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衝突性政治的走向─*民粹政治*
此文主要討論三個議題:第一,西方馬克思主義學者對階級的理解及其發展。第二,階級政治在近代西方和中國衝突性政治中的地位、發展軌跡及其背後原因。第三,當前中國衝突性政治的現狀和可能發展方向。
對這三個問題我的核心觀點是:階級是從傳統等級社會向現代認同感社會轉變過程中形成的若干個大型社會認同之一。在一個社會階層的階級意識形成過程中,國家的性質及其相應的國家對待這一社會階層的政策(特別是對於由這一階層所發起的抗爭性活動的處理方式)對於這一個階層中成員階級認同感的產生和發展有著決定性的影響。
具體到當前中國,我的觀點是:在改革開放過程中,中國百姓的生活水準有了空前的提高,同時經濟的發展也帶來了巨大的和多方位的經濟地位的不平等。如果我們以人民的社會地位和經濟收入進行分層,並且把分層後的各個群體稱之為階級,我們就會發覺中國目前存在著巨大的階級分化,並且可以說整個改革開放史就是一個階級形成和分化的歷史。
但是對於研究階級政治來說,這種客觀分層的意義卻不大。歷史的經驗表明,只有當一個在社會地位和經濟收入相似的群體不但能清醒地意識到他們所處的經濟地位十分相近,而且有著共同的利益,以及團結起來為改進自己群體的經濟和政治地位的能力和必要性時,這個客觀的經濟分層集團才達到了一個從“自在的階級”到“自為的階級”的轉化,階級政治才成為可能。但是,由於中國政府在目前處理集體抗爭事件上所採取的一系列政策,衝突性政治在當前中國社會的基本走向有著民粹主義的傾向而絕不是階級政治。
一、馬克思主義的階級概念
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一文中對階級作了如下的著名定義:“當千百萬個家庭在一定的經濟結構下形成一個與其他社會群體不同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文化的時候,並且當這一群體與社會其他群體形成了衝突性關係的時候,這一群體就形成了一個階級。”在《哲學的貧困》中馬克思對階級概念作了進一步的說明:“經濟條件把大批的居民轉變成工人。資本的統治為這批人創造了同等的地位和共同的利害關係。所以,這批人對資本說來已經形成一個階級,但還不是自為的階級。在鬥爭(我們僅僅談到它的某些階段)中,這批人逐漸團結起來,形成一個自為的階級。”
在馬克思的眼裏,構成階級的要素有以下兩個條件:1)在經濟生產與流通領域中客觀地位的一致性;2)由這客觀地位所導致的主觀的利益和認同感的不同。
在馬克思的階級理論中,工人階級具有核心的意義。馬克思認為,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工人階級不但在人數上會增多,他們的生活方式也會越來越趨同。並且,不同國家和不同工作性質的工人,不管是中國的工人還是美國的工人,不管是白領還是藍領,在資本主義社會的發展過程中將會越來越認同自己是工人,產生共同的階級意識,從自在階級變成自為階級,最後全世界工人階級會聯合起來進行無產階級革命,推翻資本主義政權,建立無產階級新政權。
但19和20世紀的歷史卻顯示,各國工人不但沒能跨越民族國家認同感的限制,就連在一個國家內發展階級意識都受到了很大的阻礙。只有在極少數國家(如“十月革命”前的俄國),工人才產生了強烈的階級意識並且成了革命的生力軍。鑒於這一事實,馬克思以後的西方馬克思主義思想家越來越強調以上階級形成要素中的第二點。他們強調認同感的構建在工人階級形成中的關鍵作用,並認為資本主義制度下的文化對於工人階級認同感的產生有著很大的阻礙作用。
西方馬克思主義思想家認為,在資本主義制度下資產階級意識形態在社會上佔據著“話語霸權”(葛蘭西),給工人們灌輸了“虛假意識”(盧凱西)和“順從意識形態”(帕金,Parkin)。這為工人階級意識的形成設立了根本性的障礙。
