經濟制度的建立和創新主體的形成,開放有利於創新資源在國際範圍內的優化配置,開放有利於創新信息的傳遞和創新人才的培養與交流。其次仍然必須堅持技術引進策略。一個不容迴避的事實是:我國十分貧乏的技術知識存量,十分有限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與發達國家日益擴大的數字鴻溝。同時,一個國家也不可能在所有技術開發領域均保持國際領先優勢。因此技術引進,尤其是我國許多仍處於落後狀態的傳統業的技術引進,仍然是我國技術進步與經濟增長的大動力,同時也是實現我國傳統業技術發展從模仿向獨創轉變的重要策略。第三,應當註意技術創新路徑的選擇。袁隆平院士的雜交水稻生技術,王選院士的激光照排印刷系統,均是選擇了全新的技術路徑,才取得了技術上的突破,並始終保持在這些技術領域里的領先優勢。選擇正確的技術路徑,應當是我國在若幹戰略技術領域里實現技術跨越的重要策略。

競爭法與貿易自由化、知識權保護的關係

*競爭法與貿易自由化、知識權保護的關係――貿易自由化與知識權保護協調的可能性

然貿易自由化與知識權保護之間存在著矛盾與衝突並由此生了平行進口問題,那就有必要採取措施來協調和避免這種矛盾和衝突。競爭法與貿易自由化的關係可以從自由與競爭的關係分析。首先,自由不是天賦的,而是人賦的、自賦的,只有那些主動爭取、積極努力、不懈奮的人才配享有自由,才能享有自由要由自己選定生活方案的人就要使用他的一切能力了。他必須使用觀察力去看,使用推論力和判斷力去預測,使用活動力去搜集作決定之用的各項材料,然後使用思辨力去作決定,而在做出決定後還必須使用毅力和自製力去堅持自己考慮周詳的決定。自由的實現必須依憑一定的條件、藉助一定的手段、通過一定的途徑。實踐證明,自由實現最好的條件、手段和途徑是公平的競爭。競爭激發和維繫人們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和改進人們認識必然的能力,而認識必然就只是自由,因而競爭促進人的自由,擴展人的自由,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沒有競爭就沒有自由。競爭要求和集中體現人們以自己認最好的方式去追求自己認最好的目標,因只有這樣,才是正有意義的競爭,而這恰恰是自由的本義,自由就是按照人們的方式去追求自己的目標的自由。競爭通過公平的較量、優勝劣汰去配置人可欲的目標,這是一種自我主宰,成也自己,敗也自己,不受制於人,祛除了集權統制、行政命令,免除了對自由的侵擾。其次,從競爭的本義可以看出,競爭要求一種主動積極創造的精神和態度,而這就必然要求自由,正的競爭是一種自由競爭。競爭實質上就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就此而言,競爭與自由並無二致。自由必然要求競爭,競爭是自由的表現和實現。從這裡不難看出,在很大程度上,自由與競爭密切相關,自由與競爭同義,自由意味著競爭,競爭要求自由。自由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本質屬性,而自由與競爭的本性導致了市場經濟的壟斷性和盲目性的社會關係。這些社會關係的基本特征是具有壟斷性,需要政府進行反對以促進市場自由競爭;具有盲目性,需要政府進行巨集觀調控以促進市場有序發展。於是,一個調整這種新質的社會關係的法律生了,這個法律就是經濟法(也即競爭法,筆者註)。自由、競爭和秩序構成了競爭法的基本範疇。

在開放的經濟中,競爭政策和貿易政策是不可分離的……從理論上講,競爭政策與貿易政策的目標是一致的,兩者都是了增加消費者福利和提高經濟效率。競爭政策通過對限制性商業做法的消除或管制,以確保市場的有效功能,保護和促進競爭;貿易自由化政策則通過消除貿易壁壘促進競爭,目的在於提高和加本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近年來,貿易政策和競爭政策的關係越來越密切。原因在於:一是由於關稅壁壘的降低和非關稅措施的逐步減少,企業日益依賴於限制性商業慣例來保護自己,即私人限制和那些未受限制的限制和壟斷,從而使貿易自由化的果實越來越多地受到競爭政策所管轄的限制性商業慣例的侵蝕;二是越來越多的貿易政策不僅沒有促進競爭,反而阻礙了競爭。然而,競爭政策和貿易政策的目標和實施之間在某些情況下至少在短期內也會存在不一致的情況。特別是當貿易政策措施旨在保護或促進國內業時,此類政策措施將會限制外國企業在本國國內市場的作用,並且會消除市場的競爭。如果貿易政策措施無視對經濟的長期將就,那政策措施將會與競爭政策原則相衝突。隨著貿易自由化的深入發展,競爭政策對國際貿易的影響日漸增大,要求在國際範圍內協調競爭政策的呼聲越來越高,使得形成一個普遍的國際反壟斷制度成必要。有關競爭問題也已納入到一些國際公約的調整範圍。GATs(服務貿易總協定)、TRIPs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權協定)、TRIMs(與貿易有關的投資協定)都涉及到競爭法。儘管國際貿易中競爭規範還主要依靠國內法,但由於國內法規定的不盡相同制止不正當競爭行增加了困難,隨著競爭政策在經濟全球化和國際貿易中的重要性的增加,在WTO框架內的合作會越來越多,並逐漸趨向實質性和系統化方向,以促進解決跨國的反競爭行和進行競爭執法的合作等問題。

知識權與競爭法更是密切相關。知識可能是市場競爭的結果,又可能是進行市場競爭的利器。例如,發明專利往往是適應提高生技術、獲得競爭優勢的物,或者說是在獲取競爭優勢的下生的,並用於促進市場競爭,競爭越激烈,獲取發明創造的動力就越大。授予發明人壟斷權,使之獲得一定的經濟收入,就會促使其進一步致力於開發。競爭法也是鼓勵通過技術創新、提高管理水平和商品質量進行競爭。版權、商標權等知識權也具有同樣的作用。因此,知識權保護與競爭法的根本目標並無衝突,統一於競爭的聯繫和對競爭的促進、從而推動創新和促進經濟發展的目的和功能上,並且,都具有推動創新和增進消費者福利的共同目的事實上,保護工業權不僅是其所有人的利益,而且關係到消費者和社會公眾的利益,因而還涉及到促進公平競爭。因此,雖然對競爭關註的角度和方式不同,知識權保護與反壟斷法在促進競爭推動創新和保護消費者方面存在著一致性。正如1985年一位美國反托拉斯官員指出的:反托拉斯部門早期對知識權保護的敵對似乎是一種基本上不正確的認識的結果,即認在反托拉斯法的目標和保護令尊的法律目標之間有一種記憶體的經濟衝突。”“當對競爭做出更完全的經濟分析時,很明顯知識權保護會推動競爭,可以鼓勵公司通過發展新技術而促進競爭,併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的選擇,提供更新更好更便宜的

知識權保護與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關係源遠流長。1900年在修改《保護工業權巴黎公約》的布魯塞爾外交會議上,首次將反不正當競爭的保護作工業權保護的一部分,增加了第10條之二,規定了反不正當競爭保護的內容,確立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知識權保護法的組成部分的基本關係。一般而言,反不正當競爭法確立的基本原則,即禁止從事違背公平、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商業道德的交易行的原則,也是整個知識權法領域的基本原則,反不正當競爭法與知識權法是一般法與特別法的關係。也即從保護知識權的角度看,反不正當競爭法確立了知識權保護的一般性原則,在具體知識權規則存在不足的情況下,如在具體知識權規則需要解釋、具體知識權規則有漏洞、不同規則相互衝突時或者在具體知識權規則覆蓋不到的領域,都由反正當競爭法來兜底。就此而言,運用反不正當競爭法考察平行進口問題,非一禁止也非一鼓勵,而是兼顧代理商利益及競爭秩序的維護,有條件地評定平行進口是否具有不正當競爭的性質可以得到較滿意的解決。

