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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3 15:11:08| 人氣660| 回應3 | 上一篇 | 下一篇

<<破碎的存在(轉載自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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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啊,當你開始跟身邊的男性交換故事的時候,你就成為真男人了。】

「不知道該用什麼表情的時候,只要微笑就好了。」

           -碇真嗣,新世紀福音戰士初號機駕駛員。







  就標題所指出的觀點而言,我是真男人。

  因為我把自己的一堆故事都拿出來交換了。

  因為是交換,在付出一個故事的時候,會得到另外一個故事,然後兩個真男人就此誕生。我是其中一個,小我一歲的男主角是另外一個。

  這不是我的故事,至少由男主角告訴我的那段當中沒有我的戲份。但是既然我已經承諾要寫,就一定要寫點像樣的東西出來,這樣才算是貫徹我的原則。

  我只負責聽故事,然後把聽到的寫出來。

  我叫做潘冠儒,雖然名字是女生在用的,但是我是個真男人。

  故事開始之前,我得先說明我們認識的過程。

  我們是因為台灣論壇的去死去死團版才會認識對方的,後來也忘記是誰新增誰即時通,總之,就是因為這樣開始有了交集。

  後來因為他把我當感情顧問,才開始慢慢熟起來,雖然每次他來找我問事情的時候我都在看動畫這點讓我很不爽,但是我還是有認真回答。也因為有認真回答,不是我在自誇,他說每次跟我聊完都有種獲益良多的感覺。

  就在我知道他住高雄之後,某次一時興起之下,我跟他出去吃了一頓飯,跟我同行的是我的兩個同學,一男一女,男的叫歐陽無忌(真名),女的叫邱彎彎(暱名)。而他則是隨便拉了一個叫昇勇的傢伙陪他幹了兩台腳踏車就跑來了。地點在高雄光華夜市上的金湯麵點王,感覺不錯的一家店。

  看到他的第一個想法,其實也不會太特別,就只是一個普通人而已。在我的觀念看來,只要見過面,就不能只算網友了。

  那應該算是朋友。

  比較嚴重的是,把人家叫出來吃飯的我,是在麵送來了之後在邱彎彎的提醒下才想到要問他的真名。

  曾得瑋,男主角的名字。

  那天吃飯的時候,因為大家都不熟,所以話並不多,但是氣氛也不會很尷尬,很棒的一場飯局。雖然吃完麵之後我就立刻忘了他長什麼樣子。

  事後,他開始很喜歡挑我沒空的時間找我出去吃飯,很理所當然的我也沒有閒暇答應他的邀約。

  但是現在,他每天都跟我一起吃飯。

  因為他為了跟我一起吃飯,跑來讀海青工商。

  啊,強者。

  我讚嘆的原因不是在他跑來跟我唸一樣的學校,而是他每天中午都跑來我們班吃我們班的營養午餐。

  而且恐怖的是,他跟我們班的一個叫做林聖穎的人感覺很像,所以我們班的人有時候會搞錯,到後來連他們自己都會搞錯,最後以兄弟自居。

  有一次吃飯時間,得偉坐在我的位置上,我們導師從他背後走過來,劈頭就是「聖穎聖穎」的叫,害他不知道到底該不該轉頭看我們導師。而這個時候,真正的林聖穎盛完飯走過我們導師面前,形成一個很微妙的畫面。

  Nice boat .

