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說真的,以前大家對跆拳道有沒有得金牌沒有像現在這麼的關注,
像2004雅典奧運時,我即時通的朋友群裡,只有一位跟我一樣觀看每場跆拳道比賽。
那時朱木炎和陳詩欣踢下兩面金牌,還有黃志雄的打下的銀牌,
我只有自己在家裡歡呼大叫,在即時通的狀態打上"賀!!跆拳道金牌!!"…等等,
而那時從頭到尾只有另一位跟我一樣喜歡跆拳道的朋友跟我一起雀躍。
在學校還會被問"有必要那麼嗨嗎?"
或是被說"你那麼高興幹嘛?"
那時候喜歡跆拳道的自己,比較孤單,因為很少同好…
不過漸漸的,大家不再只關注籃球棒球等等的得牌與否,
以前鮮少人所關注的跆拳道,也愈發被大眾們關切。
在2008年的北京奧運中,蘇麗文負傷奮戰,
得到其值等同於金牌的銅牌後,我才發現關注跆拳道的人真的多了很多。
而今年的廣州亞運,竟然卻出現了想抹黑參賽選手的荒謬事!
雖然發現全台都在關切跆拳道,但我不知道該高興還是該憂慮…
因為大家都有在專注跆拳道,所以應該要高興的,
可是,卻發生了有人故意抹黑中華台北跆拳道選手楊淑君的事件!
而這件事本身以及其的後續效應實在有點讓人憂慮…
大家都為楊淑君憤恨不平,為她加油打氣的部分固然很讓人感動,
可是,畢竟或多或少會出現,太過偏激以至於口不擇言的人…。
那麼,先回到主題吧。
下面是關於本次比賽的影片,已經有網友為其加註了說明,讓不懂的人也能一目了然。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lkRONtVGtM&feature=topvideos
在本次事件中,楊淑君被指控失格,說問題是出在她的電子襪。
一開始的時候說,起先試踢時沒發現,而在比賽開始後,
『大陸籍的亞組委單項亞跆盟技術委員趙磊說由於世跆盟對這次使用電子感應器非常重視,因此在楊淑君九比零時,電子護具的工程師發覺楊淑君的電子襪感應器異常,進一步檢查,才發現她襪子附加兩片東西。』(此段擷取於網路新聞)
在楊淑君得到九分時,工程師才發現楊淑君得分電子護具"感應異常"。
但,在這九分中的其中六分,是上端得分,
而上端得分不是經由電子襪,而是由裁判按分的,和電子護具感應得分與否並無關連。
而另外三分中的兩分,原先是只有判給一分,經中華隊教練抗議後才改判兩分的。
所以經電子感應所得分數就只有那一兩分而已,何來感應器異常之有?
而後又指控說,楊淑君將感應貼片貼在不該貼的位置,是"意圖增加得分",所以認為她有作弊嫌疑才會判她失格。
但是楊淑君也說了,"一切照說明書",並且在19日的記者會上,電子襪的廠商也帶了和楊淑君所穿相同款式,未拆封的全新電子襪,依照裡頭所附的說明書,楊淑君並沒有故意將貼片貼在不該貼的地方,所以這個指控也是相當不合理。
又說,是在楊淑君的"襪內"發現增加感應的東西,有作弊之嫌。
但在現場的觀眾們,或者事後觀看影片的民眾,從比賽被中斷,到楊淑君被判失格,根本沒有檢查楊淑君的"襪內",這個指控的理由比貼片貼錯位置還要更離譜!
而且楊淑君的電子護具都已經經過了檢錄、還有主審檢查認可,如果說有任何問題,那麼就不會讓選手上場比賽的。
再者就算要因為護具不合格而究責,難道大會沒有責任?檢錄員跟主審沒有責任?怎麼能全都推給選手?!
