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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5 17:09:24| 人氣19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小英發人民的錢聘請這個國策顧問來燒國旗?? 既然不願當中華民國國民,就應把他們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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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丁貴228燒國旗有罪?黃帝穎申請釋憲

新頭殼newtalk

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於228當日在自由廣場焚燒中華民國國旗,遭警方以刑法「侮辱國旗罪」、妨害公務及《集會遊行法》等相關法令,要求到案說明,對此,永社副理事長、律師黃帝穎表示,已聲請大法官釋憲,他並指出,侮辱國旗罪與《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相抵觸,呼籲承審法官裁定停止訴訟程序,等釋憲結果出爐。

蔡丁貴在228當天於自由廣場燃燒冥紙及燒毀國旗,遭到警方寄發通知書要求到案說明,但蔡丁貴表示,等檢察官傳喚時再說明,警方已函送法辦。

黃帝穎表示,已於3日下午前往司法院遞狀聲請釋憲,表示侮辱國旗罪與《憲法》的言論自由精神相牴觸,人民毀損國旗表達不滿「象徵性言論」,民主國家不應該有人因為毀損國旗而遭到判刑。

他認為,21世紀的台灣還有「侮辱國旗罪」,是法制落後美國的象徵,因此,他代表曾遭法院以「侮辱國旗罪」判刑定讞的王獻極聲請釋憲。而蔡丁貴在228事件70週年焚燒國旗,也不應被刑法相繩,呼籲未來承審侮辱國旗罪的法官,應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也能秉持法律人的良知聲請釋憲。




保障言論跟侮辱國旗是兩回事,蔡丁貴用焚燒國旗來表達不滿如果可以姑息免罪,未來蔡丁貴是不是可以公開用殺人打人強暴人來表達自己不滿藉以滿足憲法賦予他言論自由的邏輯?

趕快去申請 順便申請台獨 一個中國到底有沒有罪

民主國家裡燒國旗沒事的只是極少數好不好?

美國公民蔡丁貴領18%時說[這是我應得的],軍公教領18%時美國公民蔡丁貴罵[這是下 三 爛]

法律就是法律 不遵守 敢燒旗 違法 就要認

燒國旗和言論自由有什麼關係,黃帝穎又要指導法官辦案

如果燒國旗都無罪了...還叫民主法治的國家?

請問言論自由可以無限上綱嗎? 別再假仁假義…欺人太甚!

以前燒國旗會被判[重罪],後來被民進黨在野時鬧一鬧燒國旗被改關一年再罰及百塊[輕罪],燒國旗被改[輕罪]這不是民進黨的傑作,[輕罪]這樣還要大法官釋憲,黃帝穎該找腦科醫生看嘿

小英發人民的錢聘請這個國策顧問來燒國旗?? 既然不願當中華民國國民,就應把他們驅逐出境!

黃帝穎動不動就說[美國],黃帝穎該不會是[美國公民]

刑法也要釋憲,黃帝穎很愛[命令]大法官釋憲,被媒體數造成大法官是黃帝穎養的小狗,黃帝穎向媒體放話[命令]大法官釋憲

美國公民蔡丁貴騙學生去搞破壞,破壞的賠贘美國公民蔡丁貴出,不要讓學生的父母偷偷模模幫學生賠,這樣學生以後什麼會幫美國公民蔡丁貴四處搞破壞

所有的內亂不是就從其開始,不要再藉言論自由了。有辦法就叫立法院修法啊!否則,就是要遵守,民主自由是建立法治之上,請尊重現有體制之法治規則,大教授懂嗎?

明明有憲法第二十三條。

一個燒中華民國國旗的人 ,要用中華民國憲法來說言論自由?一群都不承認中華民國的人,一直再用中華民國的產物?精神分裂嗎?


台長: 綺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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