  雖然轉的很硬,但是事情,要從老羊說起。

  老羊是得瑋國中時期的同班同學,也是喜歡的對象,同時,也是共同使用我們班教室的夜間部學妹,座位正好在我後面。

  得瑋都是拜託老羊幫他燒動畫,老羊開出來的條件是一片光碟換一隻鯛魚燒,而且老羊特別愛用CD-R,所以一燒就是很多片。

  他跟我說起老羊的時間點是在放學後,在我們班的教室,從眼神看得出來其實這段故事對他來說很空虛。

  那種眼神只有歷經風霜的男人才會有,也只有相似的人才能體會。

  得瑋在追老羊的過程,十足是個好人。

  老羊缺什麼得偉馬上買來給她,老羊說什麼得偉都會排除萬難達成。而且還曾經為了一塊軟橡皮翹課。

  但即使如此,他們最後還是沒有在一起。

  因為老羊對得瑋一點感覺都沒有。

  當得瑋知道老羊交了男朋友之後,也是默默的祝福,黯然的退出,靜靜的守候。

  任何事情都不能勉強,太勉強只會招致毀滅。

  尤其是明知道對方已經有男朋友或是女朋友之後還硬要介入其中破壞感情的第三者。

  對第三者而言,也許只是為了自己喜歡的人,但是這麼做只會造成對方的困擾以及痛苦,但是到頭來,最痛苦的還是第三者本身。

  或許有些人會想說,只要等得夠久,對方終究會被自己感動。就像別人說的,「戲棚站久了就是你的」,但感情並不是這麼回事。

  一對情侶要在一起,需要的是兩個人的同意,而不是單方面的付出就可以的。

  硬是要介入,只會被討厭。

  甚至憎恨、復仇。

  感情的事沒有公式可以代入,因為每個人都有各自的處境與想法。

  感情就是這樣,付出的不一定會等於得到的。

  所以得瑋退出了,為了成全所愛。

  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我曾經為了一段處境險惡的感情掙扎了近三年,回頭看看這段時間自己做的事情,根本一點意義都沒有。

  一切都是過往了,那是因為年輕不懂事所犯下的錯誤。

  朋友說那很蠢,但至少我覺得我學到教訓了。畢竟人是在「錯誤」這灘爛泥巴中一邊打滾一邊前進的,只要有辦法站直身子,身上沾到的泥巴總有一天會因為乾燥而脫落。

  說了很多次的那個故事,也已經不復記憶。

  老實說,我對等了三年的她的記憶,只剩下一個名字了。

  連當初喜歡上她的原因,都忘了。

  那些在當年以為還回得去的東西,其實早在當時就已經回不去了,只是自己不願意承認這個事實罷了。

  但得瑋不是。

  他還是有在跟老羊聯絡,還是知道老羊最近的髮型,還是記得,當初會對這個女孩子付出這麼多的動機。

  所以,他很幸運。

  因為他守候的,不是回憶裡的老羊。

  我與我回憶裡的那個女孩已不見五年餘,我最不能忘記的,是她的背影。

  纖細,又堅定。

  我現在之所以放學後還在班上聽得瑋說故事,是因為他想看老羊穿制服的樣子,但是一個人又很無聊,於是才把我留下來開始說故事。

  回憶這種東西,是相當適合拿來配啤酒的,這是男人心使然。

  畢竟敘述這樣令人難過的事情,還是要用點什麼來麻弊自己被掀起傷口上的瘡疤的心啊!

  然後,夜間部的學弟妹們開始進來我們的教室,這個時候,我看見了老羊。一個很普通的少女。

  得瑋恥笑完老羊穿制服的樣子之後,帶著滿足的表情離開教室,下樓,出校門等公車。

  這樣的女孩子,究竟是哪一點吸引得瑋這樣不計一切的付出呢?我不解。

  或許有他自己的原因在吧。

  我想,等到時機到了,他自然會跟我說的。

  畢竟每個人都有那種,想要自己一個人獨自佔有的回憶。也許是對人,也許是對某樣東西,又也許是對某個小故事。不管那樣東西是什麼,就是不會想跟別人分享,我想每個人多少都會有這樣的回憶吧?

  我自己也是有的,那個帶給我空白的三年的女孩子。

  之前曾經有把那段過去寫成文章,但是因為結局基本上是屬於只有自己才看得懂的東西,所以那篇文章並不怎麼受歡迎,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那只是因為想到要寫就寫出來的隨筆。

  再說,既然並不是那麼想讓人知道,所以結局不清不楚的對自己來說反而是一件好事。

  或許是不想面對的那麼直接,總覺得自己對那段回憶還是有某種程度上的逃避。所以目前為止,除了當年的當事人以及旁觀者之外,我只主動跟少數幾個人說過這個故事。

  幾個很棒的朋友。

  幾個交換故事的對象。

  幾個真男人。
第二回,會告訴別人自己正處叛逆期的傢伙其實內心比誰都溫柔。


「不是不敢愛,只是你確定那是愛嗎?」
          -陳薇安,她說這句話的時候才小學六年級。




  我是冠儒。

  我小學的時候也有過那麼一小段不聽話的時光,那是一段不管哪個大人說話都不甩,又不喜歡待在家喜歡跑出去跟朋友混在一起的日子。

  小學五年級,那時候的我開始發現每天都過著相同的日子,每個星期都按照同樣的課表上課然後放假兩天,每天都在想著這樣的生活到底有什麼意義,對於一個五年級的小學生來說,這個問題很複雜。