而且
『影片顯示,比賽進行至9比0時,主審突然暫停比賽,審判委員洪性天把主審叫過去講了一下話後,主審就跑到場邊,拿起剛剛劉聰達丟在地上的兩片感應片,過程中也沒有再次檢查楊淑君的電子襪。大會最後就憑著這兩片從來沒有在正式比賽過程中出現的感應片,判定楊淑君失格。
對此,曾拿下雅典奧運跆拳道銀牌的國民黨立委黃志雄表示,比賽開始前,楊淑君根據主審的要求取下腳上兩片感應片,自始至終都放在場邊,不會影響得分判決;已經放到比賽場地旁邊的感應片當然不會影響比賽的公平性,「何來失格之有」?
裁判之後再拿回來指稱這是影響比賽公平性的證據,很不合理。』(擷取於網路新聞)
『黃志雄說:「基本上完全合乎規定,如果不合乎規定,為什麼檢錄會通過?為什麼主審審查會通過?如果檢錄跟主審審查沒通過,她根本不可能比賽,如果不合乎規定的話,為什麼讓比賽開始?到底誰要負責任?當然是大會要負完全責任,檢錄組要負責任,主審要負責任,為什麼是淑君來承擔責任呢?」』(擷取於網路新聞)
黃志雄並說,以他過去經驗,類似的狀況發生時,頂多就是警告,嚴重一點就扣分,但是直接判失格,是屢勸不聽才有可能;過去沒有這樣的案例,這樣的判決實在非常荒謬。
因此整個大會檢錄過程是有瑕疵的,基本上比賽開始後,裁判只會判定選手得分與否;而裝備護具是否合格,應該是大會檢錄單位的責任,因為檢錄時會有專業單位以及裁判,在場檢查頭盔等護具是否符合大會規範。
所以本次選手已經到場上並且比賽到快結束才被判失格,程序上有很大的問題;叫人怎能不懷疑大會的正當性與公平性?
而我所觀看的某篇新聞內容如下:
『中華隊總教練劉慶文先前接受媒體採訪時曾抱怨,楊淑君在賽前被更換量級與更改比賽場次,對此,體委會官員觀察整場比賽後表示,楊淑君迎戰的49公斤量級對她非常合適,而亞運通常被視為奧運的前哨戰,失去比賽資格對她的信心可能會有所影響,不過他表示,比賽失格不會同步影響楊淑君的奧運比賽資格。
該官員認為,電子襪款式不合大會標準的問題,中華隊與選手在賽前就要更嚴謹的去面對比賽規章,大會有既定的服裝規範,選手購買大會指定規格就好,各項小細節都要嚴肅看待,因此他認為這個事件,選手應該負最大責任。』
我無法認同該官員說"選手應該負最大責任"!
因為中華隊說了,沒聽說過此款電子襪不和大會規定,所以也該質疑大會有沒有對參賽國家說明清楚?
並且若是真的不合乎規定,為何檢錄人員會說通過?主審未何不提出異議?
所以我認為該負最大責任的是大會才對!
而趙磊又說,"至於是否已取下附加的東西,後來又出現,那不是重點,關鍵在「技術官員是在場上、從楊淑君的兩隻腳上,查到這『兩片」違規的東西」,且都有錄影存證。"
然而從影片中我們可以看到,從開賽到判決,完全沒有「技術官員是在場上、從楊淑君的兩隻腳上,查到這『兩片」違規的東西」這件事,所以這種說法完全就是胡說!
而亞洲跆拳道聯盟在官網發布「中華台北的欺騙行為令人震驚」一文這件事,也真的很讓人失望。
文內指出,第16屆廣州亞運跆拳道項目首日就發生風暴,但幸好在跆拳道官員及時且謹慎的介入之後,安然度過。
及時?謹慎?這種有問題、並且有抹黑選手人格意圖的舉動,怎能說是謹慎?
即使真的有人違規,沒有在一開始發現就判決,又哪裡能稱得上是及時?