知識權保護與反壟斷法的關係更是由於知識權易被濫用而緊緊聯繫在一起。由於知識權的壟斷性特征,使知識權的持有者處於者的地位,壟斷的代表性違法行是獨占市場和進行貿易限制,繼之而來的是傾銷、設置不正當的競爭限制和不公正的貿易限制等等。這些行從長期的觀點看,事實上都會使價格上揚,對消費者不利,也是違反公共福利的。所以,知識權作承認商品排他權的一種法制,也就必然要受到包括消費者在內的市場競爭和規定這一競爭的市場結構,以及社會價觀的制約。那就是以民法中關於禁止濫用權利的法理和禁止壟斷法代表的一套反壟斷法規在知識權被無限制地調的世界上,的確必須將與之對抗的手段加以。因此,對知識權領域的壟斷行進行規制是反壟斷法的一項重要任務,以平衡處理好知識權與競爭要求之間的衝突

中國貿易自由化進程的理論思考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逐步走上了經濟市場化和貿易自由化的道路,並取得了長足的進步。 19955月,中國政府貿易主管部門的領導宣佈,中國將積極推進貿易自由化,建立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能與世界通行的貿易制度相接軌的自由貿易制度(吳儀,1995)。接著採取了一系列推進貿易自由化的措施,從今年41日起,降低了4997個稅號商品的進口稅率,進口關稅率從35.9%降到23%,取消了176種商品的進口配額,削減配額商品約30%,並決定在今年底實現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的可自由兌換。中國貿易管理制度變遷的過程進一步加速,同時也提出了不少得認真研究的問題。有鑒於此,本文擬對中國貿易自由化的進程作出進一步的理論思考,其主要內容包括:(1)有針對性地評述現有貿易理論及其對中國問題的解釋能力,以進一步分析的基礎;(2)探討中國作一個發展中和轉型中的大國,其國際貿易所具有的可競爭市場模式及其特征;(3)考察在不同的制度環境和制度安排下,中國參與分享貿易利益的空間範圍、方式選擇及其效率; (4)描述中國貿易自由化的目標設計、步驟安排和政策選擇。

一、現有貿易理論及其對中國問題的解釋能力

國際貿易理論是微觀經濟學在國際分工和國際交換領域的延伸,因而微觀經濟學的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傳統就深深植根於這個領域,並集中體現自由貿易理論,其最主要的規範結論就是,自由貿易是最佳選擇。貿易理論的現代發展雖然沒有否定但卻偏離了傳統貿易理論,從修改其脫離經驗現實的假定中來開闢自己的創新之路。但是,由於這些理論所據以建立的前提假定與中國的現實有一定的距離,因而其對中國貿易問題的解釋能力都存在著一些有待說明的問題。

傳統貿易理論認,國際貿易及其利益的生在於交易國之間的差異。無論是基於勞動生率和生技術差異的對成本(亞當·斯密,1776)比較成本(大衛·李嘉圖,1817),還是基於要素稟賦差異的資源配置理論(赫克歇爾,1919;俄林,1933),都認實行自由貿易,一國提供了改善資源配置效率的機會,住和利用這個機會,使有限的資源相對集中於比較優勢的行業,就可以用最小的資源投入,通過國內生和對外貿易兩個系統,獲得最大的出,又滿足國內需求。然而,要做到這一點並不是無條件的。自由貿易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所依賴的基本假定是,國際市場和國內市場都是一個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這在現實中又是不存在的。國際市場是一個不完全競爭的市場,這一點已新的貿易理論所揭示,併為國際貿易的實踐所證實;目前中國的國內市場距完全競爭的市場還相去甚遠;即使中國實現了經濟的市場化,也不可能出現一個完全競爭的國內市場。更何況自由貿易是以全人類的共同利益目標的,而現實中卻是民族國家的利益高於一切。在這個貧富懸殊、經濟實力差距很大、由世界經濟大國決定貿易規則、主導國際貿易的世界上,自由貿易只是一種理想,沒有一個國家正實行過。因誰主動、單獨地率先實行,誰就要喪失貿易利益;誰實行了適當的貿易保護,誰就能加速發展,後來居上。雖然國極力主張自由貿易,但那隻是要別國開放市場,以便憑藉自己的經濟實力占有更多的貿易利益。19世紀中葉,英國經濟實力達到頂峰時,曾通過修改航海條例和廢止穀物法,提出了(包括鴉片在內的)自由貿易,但在當時同中國的貿易中卻是由東印度公司獨家壟斷。美國和德國的國力不敵英國,分別採取了漢密爾頓(1791)和李斯特(1841)的貿易保護理論和政策,並利用了第二次業革命和世界經濟增長的有利時機,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就上和超過了英國。當英國的世界經濟領先地位喪失時,隨即在20年代初通過染料法工業保護法,放棄了自由貿易。二戰以後,雖然從1947年開始的日內瓦回合到1995年結束的烏拉圭回合,在關貿總協定的範圍內,通過多邊談判導致了各成員國特別是發達國家關稅的削減,促進了貿易自由化的發展。但是,當日本、德國以及一些新興工業化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依靠適當的貿易保護而迅速地大起來,在某些方面上和超過了美國,在同美國的貿易中占有了更多的貿易利益時,美國又祭起了貿易保護的大旗,然關稅已經降低,非關稅壁壘就成主要的保護手段。可見,自由貿易雖然是人們不斷追求而不可企及的理想目標,但是形形色色的貿易保護卻是國際經濟關係的現實。因此,有中國特色的自由貿易制度不是對的和完全的自由貿易,而是自由貿易和保護貿易的有機結合。

戰略貿易理論(克魯格曼,1979)是貿易理論在70年代末的重要發展。借鑒了業組織理論的最新成果,改變了國際經濟學家的思維方式,不僅打破了傳統貿易理論完全競爭假定的束縛,而且棄了傳統理論的二維假定,把比較優勢和規模經濟統一起來,同時恢復了外部經濟的應有地位。其結果是,一方面化了自由貿易優於閉關鎖國的傳統規範結論,貿易利益的取得提供了新的解釋,即貿易利益不僅來自比較利益,而且來自對外開放生的規模經濟,使本國消費者能低價享受同類品不同品種的選擇機會。另一方面,對完全競爭市場和常數規模經濟的背離,使市場本身運行的結果處於次優的境地,適當的政府干預有可能改變市場運行的結果,使本國企業在國際競爭中獲得占領市場的戰略性優勢,或者分享外國壟斷企業的利潤,以取得更大的貿易利益,從而使自由貿易政策失去最優的地位。戰略貿易理論發達國家間業內貿易提供了有效的解釋,對發展中國家貿易制度和政策的選擇也提供了有益的示。特別是中國一個大國,廣闊的國內市場更有利於戰略業的成長。但是,戰略貿易政策主張實施有選擇的積極的干預,其貿易利益的取得也需要一定的條件。首先,戰略貿易理論和政策的實施有賴於正確的業政策相配套,戰略業的確定以及保護方式、保護力度和保護時限的選擇就成問題的關鍵。這一切如同實施理想的計劃一樣,要求政策制定者掌握足的信息;其次,戰略性貿易使政府的政策操作成一種博弈,博弈對手的策略選擇很難料定,政府的效能直接關係到貿易的成敗;再次,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實施,必然會引起不同利益集團的尋租活動,後者造成的效率損失有可能超過該項政策所能帶來的好處。目前,中國的經濟發展正處在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階段,其經濟結構決定了中國的對外貿易主要地還是一種部門間貿易。

