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1-07-24 10:12:33| 人氣1,42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附錄~:~『三惑、四諦、五明、執障、三科、叢林』之淺釋~:~

推薦 2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附錄~:~『三惑、四諦、五明、執障、三科、叢林』之淺釋~:~

 

見思惑、塵沙惑、無明惑,總稱“三惑”。

 

第一見思惑,是屬於對諸法境由不合理的錯誤見解推度分別而起各種邪謬的見解。如于名色、五陰、十二入、十八界妄計為“我”的「身見」,及於身見上計“我”為斷為常的「邊見」,乃至「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等“五利使”,又「貪、瞋、癡、慢、疑」等“五鈍使”,都稱為『見惑』。

 

思惑是思維修道上所斷的惑,是屬於情意的顛倒執著。即眼、耳、鼻、舌、身五根對於色、聲、香、味、觸五境,貪愛染著,倒想邪求。如於一切順適心情的境界所起的貪欲及於一切違反心情的境界所起的瞋恚,乃至癡、慢等,都稱為『思惑』,又叫作修惑。

 

這個見思二惑都是對於三界內的事理迷惑不了,因而招致三界的生死,所以稱為界內惑。又因障於空理,是聲聞、緣覺、菩薩三乘所通共應該斷的,所以又稱為通惑,而要斷除這兩惑的方法,是要修持空觀,因此把這兩惑合稱為見思惑。

 

第二塵沙惑,是執著於空,迷於界內外塵沙數法,障出假利生。此惑通界內外。界內通二乘有,以見思為體。界外只限于菩薩所斷,所以又叫別惑。

 

第三無明惑,是一切生死煩惱的根本。昏迷癡暗,障蔽中道實相理,于諸法事理無所明瞭,所以稱為無明。在見思惑中的無明是障蔽空理的惑,是枝末無明;此惑是障蔽“中道”理的惑,是根本無明,能招致三界外的變易生死,所以稱為界外惑。此惑也只限于菩薩所斷,也稱為別惑。

 

四諦即苦集滅道四諦,諦謂真實不虛,如來親證。佛成道後,至鹿野苑為五賢者始說此法,是為佛轉法輪之初,故稱初法輪,初轉法輪三說四諦,第一說:此是苦,此是集,此是滅,此是道。此是教示四諦四相。第二說:苦當知,集當斷,滅當證,道當修。此是勸修行四諦。第三說:苦者我已知,集者我已斷,滅者我已證,道者我已修。此是佛舉自己證得四諦,合為“三轉十二行相”之義。若能見四諦,則得斷生死。由於聖者所證,故稱四聖諦,或四真諦。

 

苦諦:苦即三界輪回生死,凡是有為有漏之法莫不皆含苦性,就身心順逆緣境,總有三苦、八苦。三苦即:苦苦、壞苦、行苦。八苦即: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和五盛陰苦。外有寒熱饑渴等逼惱之身苦,內有煩惱之心苦,所有諸苦皆歸苦諦所攝。

 

集諦:集謂積聚二十五有苦果之因,一切眾生,無始以來,由貪瞋癡等煩惱,造積善惡業因,能招感三界生死等苦果。

 

滅諦:又名盡諦,滅謂滅二十五有,寂滅涅槃,盡三界結業煩惱,永無生死患累。

 

道諦:道謂修戒定慧通向涅槃之道,總有七科:一、四念處,二、四正斷或四正勤,三、四神足或四如意足,四、五根,五、五力,六、七覺支或七菩提分,七、八聖道或八正道。此為三十七菩提助道品法。

 

四諦有兩重因果,苦為果,集是因,由苦集二諦成為世間生死因果;滅是果,道是因,滅道二諦為出世因果。即由造積有漏業因而感有漏苦果,由修有漏道因而證滅諦涅槃。有漏果者則名苦,有漏因者則名為集,無漏果者名為滅,無漏因者則名為道。此即知苦斷集,證滅修道之義。

 

四諦是佛教的基本教義,是佛教大小乘各宗共修、必修之法。佛說四諦是要眾生了知四諦的真理,斷煩惱證涅槃,若專修四諦以求涅槃者,一般稱其為小乘聲聞人。

 

五明又稱五明處,是印度古代的五類學術,即聲明,因明,醫方明,工巧明和內明。其內容:聲明,釋詁訓字,詮目疏別;工巧明,伎術機關,陰陽曆數;醫方明,禁咒閑邪,藥石針艾;因明,考定正邪,研核真偽;內明,究暢五乘,因果妙理。釋菩薩的求法說,菩薩應當求一切菩薩藏法、聲聞藏法,一切處論,一切世間工業處論。菩薩藏法和聲聞藏法屬於內明,一切處論指聲明、因明、醫方明,一切世間工業處論即工巧明。因此,五明也包括了大乘菩薩所學的全部學術。

 

聲明的內容,釋具有六相:一、法施設建立,二、義施設建立,三、補特伽羅施設建立,四、時施設建立,五、數施設建立,六、處所根栽施設建立。

 