上世紀60年代,湯普森發表了其名著《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Thompson 1966),並提出“工人階級是由一個個具體的、生活在特定歷史和文化條件下的工人所組成的,其階級意識和行為方式因此而受到歷史和文化因素的決定性影響” 這一著名論點後,工人階級意識的“文化建構”這一論點得到了廣泛的接受。
裴宜理在對上世紀30年代上海地區工人運動的研究中分析了幫會、地域、鄉情及工作性質等等條件對上海工人運動發展的影響,其工作在某種程度上說就是湯普森思想的翻版(Perry 1993)。但是,文化意識雖然十分重要,它卻不能解釋各國、特別是在一些文化相近的國家之間工人階級政治的巨大差別。因此,目前世界上更多的學者認為國家在面對工人運動時所採取的方式方法才是一個國家中工人階級意識的產生和發展的一個更為主要的關鍵。這就引入了我要說明的第二個問題。
二、工人的階級意識發展機制
如果說第一次工業革命主要是英國現象的話,第二次工業革命則在整個西方世界得到了擴展。可是,在大工業興起的過程中,不同國家工人的階級意識和工人運動不但沒有出現如馬克思所預言的趨同,反而表現出了一些對這些國家的政治至今仍然有著重要影響的差異。
以一些大國為例。美國沒有工人政黨,大工業工會力量微弱,占主導地位的工人組織是行業工會,工人基本上沒有階級意識。英國有工党,工人也有一定的階級意識,但英國政黨的階級陣線模糊,工人組織的主要目標也僅僅是在與資本主義共存的條件下對工人利益的有限保護。德國工人有很強的階級意識。雖然德國工人沒有能夠發動如一些政治家曾預測的繼俄國之後的共產主義革命,社會民主主義路線則構成了德國階級政治的主軸;法國工人有著強烈的階級意識和鬥爭性,但法國左派中派系林立,內部分化嚴重,大大影響了法國工人政治鬥爭的有效性。至於俄國,工人不但有著強烈的階級意識、自己的政黨,而且發動革命推翻了沙俄政權。
為什麼在資本主義發展過程中,各國工人的階級意識沒有像馬克思所預測的那樣逐漸統一,反而呈現出很大的差別?對於這個問題,目前最為有解釋力的回答就是:一個國家中工人的階級意識不是資本主義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自然產物,而是在特定歷史背景下建構而成的。在各種建構階級意識的條件中,國家的性質和與之相應的國家結構性行為對於工人的階級意識形成有著決定性的影響(Aminzade 1993; Katznelson1985;Katznelson and Zolberg 1986;Koo 2001;Lipset 1983;Mann 1993;Marks 1989)。
通過對第二次工業革命時期西方主要國家工人運動發展的比較,曼恩(1993)總結了該時期工人運動的六個主要形態。這六種抗爭形式從策略角度可以分成三類,即競爭型、改良型和革命型。競爭型抗爭不改變整個資本主義制度的運行規則,只試圖在資本主義的框架下保護自己並爭取更多的權益;改良型抗爭旨在改良資本主義制度和資本主義經濟的運行規則;而革命型則以徹底打破資本主義制度為目標。每一種抗爭類型都可以在經濟層面或政治層面上進行。這樣就有了如下六種抗爭方式。
保護主義指的是在不改變資本主義經濟運行規則的前提下建立各種對工人生存進行保護的合作性組織。但是,如果一個國家的政治和經濟制度使得這種組織難以生存的話,工人就會對國家施加壓力要求頒佈法律保護工人組織的合法權益,這就是共存主義。
如果一個國家中任何工人組織都不能合法生存,工人就會產生改良資本主義制度的訴求。工人改良資本主義的策略也有兩種:經濟改良和政治改良。經濟改良就是通過罷工等手段來要求增加工資、改善工作條件、減少工作時間、取消童工、保障工作安全,等等。
如果當罷工和示威等手段不能合法使用時,工人就會進一步走向極端——組織政黨,通過合法的選舉加入到資本主義政體中,以便從政權層面上改變資本主義的規則。這就是社會民主主義道路。