與此同時,中國正處在社會轉型和制度變遷之中,制度的曲和行的失範,刺激了各種各樣的尋租活動,削弱了戰略性貿易政策的作用和效率。

新增長(貿易)理論是一個涉及國際貿易、經濟增長和業組織等多個領域的邊緣理論,其關註的中心是技術創新、技術轉移在國際貿易格局變動及對外直接投資中的決定作用。該理論以熊彼特的技術創新理論(1934)基礎,被稱熊彼特主義,其直接形成源自於弗農描述的品生命周期”(196)假想,認每一種品都經歷了一個在發達國家發明、出口、轉移到不發達國家、再向發達國家出口這樣幾個階段,進而構造了貿易動態均衡模型。如果說,傳統貿易理論和以規模經濟基礎的貿易理論較好地說明瞭靜態貿易格局,而不能滿意地解釋國際貿易格局隨時間的變化,不能回答諸如創造比較優勢、貿易政策與經濟增長的關係問題,那,新增長(貿易)理論則著重於解釋動態貿易利益的問題。由於該理論考察了技術的外溢問題,說明瞭發達國家的夕陽工業在發展中國家低生成本的貿易競爭中衰落是一種必然現象,因而發達國家的選擇在於不斷開發新品,而發展中國家的選擇在於引進外資,加速技術進步,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改善貿易條件,以及保持國際資本的自由流動,以利於知識技術的國際傳遞。在這裡,技術進出口政策的選擇有著重要作用。這一理論對於我們有著多方面的示,如只有不斷進行人力資本投資,提高勞動力素質,才能加速技術吸收和技術轉移;有效地吸收適合本國資源條件、要素價格的勞動密集技術,促進本國業結構和出口品結構迅速轉換和升級;特別是對於我國這樣的大國,參與國際貿易主要不在於擴大市場,而在於分享世界上有限的、分佈極不均衡的技術人力資源從事技術創新的成果(王建業,1989)。需要指出的是,在這裡,跨國公司是技術轉移的最有效的載體之一,它既可以打破發達國家的貿易保護的限制,也可能造成對發展中國家的技術控制。這也是我們目前面臨的重要問題之一。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各種貿易理論都有其理成,也都有其歷史的局限,其對中國的貿易問題有一定的解釋能力,也有一些解釋不了的問題。因此,考察中國的貿易問題需要博採眾說之長,並作出自己的創造。

二、中國國際貿易:一個可競爭市場模式

可競爭市場理論是威廉·傑克·鮑莫爾(William Jack Baumol1982)等人提出的一種業組織理論,與規模經濟貿易理論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該理論認,規模經濟使完全競爭不可能存在,但是,只要允許自由進入,即使一個業部門只有少數幾個生者,也足以使價格接近邊際成本。在學術界的進一步討論中,上述的理論分析深入了一步,即區分幾種不同的情況。如果該業的進入壁壘很高,新生者的自由進入雖然可以使價格下降,但不會接近邊際成本,進入者也要付出成本;如果該業是自然壟斷行業,自由進入使價格降至邊際成本,就會發生虧損;該理論只適用於進入壁壘較低的業,這樣,自由進入就會形成收益遞減,從而使價格接近邊際成本。楊曉凱在評述這一理論的基礎上力圖推進貿易理論。他認,可競爭市場理論的可貴之處在於,調了自由進入和卷入市場商品的增加會加劇競爭,儘管生同類商品的廠商因規模經濟而很少;但是卻沒有區分勞動分工經濟和規模經濟。規模經濟是對企業而言,而基於專業化經濟的分工和交易費用,卻可以用來解釋企業制度的演進以及技術與經濟組織結構之間的關係。當分工的好處和交易費用之間的消長關係達到邊際收益等於邊際費用,而自由進入又沒有固定費用時,就會形成一種帕累托最優式的競爭均衡,不但決定了資源的最優配置,而且決定了一個最優的經濟組織水平,後者可以用均衡的貿易依存度(貿易額對收入的比率)來表徵。

本文使用可競爭市場,意在用其描述中國作一個發展中的和轉型中的大國,其國際貿易的發展及其管理制度變遷的模式所具有的特征。雖然前述的很多思想都會進入我們的分析,或者對我們的分析有所示,但是,本文的考察自有其獨特的含義。

中國是一個大國,大國的開放與小國的開放不同,其貿易的模式也就完全兩樣。由於國內市場狹小,小國的開放可以實行貿易推動的外向型模式,把開放的目標主要放在擴大市場範圍方面,國內經濟的發展和貿易制度的安排,均以適應國際市場的需求轉移,但無論是出口,還是進口,對國際市場的影響都不會太大。作一個大國,中國擁有廣闊的國內市場,這就決定了中國經濟發展的基本模式是內需型的。但這決不是說中國不需要擴大開放,相反卻恰恰表明中國更需要擴大開放。因只有在開放中,中國的大國優勢才能充分發揮出來,其所具有的缺失才能得到彌補,其發展的困難才能得到剋服,經濟發展及其制度建設才能走上健康的軌道。這不僅有百多年的歷史訓,而且有近十多年發展經驗的支持。不僅如此,這也表明中國的開放和對外貿易,其主要目的不在於開拓國際市場,而在於拓展和提升國內市場,即藉助於進入國際市場,充分利用國際資源,並通過國際競爭的考驗和磨煉,改造我們的經濟貿易及其制度安排,提高我們的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能力。與此同時,廣闊的國內市場也中國的經濟發展和對外貿易提供了巨大的迴旋餘地。現在,中國的進出口貿易在一些方面已經顯現出大國模式所具有的性質。這是中國手中的一張王牌,也是一個巨大的陷。本文的討論就是立足於這一基點之上的。

中國是一個大國,也是一個發展中的大國。十多年來中國的經濟和貿易有了很大的發展,但是,中國的貿易額僅占世界貿易總額的3%左右,與中國的大國地位很不相稱,因而中國巨大的國內市場容量仍然具有潛在的性質。中國的市場需要擴展,而且需要在國際國內的市場競爭中並且依靠競爭來迅速擴展。同樣,中國的業結構和貿易結構也表現出發展中國家的性質和特征。在進口品中,機械設備占 39.9%;在出口品中,紡織、服裝、鞋帽、箱包、玩具等勞動密集型品的比重約占37%,且出口市場比較集中;同時,加工貿易占40%以上。這是由中國業結構的性質和狀況決定的。因此,中國的業需要升級,中國的貿易也需要升級。這種升級也需要在開放和競爭中實現。也就是說,中國市場的擴展和提升,中國業和貿易的改造也就具有了可競爭的特點。

中國是一個發展中的大國,也是一個處於制度變革和社會轉型中的大國,其轉變的方向是經濟市場化和貿易自由化。因而,中國目前的變遷過程就是在創造一種市場化和自由化的大國模式。這就增加了變遷過程的複雜性和特殊性。首先,中國的經濟市場化和貿易自由化的推進是極不均衡的,有些部門、有些方面、有些地區相對較快,有些則相對較慢,有些是大國特有的問題更需要特殊處理。例如,作一個12億人口的大國,糧食貿易的自由化就是一個有很大限度的問題,貿易自由化在短期內所生的再就業壓力,也直接決定著自由化的速度和方式的選擇。其次,在制度變革過程中,經濟市場化和貿易自由化應當而且需要相互適應。但是,中國作一個內需主導型的大國,貿易自由化的方式和步驟如何選擇才能達到這種適應,也與小國有著不同的要求。如進出口自由化的次序、程度和方式就會有所區別。再次,中國貿易的自由化改革,一方面需要與國際規範接軌,另一方面,又需要實現其本土化改造,不僅要創造出與大國模式相適應的形式,而且要尋求符合中國國情的具體形式。所有這一切必須而且只能在開放和競爭中完成。這是一個逐步前進、不斷積累的過程,也是一個自然演化和瓜熟蒂落的結果,因而也是一個可競爭的過程。