  就算過了五年現在我高二,我還是一直覺得這個問題的答案放在我就算惦起腳尖也觸碰不到的地方。

  時間回到五年前。

  就在我發現自己只是在過著一點變化都沒有的生活的時候,我被我們身兼游泳校隊副教練的班導師阿昌相中,被選入學校的校隊。

  一開始,因為比別人少練了幾個禮拜,所以自然跟不上隊友的速度。但是這類的問題只要靠氣勢就能解決,憑著這股氣勢我也真的把這個問題處理掉了。

  一開始,我因為身體上的疲倦,根本無心思考之前在思考的問題,但是,在我速度跟得上隊友,並且開始認得每個隊友之後,這個問題再次困擾著我。

  當年阿昌說這是少年維特的煩惱,雖然我知道維特只是小說人物,但是我根本不知道他到底做了什麼。

  我只知道必須重複面對每個禮拜一樣的課,每天差不多的作息,每天差不多的上下學路線,每天去一樣的地方見一樣的朋友,我已經開始厭倦這樣的生活,但是又跳脫不了。

  於是我開始想對抗身邊的東西,所以我跟我老媽說出“我現在是叛逆期”這樣的蠢話。

  但就算是這樣,我還是在每個星期二晚上乖乖的去上我媽擅自幫我報名的才藝班。

  因為就算在家也沒事情做,而且去才藝班還有認識的人可以聊天。所謂認識的人呢,是學校游泳隊的一個小我一屆的學妹。

  她是一個背影既纖細又堅強的女孩子。

  就這樣,我們之間相處起來比別人多了一點點的什麼東西,至於是什麼樣的東西,我自己也不清楚,只覺得那個時候的自己特別喜歡盯著她看,而且盯著她看的時候,有種有人在頭上拉小提琴的感覺。

  我想這大概就是所謂的喜歡吧。

  當年的自己心裡也知道,但是卻不想承認,總覺得誰先承認自己喜歡對方誰就輸了,所以一直不肯承認。

  這樣的狀況維持到某次才藝班上課,該來的終究還是來了。

  「喂,潘冠儒,你有沒有喜歡的人啊?」

  學妹問了我一個相當難為情的問題。

  『等我哪天有空再告訴妳。』

  當天下課後,我騎著我的腳踏車回到我家,搭上電梯按下十一樓的按鈕,打開家門脫掉拖鞋回到房間,開始看漫畫。忽然間電話響了,我接起來,就聽到一個女生的聲音,而且聲音的主人指名要找我。

  『我就是。』

  「你知道我是誰吧?」

  『大概知道。』

  「所以你到底喜歡誰?」

  他媽的我不是說等哪天有空的時候再告訴妳嗎?

  『一定要現在說?』

  「對。」

  『好吧,我喜歡的人現在在跟我講電話。』

  啊…事情到這個地步,一切都隨便了啦。

  「阿她叫什麼名字?」

  『…』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故意的,但是事隔多年,我還是記得很清楚她跟我對話的內容。

