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不敢說我寫的東西叫做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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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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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因為老覺得寫詩的人,得像李白那樣的大家揮灑自如、不然就像白居易那樣簡單動人,或者至少也得像那些句句引經據典、字詞或瑰麗或晦澀但總能編排成絢爛的詞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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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國文課又說到詩要言之有物、要有感而發;古稱「詩歌」、「詩歌」所以詩當是要音韻合典的(或是至少通暢而有韻律),而近年講的白話詩(新詩)則更要求詩要有創意、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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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不敢稱呼我寫的東西為「詩」,深怕因我而污了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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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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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和散文的界線,好像很淡、很不明?有些人把文句斷開、(隨意地)重新編排就算做一首詩,有些人寫的綺美瑰麗,有的人寫的枯索乾癟,也算是一首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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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真的做到創新、突破、又有音律隱伏其中的又有幾人?言之有物的又有幾人(或說,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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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反省,我寫的到底是爛散文,還是一堆沒有意義的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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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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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現在所謂的「詩」大概是自己叫爽的吧?可是,這種說法卻又顯然不能套之于當代大師的作品上,這大概就是其之所以為大師的緣故吧?他們所擁有的國學素養、文學素養是我們多數人一輩子也難以企及的,而他們運用文字的技巧、火候與我更是截然兩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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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們這一代的詩(歌)是什麼樣的?
我寫的東西,是自己寫爽的嗎?
我寫的東西有辦法感動人嗎?我的觀察、描述的字句、用的譬喻、偷藏的東西有人看的懂嗎?當我有東西在成形的同時,這樣的審核也同時在進行。真是多此一舉,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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