一個大國模式的貿易自由化,中國的貿易的改革和發展所面臨的國際市場是一個不完全競爭的市場。因,國際貿易主要是類似而不同樣的工業品之間的貿易,一方面,各種品類似而又有一定的替代性,從而相互競爭;另一方面,品的差異和特性,又使其具有一定的壟斷性。與此相適應,各發達國家和一些新興工業化國家的國內市場呈現出一種壟斷競爭的結構,三、五個大的生廠家幾乎提供了內需和出口所需要的大部分、甚至全部品。與此不同,中國的工業品生和貿易,一方面是某種形式的政府壟斷,另一方面是眾多生者和經營者達不到經濟規模的過度競爭。這兩種情況都是沒有效率的。中國貿易的自由化改造,也需要通過國內和國際兩個市場的競爭,形成一種壟斷競爭的市場結構。這樣,中國的大國優勢才能發揮出來,一方面可以在國內市場上與外國的大跨國企業抗衡,另一方面,也可在國際市場上與之一爭高下。可見,面對一個不完全競爭的國際市場,中國的經濟發展和市場擴張也必須是可競爭的。

根據以上分析,我們其所以沒有採取現有國際貿易的某一種理論和政策,而提出和運用了業組織理論中可競爭市場念,意在從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和轉型中的大國的實際出發,堅持經濟市場化和貿易自由化的方向,博採各家之長,特別是其適用於我的部分,將其加以本土化的改造,來解釋中國的國際貿易,藉以構造國際貿易的中國模式。

中國的對外貿易及其管理採取可競爭市場的模式,其所遵循的第一個原則和具有的首要特征是自由進入。因,自由進入是可競爭市場的基本條件,是建立有中國特色的、能與世界通行的貿易制度相接軌的自由貿易制度的應有之義。中國的改革正在逐步打破政府在這方面實行的壟斷和管制,不斷淡化貿易活動及其背後的官方(包括地方政府)色彩,減少以至取消貿易的創匯動機和實物動機,削減關稅和非關稅壁壘,實現匯率的自由化。這一切都是旨在自由進入創造條件。

其次,中國可競爭市場的第二個原則和特征是,發展專業化分工經濟和規模經濟,藉以增大進入交易過程的品的數量,從而促進和加劇市場競爭過程。目前,中國的很多業,如家用電器等,正面臨著激烈的市場競爭,正在從生擴張走向生集中,一方面形成了一定範圍和一定程度的規模經濟,增大了品交易的數量,降低了生成本和品價格,另一方面,促進了專業化分工的發展,提高了交易的效率和貿易的依存度。

再次,中國貿易可競爭市場的第三個含義和特征是,依托於巨大而潛在的國內市場,把技術知識的貿易擺在優先的地位,在市場換技術的交易中,一方面藉助於開放國內市場和適當而有效的保護相結合,接受國際業轉移,促進國內業升級,開發國內市場,另一方面拓展國際市場,在積極吸引跨國公司直接投資的過程中,以出讓部分市場代價,打破跨國公司的技術控制。從而在競爭中,使國際貿易和國內經濟相互促進,相互補充,不斷提升。

三、中國如何分享貿易利益

從第一節的評述中可以看到,各種不同的貿易理論的共同任務在於對貿易利益作出解釋。然而,這一問題包含著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貿易利益的生或創造,二是貿易利益的分配或實現(任烈,1995)。這是兩個有密切聯繫又有很大區別的問題。傳統貿易理論的根本缺陷在於,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貿易利益是生的,卻沒有說明貿易利益是如何分配的。因在自由貿易和完全競爭的假定中,這個問題是自然而然地解決的。戰略性貿易理論和新增長(貿易)理論雖然涉及到貿易利益的分配問題,但也沒有將其作一個獨立的問題予以討論。其實,各個主權國家參與國際貿易,都是了在同量的貿易之下,獲取儘可能多的貿易利益,或者是用儘量少的貿易,獲取同樣多的貿易利益。不論是國際上有關貿易的雙邊和多邊協議,還是各個主權國家在對外貿易方面作出的安排和進行的管理,所直接涉及的都是貿易利益的分配和再分配,這些協議和安排的生和形成都是討價還價和利益博弈的結果,各種保護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措施,不過是有關各方參與貿易利益分配的手段而已。這就是各個國家都在一面講自由貿易,一面實行保護貿易的原因,也是現實的國際貿易不是純粹的自由貿易,也不是完全的對保護(即閉關鎖國),而是自由貿易和保護貿易在不同情況下和不同程度上的結合或均衡。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貿易管理方面的區別也在這裡。

貿易利益的分配及其爭奪不僅有一個區間,而且是圍繞著貿易條件進行的。國際貿易作一種合作和交易,其所生的合作剩餘就是貿易利益,貿易條件就是分享合作剩餘的比例。如果說,比較利益和規模經濟等一方面決定了貿易利益,同時也貿易條件的決定奠定了基礎,那,貿易保護則是在這個基礎上通過改變貿易條件,決定貿易利益的分配,進而影響到貿易利益的創造。

目前,在世界事務和世界貿易中,仍然是經濟發達的大國起著主導作用,現行的游戲規則主要是發達國家制定的,現有的貿易秩序也更多地體現了占優勢地位的國家的利益。沒有個國家會以犧牲自己的貿易利益代價,出面保護弱者的利益,儘管任何一種貿易活動和貿易安排都會對第三者生外部效應。不僅如此,發達大國的行方式是以實力代替規則,當規則對其有利時就執行規則,當規則對其不利時,就違背規則或單方面修改規則,如以雙邊協定代替多邊協定,以區域性安排代替全面開放,以國內法代替國際法,等等。這就告訴我們,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對的公正和正的平等是不存在的。一方面,正是由於窮國和弱國的合作和制衡,才形成了某種世界秩序,否則,這個世界還不知會變成什樣子;另一方面,如果沒有政府的干預和一定的保護,就會象有的經濟學家感嘆的那樣,帕累托最優可能是座地獄,自由貿易對一些國家的很多業意味著一場災難。

然如此,發展中國家要求改變現行國際經濟秩序,建立正平等的國際經濟秩序的呼籲,是正當的和合理的,又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正起作用的是,參加進去,按照現有的游戲規則去玩,住一切可利用的機會,使自己大起來。當自己進入發達行列,再來設法修改游戲的規則。現在的問題是,在不同的制度安排和制度條件下,中國能選擇何種方式參與貿易利益的分配。

(1)多邊協定。關貿總協定(GATT)是二戰後貿易自由化運動的物,在其運行的 46年中所進行的8個回合的貿易談判都是多邊談判,所達成的貿易協定都是多邊協定。從1995年元旦起,世界貿易組織(WTO)正式成立,接續關貿總協定的工作,雖然在管理上會有所加,但其基本的行原則和思維方式仍然是多邊談判和多邊協定。很楚,多邊協定是各個國家在保護自己利益的前提下相互妥協的物。如果一方不同意,協議就很難達成。了達成協議,關貿總協定設有很多灰色區域例外條款,這就各國在遵守基本協議的情況下留下了很大的活動餘地。了獲取自己的貿易利益,中國可以充分利用多邊談判和多邊協定,一方面以一定的妥協和讓步爭取同情者和支持者,來換取和保護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可以加灰色區域的活動,充分運用各種例外條款來擴大和保護自己的利益。