  『我喜歡的人,名字叫做楊玟祺。』

  這是她的名字。

  就算現在我已經忘了她的長相,忘了她的聲音,我想這個名字,我這輩子都忘不掉了吧。

  「嗯。」

  好隨便的反應。

  『喂,我都跟妳說我喜歡誰了,妳也該說一下吧?』

  「好啊。」

  『是誰?』

  「他的名字叫潘冠儒。」

  …

  …

  …

  靠。

  這是我腦袋空轉幾秒之後唯一想得到的一句話。

  事後想起來,我覺得她會這麼回答根本是預謀犯案。

  「你知道嗎?我現在是躲在桌子底下跟你講電話喔。」

  『是喔。』

  再怎麼樣也不需要躲在桌子底下吧?這些日子以來我喜歡的女孩子到底是什麼樣的傢伙啊…

  『嗯…就先這樣吧。』

  「嗯,Byebye。」

  『Byebye。』

  想不到這一Byebye就Byebye了五分鐘以上。

  『我們Bye了那麼久,到底誰要先掛電話?』

  「不知道。」

  『那怎麼辦,我都等到別人掛電話了我才跟著掛。』

  「我也是啊。」

  『那數到三,我們一起掛。』

  『一,二,三。』
  「一,二,三。」

  『妳還是沒掛嘛。』

  現在想想,她根本是故意的。

  『一,二,三。』
  「一,二,三。」

  我掛了電話。

  掛上電話的同時,似乎也把某種失落感掛上了我的身體。

  《我們的仙境》(作者小島あきら)裡面,超自然研究社的社長曾經說過:「其實失落感是一種很好的感覺,因為能讓你感到失落的那個人,對你而言是很重要的。」

  到了隔天早上,游泳隊晨訓的時候,我看見了她,她也看見了我,然後她跟我說了「早安」。

  這讓我的心裡暖暖的。

  只知道彼此互相喜歡,卻沒有交往的承諾,在當時並沒有想那麼多,也不敢想那麼多。當時的我們或許認為這樣就夠了吧,現在也只能這樣去推測,因為當時的心情早就已經忘記了。

  還記得有一次,我小學六年級的時候,游泳隊到另外一個隊伍的場地進行觀摩訓練。那個時候我們東隆國小游泳隊已經在屏東地區闖出了不小的名號,我個人也在大會刷新前人創下的紀錄,因此瞬間成為名人。

  當初的名人現在其實是很落魄的。

  總之,我之所以會提起那次的觀摩訓練,也是因為玟祺的關係。

  在訓練的尾末,我們通常會進行衝刺訓練,以驗收進步的幅度。

  而在訓練了兩個小時之後還做衝刺這種累人的事情,身體早就疲憊不堪。

  換好衣服之後,我拖著發軟的身體坐在游泳池畔的觀眾席上休息。

  就在我發呆到開始恍神的時候,我聽到她在叫我。

  「喂,潘冠儒。」

  『蛤?幹麻?』

  「拿去。」

  她從手裡拿了一顆沙士糖給我。

  一顆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沙士糖。

  『謝啦。』

  我並沒有立刻吃掉,而是把它放進放裝備的背包裡面。

  也把它放進心裡面。

  也把她放進回憶裡面。

  事隔多年,很多當時的事情都不復記憶的現在,我第一個想起來的就是這件事情。

  曾經很多次,想要把這段故事寫出來,但是一直寫不出自己認為還能看的東西。

  或許提這些東西,根本一點意義都沒有,就像是每個老兵還是好漢的時候的英勇事蹟,都只是只有自己才知道的回憶。

  但是,正因為有回憶,人生才有樂趣。

  雖然人的眼睛長在前面是為了往前看,但是人的脖子可以轉。

  但是也不能一直往回看,一直往回看會扭傷脖子。

  雖然只是回憶,但是卻是很珍惜的一份回憶。

  第一個喜歡的女孩,以後要是拿這個故事來跟兒子當作聊天的話題,我大概會覺得丟臉,但是就算覺得丟臉,敘述著故事的那個時候,我臉上的表情,應該會跟現在打文章的我一樣,嘴角掛著微笑吧。

  其實仔細想想,自己根本一點都不了解楊玟祺,我連她的喜好什麼的都不知道,我只記得她的生日是12月16日。

  對她的記憶,也只剩下這些了。

  雖然被時間的流逝摧殘到斑駁不堪,但忘不掉的終究還是忘不掉。

  人的體內有個叫做靈魂的器官,回憶就是保存在那東西裡面,雖然無法保證可以百分之百保存下來,但只要是融入靈魂的回憶,就算丟進垃圾桶或是讓垃圾車載走,也一定會再次回到自己身上。

  回憶這種東西就像是加倍佳的那根小塑膠棒子一樣,當你吃完上面糖果的部份之後,你才會意識到「啊,還有這個東西呢。」






第三章,大家要小心拉鍊。

  「抽菸就像是交女朋友,不要太早開始。」

                王金欲,大千玩具模型王國東港店老闆。



 