何況此次事件疑點諸多,亞跆盟竟然在尚未確定真相前就發出這樣的文章,實在很叫人心傷。
『另外,戴遐齡也指出,世跆盟先稱楊淑君舊款第一代電子襪已在今年7月公告禁用,後來梁振錫又改口說第一代電子襪並沒有違規,楊淑君遭取消資格是因為感應貼片,每天說法變一次,令人無法理解。
戴遐齡並舉證,根據廣州亞運競賽手冊,跆拳道的規定是依照世跆盟的規定,沒有所謂的亞運規定;而在世跆盟的規定中並沒有禁止使用舊款電子襪,因此世跆盟昨天的說法也完全沒有依據。
根據廣州亞運競賽手冊,跆拳道的規定是依照世跆盟的規定,沒有所謂的亞運規定;而在世跆盟的規定中,並沒有禁止使用第1代電子襪,因此,世跆盟昨天的說法完全沒有依據。』(擷取於網路新聞)
『廣州亞運跆拳道中華隊楊淑君遭取消資格事件,中華代表團今天在廣州召開記者會,代理電子襪的廠商在記者會上秀出楊淑君所穿電子襪的說明書,證實楊淑君的穿戴合乎規定。
中華代表團在體委會主委戴遐齡的率領下,包括總領隊林鴻道、選手楊淑君、代理電子襪的經緯公司經理蔡智凱都出席。
蔡智凱特別從台灣帶來楊淑君所穿電子襪的說明書,同時從世跆盟官方網站下載資料,正面表列楊淑君所穿的Lajust生產電子襪是可以在比賽中使用的,年限到2012年5月17日。
此外,蔡智凱也帶來楊淑君所穿電子襪的說明書,說明書上也清楚的記載了穿戴方式。依照說明書的內容,楊淑君所穿的電子襪腳跟處,原本就應該貼上感應貼片,而不是世界跆拳道聯盟秘書長梁振錫所稱的「不合格感應貼片」與「錯誤的位置」。』(擷取於網路新聞)
所以顯而易見的,本次事件實在是大有問題,對於世跆盟和亞跆盟會出現如此偏頗荒謬且不適當的言論文章舉止,真的是讓人相當的難過與遺憾。
但據說本屆亞運在跆拳道領隊會議上有特別提到,「只要選手的護具、衣服、甚至牙套等,只要是穿戴在身上的,不符合規定就會被判失格。」
我想那位審判委員洪先生就是想利用這一點來使楊淑君無法參賽吧…
雖然不知道他是為何要這麼做…
而更讓人擔憂的,是出現口不擇言的人…
網友們砲轟的"韓裔菲律賓籍審判委員洪性天",似乎被認為是韓國人,因此有所謂的反韓聲浪出現。
也有人因為質疑中國想讓自己人得牌,所以使詐;引起網友的砲火在攻擊韓國之餘也不放過中國。
但是,所有的韓國人和中國人,都是這樣嗎?
不見得。
網上可以看到他們也有人對自己國家使詐的舉動不以為然。
『江西宜春網友「海魂」認為,「首先裁判應該檢討自己的工作失誤!然後比賽重新安排!這才是正確的處理。把自己的錯誤叫別人承擔,是任何人都無法容忍的。」
還有西安的網友語帶嘲弄說,「難怪我們得了如此多獎牌!都是裁判的功勞。」』(截取自網路新聞)
所以若是只因為一個或一部分的人,違背公平良心道義,就抨擊他國家的人全部都是如此是不太適當的。
甚至還有人拿雞蛋去砸在台韓國學校!
這就更不適當了。
就像政黨中多少會有人貪污,只差再貪多貪少、有沒有被抓包而已。
又或著歷代以來,哪個朝代沒有貪官汙吏?
但在政黨中、在文武百官中,公正不阿的人有沒有?
有啊!
所以不能因為裡面有人行為不當,就批評他們全部都是。
若是哪天我們台灣也出現了幾個臭名遠播的人,而使得其他國家的人覺得說台灣人都全都是這樣時,我們無辜的台灣人也會大呼冤妄的不是嗎?
所以在批評或責罵時,應該要對人對事,不要連其他無辜的人都罵進去了,好嗎?
後記:
我寫文只是因為這是我的習慣
沒有很刻意的要幫誰說話或是要批評誰
我只是寫我所想所知所認為
所以,請不要在我這裡爭論,可以嗎?
因為我也不會回應,不想讓事情變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