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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3 21:37:59| 人氣25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劍可以分成三部分:(一)劍身(二)護手(三)劍柄*圖片 黃連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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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黃連順提供(一)劍身部分:劍身三尖兩刃,中間有脊。在劍身最前尖端的,叫做「劍鋒」,或叫「劍尖」。在劍身中間最高的一條線,叫做「劍脊」。在劍身兩的刀口,叫做「劍刃」。(二)護手部分:護手上接劍身,下連劍柄。護手突起部份,古稱「劍首」。劍首兩旁如菱形張的,叫做「劍翅」,也叫「劍耳」。 (三)劍柄部分:是手握的部分。在劍柄中央部分的鐵,古稱「劍莖」。包在劍莖外面的木質,古稱「劍鋏」。劍莖裝好在劍鋏裡,即是用手握的部位,叫做「劍柄」。劍柄末端的圓突處,叫做「劍鐓」,古稱「劍鐔」。因為在末端多有環孔,所以也稱為「劍鼻」。  
劍的規格,極不一致。依其用途可區分為兩類:一類是實用的武器,一類是佩用的武器。茲舉周禮考工記的服劍古制於下:「臘廣二寸有半,」劍身寬二寸半,「兩從半之。」劍脊到劍刃,寬是臘的一半,即一又四分之一寸。「以其臘廣,謂之莖圍」劍莖圓周的粗,同劍身的寬。「長倍之。」劍莖的長度,為劍身寬的兩倍(五寸)。「中其莖,設其後。」將莖裝在木夾中成劍柄,柄的後端較大。「參分其臘廣,去一以為首,」二寸五分減一除以三,等於八分,是劍首(設手)的長度。「廣而圍之。」劍身的寬度,相當於劍首周圍的長度。 同時將劍的長短和輕重,分成上中下三等:
「身長五其莖長,重九鋝,謂之上制,上士服之。」劍身為莖長的五倍,即五寸乘以五,等於二尺五寸,加上莖長,全長三尺。一鋝有六兩半強,九鋝重六十兩,等於三斤十二兩。「身長四其莖長,重七鋝,謂之中制,中士服之。」全長二尺五寸,重二斤十四兩。 「身長三其莖長,重五鋝,謂之下制,下士服之。」全長二尺,重約二斤一兩。以上三種劍制,都是佩劍,配合身材而設計,可供參考。至如供實用刺擊的劍,大約較佩劍為長,可仿照其上制和中制的比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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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黃連順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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