  其實寒假舉辦的那次同學會,我們事前就收到怡臻的通知說她趕不回來。

  說實在的,為了怡臻一句話而舉辦的同學會,真的到了同學會的時間了卻看不見說想看看大家的人,這樣還挺諷刺的。

  而且,在舉辦同學會的這個寒假之前,世隆跟怡臻已經分手好一段時間了。

  但是就算分手了,他們還是有在聯絡。感情也一直都很好。

  國中畢業前兩個月開始,高一上學期結束。

  結束的原因,是距離。

  一北,一南。

  怡臻,世隆。

  桃園,屏東。

  往南的思念,往北的思念。

  光是靠一個星期幾個小時的文字對話,是很難把相隔了三百公里的兩個人拉近的。

  一剪梅    李清照

紅藕香殘玉簟秋。
輕解羅裳,
獨上蘭舟。
雲中誰寄錦書來?
雁字回時,
月滿西樓。

花自飄零水自流。
一種相思,
兩處閑愁。
此情無計可消除,
才下眉頭,
卻上心頭。


  兩個人在網路線的兩端,透過鍵盤傳遞指尖流露出的思念。

  這份被拉長了三百公里的思念,相當沈重。

  距離跟時間是會抹殺感情的。

  縱使世隆可以承擔起這份感情的重量,但是怡臻卻沒辦法負荷。

  開始是在即時通上,喊停也是在即時通上。

  兩個人只有在暑假有見面一個早上而已。

  很短。

  真的很短。

  而且怡臻跟世隆見面的時候,怡安一直在旁邊,想熱情一點都不可能。

  距離,時間,斷斷續續的聯絡。

  是怡臻先喊累的。

  累了就想停了。

  思念的重量,是很沈的。

  有時候在想,為什麼男女之間的交往,不能簡簡單單的因為喜歡對方的某個特質而交往,平平順順的走下去。我想,我這麼情緒化的人是很難找出答案的吧。

  常威說,男女有別,女孩子們不懂我們的心思,我們也不懂女孩子的想法,跟異性交往真的很辛苦。

  但是我覺得,因為辛苦,才會想珍惜吧?

  在十二月的某個週末,我因為某個朋友加諸在我身上的事情而感到相當的難過,於是我把婷婷找出來聊聊。聊著聊著,我跟她說起了我小學的時候喜歡的那個女孩子。

  其實大多的內容我都忘光了,只是當時很有說故事的氣氛。

  其實我很少「當面」跟別人說起那個女孩子,因為這是我想要獨自佔有的回憶。

  而我之所以會把這段想獨佔的回憶分享出來,是因為她值得。

  婷婷問我:「你是那種靠回憶活下去的人嗎?」

  我笑著說:『不是,但是人總不可能沒有回憶吧?』

  「那你剛才說的那個故事是怎麼回事?」

  『那個啊,其實我內容大都忘了,而且連女主角長什麼樣子也都忘了。』

  「那就好了啊。」

  『是啊。』

  「嗯。」

  『以前我沒有把握,但是現在我認為我可以在路上遇到她的時候笑著跟她打招呼。』

  「啊,這感覺我能體會。」

  『嗯,我覺得我可以很開心的跟她聊聊近況,然後在道別之前交換手機號碼,以便以後約出來吃飯。』

  「聽起來很棒呢。」

  『是啊。』

  在聊過之後,我們各自回家。回到家,一如往常的開了即時通。

  有個ID亮著。

  一個習慣它暗著的ID亮著。

  是回憶裡的那個女孩。

  (※此文章從現在起,緊密疊合《破碎的存在》一文。)