如果一個國家非常專制,既不允許罷工等活動,又杜絕了工人通過民主手段來改良資本主義的可能的話,工人就可能會更加走向極端,試圖通過革命來推翻資本主義。革命手段又分兩種:工團主義和馬克思主義。工團主義主張通過非政黨的全國性罷工和起義來推翻資本主義國家和經濟體制,讓工人掌握自己的經濟命運。馬克思主義則通過暴力手段奪取國家政權,建立社會主義國家乃至共產主義。
根據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工人的最大利益當然是奪取政權並在一個國家內實行公有制。
問題是,面對在組織和資源佔領上均優越得多的資產階級以及經常是代表著資產階級利益的國家,工人階級如果想奪取政權,必須首先在其內部達成很大的一致,即產生統一的認同感和強大的組織。但是,各國的工人階級均是在特定的歷史文化形態下形成的。地域、族群、宗教等等因素對統一階級意識的形成有著很大的阻礙作用。更為重要的是,要形成統一的階級意識,一個國家的工人還必須克服其內部由於部門和行業不同而造成的利益和認同感的分割。
比如,鋼鐵工業、汽車工業、半導體工業、制鞋業、資訊產業等不同產業的利潤不同,工作的技術難度不同,工人的組織能力不同,資本家對待他們的方法自然也就不同。這些不同導致了工人階級內部利益的高度分化。不僅在不同的產業和工廠之間,即使是在同一個產業和工廠內部,工人的認同感還受到不同工種的分割。資本家對待熟練工人與非熟練工人、關鍵性工種和非關鍵工種工人的不同,為工人內部形成統一的階級意識又增添了難度。下圖表達了工人階級內部由於部門和行業的差別而造成的認同感的分割。
面對強大的國家機器,同時面對在工人內部建立統一認同感的難度,工人的抗爭一般都會從比較保守的策略和目標開始。一個工廠的工人為增加工資而進行罷工並不需要全國性的工人階級意識作支持。這就避免了工人階級因內部認同感分割而帶來的困境。同時,這類抗爭因為其目標的有限性也更容易為統治者所容忍。只有當工人根本就無法在體制框架下為自己謀取有限利益時,現實才會迫使他們去打破工人內部認同感的高度分割,形成統一的階級意識。
國家就這樣成了工人的階級意識建構的主要因素。當然,以上進行的只是理論推理。在一個具體的國家中,工人在不同時期會採取不同的鬥爭形式。在同一時期內工人也不會只採取一個策略來為自己謀取利益。但在一個國家的某一時期內,工人運動將主要集中在某一種形式上(英國的共存主義、法國的競爭社會主義、德國的社會民主主義、美國以保護主義為核心的行業主義及俄國的馬克思主義),這形式就體現了該國工人的階級意識。
具體地說,在第二次工業革命開始時,英國工會早已合法化,國家不再動用軍隊來鎮壓國內政治活動,員警處理抗議活動的方法趨於成熟、工人有選舉權和利用英國兩黨政治為自己謀取利益的能力。可以說,英國階級屬性模糊的政黨和非軍事化的政府化解了“階級鬥爭”問題,使得其工人運動始終保留在比較低水準的共存主義這一形式。相對於英國,革命給法國政治留下了國家集權、政局不穩和意識形態分裂的遺產。
法國政府總體上的專制性刺激了工人階級意識的高漲,但是同時,法國工人組織派系林立,經濟主義、共存主義、雅各賓式的社會主義、工團主義和馬克思主義應有盡有,再加上法國不同時期政府對待工人政策多變,這些都導致了法國工人運動呈現了激進但卻分裂的競爭社會主義狀態。與英國相似,第二次工業革命開始時德國已經進入了工會合法化和政治民主化的階段。但在德國民主的背後卻是一個對工人運動嚴加管制的國家。國家的壓制和鎮壓促進了強大的工人階級意識的形成,而民主卻把德國工人運動的發展限制在社會民主主義的水準上。
美國在工人運動興起之前已經有了民主政治和沒有階級陣線的政黨。這對美國工人階級意識的產生有著很大的阻礙作用。同樣重要的是,美國向來就有動用武力解決國內爭端的傳統。在第二次工業革命期間發展起來的資本主義國家中,鎮壓工人運動最殘酷的除沙俄之外,下一個就數美國了。但與沙俄的鎮壓方法不同,美國政府對工人運動的鎮壓活動是以法律為基礎的選擇性鎮壓,即專門鎮壓由共產黨或大工業工會組織和領導的罷工或其他政治活動,而不鎮壓合法的由行業工會組織的以經濟為中心目標的罷工。