(2)雙邊協定。雙邊協定是兩個國家之間的貿易安排,中國進出口結構和市場的局限性,決定了中國在同發達國家,主要是美國的雙邊談判中,總是處於不利的地位,而中美簽署的雙邊協定,又日本和歐共體國家等提供了搭便車的機會和條件,從而使我們處於更加不利的地位。中美關於市場準入和知識權的雙邊協定就是如此。由於沒有其他的力量和矛盾可以利用,中國往往不得不基本接受或全盤接受美方的方案。因而應儘量減少雙邊談判和雙邊協定。如果不得不進行雙邊談判,也應當設法利用其對第三者生的外部性,與此同時或在此之後,進行有針對性的另一種雙邊談判,充分利用中國的市場優勢,引入第三種勢力。如與美、歐的飛機交易。

(3)區域性貿易安排。區域集團化趨勢的發展有一個過程,從區域自由貿易(關稅對外統一,對內不統一)、關稅同盟(對內對外統一關稅),到經濟和貨幣同盟(貨物、人員、技術、資本一體化)是全球貿易自由化受阻後的一種次優選擇。除了亞太經濟合作組織以外,區域性貿易集團以水平分工基礎,以區域內的開放性和區域間的排他性特征,其開放和保護均具有相對的性質。但是,其對內的貿易自由化和對外的某種保護卻促進了全球貿易的增長,其貿易創造大於貿易轉移。不過,集團外國家對區域集團貿易的增長幅度小於集團內國家。從世界各種力量分化和整合的前景出發,在本世紀末和下世紀初,這種具有相對開放性的區域集團化趨勢還會繼續發展。中國貿易自由化的進程也應充分利用貿易發展的集團化趨勢,即使不能參與某種區域性貿易安排,也應註意發展與各種區域性組織的對話和交流,消除不必要的誤會,減少貿易摩擦,從中得到溝通和達成諒解,進而增加中國與這些區域性集團的合作和貿易。

 (4)國際法和國內法。在目前的國際關係中,美國人的行方式是,國內法優於國際法。即在與別國的交往中,如果出現對美國不利的情況,美國就援引國內的有關法律行事,即使這樣做有違國際法的有關規定以及美國與他國的協議和對對方的承諾。最近一個時期,美國經常搬出超級301條款對其他國家實行貿易製裁就是一例。對此,我們應當採取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態度和做法。首先,我們要明確反對美國的這種大國權行,堅持在國際事務和國際貿易中按照國際法優於國內法的原則辦事。因為既然是自己簽署的協議和做出的承諾,就應當不折不扣地執行和實施,即便這樣做對自己不利,甚至會招致某些損害,或者由於條件的變化,原來的協議和承諾已經出現明顯的不合理現象,那就應當提出來與對方或有關各方協商討論,重新議定,而不應當以凌弱,依據國內法律單方面行事。否則就會加劇國與國之間的摩擦和衝突。其次,當別國違背國際法優於國內法的原則,按國內法單方面行事時,應當針鋒相對,捍衛自己的利益,不應再恪守原來的協議和承諾,捆住自己的手足,使自己處於不利境地。此,需要加快我們的貿易立法和涉外立法,培養一支高水平的國際貿易律師和執法工作者隊伍。

四、中國貿易自由化的目標、步驟和政策設計

指出自由貿易在理論上和實踐上面臨的挑戰和貿易保護在分享貿易利益中的作用,決不意味著中國貿易自由化的進程應當停止,而是在推進的方法和步驟上應當註意把握。此外,申明這一點也與我們究這一問題的方法有關。我們花費了一年半的時間,對中國貿易保護的成本進行了計量分析,得到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論和政策結論,在國內屬首例。對此,我們將專文討論。了計算的方便,我們選擇的基準點是自由貿易。這種基準點不是我們的現實,也不是我們的目標,而是一種理想狀態。由此出發,我們就可以利用可計算的局部均衡模型來估算貿易自由化的最大收益 (可計算的一般均衡模型也如此),而不意味著我們沒有認識到完全的貿易自由化之不切實際。其實,歷史已經並將繼續證明,推進中國的貿易自由化進程,擴大開放,是中國走向繁榮富的唯一正確的選擇。

中國貿易自由化的進程應當根據自己經濟改革和經濟發展的實際和要求不斷推進,外國的阻撓和壓力不能動搖中國進一步擴大開放的決心,也不能迫使中國作出損害自身根本利益的讓步。應當楚,限於自身的條件,中國目前與國際慣例接軌暫時還接不上,中國也沒有能力承擔發達國家應當承擔的國際義務,中國貿易自由化的目標不能靜態地鎖定於某一點,而要根據中國的經濟發展、競爭能力、改革進程來動態地加以調整。在本世紀末,中國貿易自由化的目標應定位於發展中國家的水平,在下個世紀中葉,經濟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以後,中國貿易自由化的目標才能定位於發達國家的水平,並承擔相應的國際義務。在這個過程中,還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進一步的細分和調整。

中國在進一步推進貿易自由化的過程中,利用國內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的選擇和衝突將突出地表現出來,保持國際競爭的壓力與扶植戰略業的發展兩種要求在政策上如何具體地達到統一?在開放閘門不斷提升的過程中,我們面對的不僅是外國資本、外國商品的競爭壓力和衝擊,管理、技術的擴散和示範效應,而且還有進口推動的技術進步和經濟增長。問題是開放閘門不斷提升的節奏如何把握?即中國貿易自由化推進的速度如何控制?節奏過慢,一方面,幼稚工業對國際競爭壓力感受不深,導致其永遠也長不大,同時不利於發揮國際市場對國內市場的調節作用,另一方面,國內外市場阻隔較多,進出口增長受挫,不利於國內的經濟增長,也不利於發揮中國在國際經貿關係中的作用和影響。節奏過快,對國內業的衝擊又可能是滅性的,且不說國內工業需要相當大的市場容量以維持規模經濟和就業水平,僅僅糧、棉、油、糖的種植就可能因穀賤傷農而影響農業的基礎地位和戰略重要性,造成嚴重的就業問題和動搖社會穩定的基礎。因此,中國貿易自由化的過程必須有控制地推進。

調節貿易自由化的節奏有兩種思路:一是根據政府已經簽定和準備參加的國際協定的要求來決定貿易自由化的節奏,我們稱此協定主導型。其問題在於,國際經濟的複雜性及其變化的不確定性很難預知,其他簽約方遵守和履行協定的情況也很難預知,國際協定規則的制定和調整受某些大國操縱,他們從自身利益出發可能不斷改變中國進入的門檻。此外,根據國際協定來控制貿易自由化的節奏,有時會束縛我們推進貿易自由化的進程。二是根據改革和發展的需要自主安排,直接服務於促進體制轉型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其他考慮均處於從屬地位。我們稱此自主安排型。因只有自主安排,主動調節,加速實現兩個根本性轉變,才能在持續、快速、健康的經濟增長中實現中國幾代人的國夢。此,必須大幅度降低關稅總水平,縮短進口稅收政策性減免的寬限期,進而取消名目繁多的進口稅收優惠政策,創造一個大體平等的競爭環境;同時對某些規模要求高的業作出特別安排。例如,對於小轎車的生,應明確降低整車進口稅率的時限,在大幅度降低整車進口稅率的同時,對關鍵零部件的進口一方面保證重點,一方面綜合利用關稅和非關稅手段促使其他生廠家走向聯合和配套生,儘快實現規模經濟,一旦時機成熟,即行取消保護,實現貿易自由化。對於有利於促進中國科技進步、人才培養的商品和高技術貿易,貿易自由化的節奏應儘量加快,以實現市場換技術的戰略。

中國多層次貿易自由化戰略的特征

貿易戰略是一國在處理對外經濟貿易關係時所遵循的基本方向和原則。中國的對外貿易戰略以改革開放前後作分水嶺,經歷了由主要實施保護幼稚工業政策主的進口替代戰略向循序漸進地實施貿易自由化戰略的轉變。而在中國貿易自由化戰略實施的過程中,體現出了明顯的多層次特征,即以WTO GATT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下的貿易自由化第一層次,以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框架內的貿易自由化第二層次,以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FTA)框架內的貿易自由化第三層次。三個層次可以說相互補充,相互推動,共同推動了中國貿易自由化的過程。那,實施多層次的貿易自由化戰略具有樣的特點?

