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說的是被毀謗抹黑、出賣、忘恩負義、欺負與不同師長幫助或打擊
以下寫的共四項言論總言:還有我要告訴你們這些人,要是在生命或財產敢動到我或是動到我的親朋好友,有必要的話我會考慮拿我的命跟你們拼,不要相信,我說的到做的到。
然後我去年2015年5月有去警察局做關於有人電腦入侵我備案的筆錄,以後要是我(包括我的家人),如果讓我們的生命與財物受侵害與受損,大概會從教師認識的那些網友查案或是從平台那邊的人查起。
至於對於教育者與你(妳)身旁的某某人,後來變成對於你們2個我最後我只承認3成錯誤,是因為我萬萬想不到你們2個會在書面上毀謗我(2個其中1是間接),所以另外7成一定不可能,因為你們的事讓我受到很不少人或平台的人在暗中亂搞,從今年2016年我還要繼續持續觀察我的網路電腦、智慧手機還會不會在被亂搞亂弄,還有現實中我也會持續留意。
還有那一個教育者他(她)身邊的某某那個人,2015曾經打我父親的手機說:「叫我父親把我的網路停掉,不要亂寫(其實他(她)意思是他(她)在指我之前曾經在自己的部落格寫說我在被訊問的書面上把3分之2罵我把那些30到40個之間的髒話推到我身上,讓我替你(妳)背了3分之2的黑鍋),我在這邊說:你(妳)如果要在現實私底下或是網路上私底下跟你(妳)現實認識的朋友或是網路認識的人私底下亂講,如果我知道這件事你(妳)去說亂說的,讓我知道的話,如果哪一天有必要的話要是當時在地檢署偵訊我的案件要是到現在還保留存在的話,或許我會請地檢署的人調書面出來,證明你(妳)3分之2罵我的髒話推到我身上是「事實」,我要是拿申訴申請拿書面上的文字申請的出來的話,你(妳)和我什麼都不用說,我也不用跟你(妳)辨論,只要地檢署沒銷毀資料書面白紙黑字拿出來的證據是最準確的。是因為在毀謗我的證據(只是你(妳)罵我的毀謗髒話是與我在你(妳)的部落格寫的事書面上是連接的,我是因為我父母親特別吩附的一句話:「不要和你們相告,要我和你們以和為貴,我才在書面上簽下名字」。
還有那個教育他(她)跟我父親說:「我對他(她)講的話很難聽,我要說的是,當初
是你(妳)先對我說難聽的重話,然後又因為你(妳)這個教育者又和一些人一起網路霸凌我,然後在學校你(妳)又說把我當成是朋友,況且我在某某平台問你(妳)為何把我的事說出去:你(妳)只說一句話:那是過去的事情了,我現在要表達,你(妳)當時說的話也讓我感覺深深的受到傷害,況且要是一個真正有良心的人,是不會在現實中的書面(間接)毀謗我的(我相信你(妳)這個教育者,你(妳)身旁某某那一個人在地檢署控告抹黑3分之2讓我背黑鍋的事,你們2個之前多少都是有討論過的),所以我現在對你(妳)這個教育者已經沒有任何感覺,也不會有感覺受到傷害了,因為您的間接毀謗,讓我覺得不值得。
還有對於那個教育者,我只對您的家人道歉與12年前跟我爭吵的人道歉。
至於學校和作弊的學生口水戰爭吵,我不會道歉,因為我覺得我是在做正確的事。
最後,我不管其他人怎麼用什麼異樣眼光看待我在這裡寫的全部事情或是也有人會指桑樹罵槐罵我或是在網路或現實用異樣眼光看待我那是您的事,我跟本完全不在乎。要是有很多人覺得我這個人很不好,或是缺點一大堆,那就請你(妳)離開我或忘了我吧,不管網路爭吵過的或延申到現實的,您(很多人)可以去找別人啊,別來找我,因為還有很多比我更有才華的人。我只要我喜歡我自己就好了
