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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30 23:42:36| 人氣23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法律系教授李茂生:不該以新聞自由合理記者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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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生:不該以新聞自由合理記者行徑

 

(中央社台北25日電)反課綱學生及民眾闖入教育部,3名記者遭逮引發爭議。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今天在臉書說,不應該以一句新聞自由,就合理化記者的行徑;更不應一句依法行事,輕忽警方違法可能性。

李茂生在臉書發文,以記者也一起衝進教育部長辦公室為前提展開論述。他認為,部長辦公室不是公開的場所,特別在夜間,這應該是侵入住居罪中所謂的建築物。不論記者的目的、動機為何,其行為顯然已經構成要件該當。

對於該行為是否為業務上正當行為而得阻卻違法?李茂生指出,於此判斷階段,應考量目的(行為傾向)、手段與均衡等三項事務。就行為的傾向而言,記者的行為客觀上是為了報導的目的,所以應該是符合這項要求。

「然而,手段上就有點問題了」,他說,未得對建築物有管理權限之人的同意,就進入採訪一事,是不是為了達成目的所必須採取的行為?如果無限上綱採訪的目的或人民知的權利,則縱或是總統辦公室的情形也應該被允許?國防部呢?監獄呢?可不可以為了理解某家庭內正在發生的家暴情事,遂強行進入該家庭內進行採訪?其實,這已經牽涉到第三項事務的檢討。

於此,只能單純地觀察進入辦公室內一事,是不是探知其內情事的必要手段。如果認為這是必要手段,則下一步就會進入衡量的階段。

李茂生指出,這裡面牽涉到的利益衝突,表面上一方面是人民的知的權利,另一方面則是隱私或建築物掌控權,但實質上卻是牽涉到人民對於教育內容的意見表達、教育官僚的行政運作等更為高檔的利益,非常難以判斷。記者的行為是否違法一事,可靜待司法的認定。

李茂生說,警方在接收到建築物管理權限者的要求後,將現行犯逮捕一事,應為依法令之行為,得阻卻違法。當然,前提是警察執法時所採取的手段是合宜的。如果手段並不合宜,或超過了執法目的所能允許的範疇,此際其行為當然不能阻卻違法。

洪秀柱:學生要守規矩 不能什麼都造反有理

對於教育部長吳思華將對23日晚間闖入教育部的反課綱學生提告一事,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洪秀柱24日認為,學生雖說有犯錯的權利,但還是要守一定的規矩,不能什麼都造反有理,「這樣以後企業界可以闖經濟部,工人闖工廠打掉機器,這不是我們社會要的。」

洪秀柱過去曾稱課綱「根本調得還不夠」,24日前往彰化鹿港天后宮參拜、走訪鹿港老街,場外也有數名聲援反課綱學生的民眾,在現場高舉抗議標語要求放人,最後在員警的勸阻下離開。

洪秀柱受訪時表示,教育部不能只跟少數人對話,課綱絕對不是黑箱問題,很多事要理性探討。她強調自己也非常遺憾,想要跟年輕人說,民主社會要有進展,很多事情都要冷靜思考、理性論辯;另外,她也不希望很多政治人物在這個事件當中火上加油,或是別有用心,企圖製造社會問題,這是不道德的事。

對於教育部決定提告一事,洪秀柱說,學生年輕有犯錯的權利,但還是要守一定的規矩,不要讓社會大眾覺得台灣陷入混亂,什麼都是造反有理。「民主很可貴,是大家長期累積下來的成果,法治沒有,社會就崩盤。」

洪秀柱認為,學生闖進教育部「當然是不行的」、「這樣學生可以闖教育部,以後企業界可以闖經濟部,工人闖工廠把機器打掉,這不是我們社會要的。」她呼籲,年輕朋友要冷靜、理性看問題,在環境中如何長大、成熟是自己要學習的。「社會不是像大家想像的那樣。」

至於有採訪記者也被逮捕,洪秀柱則表示,不清楚詳情,當然尊重記者採訪權,但不管任何人還是要守法。

 

 

台長: 綺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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