佛教中關於“因明”在《瑜伽師地論》中所說的因明,事實上是一種辯論的方術,所以書中以和辯論有關的七事來解因明。據玄奘傳,護法也有關於因明的著作,護法和自在軍的弟子為法稱,是陳那以後佛教中最著名的因明大師。法稱關於因明的著作有七部量論,重要的為,《釋量論》、《正理滴論》、《因滴論》等。法稱以後有調伏天出,廣釋世親、陳那、法稱有關因明唯識的著作,西藏均有譯本。在藏地傳習很盛,西藏歷代佛教大師關於法稱的因明著述也很多。

 

醫方明的內容完全和現代的醫藥科學相同,佛教的學者對於這一方面也曾作過出色的貢獻。迦羅迦遺有《醫方集》。其後有妙聞的著作出世,為龍樹所傳習。西藏丹珠爾中現存有龍樹的醫方著作數種。印度的醫書雖然現在沒有完全的漢文譯本流傳下來,但是在唐代孫思邈的《千金方》中已有許多丹方和治病方法是出於印度,宋代所編纂的《證類本草》和明李時珍所編的《本草綱目》中也收有不少的印度出產的藥物和梵文原名。

 

工巧明的範圍比較廣泛,工業明處有十二種,營農工業,商估工業,事王工業,書、算、計度、數、印工業,占相工業,咒術工業,營造工業,生成工業(據《倫記》為養六畜等),防那工業(織工),和合工業(據《倫記》為調解諍訟的事條),成熟工業(飲食業),音樂工業。從這些內容看來,佛教中的工業明處偏重於和人民物質生活有關的工藝、農、牧、紡織,建築等應用技術,和印度古代相傳的治病、戰鬥、星宿、祠天、歌舞等六十四能,大為不同。

 

所謂內明,即指佛教中的菩薩藏法和聲聞藏法,也就是諸佛的一切言教。舉出四相來說明內明處,一、由事施設建立相,二、由想施設建立相,三、由攝聖教義相,四、由佛教所應知處相。

 

內明論有兩個特徵(相),一、顯示正因果相二、顯示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相。佛教中分別因果有十因,五果。這十因又可攝為二因,一、能生因包括牽引、生起二因,二、方便因包括其餘諸因。這二因或十因與四緣也可互攝,能生因即因緣,方便因即增上緣,等無間緣和所緣緣攝屬十因中的攝受因。五果即異熟果,等流果,離系果,土用果,增上果。

 

二執,即我執和法執,又稱人法二執,或生法二執。這是兩種錯誤的執見。執有常一自我的實體,叫做我執。執諸法皆有實體,叫做法執。

 

我執在大乘佛教不僅否定人我,而且也否定法我。五蘊諸法,但有假名,如幻虛假,無有定實,說人法二無我,一切皆無自性空。我執和法執各分為俱生起和分別起兩種。俱生起,指無始以來熏習於虛妄分別,由此為內因,出生後存於六、七二識,起任運妄執。第七識的妄執相續不斷,第六識的妄執時有間斷。分別起,指由非理學說和見解而起的妄執,存於第六識的妄分別。

 

『有法不帶人,人用必帶體。』人執定有法。即法執迷于諸法的體,我執迷于諸法的用。因為同一煩惱有我執和法執兩個方面,所以分別立為煩惱障和所知障。即迷于諸法的體者謂所知障,迷于諸法的用者謂煩惱障。

 

比如,有情皆為五蘊假合,如果對之而起貪愛,這就是對五蘊如幻虛假不能通達。由此不能通達便對五蘊假合的有情,和對起貪愛產生惑障,前者是迷於法體的法執,即所知障,後者是迷於法的用的我執,即煩惱障。如果悟覺五蘊之體如幻虛假,那末對這假合的有情也就不會起貪愛了。因此說我執依法執而起,煩惱障依所知障而起。

 

三科是指五蘊十二處十八界,這是佛教中對於宇宙萬有的廣略不同的三種分類,其中最略的是蘊,最廣的是界,酌中的是處。佛說一切法本來有有為、無為,有漏、無漏,世間、出世間等分別,就一切法加以深入的分析和歸納便組織成了蘊處界三科。因此,三科可以說是能總攝一切法。

 

叢林通常指禪宗寺院而言,故亦稱禪林,但後世教、律等各宗寺院也有仿照禪林制度而稱叢林的。中國禪宗從曹溪惠能之後,四傳至於懷海,百餘年間禪徒只以道相授受,多岩居穴處,或寄住律宗寺院。到了唐貞元、元和間(785—806),禪宗日盛,宗匠常聚徒多人于一處,修禪辦道。江西奉新百丈山懷海以禪眾聚處,尊卑不分,于說法住持,未合規制,於是折衷大小乘經律,創意別立禪居,此即叢林之始。

 

隨著人類文化的進步,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各種知識領域日益擴大,佛教的創立和發展,本質即含有積極的入世精神,提出五明等為菩薩所求正法的內容,更使大乘救世的思想能夠在實踐上得到體現,這些方便法門都是為了使無上正等菩提大智資糧能很快地圓滿。

 

                 

台長: 幻羽
人氣(1,428) | 回應(0)| 推薦 (2)|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圖文創作(詩詞、散文、小說、懷舊、插畫) | 個人分類: 禪七修行系列第四次七七 |
此分類下一篇:附錄~:~漢月法藏禪師之參禪四十偈~:~
此分類上一篇:禪七修行系列四之(五)第七篇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