中國多層次貿易自由化戰略的建立與實施,充分體現了中國現階段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反映了目前中國具體國情的實際需要,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順應了當前世界經濟發展的潮流與趨勢。括起來,這種多層次的貿易自由化戰略有以下的特征:

一、層層遞推,循序漸進。中國的貿易自由化戰略實施之初,就確立了循序漸進的實施原則,這是中國經濟處於發展中階段的現實所決定的。任何一個發展中國家,在決定其貿易發展戰略時總是面臨著兩難的選擇。一方面,只有不斷對外開放,積經濟全球化的進程,才能充分獲得貿易利益,加速本國經濟的發展;另一方面,在開放之初,由於其國內業的國際競爭力不,如果在對外開放進程中急於求成,貿易自由化步伐過快,反而對本國經濟的穩定發展帶來隱患。因此,循序漸進是中國貿易自由化戰略的一個重要原則。而中國貿易自由化戰略的多層次性也正反映了這一原則。

首先,在貿易自由化的速度上,三個層次確定的貿易自由化進程各不相同。例如在WTO層面,中國關稅的整體水平在加入WTO後基本上處於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並且對某些重要的業爭取了35年的過渡期,在今後的多邊貿易談判中,中國也會依照發展中國家特殊待遇原則做出適合國情的相應的承諾。而在APEC框架內,中國承諾是在2020年前實現貿易與投資的自由化,這與WTO層次相比而言有了明確的貿易自由化的時間表。而第三個層次與 APEC相比貿易自由化的時間有又提前,即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將在10年內或2010年前建成。這樣,隨著三個層次涉及國家範圍的不斷縮小,貿易自由化進程不斷加快,而且,隨著層次範圍的不斷擴大,貿易自由化的步伐則相應謹,充分反映出中國貿易自由化進程的層層遞推、循序漸進性特征。

二、層層緊扣,相互補充。中國貿易自由化戰略的各層次在實施進度上各有先後,在各個層次之間的相互關係上也可以說是相互補充的。如前所述,以WTO核心的全球多邊貿易體制發展到今天,極大地促進了全球貿易自由化的進程,促進了戰後世界經濟的恢復與發展。但是WTO由於成員眾多,成員內部發達國家之間、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利益難免發生衝突,從而有時難以在短期內達成協議,此時區域貿易集團的建立就能作WTO的必要補充,及時推動了各國間貿易自由化的進程。

WTO相比,區域性貿易集團內部的貿易自由化進程相對形式多樣,機制靈活,成員方之間矛盾較少,因此日益受到各國的重視。例如在全球化的內容和方式上,APEC根據自身的特點採取了以承諾基礎的非契約化原則,取得了出人意料的實際成果。在參加國家選擇上,各國完全有自主決定權。以中國例,之所以選擇東盟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對象,就在於雙方地緣上接近,經濟發展水平相當,建立自由貿易區不僅對雙方市場的衝擊都不會太大,還可以使本國積累貿易自由化的寶貴經驗。同時,可以預測,在區域貿易集團貿易自由化取得成果的基礎上,由於各國經濟發展水平差異的縮小,又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 WTO框架下的貿易談判的進程。

三、多邊主,區域輔。中國實施貿易自由化戰略的二個層次雖然在最終目標上有一致性,並且二者之間相互聯繫、相互補充,但是,需要指出的,中國目前仍將以WTO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下的貿易自由化進程作主導層次,而區域貿易自由化進程僅僅是必要補充。中國現有的國情以及WTO的特點決定了三個層次在地位上高低之分。首先,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WTO法律體系中的發展中國家特殊待遇與例外原則無疑會使中國在今後取得有利的談判地位。只要我們堅持這項原則,就可以在取得眾多發達國家的貿易優惠的同時,對本國某些重要業實施適當的有期限的保護與扶植,以達到在貿易自由化進程中能趨利避害的目的。

相比而言,區域貿易集團的建立一般都有明確的實現貿易和投資自由化的時間表,實施貿易自由化的速度也相對較快,因此作中國貿易自由化戰略的主導形式是不可取的。第二,經過戰後以來50多年的發展,WTOGATT)管理下的成員經濟體多達144個,管理的範圍已經從傳統的貨物貿易擴展到服務貿易以及國際投資。特別是199511日後,隨著WTO正式成立,其在法律地位上更加明確,在組織機構上更加完整,在管理功能上更加健全,因此,就推動全球貿易自由化的效率與權威性而言,WTO無疑比區域貿易集團更有優勢,可以節省因組建區域貿易集團而來的大量談判成本和組織成本。第三,區域貿易集團的建立雖然在局部加快了各國間貿易自由化的進程,但是正是這種區域性的特征也可能導致區域集團對外的排他性、封閉性以及區域集團之間的競爭性和對抗性,這種狀況不利於世界經濟的健康穩定發展。因此,對於方興未艾的區域集團化浪潮,要力爭取其利,避其害。而要達到這一目的,就必須明確區域貿易集團與WTO之間的地位與關係,建立相應機制,將其發展進程嚴格納入到WTO的監督、管理和協調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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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認識國際間的“戰略貿易理論”※

戰略貿易理論(Strategic Trade Theory)是保羅·克魯格曼(P.R.Krugman)等提出來的。1984年,克魯格曼在《美國經濟學評論》上發表了一篇題《工業國家間貿易新理論》的論文。克魯格曼認,傳統的國際貿易理論都是建立在完全競爭市場結構的分析框架基礎上的,因而不能解釋全部的國際貿易現象,尤其難以解釋工業製成品貿易,從而提出應對國際貿易理論的分析框架進行更新的主張。1985年,克魯格曼又在其與赫爾普曼(E.Helpman)合著的《市場結構與對外貿易》一書中,運用壟斷競爭理論對業內貿易問題進行了系統的分析和闡釋,並建立了以規模經濟和品差別化基礎的不完全競爭貿易理論模型,即戰略貿易理論。

戰略貿易理論認,在不完全競爭的現實社會中,在規模收益遞增的情況下,要提高業或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必須首先擴大生規模,取得規模效益。而要擴大生規模,僅靠企業自身的積累一般非常困難,對於經濟落後的國家來說更是如此。對此,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政府應選擇發展前途好且外部效應大的業加以保護和扶持,使其迅速擴大生規模、降低生成本、凸現貿易優勢、提高競爭能力。戰略貿易理論建立在不完全競爭貿易理論的基礎上,國家進一步干預貿易活動提供了理論依據。