  她叫做楊玟祺。

  一個,有著纖細又堅強的背影的女孩子。

  我丟了訊息跟她問安,她也很快的回了話。

  然後我們開始聊自己的近況,她唸的也是高雄的學校,但是因為基於保護當事人的原因,所以在這邊並不詳加描述,而且當事人還挺不喜歡介紹自己學校的。

  我對她問起小學的時候彼此喜歡對方的那段回憶,我們都很有默契的不去提起,但是都表示珍惜那段回憶。

  我們稱呼對方為老朋友。

  後來,我們交換了彼此的手機號碼,然後說好了在不久的未來將會有一場飯局。

  這樣的巧合,著實令人窩心。

  我想,我會帶幾個朋友去赴約。

  幾個聽過這個故事的朋友,幾個想介紹給她認識的朋友。

  幾個我愛著的人。

  我很期待到時候一起吃飯的那天。

  算一算,也有五年多沒有好好講話了。

  那段來不及開始的感情,也在這五年半的時間裡被轉化掉了。

  我有把握,我可以笑著跟她打招呼。

  我想到劉若英的某一首歌的其中一段歌詞,歌名叫做《後來》。

  那段歌詞並不是副歌,而是進入副歌之前那一句歌詞。

  「你是如何回憶我?帶著笑或是很沈默?這些年來,有沒有人能讓你不寂寞?」

  很貼切呢。

  能再次遇到自己想遇到的人,這感覺真的很棒。

  一種暖意就這麼在體內擴散開來。

  我想世隆國三那年收到怡臻的信的時候,應該也是這種感覺吧。

  畢竟對第一個喜歡上的女孩子的回憶,可是頑固到就算按下F5也不會重新整理的地步。

  所以世隆從小學三年級到現在高二,一直都對怡臻耿耿於懷。

  算一算也有八年了,八年可以讓一個還在吃奶的小鬼長大到會去掀女同學裙子的地步。

  這樣的一段時間的作用之下,讓他守著這段感情的意念更堅定。他沒說,但其實我都察覺的出來。

  老實說,這樣還挺浪漫的。

  而且浪漫的氣氛還是我跟他一起營造出來的。

  高二上學期中的某一天放學,我從客運站要回家的路上順便去他家想找他聊聊。到了他家,世隆剛好洗完澡出來,然後對我說「我剛好有事要找你。」

  真聳動。

  然後我們一起走到電腦桌旁邊,他給我看了他跟一個女孩子的歷史訊息。

  一個自稱是怡臻朋友的女孩子。

  我的第一個反應。

  『靠,危機。』

  然後他點出剛才他們的對話給我看。

  「啊這樣子要怎麼辦?」

  『交給我處理。』

  「別把事情搞得太混亂哦。」

  『安啦。』

  然後他就真的很放心的去看電視了。

  對話中,我一直以世隆的口吻跟怡臻的朋友聊著這些年我看見的,並且以世隆的角度去跟那位朋友說明。

  而那位朋友其實也沒有惡意,只是想確認看看喜歡自己身邊的朋友的男人是抱著什麼樣的心態。所以她那位朋友根本沒有發現跟她說話的人已經不是世隆了。

  老實說,我個人很欣賞那樣的人。

  渾身充滿了正義感跟戰鬥力。

  我還記得小時候的自己也是這樣的人。

  我也還記得,以前的自己很喜歡仰頭,看天空中的飛機雲。但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我已經忘了抬頭找飛機雲的樂趣了。

  這大概就是所謂的成長吧。總覺得有好多東西都消失的好快,消失的同時又會多了什麼東西來吸引我們的注意,等到發現有東西消失的時候,已經對自己或是身邊的人造成傷害了。

  我現在在玩的網路遊戲叫做《瑪奇》,我想很多人都聽過。

  在那裡,我有個ID叫做千瀨的朋友。(*千瀨這個ID出自漫畫《最終兵器彼女》,作者高橋真。)

  她曾經跟我說過「感情這種事情是要靠心機的」這樣的話,而我也在我身邊的朋友身上看到了真實案例。

  我覺得這樣不對。

  感情為什麼要用心機?

  直率一點不是很好嗎?

  難道天真的人就只能靜靜的等人來佔便宜嗎?

  為什麼不坦率一點?

  為什麼不誠實一點?

  為什麼不相信對方也會誠實對待自己?

