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讀到一篇有關大眾文學的價值,原作者有感而發寫出自己的想法與我是不謀而合。
文中作者担提到現在的大眾文學走的輕文學路線讀者群,也都以年輕人為主,僅次是上班族群。而他在文中指出,但校園的文學獎難道就不能給年輕人一個自由發揮的空間嗎?
過去傳統文學不外是講究原始本性及鄉土草根性的文章,或是以個人的主觀和家庭有衝擊性的文章,而這樣的文學作品才能算是好作品。反觀現在的年輕人是和e 時代的社會一起長大,寫出來的作品大都以網路和速食為背景。若是傳統作家一直以過去的觀念來看現代的網路青年,而加以批評年輕人不懂文學,那麼這對時下年輕人其實是不公平。
或許真正的具有代表性文學作品尚未出世,但是目前大眾文學可以引導消費者願意出錢買書,例如:旅遊叢書、兩性關係或是校園愛情故事,這些都是時下最流行的書籍。即使,今日參加比賽者在詞彙修辭或是語法還不及格,這不代表年輕人不懂所謂的文學。
文學的定義在哪裡?文學的範圍有哪些?而文學表達意境應該屬於哪種?此文作者另外在文中提到,大眾小說究竟有無價值?若是有,價值又在哪裡?又因為通俗、白話,甚至口語化,無法入圍文學比賽甚至還被批評。
筆者也曾參加過文學獎項,可惜技巧不夠,用詞不當,準備功夫也不夠,難逃落選的命運,唯一僅拿到非文學類的二種不同獎項。雖然,純文學是失利但是在非文學卻是大放異彩,反而在文筆上可以盡發揮自己的寫文功力,或許這只能這樣說,每個人都有自己善長的文學種類。
現在的e 世代講究是速食文化,尤其是日韓系風佔有一定比例。若是要這些年輕人寫出耐人尋味的純文學,對他們的距離是相當遙遠。如果,要他們寫出值得評論及研究的文學作品反而會帶他們莫大的壓力,鎮日伏在圖書館裡找先賢的資料及記錄,而在漫漫文學之路才可以得到前輩們的重視,那麼參加文學獎的實在意義又在哪裡呢?
本文來自 深夜沉淪的燐火 經由作者同意引述
紅字乃為作者文中一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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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與奇摩 無名 同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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