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乘解脫道─聲聞道、緣覺道】
解脫道的內容即是二乘菩提的修行法道,包含緣覺道以及聲聞道的修行,不再受業力與無明的牽制,滅除眾生所有能障礙生死的煩惱(即煩惱障),而得解脫的智慧,能證涅槃果,不受後有,出離三界六道生死的輪迴。
解脫道的修行目標就是解脫在三界世間中不斷生死流轉之苦,滅盡三界後有的種子,入無餘涅槃,不再有後世,不會出生於世間。二乘的解脫道只能使人成為阿羅漢而不能使人成佛。
二乘解脫道的修行內涵
聲聞道
1>四聖諦:四種神聖的諦,即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和苦滅道跡聖諦,簡稱為苦諦、集諦、滅諦和道諦,是佛陀之基本教法,歷史上部派佛教和現代上座部佛教的基本教義。四聖諦包括苦的普遍存在、苦的原因、苦的消滅與滅苦的方法。四諦概括了兩重因果關係:集是因,苦是果,是迷界的因果;道是因,滅是果,是悟界的因果。這是從表面現象到深層原因的逆推過程。反過來說,就是修道除惡、滅貪嗔癡,就可以離苦,脫離輪回。
2>八正道:是指佛教徒修行達到最高理想境地涅槃的八種方法和途徑,故又稱八船、八筏。包括: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梵語「正」也有「圓、全面」的意思。一般都將八正道作為戒、定、慧三學的展開,和三十七菩提分法之總結。八正道跟「戒、定、慧」的修行次序有所不同,它以智慧開始,首先要有正確的見解和正確的思想,這就涉及到人們常說的「慧根」,在起修之前應該先有些許基礎,否則會障礙重重、不得要領;然後才屬於持戒的範圍:語言、行為、謀生都要符合法律、合乎禮儀,這裡語言擺在行為之前,可見謹防禍從口出十分重要;跟在大乘「六度」中一樣,「精進」貫穿修道的整個過程;跟見解、思想比起來,意念屬於深層的心理範疇,處於思想產生之前的階段,前面粗淺的內容規範以後,才能做到控制深層的微細意識,如果能夠控制意念,基本上就可以進入禪定了。從禪定中獲取的智慧,又可使前面的修行提高層次。因此八個環節是互相影響、相輔相成的。
三無漏學中,正語、正業、正命為戒,正精進、正念、正定為定學,正見、正思維為慧學。
緣覺道
因緣法(十二因緣法、十因緣法):也稱十二緣起支,佛教重要基礎理論之一,是釋迦牟尼佛陀自修自證得到的真理,指從「無明」到「老死」、過去世到未來世、這一過程的十二個環節。它們因果相續而無間斷,使人流轉於生死輪迴大海,而不能得以出離。
佛陀、辟支佛、阿羅漢,都依「四聖諦」三轉十二行,覺悟十二因緣而了知生死輪迴真相,達到究竟解脫。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這十二個緣生法都是無常的。它們之間是依「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緣起關聯:1.「無明」 緣「行」(緣:可解作引起),2.「行」緣「識」,3.「識」緣「名色」,4.「名色」緣「六處」,5.「六處」緣「觸」,6.「觸」緣「受」,7.「受」緣「愛」,8.「愛」緣「取」,9.「取」緣「有」,10.「有」緣「生」,11.「生」緣「老死」;周而復始。在解說緣起法時亦可結合上《大緣經》的「名色緣識」。
二乘解脫道所證涅槃
1>有餘涅槃