第一.是那一個教育者先跟他(她)的朋友說:他(她)不認識我,好像意思是說所以我才會說:,我不會承認是他(她)的學生,是他(她)無情,就別怪我無情,不然以正常倫理我應該是要尊重長輩教育者與對教育者有禮貌,可是你們後面的作為讓我很憤怒,所以下面寫你們的事請看。
第二.關於教育者她身旁的人把我寫的文字貼上去的,然後說我父母親是保證人。
我要說的是我寫的那一張紙跟那一個教育者是指在私底下網路信箱騷擾到他(她)是覺得深深的感到很抱歉,是真話(我發誓),至於我私底下故意罵到你們2個的家人,我也知道你們是要我承認錯誤,我也承認錯誤(我發誓),並且今天在這裡表示深深的表示對你(妳)家人一鞠躬。但是反面的同時你們2個別忘了,是您教育者先侮辱罵我的(也等於間接罵到(侮辱我父母),甚至98年與她現實中的朋友與現實中的一位學生與她網路認識的人或那位從不認識到認識的某某一位網友是怎麼網路集體霸凌我與恐嚇我的,我忍了3年過後才講出那個某某人恐嚇我的事說3年內不能講出他們的事,否則要把我家和我的家人弄的很慘,而且那個來恐嚇我的是透過教育者的叫他(她)的一位學生私下洩露我的姓名和電話轉漏給第三者打電話來我家恐嚇我的人,我在他(她)的那個部部落格問那個教育者你(妳)為什麼要把我去輔導室的私事講出去,剛開始在某某平台他她(他)只說了一句話:都過去了,可是我在公開部落格問她把我的私事講出去和在她的臉書問她為何要講出去,他(她)一直不講原因,所以我才抓狂然後故意在他(她)的信箱或臉書狂寫事情將近一年半,而那個教育者部落格公開寫的事我認為我並沒有錯也不是騷擾、也沒有抹黑過他們,那是那一些人先罵我所以我才反加罵回去。
我在教育者的公開部落格寫對他(她)和他(她)身旁的某某他們2個騷擾,是指私底下寄信或是傳臉書,至於那個教育者他們家的某某一個人,印象中他(她)是要告我加重毀謗罪和另外一種什麼XX罪(我忘了那是什麼XX罪),結果他們家的某某一個人去地檢署按鈴控告我,對方列印下我的文字和照片給辦案人員看了我寫給他們2個的內容說:「我跟他們講的話只構成防XXX罪」,等我收到我被告的信件,我父親打電話到學校要找那個教育者,那個教育者回電來我家:跟我父親說我說的話很難聽,而且我跟她發生那些事都已經是過去了,我已經長大了,雖然我被國中朋友傷害,但不應該牽涉到其他人,所以我要負責法律責任,然後我父親跟我講,聽那個教育者的意思好像是叫我父母親不介入我和他(她)的事,要我跟她(他)教育者2個人解決事情,可是我覺得可笑的是我在公開場合你(妳)不回答我就算了,那時候發生的事私底
也不回答為何把我的私事講出去的原因,所以我感覺你(妳)這教育者很莫名奇妙。
然後呢,你(妳)教育者在電話中最後跟我父親說:說不定還有更多網友會告我,我在慢慢的一件一件的等。一個教育者竟然這樣說,讓我覺得很有「恐嚇」的感覺。
在校時那個教育者當初那個教育者說把我當成朋友看待,我才很信任她(他),結果最後他(她)竟然出賣和網路霸凌傷害我,現在我已經對他們和那個教育者的朋友跟教育者的一位學生洩露我的名字與電話,我對他們與對你(妳)早已經沒有感覺。
原本教育者與她身旁那一位他們的用意是要我認錯、悔過與改過,可是我萬萬想不到,很誇張,和解書上面將近差不多30到40個髒話跟本就不是我罵的,那個教育者她家的某某一個人竟然把那髒話推到我身上(我認為我相信那個教育者和她家的某某個人要告我防礙名譽私下2個人有討論過),竟然把那些30到40個之間的髒話推到我身上,我背了3分之2的黑鍋,當時我去偵訊時,之前還沒去偵訊原本我打算要跟她(他)相控告,在不知道我會背黑鍋之前,我曾經和我父母說過與商量,但我父母親有特別吩附跟我說:「不管情況會怎樣,叫我不要跟他們相告,要跟你們以和為貴」,後來我知道我背了3分之2的黑鍋我是逼不得已才簽下那件和解書。
