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過戶 註銷牌照 登記登報
汽機車拒不過戶註銷登報及注意事項:
1、刊登報紙一天並將買受人名稱、車別、車號刊登清楚,第八天才可辦理註銷手續。
2、如有違章、欠稅費請先清理(繳稅費後一個月內請攜帶收據)。
3、營業車、大自客(貨)車、教練車不得辦理拒不過戶註銷。
4、拒不過戶註銷不得越區辦理。
5、被委託者,請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核對。
6、動保車輛,須先辦理註銷登記。
催辦過戶申告單
本人***原有牌照號碼*-*號
業已於**年**月**日 □出售 □贈予,並交付實際所有人***、身分證字號 ***保管使用,請自登報之日起七日內出面協同辦理過戶登記,逾期本人即逕向**區監理所辦理拒不過戶註銷牌照手續。車主:***啟
(範例範本如下)
本人***原有牌照號碼*號業已於100年*月*日贈予並交付實際所有人*、身分證字號*保管使用,請自登報之日起七日內出面協同辦理過戶登記,逾期本人即逕向台中區監理所辦理拒不過戶註銷牌照手續。車主:***啟
***所有輕機車車號*於100年*月*日賣給**車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至今尚未辦理過請於見報七日內前來辦理過戶否則本人逕至監理單位辦理拒不過戶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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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公文傳真或e-mail並註明聯絡方式,本社會有專人與您聯繫;或撥詢問專線洽詢)
如何辦理汽機車失竊註銷牌照登記?
應備文件:
1、(a)車主身分證正本、通信辦理者可用影本(個人名義)
(b)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公司行號名義)。
2、印章(非越區辦理者免具)。
3、行車執照。
4、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5、警察機關車輛失竊報案證明單。
注意事項:
1、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2、如有違規案件未結或積欠牌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如在最近2個月內繳納者,請檢附收據)。
3、行車執照遺失應同時申請補發。
4、車輛如有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者,應先辦妥註銷登記。
5、公路監理機關車輛(綜合)異動窗口辦理。
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仍依各監理站、所規定為準
拒不過戶註銷車輛已出售,可是新車主卻拒不辦理過戶,交通案件歸責新(舊)車主辦理方式
(一) 辦理拒不過戶案件案件登記為監理站權責,但有關過戶後之交通違規,仍應向監理站辦理申訴:
(二) 新車主拒不過戶,交車後新車主產生之交通違規案件,如原車主可提供雙方買賣契約書及新車主之駕籍資料,則可併違規通知單申請辦理指定駕駛人。
(三) 如果新車主拒不辦理過戶,請原車主先刊登報紙公告車輛已出售,7天後再持登報資料及身分證、印章,於結清車輛違規案件後,至監理站辦理拒不過戶手續。
(四) 完成拒不過戶程序後,如再出現新交通違規紀錄,請檢附刊登報紙公告及新車主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等相關資料併違規通知單辦理申訴(指定使用人)。
拒不過戶註銷車輛點交前,交通違規案件歸責新(舊)車主辦理方式
由法院點交函內所點交的公司或銀行提出
(一)申請函。
(二)法院點交函。
(三)監理站函。
(四)買賣車輛時所訂契約書。
填妥使用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公司及其統一編號,等資料逕寄至監理站即可,監理站將依據其申請將違規案件移轉與車輛當時買受人(既使用人)負擔。
拒不過戶註銷辦理應備文件
1.異動登記書二張。(欲由電腦列印書表者免具)
2.身份證明文件:
個人:國民身分證 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
公司行號: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正本 ,並提具財稅機關編發統一編號。繳驗之證明文件為影本者,應另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機關、學校或團體名義:機關、學校或團體正式證明文件正本及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
執行業務者: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及執業證明文件正本或所屬公會證明、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
個人計程車客運業、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社員:國民身分證、有效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公路主管機關核發之同意文件等正本。
3.印章。
4.新領汽車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5.催辦過戶之報紙(登報證明)或郵局存證信函。
6.讓渡書及新車主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地址)。
拒不過戶註銷汽機車辦理地點
1.車籍所在地監理機關車輛異動窗口辦理。
2.作業流程:服務台取號碼單→依電腦叫號至指定窗口→審核、收費→發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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