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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5 05:36:26| 人氣46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小說] 查無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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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信人:劉雁X
地 址:112台北市北投區泉源路220號

寄信人;宙小烈
地 址:402台中市南區XXXXXXXXX








雁:

這是我寫給你的第224封信,也是我給你的最後一封信了。下禮拜
我就要結婚了,只可惜你不能來參加。

今天晚上的風,好大,好大。在陽明山上的你,會冷嗎?明天的氣象
報告說寒流又要來了。你知道我在想什麼嗎?我想到以前你那個大大
的“熊抱”,唯一能夠暖燙我心的擁抱。你還記得我們的約定嗎?我
們說好,要一起去環遊世界的。因為這樣,我改了亂花錢的習慣,存
了好久好久的錢,你有看到嗎?

記得有一次,你笑著對我說:「烈,你終究是會結婚生子的。到時候
,可別忘了寄封紅帖子給我。我還要做你孩子的乾爹。」你還記得嗎
?那天,我一整個生氣不理你,你太傷人了。你知道我是愛你的,但
你還是講出這樣的話來。你又知道嗎?那個時候家人真的在逼我交女
朋友,但我用盡各種方法逃避。當我需要別人陪伴來度過這個難題的
時候,你卻選擇這麼傷人的話。

又有一次,我跟我女生很要好的麻吉敘舊吃飯,你打電話來告訴我:
「烈,反正你是雙性戀,就好好把握這次的約會,追她吧!」我憤怒
的掛上電話。我知道她喜歡我,但我也知道,我更喜歡你。

雙性戀不代表花心,我想你是知道的。而結婚,也未必是雙性戀最後
的選擇。你知道嗎?當選擇變多的時候,相對的,被拒絕的機會,也
變多。你的同志朋友說不要跟我在一起,我遲早會牽著女人的手走入
教堂,但我們卻走了2年。只差那一點,我們就可以走入教堂了。

我一直認為,愛是不能共享的;但是卻可以分割,就如同時間一樣。
我愛家人,我愛朋友,我也愛你,更愛你。家人就固定那些,朋友可
多可少,但情人呢?一次一個,卻又很難遇到那唯一的一個。

算算你離開已經3年了吧。這3年來,我好寂寞,好孤獨。大大的房
間裡,擺了與你共枕2年7個月的雙人床,也有我們共同挑選的橡木
衣櫥,真皮沙發也在這裡,但是你人呢?你在哪?

那個書桌前,我們偷偷去拍的婚紗照,還依舊在哪裡。那個笑容,那
個回憶,一點一滴烙印在我心裡,直到今日。

但,今天我為什麼寫這封信給你呢?只因為我還愛著你,但如今卻不
得不選擇要向前走。下禮拜的婚禮,是依照我父母的期待辦的,與一
名相親認識的女子結為連理。你,願意祝福我嗎?

我的愛,在你離開的那一刻,就已經死亡了,就如同你早已停止的心
跳一樣。我的心,在聽到你死訊的時候,被撕裂而破碎不完整了,也
與你車禍後的慘狀一般。

事件發生後的那幾晚,我不停的夢到你,你扭曲著身子爬到我的床前
,暗紅色的鮮血一片片的沾上了我鵝黃色的被單。你張嘴,卻是無聲
的;你睜眼,我卻看到無盡的哀傷。我知道你也捨不得我。

好恨自己,那天無法在車子裡面陪你;好恨前一晚,我們還為了我父
母的關係大吵一架。我願意拿全世界跟你交換?真的。只為了換回你
在我身邊。

我好想你,真的!那你呢?你也會想我嗎?

謝謝你父母的體諒,讓我的名字也能一同刻在你的墓碑上。真希望我
父母也能一樣的開明。

雁,記得提醒我,下次去陽明山看你的時候,要帶一束你最喜歡的薰
衣草,另外還有你平常最愛吃的金莎巧克力。我已經好久好久,都沒
看過這些東西了,因為會想到你。你知道,我最愛哭的。

如果有下輩子,我的心仍舊是你的;儘管,我的身子,即將屬於另一
個女人;儘管,我們可能不能再見面了。

雁,我愛你!
                          烈








                          後記
                          查無此人.退回原寄件人。

台長: 伊達政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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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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