而且那個現在重點在於我對教育者與她(他)身旁某某控告他(她)曾經要控告我的和他(她)身旁一位學生和他(她)現實中的一位朋友,你們這4個毀謗過我的,在生我不會討,但是等我死亡的那時候我一定會跟你們討冤,我被毀謗的事我吞不下這口氣,所以你們這4個人的命我替你們留著(現實中我不會去接觸、也不會對你們不利,(這你們可以百分之百放心),至於對你們你們毀謗我的人,就看老天爺是先把我帶到另外一個世界或者是先把你們4個先帶到另外一個世界,如果哪天我比你們4個先到另外一個世界,我一定會找你們4個人「討冤」,或許你們會覺得我是一個神經病,但我不會覺得我不是神經病,因為我認為這是毀謗人願不願意在你們的部落格承認事實上毀謗過我(不用你們跟我道歉),承認毀謗這是一種「誠意」的問題,OK。(而且毀謗人原本就是一種很嚴重的)
因為之前我跟你們發生的事件和去年一整年到現在我被一些人莫名奇妙的耍弄、甚至那耍弄我的很多幕後者還把我的智慧型手機Line故意全部刪掉,還有xx平台把我每註冊一個帳號,最快3天最慢7天就故意把我刪掉。
第三、關於我被7年的朋友忘恩負義,因為朋友忘恩負義跟很多網友爭吵(可是我並沒有罵髒話),這已經是12年前的事,12年前的時代我算是鄉下的孩子,現在我在此跟那些曾經很多跟我吵架的網友說聲「對不起」,因為我年少輕狂被朋友忘恩負義,我12年前整個人失去理智才會跟蕃薯藤Yam網友吵架,那時候是我人生交朋友第一次的重大打擊,我差點去自殺,我將近走了5年以上才一點點慢慢走出來。
第四、在我大三的時候我在學校跟很多作弊的人吵架,然後轟動全校,有些學生
甚至為了報復我,把我的部落格公開在學校的留言版給學校大家看,還有別的學生以為我是信X慈X,差不多有7個到8個學生在我面前故意對著跟我說「阿彌陀佛」,就是故意侮辱信X慈x,我的意思,我現在要說的是:我從來沒有信X慈X,只是那時候學校附近有一間麵包店外面有裝電視在播慈X的事給麵包店的外人看,我只是站在那邊看而已,而且很多學生誤以為我是信x慈X的,還在班上有作弊的人跟我不合,有一些人甚至間接欺負我,像最後一排要的最後一人要收考券,一排裡微微印象中大概有六個或七個人,我們班那個某某某同學就故意跳過只有不收我的考券,(在大三時候),還有二年的時間(大三和大四)共,這二年我很堅強,在學校或甚至從學校畢業後到現在我從來沒有掉過一滴眼淚,在我大三、大四的時候發生這種事情,現在我要告訴那些在學校很多會作弊攻擊我的學生,現在我跟要告訴你們那些會作弊的人說:我這樣跟你們吵架,我至今認為我並沒有錯,所以不必跟你們對不起,因為作弊原來就不是一件很光榮的事。而關於我跟作弊的人抗爭,甚至有些教師對我有異樣眼外,點名完後就不上課的教師或者 罵是死背書的天才者,當然也有幫助我的教師,叫我不要做「爛好人」或是不要去想過去對我不堪的人,在這個社會大學裡,人情世故的冷暖讓我深深的體驗,有讓我憤怒的人、也有讓我感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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