美國政府的這種鎮壓方式迫使工人運動向政府允許的管道,即行業工會的道路發展。美國的政黨系統也極其不利於工人階級意識的產生。美國政黨的權力基礎在以種族和宗教等因素為基礎的地方層面上,決定美國工人投票傾向的是他們的區域性利益,而不是國家政治。美國總統選舉時黨員並不一定要選本党的候選人,選舉一旦得勝,組閣的也不是政黨而是總統。這就容忍甚至鼓勵了政黨的鬆散化和派系的多元化。政黨的這些特性把美國工人階級的利益和認同感切割得支離破碎。
在聯邦制下,美國每個州對待工人和工人運動的態度各有不同,這導致每個州工人運動性質的差別。同時,聯邦制下美國的福利政策主要由州政府甚至市政府負責。這也促進了工人利益和興趣的地方化和多樣化。美國政治就這樣全方位地杜絕了工人階級意識的增長。俄國的工人運動不斷走向極端,與美國的發展呈現出截然相反的軌跡。在俄國的寡頭政體下,法律和官僚體制被架空,國家政策根據沙皇的個人好惡而多變不定,理性化傾向很低。
與美國一樣,俄國對工人運動經常採取殘酷鎮壓,但與美國政府的選擇性鎮壓不同,俄國的鎮壓第一不是以法律為依據,第二是不做任何區分——對工人運動、農民運動和知識份子運動一概全面鎮壓。這種鎮壓方式迫使俄國工人在統一的階級意識下聯合起來,同時俄國的精英階層其內部也因為對鎮壓方式的不能認同而產生了分裂。十月革命之前,俄國的工人階級談馬克思、知識份子談馬克思,甚至部分中產階級和貴族也在談馬克思。強烈的工人階級意識和處於分裂狀態的精英為革命成功鋪平了道路。
以上對於西方各國工人階級意識發展的分析也可以運用於解釋民國時期中國工人運動的動態。比如,上海政治性的工人運動曾經風起雲湧,但在1927年“四·一二”大屠殺之後,政治性工人運動在幾年內迅速下降,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在合法管道下進行的經濟性罷工和大量由國民黨“工整會”組織的勞資協調。對於這一現象的傳統解釋是當時的城市工運出現了李立三路線,其盲動主義引來了國民黨的血腥鎮壓(劉明達、唐玉良1998)。
這一傳統解釋顯然忽視了上海政治性工運衰落的另一個重要原因:國民黨當局處理工人運動的有效性。1927年以前軍閥當道,各路軍閥根據各自政治和經濟利益傾向對工人運動或鎮壓,或容忍,但是卻形成不了理性的策略。而工人的背後卻有著國民黨和共產黨的支持,因此搞得轟轟烈烈。蔣介石政權有一套關於工人運動的理念和領導班子。“四·一二政變”後,國民黨一方面鎮壓共產黨領導的工會,另一方面又在其控制下建立了大量以經濟利益為主要訴求的“黃色工會”甚至是“白色工會”。國民黨同時還頒佈了《勞資爭議處理法》、《工廠法》、《團體協約法》、《工會法》等大量法律。我們可以說這些法律都是出於國民黨對剝削關係的保護,但它們同時也成了緩解勞資衝突的法律依據。
比如1930年3月《勞資爭議處理法》(該法律規定,勞資發生爭議後必須先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在調解和仲裁期內,“雇主不得停業或開除工人,工人不得罷工—)正式頒佈後,上海地區的罷工事件大大減少,而勞資糾紛通過協調解決的數量則大大增加。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中國的其他地區。比如,在山東棗莊礦區,國民黨在1928年夏派人員接管了工會工作。期間,在工會的領導下勞資雙方先後達成三次協定。礦難撫恤金得以設立,井下工人的工資也在五年連續增長,漲幅高達43%。與此相應,棗莊地區的工人運動也被國民黨逐漸納入了經濟鬥爭的軌道(吳思 2006)。
事實上,在國民黨的胡蘿蔔加大棒的工運政策下,中國共產黨的白區工運在李立三路線推行之前已經在走下坡路,而“黃色工會”的勢力在中國許多城市不斷發展。正是在這壓力下,立三路線下的白區工運會才提出了諸如“堅決反對黃色工會”和“消滅黃色工會”等口號和目標(劉明達、唐玉良1998)。
