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我很早就想過了,只是最近浮現的更明顯了,這五個字一直是我力求的,但我的方式似乎不盡然在這條軌道上。
前幾天文法課的小梁老師跟我講解一篇練習的文章時,提到了一個我一直沒有疑義的結論,以前不管是國中還是高中的國文課,在寫作文時,都會遇到一種類型的題目,就是需要討論兩種對立的議題,並且比較它們之間的優劣出入,比方說...環境保育和經濟發展孰輕孰重等等之類的,我想大多數的國文老師在講解這樣的題目時,應該都是說這種題目用中立客觀的方式來立論最恰當,不需要直接表明什麼立場,這樣的方式比較能將文章表達完整,我也這麼覺得,更何況有一些對立性的問題需要專業知識來支持,隨便表明立場可能都是不智的。
但直到前幾天,和小梁老師討論的文章時,那是一篇論述如果你在生活上遇到困難時,你比較喜歡找你的父母商量還是跟你的朋友討論的文章,我的確是用剛剛上面說的那種方法完成這篇文章,不同的情形不同的問題,我尋求協助的對象不一樣,可是小梁卻告訴我,我整篇文章是沒有立場的,我有點訝異。
我說這樣的方式不是比較好嗎? 以前的國文老師也是這麼說的,而在現實生活中我也是如此,尋求協助的對象是因情況而異的,甚至於在面對這樣的衝突時,我也是盡可能尋求一個平衡緩衝點,將傷害降到最低,但小梁告訴我,雖然在現實生活中,當然是盡可能把事情做的圓滿,至少亞洲人是這樣的,盡量不要得罪人,可是這樣的方式用到西式的寫作裡,如果一個西方思維的教授讀到這樣都是從中間立論的的文章,他會覺得你沒有批判性的思考(critical thinking),你終究沒有表達你的立場,甚至表示你可能是一個沒有能力決斷事情的人,在西式的思維裡,並不是要看你做了什麼決定,而是當你做了這個決定之後,能不能替這個決定辯護,並且賦予這個決定正當完整的意義。
我真的有點改觀,第一次理解到中西在行文的方式上,居然有這樣的差異,但探討這樣的差異,對我來說大概也只是為了中西教授的口味吧,我真正在乎的,我想是我自己的處世為人吧。
我不知道是因為環境或是家庭教育還是我自己的本性等等,越來越多事情上我拿不出決斷的態度,我總是希望能避免各種無謂的衝突,在吵架之前,應該是可以靠溝通協調就解決問題的,學校的戲劇比賽我想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每個人都有不一樣的立場,而我也想盡量去迎合每個人的立場,但我發現到後來,這種事情根本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人與人之間的差異實在太大了,有人想積極參與,有人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在我努力想調解這樣的窘境時,我應該也失去自己的立場。
如果不是這些事情巧妙或是荒謬的連結在一起,我可能不會用這樣的方式檢視我自己,到底什麼叫做”圓融的處世”,調解和決斷之間的平衡在哪裡,我想這大概也是一個窮及一生的課題吧!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