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立法院的支持度在歷來民調中都是敬陪末座的,民眾對國會議事的荒腔走板可說是厭煩已極,不論王金平最後是否能穩住國會龍頭寶座,我們的國會制度都到了該徹底檢討的地步!
立院重大弊端,早就到了罄竹難書的地步,就以上會期為例,立法院五月底休會時,重大法案幾乎無一過關,因此而召集的第一次臨時會,卻因為朝野密室協商、為特定人士除罪修改會計法一事,引發眾怒,落得法案覆議收場;接下來八月召開的二次臨時會,民進黨再上演霸占主席台、打鬥噴血戲碼,結果當然是一事無成、草草收場。
事實上,打架鬥毆搶麥克風的戲碼年年上演,連國外媒體都視為另類台灣奇蹟,由於打架場面可說是司空見慣,立委諸公更覺得打鬥畫面不夠刺激,每次都要「別出心裁」想些新鮮花樣,從潑水到破壞議場門鎖,糟蹋立院設備還是小事,破壞民主原則才是嚴重的大事。
畢竟,服從多數、尊重少數是民主運作的基本原則,多數黨有責任也有權利貫徹施政理念,而少數黨則是在國會進行政策論辯,期待理念未來能為多數選民所接受;但台灣國會目前的狀況是,民進黨無能進行政策辯論,反過來以暴力衝突方式,讓議事無法進行,政府政策幾乎都無法過關,這樣的杯葛模式,已讓台灣形同是少數執政。
面對藍營要求動用警察權排除議事障礙,王金平一再強調排除議事障礙是藍營黨鞭責任,不該由本該議事中立的議長負責;確實,動用警察權茲事體大,而且有矮化國會之嫌,不該輕易出動;問題是,作為國會議長,王金平手中除了警察權外,難道就沒有別的手段了嗎?
事實上,由立法院自己制定的《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條列了「立法委員問政不得有之行為」,包括辱罵或涉及人身攻擊之言詞、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攜入危險物品等,主席可將違反規定者送交紀律委員會議處,最重的議處可停權半年。此一規定要作為議長手中的尚方寶劍,絕對是綽綽有餘;試想,任何立委被停權半年,不但坐失影響力、也完全失去表現舞台,和被判刑坐牢差不多,只要國會議長有心,這樣的處分絕對具有威嚇力。
但是,對那些打人的、口出惡言的、破壞公物的,王金平從未移送任何一人,無論是鄉愿也好、刻意籠絡綠營也好,這樣的作為都和他口口聲聲的議事中立原則,完全背道而馳。將爭議立委送紀律委員會,既是議長的權力也是責任,捨此不由、任由國會議事敗壞,王金平能說自己沒有責任嗎!
當然,議場上的衝突,只是立院諸多弊端的一環,立院最受民意詬病的,首推舉世無雙的朝野協商制度。這一套奠基於民國88年制定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取消了正常國會二讀的討論階段,法案一出委員會即送朝野協商;這一來不但將委員會架空,並且讓法案進入密室分贓的黑盒子。
朝野協商成為國會主軸,完全違反議事盡量公開的原則,更嚴重的是,朝野協商過程中,不論政黨大小,都同樣只能有兩個代表,換句話說,只有3席的台聯,其議事影響力,和有64席的國民黨無分軒輊。
尤有甚者,任何法案要排入院會議程前,一定要經過所有政黨黨鞭簽字,如此一來,別說多數決的原則蕩然無存,台聯或無黨聯盟手中形同掌握法案否決權,只要他們不點頭,法案就別想過關。若換算成選民數,則是數十萬選票的政黨左右國家議事,拿到數百萬、過半數選票的執政黨,反而是束手無策。
不合理制度可以長存,必然是因為關鍵人士從中獲利,王金平掌握國會協商制度這個利器,讓行政部門就範,也為自己建立起深厚人脈;可以說,這一套荒唐的國會制度,唯一成就的人,只有王金平,但整個國家體制卻因此受到傷害。
中國時報 熊英
9月10日,如果不是連戰趕在王金平返臺前,以「不該這樣羞辱王金平」為由對著馬總統開出第一槍,則某周刊以之為賣點的「四大家族密謀推翻馬主席」,也不會引來各界關注,乃至媒體頓失「王柯關說司法」的敗政毀憲焦點。
這四大家族,某周刊分別指出是連戰、吳伯雄、郝龍斌以及朱立倫。
消息傳出後,吳伯雄低調,郝龍斌否認,朱市長則曰:「我沒有家族,我是朱立倫,我在意的是把市政做好,其餘一概不談。」
連戰批總統馬英九於先,其公子連勝文直指「現在不是大明王朝」於後,父子口徑一致對準馬總統,不該在王金平出國為二女兒辦喜事時觸其楣頭,與民進黨及特定媒體轉移「司法關說」焦點先後呼應。然則,既有燭影斧聲,豈能責諸媒體能不昏頭昏腦的戴著鋼盔往前衝?四大家族密謀之論,當然有可能是「無風不起浪」。
問題在王金平次女出嫁一事卻是這兩年內共出現四種說法,而且都經媒體分別披露過。第一次是2012年5月4日,王金平說「我的二女兒在去年嫁了」。第二次,今年3月初,馬唯中遠嫁香港,馬總統不克出席,王金平慨然曰:「這有什麼,我的二女兒前年結婚,只請兩桌酒!」
到今年9月6日一大早,王家急急飛離臺灣,當時媒體無不說成「家庭旅遊」。翌日,馬總統下令王院長從速返國說明司法關說案後,王金平辦公室則改口:「王金平的二女兒是在去年訂婚,今年9月8日結婚。」
10日晚間,回到國內的王金平則笑稱,她的二女兒真的是在今年結婚。
然則如果我們反覆查證先前的媒體報導,王金平又曾經「翻供」,說是以前他口誤了,「兩年前」的「結婚」實在是「訂婚」,現在補辦婚宴。好了,那為什麼幕僚又要在7日對外放出「去年訂婚」的風聲呢?