二戰後,民主體制在西方國家中得以穩固,階級政治在這些國家中的重要性不斷下降並逐漸被“認同感”政治所取代,而各種傳統政治勢力卻有所回升。以上分析西方工人階級政治特點的方法也能夠幫助我們理解這一世界性的趨勢。傳統社會是等級社會。除了宗教認同感外,傳統社會中人們的主觀認同感一般都是以地方性的血緣和泛血緣關係為基礎的。認同感在社會政治中所起的作用極其有限。傳統社會到現代社會的轉型可以從多個方面來理解,其中之一就是傳統等級社會的瓦解和現代認同感社會的發端。
其標記就是理性意識形態的興起和階級與民族這兩個大型社會認同的誕生。從19到20世紀,在階級和民族這兩個大型社會認同不斷壯大的刺激下,其他大型社會認同(如種族(ethnicity) 和性別)也相繼興起,世界宗教(除了儒教外)和與之相應的社會認同也在適應了現代化所帶來的衝擊後得以恢復、甚至壯大。在現代社會中,人們越來越注意到建立主觀社會認同在政治鬥爭和政治運作中的重要性。
但是,建構一個社會認同必須要有一定的基礎。一個成功的民族認同建構的背後往往就有著共同語言、宗教、習俗、歷史的支持;在一個民族國家的地域內,民族認同感的建立還有著國家力量的大力鼎助。宗教認同感的背後有著共同的信仰和與之相應的文化習俗;更為重要的是,除儒教外的其他世界宗教都有著嚴密的禮儀和組織。這些禮儀及其相應的組織基礎也為同一宗教下認同感的建立打下了基礎。與宗教及當代世界上所存在的其他大型社會認同相比,階級是建構基礎最差的一個社會認同。
馬克思主義意義上的階級其基礎僅僅是人們在生產關係上的一致性。即使如此,如同我們上面的分析,由於行業和部門的差別,處在同一生產關係的人們在經濟收入和利益上有著天差地別的不同。因此,除非一個國家處理工人運動的策略有著明顯的偏差,該國家的工人將很難形成統一的階級意識。傳統馬克思主義有許多誤區,其中之一就是過高估價了工人的革命性。從這個意義上說,葛蘭西的“話語霸權”、盧凱西的“虛假意識”和帕金的“順從意識形態”既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的發展也顯示了理想主義知識份子對於工人的失望。
總之,階級是在現代認同感社會產生過程中產生的一個較早的社會認同,它對於現代認同感政治的發端有著十分關鍵的作用。但是激進派種樹,保守派乘涼。由於較為保守的社會群體往往有著更為深厚的傳統的支持,因此一旦適應了現代社會的認同感政治後,保守社會群體所打造的社會認同往往有著更為堅實的基礎。這就是為什麼在目前的世界上,宗教、民族等等社會認同的重要性不斷上升,而階級認同的重要性卻在衰退。
20世紀60年代後,隨著階級認同在西方社會的式微,各類中小型左派社會認同(如女權主義者、同性戀者、環保主義者)蜂擁出現。現代社會於是就成了真正意義上的認同感社會。可是,這種被左派知識份子所推崇的認同感政治把西方的左派勢力從思想上和組織上進一步地劃分得支離破碎,從而不能和日益整合的右派和保守勢力相抗衡。事實上,西方新左派所推崇的認同感政治不但斷送了階級政治而且宣佈了近代總體性左傾思潮的垮臺。
三、當前中國階級意識的現狀和發展
通過以上的討論,我們轉入分析中國當前階級意識和集體抗爭事件的現狀、政府處理集體抗爭事件的方式、以及階級意識和集體抗爭事件在中國的可能發展方向。這裏的分析將不再限於工人階級。近年來,中國政府在促進發展的同時已越來越注意到社會公平的重要性。但是,即使是一個大家庭的父母也不可能解決家中的所有矛盾,更何況是一個正在飛速發展中的有著十幾億人口的國家。中國目前的經濟發展帶來了人與人之間由於職業、教育、戶口、地區和性別等等的差別而導致的多方位的和巨大的經濟地位不平等。
當前中國的社會變遷和與之相應的結構因素(如國有企業工人的大規模下崗、農民工待遇低下、軍人復員轉業安排問題等等)也對階級政治的形成有著很大的潛在促進作用,但是中國政府目前處理集體抗爭當代社會,階級認同式微,宗教、種族等認同不斷上升。圖為集體禱告的伊斯蘭教信眾事件的方式成功地排除了階級政治在中國形成的可能。
