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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3 16:33:36| 人氣84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像「泡麵」一樣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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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服務的對象到底是「使用者」?還是「觀看者」?

一位才剛要學室內設計的朋友相當崇拜他的老師,他說他的老師只作房屋銷售中心(含樣品屋)這類型的設計案,但如果有人因為看上她的樣品屋設計而請她作設計,她是不會接的。
(言下之意是說很多設計師設計樣品屋都是為了後續可能接踵而至的設計案,但他的老師卻不是這種人…)

「為什麼?」我好奇地問。

他說像樣品屋這類型的設計,才能完全發揮設計者的理念,而有特定人士使用的空間,通常業主的喜好會左右設計者的理念,讓設計者被業主牽著鼻子走?
(什麼叫被業主牽著鼻子走?我真替他感到憂心,才剛要學設計,竟然遇到這種老師,還崇拜的要死。)

設計雖然不能唯唯諾諾讓業主牽著鼻子走,但也不是設計者一個人作爽的。
設計的孕育過程包含與業主(或使用者)一連串(討論)折衝的過程,
如果連這一道程序都省略掉了,設計會不會像「泡麵」一樣?免煮、迅速...
泡麵的味道很重,但總覺得一點都不真實。

這件事讓我再度想起陳昇的「害怕」:因為害怕高處,所以就不敢展翅飛翔。
因為害怕說服業主,所以就選擇沒有真正「使用者」的樣品屋嗎?


台長: 夷希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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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藝術設計(手創、設計、室內空間、裝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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