世尊的開示在《增壹阿含經》中。世尊說明滅五下分結的三果人所證得的涅槃是有餘涅槃界,尚有待斷的煩惱障應斷,尚有待修的梵行應修,所以三果人雖證涅槃,仍無法於捨壽時當下取證無餘涅槃,所以說他所證的涅槃名為有餘。三果人因此緣故,必須捨報後生起中陰身,再於中陰階段取無餘涅槃,名為中般涅槃;或是往生到下一世去,在下一世的初禪天中捨報而取無餘涅槃;乃至證量最差的上流處處般涅槃,都是尚有餘思惑待斷的,所以稱為有餘涅槃。這個有餘涅槃的說法,與一般的說法不同;一般都說阿羅漢未入涅槃以前,尚有老、病、冷、熱、飢、渴等微苦餘存,故名有餘涅槃,這是佛教界一般大師們的說法。
2>無餘涅槃
《增壹阿含經》:「比丘盡有漏成無漏,意解脫、智慧解脫,自身作證而自遊戲: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更不受有,如實知之,是謂為無餘涅槃界。」可見只有到了第四果時一切思惑斷盡無餘了,絕不會再有中陰身生起了,更不會再領受下一世的五陰或四陰了-更不受有-這個涅槃才是無餘涅槃界,所以一切阿羅漢、辟支佛所證的都是無餘涅槃,是在捨壽前就已經證得無餘涅槃了!不因為捨壽前仍有冷熱飢渴等苦作為所依而說為有餘涅槃。因為阿羅漢、辟支佛的應斷煩惱、應修梵行都已經完成了,在解脫道中已無所餘待斷、待修的法了。
<A>滅盡五陰方是無餘涅槃
所謂無餘涅槃,乃是滅除五陰,唯餘涅槃之本際(本識如來藏)獨存,不是以五陰中的任何一法進入無餘涅槃中,也就是說識陰六識中的任何一法(譬如離念靈知心)都是要全部滅盡的。阿羅漢在捨壽時,識陰六識及意根全皆滅盡,永不復起,已沒意根來主導了,本識就不會再受生於三界中出生名色,三界中再也找不到他的本識所在了,這就稱為無餘涅槃。由此緣故,說無餘涅槃乃是滅除一切五陰之後,本識不再受生於三界中,所以不再有後世的任何一陰、任何一識生起,十八界永遠滅盡而不再有來世的新五陰、新意識了,這才是無餘涅槃的無境界境界。
<B>滅盡六入方是無餘涅槃
眾生所以會流轉生死痛苦無量,都是由於識陰所熏習、所造業而導致的,因此而愛著識陰所擁有的六入;若是知道解脫生死的唯一途徑就是滅除全部名色自己,那識陰相應的無明滅除了,識陰六識不再造作種種行業,就不會再有未來世識陰出生的動力存在了,死後不再去入胎受生,就不會有未來世的名色出生,就沒有十二處而沒有了六入,就不會有觸、受、愛、取、有,也就不會有世世不停的生死痛苦繼續出現,那就是無餘涅槃。
<C>十八界捨已方證無餘涅槃
由於有餘涅槃尚未入無餘涅槃之時,這時的蘊處界的寒熱、飢渴、痛癢...仍然都存在,所以有餘涅槃位是相待而且有對的境界; 也還有智慧、解脫明...與無明相待的法,因此而使阿羅漢在入無餘涅槃之前,能有聲聞的無生智可以為人宣說而度人同證有餘涅槃。但是無餘涅槃的特性卻是絕待而且無對的,所以無餘涅槃中除了本際獨存外,實無任何一法可以繼續留存,故說滅盡十八界法已,方能取證無餘涅槃。由於二乗聖人不能現前證得本際觀自在的境界,所以對生死苦會有恐懼,佛陀只好教他們入無餘涅槃的正理:滅盡五蘊、六入、十二處、十八界、名色,不存任何一法,只剩入胎識真心獨存。所以才會說棄捨十八界法而入無餘涅槃的正理。如是無餘涅槃位中無一切法存在,不與任何一法相待、相對,是故無餘涅槃是絕待的,不是有待之法。如是境界乃是無境界之境界,卻不是斷滅空;是滅盡一切法之境界相,唯獨第八識如來藏心,離六塵、離見聞覺知及思量性而獨存,故不可以想要把離念靈知意識心保留著來進入無餘涅槃。 所以滅盡十八界而成為無餘涅槃,出離三界生死的正理,講的正是不許有自我、自己存在,也不許有六塵、萬法的存在、否則就是有我,不是實證無餘涅槃,不是真的出離生死苦。以上佛在阿含部的經典中已有開示,二乘人不能證菩薩所證之本來自性清淨涅槃,更不能證佛地所證的無住處涅槃。
