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2-06-28 18:01:04| 人氣40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醫改會:衛署高高舉起 衛局輕輕放下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愛滋器捐究責/民刑事伺候 狠澆醫師熱情

去年台大醫院愛滋器官誤植事件,醫懲會近日作出不懲戒的決議,涉及業務過失部分,就等後續「民刑事」來判決。

醫療體系與資訊的疏失,卻究責於個人,甚至拿出「民刑事」來伺候,這消息,對醫界無疑又降下了刺寒的冰雹,原本心懷熱情的醫師們,心被砸痛也流血了。

愛滋器捐事件,是整個體系出了問題,應該徹底檢討改善,而不是出事情了,就一定要抓一個女巫將她燒死;不改變任何事情,之後還是可能會發生類似的遺憾。

外科醫師辛苦、壓力大,本就需極大熱情,而耗時耗力、難度極高的器官移植醫師,不僅學有專精,對救人更懷抱極大熱情,社會也花費非常多資源與金錢去栽培。美麗的心不應該受到懲罰,最後蒙受極大損失的,終究也將是社會。

金曲獎的名言:「只出得起香蕉的公司,當然只請得到猴子。」我們的民眾如何對待醫師,就會得到什麼樣的醫師。如果公司不只給香蕉,還要把員工抓去監牢關起來,那連猴子都要跑光光了!我們的社會,最後究竟會得到什麼樣的醫師呢?




 

醫改會:衛署高高舉起 衛局輕輕放下

因誤植愛滋器官,五名患者陷入染病陰影之中,台北市衛生局醫師懲戒委員會決

議相關醫師不懲戒。醫療改革基金會表示,衛生署迄今不公開全部調查報告,及

出錯根本原因,難免給外界「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的觀感。

 

「只能予以尊重。」衛生署公關室主任王哲超表示,醫師懲戒是地方衛生局權

責。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前往大陸開會,因手機關機,無法取得他的說法。

 

去年八月底,台大醫院誤植愛滋器官事件發生後,衛生署組成調查小組,九月底

公布摘要調查報告,將整起事件歸於人為疏失、醫院作業系統安全性疏失兩方

面。

 

當時,衛生署長依醫療法第一○八條,移請台北市衛生局針對台大醫院行政管理

疏失,處以五十萬元罰鍰,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則移送懲戒。

 

案子送到台北市衛生局,相關官員曾私下表示,「這個案子形同燙手山芋」、

「要罰也不是,不罰也不是」。北市衛局醫師懲戒委員日前決議不懲處,柯文哲

等九名醫師免於停業或被吊銷醫師執照命運。

 

醫改會研發組長朱顯光表示,不希望衛生主管機關只對相關人員做行政處罰,反

而疏於對系統疏失的檢討與改進,否則真相無法大白,日後還會有人重蹈覆轍。

 

 

愛滋器捐案 台大9醫師不懲處

去年爆發台大醫院愛滋器官誤植事件,台北市衛生局六月十一日召開醫師懲戒委員會。會中委員認為,醫懲會目的是要懲處極不適任的醫師,而台大包括柯文哲等九名醫師,均未達懲戒的標準,對九人作成不受任何懲戒的決議。

至於九名醫師、相關醫檢師與協調師,涉及業務過失的部分,就等後續民刑事來判決。

醫懲會委員由台北市政府官員、法界人士、消保會代表以及民間相關團體等組成。

這起愛滋器官移植事件發生在去年八月,新竹一名愛滋感染者過世後,家屬同意捐出其器官,卻因台大醫院的醫檢師與協調師篩檢溝通出錯,將其愛滋器官分別捐給台大四名病患及成大醫院一名病患。

衛生署完成相關調查報告後,將此案移送台北市衛生局,衛生局依據醫師法召開醫懲會。醫懲會委員之一的民間代表說,六月十一日醫懲會召開前,先進行會前會,當時的結論:台大移植小組未參與該次手術的醫師,不會在正式召開的醫懲會上被討論。

會前會中定案,包括柯文哲、三位肝臟移植醫師、兩位腎臟移植醫師、三位肺臟移植醫師等九人,共分為三類:器官移植小組召集人、負責動刀移植醫師以及沒有動刀的醫師,在醫懲會討論是否將受到懲處。

對於九位醫師皆不受懲戒處分的決議,台北市衛生局昨天表示,醫懲會的會議紀錄仍在確認、簽核之中,不方便對外回應。

愛滋器捐 柯文哲:這案子沒壞人

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昨天表示,「這個案子本來就沒有壞人,或有人心存不軌。」希望整起事件趕快落幕,讓醫師好好照顧病人。

至於台大移植團隊其餘醫師,胡瑞恆、徐紹勳都表示不便回應;蔡孟昆則說,這事件對所有移植醫師都是大打擊,幸虧這些日子有許多病人寫卡片及口頭安慰,讓他得以走過低潮。

柯文哲說,國內器官移植勸募網由他一手策畫,已運作六年,沒想到器官移植協調師與檢驗師溝通出差錯,造成國內首件器官移植嚴重醫療疏失案件,他也感到歉疚。

他指出,這起誤植愛滋器官案,捐器官的人充滿了愛心,當天分別摘取及移植器官的醫護人員,也滿懷救人第一的熱忱。柯文哲說,既然器官移植作業有系統上的疏失,包括台大和衛生署都應承認其中有改進空間,也希望各醫院能從中記取教訓,不要再犯錯。

 

 

 

話說得沒有錯,問題卻仍然存在誰去調出愛滋/肝炎之類的檢查報告?

要花多少時間?

如何協調?

健保卡內有註記?

在這起事故前規則早已明文定下為何疏忽?為何沒有照sop走才是讓人質疑的地方!就算這次有個教訓下次會不會再次發生?

誰  又能保證不會?

 

這起事件是沒有壞人卻有不認真負責的人!

 

台長: 綺羅
人氣(402)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健康樂活(醫學、養生、減重) | 個人分類: 醫療保險 |
此分類下一篇:健保非包山包海 車禍事故由保險給付
此分類上一篇:研究:「活死屍」遍野 生人勿近!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