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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0 10:11:53| 人氣94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殘障生活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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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障生活津貼

98年查核新標準如下:

  1. 本人,配偶,父母所有子女(不論是否同住,不論出嫁,未出嫁全部要一起列計)
  2. 離婚後仍設籍在一起,視同未離婚要併計.
  3. 同戶籍之直系親屬(如內,外孫子女,內外祖父母)全部要併計
  4. 同戶有二位以上者,各自寫切結書及調查表,但資料可一起用.
  5. 正面人口欄不夠寫,請序寫於背面,不必再用一張.
  6. 大陸配偶,結婚滿二年或巳有子女者,要列入人口併計.外籍配偶只要戶籍謄本有登,就要併計.
  7. 榮家:每月5日撥款者為院外就養金可申請3,730,每月1日撥款為院內.

提供給大家參考,所有申辦及審核單位均在各鄉鎮市公所的社會課.

台長: 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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