中國目前處理集體抗爭事件的方法基本上是家長式的,其基本點是:各級政府對集體鬧事基本上採取限制和防範的態度。政府通過種種方法限制抗爭事件的大規模化和政治化,包括控制和打擊跨單位跨行業的串聯和抗議活動和相應的組織活動,禁止獨立工會活動,對組織鬧事的帶頭人在事後如有違法將給予嚴肅處理,等等。
同時,中國政府也儘量在可能範圍內考慮到鬧事者的要求以平息風潮。這包括加強上訪和對上訪事件的處理能力;對經濟罷工和鬧事基本上不允許地方政府採取鎮壓方式並鼓勵其酌情加以妥善解決;只要地方鬧事不釀成在海內外造成惡劣影響的流血事件,中央政府一般不直接介入地方集體抗爭事件的處理。政府的這種鎮壓、限制、疏導加妥協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規定了目前中國集體抗爭事件的性質。雖然中國集體抗爭事件的形式從上訪、請願、怠工、罷工、示威遊行、扣留甚至毆打和傷害國家幹部到小規模武裝對抗應有盡有(並不僅僅局限於我國和西方一些學者所說的什麼“依法抗爭”或“依理抗爭”),但絕大多數集體性事件在一些結構條件的制約下呈現了如下特點:
1)隨著市場經濟的興起,政府正在從經濟領域的許多方面中退出,與上世紀80年代相比,人們的工作和收入不再與中央政策緊密掛鈎,人們如果面臨下崗和失業等問題時也很難直接怪罪於中央政府。社會上的經濟矛盾正在變得地方化和非政治化。除了一些大中型國有企業外,9 0年代後的中國政府已經不再是以經濟利益為核心的集體抗爭事件的主要目標,只要地方上的鬧事不釀成惡性流血事件,中央政府一般也不直接介入地方鬧事的處理。國家的這一處理策略也大大增強了中國集體抗爭事件的地方化和非政治化傾向。因此,儘管中國目前的集體抗爭事件形式多樣,它們基本是在經濟層面上針對某一地方和單位的一個具體事件所作的反應。高度政治化的鬧事基本沒有。
2)中國政府對發起和組織鬧事的帶頭人向來有“秋後算賬”的傳統。與之相應,中國出現的集體抗爭事件背後的組織力量一般很弱。即使是對於那些有著巨大組織能力的社會群體,領頭鬧事的積極分子也會對其組織性力量加以自我控制以免遭來鎮壓。中國目前集體性抗爭事件的動員機制一般都是以社會網路和居住活動生態為基礎。這其中最為突出的就是復員轉業軍人的鬧事。復員軍人通常正值年富力強,他們的共同部隊生活經歷給予了他們巨大的網路能力和認同感基礎,他們發起的集體抗爭因此很容易遭來國家的反彈。為了避免與國家產生正面的衝突,復員軍人在鬧事時經常分散地向軍內的戰友寄送信件或電子信件以取得同情。同時,他們每次在與政府交涉時都會派出不同的代表以顯示他們行為的無組織性。
3)集體性抗爭事件的參與者清楚地知道國家對於跨行業的串聯和組織活動的嚴厲態度。因此,中國目前出現的絕大多數集體抗爭事件都在某個單位或公司的範圍內進行,很少有跨單位跨行業的抗議活動。
4)由於中國政府在毛澤東時代曾經把工人塑造為一個領導階級,並長期對國有企業工人灌輸階級意識,這使得某些老牌大型國有企業工人在鬧事時不斷地打出毛澤東的肖像並把階級話語掛在嘴上,但是他們鬧事的背後並沒有明顯的階級組織,他們所爭取的目標也僅僅停留在經濟利益上。
在以上所討論的政府處理集體抗爭事件的策略背景下,國有企業工人僅僅是在反應性地利用一個歷史話語,而不是在主動地打造階級認同。這些鬧事方式並不具有階級政治的特點。
可以說,中國政府在目前所採取的限制、選擇性鎮壓加疏導和緩解的做法成功地促使了集體抗爭事件的地方化、非組織化和非政治化,緩解了社會矛盾,從而限制了大規模的階級政治在目前中國浮現的可能。但是中國政府目前對於集體抗爭事件所採取的處理手法也帶來了很大的弊端。目前,中國各級政府處理集體抗爭事件時採取的基本上是人治的手法,其核心就是上訪加金錢。通過加強上訪,政府試圖把集體抗爭事件個體化。通過金錢,政府對已發起的集體抗爭事件的人們加以妥善處置。但是,這些手法雖然能緩解社會矛盾卻很難將鬧事行為例行化,使其轉向更為緩和的利益集團政治。