實際上,最早體現戰略貿易思想的是布朗德和斯潘塞(J.A.Brander & B.J.Spencer1983)的補貼促進出口的論點。他們認,傳統的貿易理論是建立在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上的,因而主張自由貿易應是最佳的政策選擇。但現實中,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普遍存在,市場結構是以寡頭壟斷特征的。這種情況下,政府補貼政策對一國業和貿易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性意義。在寡頭壟斷的市場結構下,品的初始價格往往會高於邊際成本。如果政府能對本國廠商生和出口該品給於補貼,就可使本國廠商實現規模經濟,降低品的邊際成本,從而使本國品在國內外競爭中獲取較大的市場額和壟斷利潤額。同時,來採規模經濟的實現也可以消費者帶來利益。

克魯格曼主要是以進口保護促進出口的論點,進一步富和發展了戰略貿易思想。克魯格曼認,在寡頭壟斷市場和規模收益遞增的條件下,對國內市場的保護可以促進本國的出口.進口保護措施可以本國廠商提供超過其國外競爭對手的規模經濟優勢,這種規模經濟優勢可以轉化更低的邊際成本,從而增本國廠商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能力,最終達到促進出口的目的。這就是說,在不完全競爭的條件下,只要規模利益是遞增的,那一個受保護的廠商就可以充分利用國內封閉起來的市場擴大生規模,不斷降低品生的邊際成本。同時,通過銷售經驗的積累也會使銷售成本沿著學習曲線不斷下降,從而降低品的總成本。本國廠商一旦在邊際成本的競爭中具有優勢,就可對國外市場成功地進行擴張,從而也就達到了促進出口的目的。

克魯格曼還認,對外部性業提供戰略支持,不僅能促進該業的發展,使其在國內外市場擴張成功,而且該國還能獲取該業作戰略支持業得到迅速發展而生的外部經濟效應。所謂外部經濟效應,在這裡是指某一業的經濟活動對其他業乃至整個經濟發展生的有利影響。一般來講,新興的高科技業往往都具有較的外部經濟效應。這些業所創造的知識和所開發的新技術、新品,將對全社會的技術進步和經濟增長生積極的推動作用,雖然這些業的企業可以獲得們對生知識進行投資所帶來的收益,但卻不是全部受益,因知識外溢往往具有無償性。因此,了保護企業創造知識的熱情,刺激企業的知識開發活動,擴大知識外溢所生的經濟效應,就使政府補貼和扶持變得十分必要。

不難看出,戰略貿易理論的核心,是調政府通過干預對外貿易而扶持戰略性業的發展,是一國在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條件下獲得資源優化配置的最佳選擇。

上述戰略貿易理論與李斯特的幼稚工業保護理論在一定意義上具有異曲同工之妙,但兩者又有本質的區別。一個是基於寡頭壟斷條件下的貿易保護主張;一個則是自主競爭條件下的貿易保護主張。戰略貿易理論所予保護的是具有規模收益遞增特點的戰略性業,這些業是與幼稚工業有很大區別的。

戰略貿易理論的評價

隨著業內貿易取代業間貿易而成國際貿易的主流形態以後,國與國之間的貿易越來越不僅僅來源於各自的比較優勢,相反,貿易優勢更多的則是來源於各國之間在市場形態、經濟規模等方面的差異。由於以比較優勢原理核心的傳統貿易理論,是建立在非現實的假定條件下的,因而其所揭示的理想化的貿易形式與現實也就相去甚遠,但貿易政策的制定則必須從現實出發,其目標只有通過對競爭優勢的發揮才能實現。這種理論的傾斜和政策的逆轉,反映了現實的複雜性和國際貿易理論究長期面臨的困惑。

戰略貿易理論,作傳統貿易理論的補充和發展,不僅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被傳統貿易理論忽略或不能很好解決的問題,從而使貿易理論更加貼近現實,而且改變了貿易政策選擇的思維方式,是政策選擇走出了比較優勢的誤區,由於現實的市場結構是以寡頭壟斷特征的,因而自由貿易政策就可能不是一個國家唯一正確的政策選擇。戰略貿易理論學者根據業組織理論和博弈論的究成果,創造性地探討了在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條件下,適當的干預政策對一國業發展和貿易發展的積極影響,建立了戰略性貿易政策的理論框架,論證了在一定條件下一國能通過採取那些可給予其國內業競爭優勢的政策而獲得利益。儘管戰略貿易理論仍在受到許多經濟學家的批評,但他對目前的國際分工及貿易格局卻不可否認地生著越來越重大的影響。

當然,戰略貿易理論並非無懈可擊,其缺陷也是十分明顯的。首先,由於該理論背離了自由貿易傳統,調適當的政策干預有可能影響市場的運行效果,主張通過政府的直接干預來轉移他國利潤從而提高本國的福利水平,在實踐中被擴大化戰略貿易理論的邏輯起點,因而遭到了許多批評。這些批評主要集中在戰略貿易理論模型的運用,實際上構成丁現代貿易保護主義政策的理論支持,而且,一般均衡論是主流經濟學的基本念,戰略貿易理論突破傳統的分析框架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該理論在主流經濟學中的地位。其次,儘管戰略性貿易政策在實踐中確實可以起到扶持相應業發展的作用,但畢竟是一種以鄰壑的政策,其實施是以他國利益的犧牲前提的,因而勢必會招致貿易對象國的烈反應乃至報複,從而引發貿易保護主義的抬頭,抵消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功效。第三,如前所述,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實施是有許多限制性條件的,其中有些條件是客現存在的,有些條件則不一定能滿足。這種狀況必然會使戰略性貿易政策運用的現實性和有效性大打折扣,再者,信息的不完全也有可能會導致政府決策的失誤,從而造成資源錯置,效率降低,甚至生負面效果的情形。

戰略貿易理論的合理適用

戰略貿易理論否定了傳統自由貿易理論的前提,使市場本身運行結果處於次優境地,並指出適當的政策干預有可能改進市場運行的結果,從而使自由貿易政策失去最優的地位。適當的貿易政策干預指的是戰略性的政策干預,由於國際市場上不完全競爭性質的存在,市場額對於各國企業來說顯得尤重要。常見的戰略性貿易政策有給予本國企業生補貼、國內稅收優惠、信貸優惠、對本國消費者予以補貼、而對外國競爭品征收關稅等。這些政策必須適度地加以使用才會達到良好的效果。

(1)用出口補貼本國寡頭廠商爭奪市場額。這種論點認:向國內廠商提供補貼,使國內廠商採取進取性市場戰略,從而迫使外國競爭對手作出相應的讓步,國內廠商的市場額由此擴大。

例:AM國的企業,BN國的企業,同時生W品,並且進入生W品這個市場必須要支付極高的費用,因此只有極少數廠商才能進入。由於需求有限,AB兩企業如果有一家決定製造W品,那麼它的利潤將是80萬美元,但如果兩家企業都生,那麼它們都將損失5萬美元,見表1

如果N國政府採取戰略性貿易政策,向B企業提供10萬美元的補貼,那從表1中可以看出A企業除了放棄這個市場、退出競爭外,別無選擇。這樣B企業將穩獲 90萬美元的利潤,可以輕而易地償還補貼款,也就是說,這10萬美元的補貼將在國際競爭中獲得80萬美元的利潤。

可見,政府的保護政策可以使本國企業在國際競爭中獲得占領市場的戰略性優勢,並使整個國家受益。但這必須有一個前提,即對手國政府不採取同樣的措施,並對對方的技術、管理以至成本、市場受益預期等的信息要準確可靠。否則,政府的支出將大於企業所得或補貼結果,達不到獨占市場的目的,則會白白浪費補貼。

(2)用關稅來抽取外國寡頭廠商的壟斷利潤。理論上分析,在不完全競爭的市場上,進口國是有可能通過征收關稅分享利潤、提高國民福利水平的。由於進口品主要由少數幾家外國企業提供,們在進口國市場上就有一定的壟斷力量。

