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十卷】之2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第一之上
隋天台智者大師說 弟子法慎記 弟子灌頂再治
明禪波羅蜜門第三
行者善尋名故。自知其體。若欲進修。必因門而入。今略明禪門。即為三意。第一標禪門。第二解釋。三料簡。第一標禪門者。若尋經論所說禪門。乃有無量。原其根本。不過有二。所謂一色二心。如摩訶衍中偈說:
一切諸法中。但有名與色。若欲如實觀。亦當觀名色。
雖癡心多想。分別於諸法。更無有一法。出於名色者。
今就色門中。即開為二。如經中說。二為甘露門。一者不淨觀門。二者阿那波那門。心門唯有一門如經中說。能觀心性名為上定。開色別立於心。此則禪門有三:所謂一世間禪門。二出世間禪門。三出世間上上禪門。
故大集經云。有三種攝心。一者出法攝心。二者滅法攝心。三者非出非滅法攝心。
第二解釋。此三門中。即各為二意。一別二通。第一別明門者。門名能通如世門通人有所至處。
一以息為禪門者。若因息攝心。則能通行心。至四禪四空四無量心。十六特勝通明等禪。即是世間禪門。亦名出法攝心。此一往據凡夫禪門。
二以色為禪門者。如因不淨觀等攝心。則能通行心。至九想。八念。十想。背捨。勝處。一切處。次第定。師子奮迅。超越三昧等處。即是出世間禪門。亦名滅法攝心。一往據二乘禪門。
三以心為禪門者。若用智慧反觀心性。則能通行心。至法華。念佛般舟。覺意。首楞嚴諸大三昧。及自性禪。乃至清淨淨禪等。是出世間上上禪門。亦名非出非滅法攝心。此一往據菩薩禪門。以此義故。約三法為門。
問曰。諸法無量何故但取此三為禪門。
答曰。今略明有三意。故立三法為門。一如法相。二隨便易。三攝法盡。
一如法相者。如大集經說。歌羅邏時。即有三事。一命二暖三識。出入息者。名為壽命。不臭不爛。名之為暖。即是業持火大故。地水等色大臭爛也。此中心意名之為識。即是剎那覺知心也。三法和合從生至長無增無減。愚夫不了於中妄計我人眾生。作諸業行心生染著。顛倒因緣往來三界。若尋其源本。不出此之三法。故以三法為門。不多不少。
二隨便易。故立三法為門者。如因息修禪。則有二便。一疾得禪定。二易悟無常。以色為門。亦有二便。一能斷貪欲。二易了虛假。心為門者。此亦有二便。一能降一切煩惱。二易悟空理。
三攝法盡者。此三法是禪門根本故。所以者何。舉要說三開即無量。如息門中或數或隨或時觀息。如此非一至處亦異。如色門中或緣外色或緣內色。或作慈悲或緣佛相。乃至得解實觀。
如此非一至處亦異。如心門中或止或觀或覺或了。或覺了諸心入於非心。覺了非心。出無量心。或覺了非心非不心。能知一切心非心。如是緣心不同。至處亦復非一。故說三門攝一切禪門。此事至第七八釋修證中方乃可見。
第二通名三門者。此三法通得作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等禪門。所以者何。
一如息法不定。但屬世間禪門。何以得知。如毘尼中。佛為聲聞弟子。說觀息等十六行法。弟子隨教而修皆得聖道。故知亦是出世間禪門。即大乘門者。如大品說。阿那波那。即是菩薩摩訶衍。故請觀音經約數息辨六字章句。明三乘得道。此豈可但是世間禪門。
二色法為門。亦不得但是二乘所行。不通大乘及凡夫外道。何以故。如涅槃中說。外道但能治色。不能治心。我弟子善治於心。故知凡夫亦得觀色。大乘觀色。如大品中說。脹想爛想等是菩薩摩訶衍。此豈可但是出世間禪門。
三約心為門。亦不得但據菩薩。何以故。如外道亦觀心。起四十八見。凡夫緣心入四空通。聲聞者如涅槃說。我弟子善治心故。能離三界。此豈唯是出世間上上禪門。當知三門互通。但三種人用心異故。發禪得道亦各不同。此義至第九明從禪波羅蜜起教中。當廣分別。第三料簡通別二門。
問曰。若爾者。何故如前分別。
答曰。一切義理有通有別。教門對緣益物不同。異說無咎。復次前非了義之說。未可定執。
問曰。三門互得通者。今就事中數息而學。得證九想八背捨自性等禪不。