二乘解脫道的修行位階及果證
中乘緣覺道
辟支佛果:俗語音譯為辟支迦佛陀,或簡稱為辟支迦佛、辟支等,意譯為獨覺。是因過去世因緣,生在無佛之世,性好寂靜或行頭陀,無師友教導而獨自以因緣觀智慧悟道,進而修行直至證阿羅漢果但不教導世人之人。
大乘佛教認為辟支佛屬於三乘中的中乘,是觀察十二因緣而證果,所以亦稱為「緣覺乘」。依照大乘佛教《法華經》的教義,所有的修行者終將成佛,辟支佛與阿羅漢的覺悟尚不究竟,所以只要他們繼續修菩薩行,終將也會成為正等正覺的佛。
依照部派佛教的看法,辟支佛與其他阿羅漢已經解脫,也就無需再修行成佛。佛陀教法是一乘道,四聖諦涵蓋了如實知見苦因的十二因緣,不將其劃分為修十二因緣的緣覺乘與修四聖諦的聲聞乘。
小乘聲聞道
1>初果:須陀洹─釋迦牟尼佛以河流來比喻八正道,遵行八正道即是入流。能夠入流的要素(入流支)有四個:親近善知識,聽聞正法,如理思惟以及遵行正法(法、次法向)。遵行以上四者,就能夠成就向須陀洹。成就四不壞信,就可證須陀洹果。
2>二果:斯陀含─斯陀含為梵語,翻譯成漢語、中文的意思是「一往來」,佛經中也稱為「一上一還」,指的是:最多只會在天界與人間再往返一次,就能夠完全解脫,永遠出離輪迴。得一來果的聖者,又稱家家(kulajkula)。須陀洹果與斯陀含果的成就,代表三無漏學中的戒行圓滿,因此得斯陀含果的聖者,不會投生三惡道,其定力與修行也不會退失,至多在天界與人間往返一次,就可以得到解脫。
佛教修行具有科學態度,修行之後必須經由測試、驗證才能得知是否正確而無偏誤,此稱為「證果」,無論是漸修(逐漸提升修行成效)或頓悟(修行上有大幅斬獲)都必須進行驗證,正確後才算取得果位,否則必須持續修行,並再次進行驗證。
與初果須陀洹相比,二果除了擁有初果的三個特質(斷疑見、斷戒禁取、斷我見)之外,再加上薄「貪、嗔」的特點。也就是說,二果聖者在修行的證得過程中,對世俗五欲生活(指財、色、食、名、睡,或者色、聲、香、味、觸)起了遠離的心,欲望從根本上減少了。
3>三果:阿那含─阿那含,「不來」或「不還」之義,聲聞第三果。謂不再來,又稱不還果,是佛教修行者進入聖道的果位之一,為部派佛教之中沙門四果的第三果,得證此果位的人將不再迴還欲界,而證涅槃。此位須斷盡界見惑及欲界九品思惑,方證得之。五下分結盡,得阿那含。五下分結是:我見(身見)、戒禁取見、疑見、貪欲、瞋恚。欲界的修道所斷惑,至此已經斷盡。證阿那含果的聖者,已經斷了欲界的煩惱修惑,不再染著欲界的五欲。因斷除了欲界的貪愛,必定證得初禪。死後將會離開欲界,上升色界或無色界,在那邊入涅槃,不再返還欲界。
4>四果:阿羅漢─又譯阿羅訶,意譯為應供、殺賊、無生,漢語常簡稱為羅漢,原始佛教、部派佛教的第四果,是依照佛三轉法輪解脫道的教導修習十二因緣觀、四聖諦、八正道,於蘊、處、界觀行一切法苦、空、無我、無常,進而斷盡三界貪愛的我見、我執煩惱,於當世捨壽時願意將自我滅盡不再受後有於三界中出生,脫離生死輪迴之苦而入無餘涅槃界的聖者。自佛陀三轉法輪以來,至今已有成千上萬的弟子成就阿羅漢果,還有眾多的弟子成就阿那含、斯陀含和須陀洹。佛陀十號中,也包括阿羅漢。
