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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開始受理社團法人申請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作業

為落實推動跨國(境)婚姻媒合公益化、非營利化之政策,移民署自即日起,開始受理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之申請。    移民署表示,依97年8月1日修正施行之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欲以團體名義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服務者,須先成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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