答曰。或得或不得。初學者不得二乘。學自在定者得菩薩。具足方便波羅蜜者。隨意無礙。
問曰。何故云初學不得。有人數息發九想背捨念佛慈心。此復云何。
答曰。此發宿緣不正。因修得證。緣盡則滅謝。不進終不成就次第法門。至下內方便中明善根發相。當廣分別。餘二門類然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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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第一之下
辨禪波羅蜜詮次第四
行者既知禪門之相。菩薩從初發心乃至佛果。修習禪定。從淺至深。次第階級。是義應知。今略取經論教意。撰於次第。故大品經云。菩薩摩訶薩。次第行次第學次第道。辨禪定次第。即為二意。一者正明諸禪次第。二者簡非次第。
一正釋諸禪次第義者。行人從初持戒清淨。厭患欲界。繫念修習阿那波那入欲界定。依欲界定得未到地。如是依未到地。次第獲得初禪乃至四禪。是名內色界定。次為大功德緣外眾生受樂歡喜。次第獲得四無量心。是名外色界定。此八種禪定。雖緣內外境入定有殊。而皆屬色界攝。
行者於第四禪中厭患色如牢獄。滅前內外二種色。一心緣空得度色難。獲得四空處定。是名無色界定。此十二門禪皆是有漏法。次此應明亦有漏亦無漏禪。行者既得根本禪已。為欲除此禪中見著。次還從欲界修六妙門。所以者何。此六門中。數隨止是入定方便。
觀還淨是慧方便。定愛慧策。愛故說有漏。策故說無漏。此六法多是欲界未到地四禪中具足。亦有至上無色地者。次此應明十六特勝。橫則對四念處。竪則從欲界乃至非想。但地地中立觀破析故能生無漏。次應說通明觀前十六特勝總觀故粗。今通明別觀故細。此禪亦從欲界至非想。乃至入滅定。
此三種禪亦名淨禪。五種禪中猶是根本攝。今明無漏禪次第之相。即有二意不同。一者行行次第。二者慧行次第。行行次第。所謂觀鍊熏修。
初明觀禪次第。有六種禪。初修九想。無漏之前。用此對治。破欲界煩惱。故次八念。為除修九想時怖畏心生故。次十想。壞法人。於欲界修此十想斷三界煩惱。故次八背捨。不壞法人。修此觀禪。對治三界根本定中見著。故次明八勝處。為於諸禪定觀緣中得自在故。次明十一切處。為欲廣禪定中色心令普遍故。乃至修六神通。由是觀禪攝。
次明鍊禪者。即九次第定。為總前定觀二種禪令心調柔。入諸禪時。心心次第無間故。及有覺有觀等三三昧皆是鍊禪攝。
次明熏禪。熏禪者即是師子奮迅三昧。順逆次第入出熏諸禪。令定觀分明純熟增益功德故。
次明修禪。修禪者。即是超越三昧。於諸禪中超越入出。為得無礙自在解脫故。
是以大品經云。菩薩摩訶薩。住般若波羅蜜。取禪波羅蜜。除諸佛三昧。入餘一切三昧。若聲聞三昧。若辟支佛三昧。若菩薩三昧。皆行皆入。餘一切三昧者。根本定是。若聲聞三昧者。三十七品空無相等三三昧。四諦十六行是。若辟支佛三昧者。十二因緣三昧是。菩薩三昧者。自性禪等皆名三昧。是菩薩住諸三昧。
逆順出入八背捨。依八背捨逆順出入九次第定依九次第定。逆順出入師子奮迅三昧。依師子奮迅三昧。逆順出入超越三昧。是菩薩依諸三昧。得諸法相等齊此。始是二乘行。行共禪滿。何以故。大阿羅漢。亦得超越三昧故。
二明無漏慧行次第之相。因聞四諦即修三十七品。次入三解脫門。次用十六行觀分別四諦。次具十智三無漏根。成就九修獲九斷。如此略辨聲聞所行無漏慧行。
次應說十二因緣觀門。即是辟支迦羅之所行無漏慧行。若菩薩次第成就。二乘學無學所得智斷。是名從假入空通觀具足也。
故大品經云。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以方便力故。從乾慧地入性地。八人地見地離欲地阿羅漢辟支佛地。皆行皆入而不取證。
次明菩薩不共禪次第者。一自性禪。二一切義禪。三難禪。四一切門禪。五善人禪。六一切行禪。七除惱禪。八此世他世樂禪。九清淨淨禪。菩薩依是禪故。得大菩提果。具足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等一切佛法。此則略明。菩薩從初發心修禪。次第行。次第學。次第道。乃至佛地。名住大涅槃深禪定窟。此義至釋第七修證。第八顯示果報中。方乃具辨。