顯然,通過關稅來分享外國寡頭或壟斷企業的利潤並提高整個國民收益,進口國政府是有可能如願以償的,關鍵在於關稅率的確定和對消費者的補償。

戰略貿易理論對我國的示及相應的對策

(一)我國出口現狀及面臨問題

1998年我國出口位居世界第九位,可以說,中國已經成世界貿易大國。但是從出口商品構成來看,我國能大批量進入國際市場的還是勞動密集型品。雖然在國家相關政策的推動下,1996年機電及運輸設備業的出口總額首次超過輕紡品的出口總額,不過仔細分析一下不難發現,我國的機電品出口從本質上講是一種加工裝配業務的出口,並未脫離勞動力密集的生方式,所需的技術、原料、零配件、生設備都從國外進口,與國內業的聯繫較少。換言之只是部分改直接出口勞動密集型品(如紡織品)出口以價更高的品(如機電品)載體的裝配勞動。這種貿易結構與我國的勞動力裕、工資成本低是相吻合的,並且在過去的一段時間內使我國得到了一些貿易利益,如增加就業,提高人民的收入,增加國家的外匯收入。但現在的問題是:這種貿易結構在國際競爭中是否具有競爭優勢?能否長期化?

關於勞動密集型品的新說法:美國經濟學家里惕夫曾用投入出分析法對H—O理論進行實證分析,根據H—O理論,美國應出口資本密集型品,進口勞動密集型品。但里惕夫對美國的200種進出口商品進行統計分析後卻得出了一個相反的結論。對此經濟學家有各種不同的解釋,但有一點已非常明確,這就是勞動密集型品和資本密集型品主要不是用品本身來區分的,而是用投入要素來區分的。也就是說,同樣一種品在發展中國家可能是以密集的勞動生的,在發達國家則可能是以密集的資本生的。就象服裝、鞋帽、玩具、食品之類,就品來看是勞動密集型品,而在許多發達國家則是資本密集型的。即使在這些國家也要投入較多的勞動,但這些勞動是同較多的資本結合進行生過程的,結果就是更多的勞動生率。面對發達國家在勞動密集型品市場上資本對勞動的替代,發展中國家的勞動密集型品並不具有競爭優勢。

貿易障礙增多:雖然我國勞動密集型品因工資低而勞動成本較低,發達國家進口會進一步提高其福利水平。但面對國內充分就業的壓力,仍會以各種壁壘阻礙廉價的勞動密集型品進入,從而使以勞動密集型和自然資源密集型品出口主的國家總是處於不利地位。事實上這種情況經常發生,例如我國的紡織品出口就已經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美國的限制。

我國沿海地區勞動力成本低廉優勢正在減弱:從1995年開始,加工貿易開始成我國品出口的第一大方式。從1998年統計數據來看,加工貿易額17304億美元,出口額10447億美元,分別占該年進出口總額的 534%和569%,且1998年加工貿易進出口額是1991年的3倍,同期進出口總額24倍,由此可見加工貿易增速快於全國進出口總額的發展速度。我國加工貿易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區,僅廣東、上海、江蘇、山東和福建五個沿海省市加工貿易合計占到80%以上。但隨著生力的發展,經濟快速增長,我國沿海地區工資增長很快,據1995年與1985年的統計數據顯示,沿海地區工資水平大幅提高,其中上海上升了779%,北京上升了489%,廣東上升了421%,勞動力成本低廉優勢正在減弱。面對東南亞、南亞甚至非洲國家更具競爭力的勞動力優勢的壓力,如何使外貿更好發揮對經濟增長的引擎作用,成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進入90年代以來,以信息技術主導的新科技革命蓬勃發展,知識經濟初顯端倪,世界業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發達國家科技與業飛速發展,據OECD統計,其主要成員國的知識經濟已占國內生50%,高新技術業在製造業的比重不斷提高,目前已接近30%;出口商品結構逐步轉到以高新技術主的方向,OECD國家高新技術品出口占工業製成品出口比重目前已接近40%;知識密集型服務出口發展迅速,到2002 OECD國家此類服務出口將占其服務出口總額的一半左右。根據世界銀行《1998年世界發展指南》的資料,1996年的一些新興市場高新技術品占工業製成品出口達到相當高水平,新加坡71%,馬來西亞67%,南韓39%,墨西哥32%,臺灣省50%。世界科技革命及全球業結構的深刻變化,發達國家和部分新興市場科技與業巨大的競爭優勢進一步對我國的長期出口競爭力提出嚴重挑戰。

因此,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大力推動高新技術品出口,加快我國出口業的技術創新,全面增國內出口企業的競爭優勢,是我國外貿跨世紀發展的重大課題。

(二)示與對策:走科技興貿之路

我國要想由一個貿易大國成一個貿易國,充分發揮國際貿易對經濟發展的引擎作用,實現出口的可持續增長,科技興貿是必由之路。科技興貿是業科技化的必然結果,科技成果的業化和高新技術的廣泛應用導致品質量提高和結構的優化,最終才能體現於出口商品質量提高和結構的優化。因此要想實現科技興貿,高新技術業的發展是一個關鍵。

高科技業在我國屬於幼稚業,扶持其發展,根據戰略貿易理論,在貿易政策方面政府應給予適度保護。首先在關稅方面:儘管隨著入世的臨近,我國關稅稅率在不斷下降,但政府仍應以有效保護率理論指導制定適宜的關稅稅率,設置合理的關稅結構,對高科技幼稚業維持適度的高關稅。其次,靈活運用進口配額、進口許可證、政府採購等非關稅手段。對政府採購、進口配額和進口許可證實行招標制度,將招標的收入補貼給消費者,尤其是被保護行業的下游工業。最後,對高科技業的保護要有合理的期限。當被保護企業具備了一定的國際競爭力,應該逐步降低關稅和非關稅的保護作用,更多的使用生補貼,這不僅能引進競爭機制,提高效率,而且還能針對不同的業靈活實施有差異的補貼率,更好發揮政策對業的作用。

此外,根據戰略貿易理論,政府採取適度保護的目的是了促使企業具有規模經濟,降低成本,提高競爭力,並帶來外部經濟。但目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規模普遍較小,市場集中度太低,企業在較高的生成本上運行。據統計,我國電腦行業的領頭羊聯想集團1997年的銷售額151億元人民幣,僅及IBM公司的1431994年我國的電子通訊、電氣機械、醫葯行業內的最大四家企業的市場集中度分別113%,98%和110%,都處於完全競爭和壟斷競爭市場結構的邊緣,無明顯的規模經濟。因此,政府還應採取其他措施提高業的市場集中度,在業內扶植起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比如:鼓勵優勢企業通過資本市場和權市場跨地區跨所有制收購兼弱勢企業;除了創立二級市場高科技重點企業提供資金融通外,還應對重點企業的究開發活動進行財政補貼,給予稅收優惠和信貸支持,企業獲得動態規模經濟創造條件;同時由於行業保護抬高了品價格,超額利潤的形成必然誘使大量高成本企業的進入,了保障重點企業擁有足的市場額,政府可以採取適當的進入管制,防止過度進入。

高科技業的發展和科技興貿將是一個過程。吸取南韓、馬來西亞等國急於發展高科技業而陷入困境的訓,在未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在發展高新技術業進口替代的同時仍應繼續發揮我國在勞動密集型業上的比較優勢。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生力發展很不平衡,在沿海地區工資快速增長的同時,我國許多內地城市工資水平仍然很低,加上我國近乎無限彈性的勞動力供給,我國繼續發展勞動密集型業提供了可能。因此國家應出台政策引導加工貿易轉向內地城市併為沿海地區的高科技業發展提供物質基礎。

台長: 幻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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