上訪在我國的歷史上曾經發揮著巨大的社會功能。在今天,它對於我國建立和諧社會仍然有著重要的意義,因此不能取消。但是隨著中國社會的日益複雜化,社會矛盾的不斷多樣化,上訪的問題將越來越多,而上級單位也越來越難以越級通過行政手段對各類原本就不能解決或者是很難加以解決的問題做出妥善處理。這時,如果中央政府政策過度向百姓傾向,就會培養“刁民”,民粹主義就會抬頭,地方變得難以治理,地方官員就會有怨言;如果中央政策向地方政府傾斜,上訪者就會對中央失望,從而使原本經濟性的地方事件走向政治化。面對越來越多的情況不一的上訪,我們很難採取不偏不倚的對策,其結果可能是既培養了民粹主義又削弱了地方政府的領導。
日前我曾經看到一個抽樣調查報告,其中指出我國百姓對於政府的信任度從地方到中央隨著政府級別的提高而不斷增高。這幾年中國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有利於社會弱勢群體的政策,社會下層得到了廣泛的實惠,這一調查結果因此並不奇怪。但是,即使是這樣的結果也需要從另一方面來看。
第一,百姓對於中國政府目前的這種認識將大大提高地方政府的統治代價。地方上的壓力最後是會轉移到中央來的。
第二,政治學中的一個基本原理就是:當政府負起提供某一個公共物品的責任時,百姓就會要求政府為此負責,這一公共物品的提供於是就成了一個政治問題。
90年代中國社會出現的問題較80八十年代更為複雜甚至嚴重,但是這些社會矛盾卻不能導致像80年代末期出現的大規模政治風波。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國的社會矛盾在後毛澤東時代有著地方化和去政治化的趨向。中央因此不需再對大量社會矛盾的產生和解決負有全面責任。但是,目前百姓對於中央的高度信任卻顯示了中國社會問題所存在著的一種再政治化的傾向。結合日前看到的社會調查中的另一個結果(即,一旦當某人有上訪的經歷後,他對中央的信任度就會大大降低),其後果不容樂觀。
金錢是中國目前解決集體性抗爭事件的一個重要法寶。去年筆者在武漢市政府前見有人鬧事。問及政府怎麼處理此類事件,當地的一個朋友說市政府專門撥有“安定團結” 專款。如鬧事不散政府會把他們召了進來,在查明身分和核實情況後給鬧事群眾每人發放一定數量的人民幣解決問題。地方政府採用這一方法自然有他們不得已的苦衷。但是這種做法既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又不能對社會矛盾進行良性的例行化。
筆者最近聽到,在北京朝陽門外的一個建房工程的拆遷動員中,一些居民對於普通老房型二居室房子的搬遷費要價起價就是一千萬人民幣。我國前些年的搬遷實踐中政策上曾經過度向開發商傾斜,造成了一些很不好的影響。但是,發生在朝陽區的這種狀況卻把我們從一個極端帶到了另一個極端。與上訪一樣,用金錢來解決社會矛盾的做法不能給鬧事的當事者和旁觀者提供一個清晰的消息,讓他們知道什麼是合理,什麼是不合理的;什麼可能的,什麼是不可能的;什麼該國家管,什麼該自己管;什麼是合法,什麼是不合法的。
總之,目前政府處理集體性抗爭事件的主要方式(即上訪加錢)避免了階級政治的發生,但是卻不能有效地在制度框架內例行化的衝突性政治。目前政府處理集體性抗爭事件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著另一種例行化傾向,即集體性抗爭行為向著民粹主義政治方向的例行化。如果民粹主義政治在中國一旦被例行化,當中國的經濟發展勢頭減緩,國家和地方財政收緊時,中國政府解決衝突性政治的迴旋餘地就會大大減小。我們需要對此加以警惕。
(作者:趙鼎新 教授,美國芝加哥大學社會學系終身教授)
趙鼎新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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