問曰。菩薩大士為通達諸禪淺深。具足一切佛法次第行次第學。可如上說。今行人初學禪時。為當一向如上依次第修。為當不爾。
答曰。今且欲明諸禪淺深相。一往作此次第分別。若論初心學人。隨所欲樂。便宜對治。易入泥洹者。從諸禪方便初門而修不必定。如前一一依次第。此義至內方便安心禪門中當廣分別。第二簡非次第義。
問曰。菩薩修禪為一向次第。修禪亦有非次第。
答曰。此得為四。一明次第。二明非次第。三明次第非次第。四明非次第次第。今明次第。如上說。大品經云。菩薩次第行次第學次第道。非次第者。菩薩修法華一行等諸三昧。觀平等法界非深非淺。故名非次第。如無量義經說。行大直道無留難故。次第非次第者。如大品中。
須菩提白佛。次第心應行般若。應生般若。應修般若不。
佛告須菩提。常不離薩婆若故。為行般若。為生般若。為修般若。非次第次第者。
如須菩提白佛。一切諸法皆無自性。云何菩薩得從一地至一地。
佛告須菩提。以諸法空故。菩薩得從一地至一地。
問曰。今此四句但據菩薩。亦得通二乘否。
答曰。二乘亦得作此說。何以故。知自有聲聞。初發心行於行行。從根本初禪。而修乃至超越禪。方得阿羅漢果。是為次第。或有聲聞人。聞說善來。一時具足三明八解脫等。是為非次第。或有聲聞人。修次第行行時即用慧行。善觀次第性空。從初心乃至得阿羅漢。是名次第非次第。四或有聲聞。從初發心即修慧行。發電光三昧得四果。未具諸禪。為欲滿足有為功德故。次第修五種禪定滿足。即是非次第而次第也。此義至第七釋修證。及第八顯示果報等十意竟。即自分明。
簡禪波羅蜜法心第五
已略說諸禪詮次竟。諸禪中法心之相復應知之。今就明法心中。即為三意。一先辨法。二明心。三分別簡定法心之別。
就第一先辨法中。法有四種。一有漏法。二無漏法。三亦有漏亦無漏法。四非有漏非無漏法。
一有漏法者。謂十善根本四禪。眾生緣四無量心。四空定是。所以者何。此十二門禪。體非觀慧之法。不能照了斷諸煩惱故。
二無漏法者。九想。八念。十想。背捨。勝處。一切處。次第定。師子奮迅。超越三昧。四諦。十六行。十二因緣法。緣四無量心。三十七品。三三昧。乃至願智頂禪。十一智。
三無漏根等諸無漏定是。所以者何。此諸禪中悉有對治。觀慧具足能斷三漏故。三亦有漏亦無漏法者。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等是。所以者何。此三種禪中。雖有觀慧對治力用劣弱。故名亦有漏亦無漏。
四非有漏非無漏法者。法華三昧。般舟念佛。首楞嚴等。百八三昧。自性禪等九種禪。乃至無緣大慈大悲。十波羅蜜。四無礙智。十八空。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一切種智等是。所以者何。修是等法不墮二邊。故名非有漏非無漏法。
問曰。何故言法華三昧等法。皆名非有漏非無漏。如法華中說。是德藏菩薩於無漏實相心已得通達。其次當作佛號曰為淨身。又如四無畏中第二無畏。名無漏無畏。如是等法。諸經論中多悉說為無漏。今何以言皆是非有漏非無漏法。
答曰。此欲簡諸佛菩薩有中道不共之法故。須作此分別。如凡夫專依有漏。二乘偏行無漏。今諸佛菩薩所得不共之法。不滯二邊則無二邊之漏失。是以悉云無漏。何故得免二邊漏失。正以中道之法非二邊所攝故。云非有漏非無漏也。此之二說。語異而意同故無乖失。若任理性而論。則一切皆名非有漏非無漏法。
故大品經云。色無縛無脫。乃至一切種智。無縛無脫。理既無縛無脫。稱理之行。豈不同名無縛無脫。無縛無脫者。即是非有漏。非無漏之異名也。
問曰。分別定慧為四句可爾。戒復云何。
答曰。從十善三歸五戒八齋戒沙彌十戒。大比丘二百五十戒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亦得作四句分別其義(云云)。今不具釋。