根據原始佛教、部派佛教的定義,阿羅漢包括了佛陀和聲聞阿羅漢。在佛世之中,即還有佛法流傳的時代裡,不會有第二尊佛或其他辟支佛出現,只有聲聞阿羅漢出現。聲聞就是聽聞佛說法的意思。
斷惑究竟的修行者,已證三果後,能夠進一步斷「五上分結」(色貪、無色貪、掉舉、慢、無明),即可證入阿羅漢果。證入阿羅漢果的聖者,將會自覺:「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阿羅漢於『六恆住』法常善安住,在面對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時,恆常不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一切外境「不能妨心解脫、慧解脫」,得三明六通。
傳統上認為,證三果之後的修行者,都會出家,加入僧團。但是《論事》記載中,曾有在家阿羅漢的說法,覺音註釋稱其為北道派提出,認為在家眾也可以證阿羅漢果,在證果之後也不一定需要出家。根據原始佛教研究者的定義,阿羅漢是依照正法修行而達到涅槃的聖者,離貪斷愛,名色識三者不再相依相緣,再有再生之因緣滅盡,無因緣可記說。
在經典記載中阿羅漢還可分為兩大類:
慧解脫阿羅漢
俱解脫阿羅漢
慧解脫阿羅漢是指不依禪定,於四禪定未俱足,卻能以智慧解脫的阿羅漢聖者,最早出現於《雜阿含經》347經(相當於南傳相應部《須深經》。
在聖典所記載的慧解脫,其說明為阿羅漢慧解脫,是因為智慧而解脫,在聖典道次之比對,俱解脫阿羅漢為慧解脫與八解脫俱足而不受後有,相對於慧解脫阿羅漢雖不是依於禪定而修,雖於四禪定還未能俱足自在,但也是「生死已斷,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是已斷除三界愛的阿羅漢,因此慧解脫也是四果的聖人。慧解脫與俱解脫阿羅漢聖者的主要差異在於有沒有證得四禪八定等禪定。
但瑜伽行派認為,以智慧解脫的阿羅漢聖者,至少還是要有近初禪定的定力才能得解脫而俱解脫阿羅漢則必須是同時擁有四禪定與解脫智慧。
現代南傳上座部佛教將慧解脫者聯繫於其聖典註釋體系中的乾觀行者。
大乘佛教所指的阿羅漢指四果阿羅漢,同上所述。此位階已斷除了在三界六道之中的無明凡夫眾生(稱為六凡)所持的見思煩惱(即見惑與思惑),脫離輪迴,入了四聖法界,不再分段生死。
大乘佛教認為,佛具有阿羅漢證量,但辟支佛和聲聞阿羅漢卻不具佛的證量。所以由「阿羅漢」是指能證涅槃、能解脫三界生死、不受後有(爾後不受三界愛繫縛而有生死輪轉)的證量來說,佛當然可以說是阿羅漢,因為佛斷盡一切煩惱,究竟解脫於三界生死輪轉;但阿羅漢因福德智慧遠不如佛,所以阿羅漢不等於佛,當然不能說阿羅漢就是佛。阿羅漢的果位不能與菩薩相提並論,在大乘佛教中阿羅漢必須迴小向大才能進入菩薩位,協助佛和菩薩普救世人,依大乘見解,釋迦牟尼佛的十大弟子皆為大阿羅漢。
二乘解脫道與解脫
初果:見地-斷三縛結,即是我(身)見、疑見、戒禁取見,不再認定五陰色身及六識是真實常恆不壞的自我了。
二果:薄地-所斷煩惱為減低欲界煩惱之貪著,令貪、瞋、痴淡薄,名為薄貪瞋癡,但還離不開欲界貪愛。
三果:離地,心解脫-所斷煩惱為五下分結,即是欲貪、瞋恚、我見、戒禁取見、疑見。
四果:俱解脫、慧解脫-四果所斷煩惱為五上分結,即是色界貪、無色界貪、掉舉、慢、無明。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