這個答案,連家父子或比全台民眾心裡有數。現在要問的是,連家是不是在為王金平二女兒結婚、訂婚前後不一說法背書?
更可笑的是,王金平對二女兒結婚說法不一後引發媒體追問「結婚真假」時,居然只能拿出二女兒婚紗禮服的照片搪塞,當電視記者採訪王「院長」80幾歲老大姐一起出國之事,老大姐猛搖頭,連連宣稱自己不知王金平要嫁二女兒。
某周刊所謂「四大家族密謀推翻馬英九」,權貴聯絡有親,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內情如何,外人難窺堂奧。唯一可斷定者,王金平的「嫁女論」實在難為那些參加過不知哪次婚宴的親與友,甚至難為到負責婚姻登記的戶政機關了。
連家父子為什麼要趕在王回國前轉移焦點,朝身為黨主席的馬英九連翻開砲?他們眼裡還有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以及政黨倫理嗎?
對某周刊報導的其他三大家族,令人遺憾的是,迄今未見正色厲聲駁斥危及中華民國憲政的「司法關說」,只隔靴搔癢說幾句「黨要團結,國家要安定」空話。某周刊所說的臺灣四大家族,你們念過文天祥「時窮節乃見,一一垂丹青」嗎?
果然有之,則請告訴國人,你們反對王金平、柯建銘相互勾結,公然以立法權侵害司法權的毀憲惡行,譴責在野黨與王院長的眾多「朋友」一面倒的「批馬護王」,這都是在把國家推向萬劫不復之憲政危機,斷不可為。
王金平弟媳彭昭美說得好,人在做,天在看。「抬頭三尺有神明」,王金平與某周刊所說的四大家族之所作所為,天在看,歷史在看,全臺兩千三百多萬民眾也在看。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
觀念平台-關說與政黨道德水準
中國時報 魏杏芳
王院長司法關說案被定調為「九月政爭」、馬總統民調聲望再次探底,論者再以「廣結善緣的院長vs.沒有朋友的總統」,調侃馬總統的自以為是,刻意形塑馬總統行為偏僻,不通人情。傾洩如黑色海嘯般的評論裡很難找到追求社會公理、是非正義的珍珠,不禁令人為台灣未來可長可久的核心價值何在感到憂心。
特偵組原本為刑事調查目的而監聽柯建銘委員電話,卻意外獲知王院長曾為柯委員他件尚未定讞的特定刑案,致電前法務部長曾勇夫,王院長為此回復柯委員處理結果。對沒有國會議長、立法委員作朋友的絕大多數台灣人而言,這樣的關心行為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因此一旦不幸與人發生訴訟或有案在身,就很擔心相對人是否有特殊的朋友出面關心司法,使自己蒙受不公平審判。總統所關心者無非是一般平民百姓是否都能受到司法公平的對待,進而對司法產生信賴,建構現代民主法制國家的基礎支柱,如此而已。
就王院長為柯委員他案致電法務部長部分,由於除了立法委員行為法外,別無他法規範,而立法委員行為法沒有罰則,因此王院長行為無論是關心或關說,從頭至尾都不是司法案件,無法成為法院審查對象,只能由國會自律、或由所屬政黨依黨紀處理。面對當事人涉及國會議長、在野黨黨鞭、法務部長,事關行政、立法與司法三權正常運作,本質上屬政治事件,特偵組不向國家最高政治領袖總統報告使之掌握全貌,難道自己先召開記者會?或者如論者所謂應將與所監聽案件無關資料銷毀,把案子掩蓋起來?
輿論多只基於最後的事實,反推最初特偵組即進行調查,一面倒地批判特偵組何以有此權限或進行非法監聽;當然也有由憲政角度思考的論述,以英美憲政法制或名人學說為據,說總統怎可破壞三權分立,以黨主席或總統身分對所屬政黨的國會議長下手,欠缺對國會的尊重等等。
可惜的是,台灣的政治文化特殊怪異,拿英美憲政制度為楷模很好,但參與運作的國會議員品質也要符合需求,試問:美國的輿論會容忍美國國會議長關說司法案件嗎?如果身為國會議員的本質要素都無法確立,對自我行為準則認識不清,這根本是人員適格與否的問題。
馬總統法律人出身,對「司法獨立不容干涉」原則,不只是書本的教條,也是他擔任法務部長乃至總統的紅線;總統或許沒有王院長有那麼多朋友,但大家能想像我們的總統像民意代表一樣,努力在政商各界建立綿密而複雜的人際網絡嗎?這真的是我們需要的總統嗎?「一路走來始終如一」是他的競選口號,但也是他的實踐,如能因此提升整個政治環境的道德水準,誰曰不宜?如果執政黨果因此次事件黨員散去,也顯示了黨的道德水平何在,不要也罷。
(作者為長榮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副教授兼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