問曰。上第四明禪詮次。及下第七辨修證中。皆先明有漏。次亦有漏亦無漏。次無漏。次非有漏非無漏。今分別四句法。何故異於前後乃以三為二也。
答曰。前後皆約修行入證以為詮次。今欲簡別法心之相事。須約言句為便。亦以諸經論中說四句皆爾故。云行時非說時說時非行時。此義易明。第二明心有四種心。一有漏心。二無漏心。三亦有漏亦無漏心。四非有漏非無漏心。
一有漏心者。即是凡夫外道心。具三漏故名有漏心所以者何。凡夫外道修禪定時。約四時中分別不得離結漏故。何等為四時中分別。一者初發心。欲修禪時。不能厭患世間。為求禪定中樂及果報故。二者當修禪時。不能返照觀察。生見著心。三者證諸禪時。即計為實不知虛誑。於地地中見著心生。四者從禪定起。若對眾境還生結業。以是因緣。名為漏心。
第二明無漏心。亦約四時中分別。一約發心者。二乘之人初發心欲修禪時。厭患世間不樂禪樂及求果報。但為調心則漏心自然微薄不起。因此能發無漏。二修行者。隨所修禪悉知虛假能伏見著不生結業。三得證者。入諸禪定之時。若於定中發真空慧斷諸煩惱。則三漏永盡。四從禪定起隨所對境。不生見著造諸結業。以是因緣。名無漏心。前二心雖是有漏而為無漏作因。因中說果亦名無漏。
第三明亦有漏亦無漏心。亦約四時中分別。一約發心者。此行人初發心欲修禪時。恛惶不定。或時厭離生死不樂禪樂。或生見著。悕望定樂。愛樂果報。以生厭故結業微羸。悕望定樂故增長煩惱。
二約修行者。如不斷善根人欲修禪時。是人雖成就信等五法不得名根。以其不能定伏結使故名亦有漏。生於信等善法故名亦無漏。
三約得證者。七種學人入諸禪時。雖發真智結漏未盡故。名亦有漏亦無漏乃至退法羅漢亦有此義。所以者何。未得無生智故名亦有漏。得盡智故名亦無漏。
四諸學人等從禪定起。隨對眾境隨所斷惑。未盡之處或猶生著故。名亦有漏。斷惑盡處雖對眾境結業不起。名亦無漏。
第四釋非有漏非無漏心。亦約四時中明。一約發心者。菩薩大士初發意欲修禪時。不為生死不為涅槃。則心不墮二邊。二約修行者。菩薩修禪波羅蜜時。為福德故不住無為。為智慧故不住有為。三約得證者。菩薩入諸禪時。若於禪中發無生忍慧。爾時心與法性相應。不著生死不染涅槃。四菩薩從禪定起。隨對眾境心常不依有無二邊。以是因緣。菩薩之心名非有漏非無漏心。第三料簡法心。
問曰。諸佛說一切法皆空絕諸言句。如摩訶衍論偈說:
般若波羅蜜。譬如大火焰。
四邊不可取。邪見火燒故。
今云何作四句分別。將非墮戲論乎。
答曰。佛法中不可得空。於諸法無所礙。因是不可得空故。說一切佛法十二部經。今說有四句無咎。譬如虛空雖無所有。而一切物依以長成。如摩訶衍論偈說:
若信諸法空。是則順於理。若不信法空。一切皆違失。
若以無是空。無所應造作。未作已有業。不作有作者。
如是諸法相。誰能思量者。唯有得直心。所說無依止。
離於有無見。心自然內滅。
今為開發行人方便知見。分別種種法門。故無句義中辨於句義。於理無失。故大品經云。無句義是菩薩句義。若汝欲離四句求解脫者。即還被無句縛。所以然者。如說有四句。無四句。亦有四句。亦無四句。非有四句。非無四句。汝尚不免無四句縛。豈得免亦有亦無等四句縛。當知了句非句。於句義無礙。而得解脫。非是離句求。於無句而得解脫。如天女呵身子云。無離文字說解脫也。文字性離即解脫相。復次今明法之與心合為八句。迴轉分別。則有三十六句。若細歷法而明即出無量句。若能於一句法通達一切句。則此辨若虛空無有邊際。
問曰。若爾何以不約法心各作五句。
答曰。諸佛出世對緣化物。教門多約四句。如摩訶衍論中說。有四種悉檀。一世界悉檀。二為人悉檀。三對治悉檀。四第一義悉檀。初有漏法心即是世界悉檀攝。二無漏法心即是對治悉檀攝。三亦有漏亦無漏法心即是為人悉檀攝。四非有漏非無漏法心即是第一義悉檀攝。是中相攝之意細尋可見。復次摩訶衍論。又於第一義悉檀中分別四門。如論偈說:
一切實一切不實。一切亦實亦不實。
一切非實非非實。如是皆名諸法實。
如是等但有四句。更無第五句。今約四句明法心可以類此。餘經論中設有五句明義別有因緣。今取一途義便故。不約五句分別。
