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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權,先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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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周刊 1110 2009-03-02 撰文者:何飛鵬

作者部落格資料來源:http://feipengho.pixnet.net/blog/post/24932715

 

    三十歲不到時,我在當時剛創刊的《工商時報》工作,我的職位是工商服務部的副主任,做的是廣告業務。報社為了提升影響力,籌畫了許多的大型活動,包括展覽、表演等,而我被指派為這些大型活動的執行者,從規畫、策展、執行,到善後,所有的大小事,我都要參與,我擁有一個不相干的頭銜,但卻要完成所有的事。

 當時我最大的感慨是,我的工作複雜、沉重,但我卻沒有權力指揮任何單位,每一件事我都要用各種方法去協調、去溝通、去拜託、去說服,才能使大家願意參與,我也才能完成報社交付的任務。

 儘管這些大活動,我是受總經理之命執行,但許多事我是不能直接以總經理的指令,命令大家配合我做事。尤其碰到像編輯部這樣的強勢單位,廣告部更是矮人一截,要他們協助一向是困難重重。

 我能依賴的是個人的情誼、溝通技巧,以及柔軟的身段,我用自己的方法完成任務,在沒有實質的權力之下。

 這樣的經驗,讓我學會一件事:在沒有權力時,如何完成工作?如何能負責?

 可是現在我在帶領團隊時,卻常聽到不同的抱怨:「我沒有權力,如何叫我負責任?」

 表面上這句話當然是對的,工作要權責相符,名正則言順,言順則事從,這是組織工作的基本法則。

 可是組織上更可能發生的是:「大人」有名、有權、有責,但「大人」把工作交給一個他能信賴的工作者,由這個「小人」來完成工作、負擔責任,並擔任教練與指導。

 這種狀況是「大人」對「小人」的愛護、培養,與工作上的分憂解勞。就像我在《工商時報》的經驗一樣,那些大活動,當然是總經理負責任,擔任總指揮,以我當時的經歷,一個剛進報社的工作者,只有做事的份,當然沒名,也沒權,可是總經理把工作交給我,要我負責。我感受到的是被賞識、被器重,我全力以赴,願為知己者死。這是我當時最大的工作動力來源。

 我很想告訴這些抱怨「有責無權」的工作者,權責永遠是不可能相符的。在工作學習中,權力提升最快的方法,是先學會負責任,先學會完成工作。通常沒有權的工作狀況,代表了主管正在對你做最嚴格的考驗,如果你能通過考驗,那麼職位的提升就不遠了。

 被賦予工作,是認同、是肯定,尤其那些非本職本分的工作,當主管看到你的潛力,就會測試你的可能,這是每個人成長的機會。

 而能替你的主管負責任,更是部屬的面子,主管不會把工作與責任交給一個他不放心的人,這樣部屬有機會學會用主管的心態想問題、做事情,千萬不要告訴你的老闆:「沒權力,如何要我負責任!」

 因為這句話的意思,隱含著要脅、拿喬,代表你對現況不滿,你想升官;當然更直接的意思,是你不想成長,不知主管正在培養你。

 

台長: Lili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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