問曰。此四種法心。法之與心有何等異。如有漏法有漏心。此法心為當各是有漏為當各非。故說漏若二各有者。法心合時應有二漏法起。若各無和合亦應無。
答曰。今不得言二各是漏。亦不得言二法中各都無漏。何以故。若心即是漏。如阿羅漢。漏盡時。心應盡法亦如是。所以者何。若法定是漏者。聖人入根本四禪。亦應生漏。此四禪法未與心合。亦應自是漏。而聖人入四禪法不生於漏。四禪法未與心相應時。亦自無有漏法生。
云何言法即是有漏。今言此漏不獨在法亦不獨在心。法心合時便有漏生。以有有漏故二處受名譬如仙藥。人若服之即令得仙。而藥之與人本各非仙。藥人和合則便有仙。故藥受仙藥之名。人受仙人之稱。若藥不因人不名仙藥。人不因藥不名仙人。漏法漏心亦復如是。餘三種法心義類爾可知。故阿難說示比丘。為舍利弗說偈:
諸法從緣生。是法說因緣。
是法緣及盡。我師如是說。
復次若謂有漏之法。自有有漏法。若有漏之法由有漏心。故有有漏法。若有漏法由法由心。故有有漏法。若有漏之法。不由法不由心。故有有漏法。如此之計皆墮邪見。所以者何。若謂由有漏法故有有漏法者。即是自性有漏法。若是自性有漏法。則應有無窮之漏法。以自性復有自性故。今實不爾。若謂有漏法不能自有。由有漏心故有者。即是他性有漏法。
所以者何。若有漏法待有漏心為自性者。今有漏心待有漏法。豈非他性。若由他性而有有漏法者。他性若是有有漏法。則有漏法還是有漏法。更無心法之別。他性若非有漏法。非有漏法何能有有漏法。故知有漏法不由有漏心故有。若謂有漏法。由有漏法有漏心故有者。即是共有。
若是共有則從自他性中。而有有漏法。若爾則一時應有二有漏法。今實不然。故知非自他共故有有漏法。若謂離有漏法離有漏心。有有漏法者。即是無因緣而有有漏法。從因緣有有漏法尚不可。何況無因緣而有有漏法。破因成假廣說如止觀有漏心亦如是。餘三種法心亦如是。
復次若有漏法。定是有漏法者。是有漏法即是生滅相續法。為生故生。為滅故生。為生滅故生。為離生離滅得生。若是生生即是自生。若由滅故生。即是他生。若由生滅故生。即共生。若離生滅而說生者。即是無因緣生。從因緣生尚不可。何況無因緣生。當知有漏生。畢竟不可得。若無生則無滅。若無生滅即無相續。若無生滅相續。則無有漏法。破相續假廣說如止觀。有漏心亦如是。餘三種法心亦如是。
復次若有漏法是生者。為生生故生。為不生生故生。為生不生故生。為非生非不生故生。若生生則是自性生。若不生生即是他性生。若生不生故生。即是共生。若非生非不生故生。即是無因緣生。從因緣生尚不可。何況無因緣生。是則於相待假中求有漏法生。畢竟不可得。若無生則無有漏。破相待假廣說如止觀。有漏心亦如是。
餘三種法心亦如是。當知有漏之法於因成相續。相待中各各四句。求畢竟不可得。若不可得。云何分別。有有漏法。若無有有漏之法。而說有漏法者。當知但有名字。是中不應定有所依生。諸戲論破智慧眼。次明有漏心亦如是。若有漏法心如是。餘三句法心亦如是。但以世間名字故。說名字之法。不在內外兩中間。亦不常自有無名之名故。曰假名。
問曰。若爾。云何分別法心之異。
答曰。但以世間名字故。分別法心之別。是中無有定實。
問曰。云何於名字中分別法心之別。
答曰。若知法心無所有但有名字。則還如上分別法心之相無咎 故大品經云須菩提。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相。復次如心數為法心王。為心受想行三陰及色陰。為法識陰。為心心相應法心不相應法及色法無為法。為法心法。為心所緣。為法能緣。為心能生。為法所生。為心所觀之境。為法能觀之智。為心法成於心心依於法。如是等於名字中。種種分別法心之別。雖作此分別。皆如幻化。無所取著同歸一相。(此義至下第十結會歸趣中當廣釋)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第一之下(OK)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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