  我想,這些問題不會有答案吧。

  不過,還是有人保有那種對感情的純真。

  至少我身邊就有一個。

  要為自己的青春留下老了之後還能拿來當話題的回憶。

  要有笑有淚才叫做人生,所以呀,能夠笑著哭也是挺不賴的呢。


 【第四章,每個男孩與男人的心中都有一根球棒。】

  「無法保護該保護的東西而繼續活著,就等於已經死了。」-志村新八,十六歲,日本江戶人,「萬事通阿銀」員工之一,阿通親衛隊隊長。




  到後來我才知道,其實大家的故事都是在小學的時候發生的。

  我是,得瑋也是。

  得瑋說,他喜歡上老羊的原因,是因為他在老羊身上,看見了她的影子。

  因為得瑋老爸的關係,得瑋在國小三四年級的時候從鹽程區某國小轉學到鳳山某國小。

  轉學當天,他是在升旗典禮的時候走進他們班的隊伍。

  事後他才知道,其實他轉過去的那個班是音樂班,就是那種品學兼優的好孩子才進的去的音樂班。

  至於他是靠著什麼辦法進去的,這無從得知,但是根據他的說法,他們班的人看起來都很弱智。

  除了一個人。

  一個才剛下課就跑來得瑋桌子旁邊對他說「你剛剛進來的時候真的很像笨蛋」的那個人。

  然後得瑋給了他一拳。

  於是他們開始打起來。

  難分難捨。

  沒人敢來勸架。

  打到最後是老師來阻止才暫時告一段落。

  「你滿厲害的。」

  「你也不賴。」

  男人的感情是建立在青春的汗水、肌肉跟拳頭之上的。

  說簡單一點,就是不打不相識。

  於是,那所小學最目中無人的雙人組合出現了。

  沒有什麼多餘的名號,就那麼兩個人。

  事後,得瑋才知道,其實當時跟他幹架的死小鬼其實是家裡是混黑道的地方角頭。

  他差點就被抄家了。

  是我見識淺薄吧,後來的日子裡,他們過的生活遠超乎我的想像。

  我不知道才小學就在勒索學長算不算正常,也不知道才小學就兩個人去找國中生打架應不應該,但是我剛剛說的事情他們兩個都做了。

  他們是壞胚子嗎?很難斷定吧。這不是因為得瑋是我的朋友所以我覺得他不是壞人的心態,只是他們看不順眼的傢伙也有很多人看不順眼,所以他們自然也被看不順眼。

  但是相當可取的一點,他們並不會撩下狠話然後出手的都是那些找來的人,而是會自己下去淌這灘混水。

  雖然打架是不對的,但是我個人並不會瞧不起使用暴力的人,畢竟有些事情,還是要直接以拳頭制裁比較有用。我反而瞧不起那種只會在旁邊說風涼話打嘴砲,但是自己又什麼都不做的人,我認為對付這種人與其陪他打嘴砲,不如直接施暴還要來的有效率許多。

  暴力有的時候會是一種很聳動的藝術。

  就這樣,得瑋跟那名少年的交情已經深刻到可以共穿一條內褲的境界。

  我有個朋友說過:「就算沒有血緣關係,只要你認為對方是你兄弟,他就是你兄弟。」

  或許在他們心中,他們早就分不開了吧。

  開頭第一句話就說了,我們兩個人的故事都是國小發生的。

  在國小,充滿戲劇性的發生了。

  當女主角出現的時候,得瑋已經是個在乖寶寶該上床的時間還會在外面跟朋友遊盪的流氓了。

  我並不排斥這種人,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那個晚上,得瑋一如往常的跟那群朋友混在一起。只是多了一個人。

  一個對得瑋有好感的女孩子。

  透過兄弟的介紹,然後認識。

  認識,然後掛上男朋友這個沒有確切體認的稱號。

  其實得瑋根本沒有動感情,會跟她在一起也只是單純因為不想讓自己兄弟難做人。

  就只是因為這樣。

  直到。

  那場架,對方人數有點多。

  到了晚上九點校門口,自己人到齊之後就直接帶過去了。

  那場架,對方的人馬有點難擺平。

  所以到了十二點多,他們才回到校門口。

  有個人。

  她。

  等待著得瑋的她。

  那個晚上,她不僅等到得瑋的人,也等到了他的心。

  因為那種情竇初開的無悔著實令人動容。

  因為被等待的感覺。

  他們在一起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發生,全校師生都知道他們在交往,只是平平淡淡的交往,安安穩穩的走下去。

  平淡,就是一種幸福。

  直到。

  那天,她沒來學校。

  隔天也沒來。

  甚至過了一個禮拜都還沒來。

  擔心,無助,害怕,恐懼…種種負面情緒在這個節骨眼都出現了。

  很戲劇性的,她出車禍的消息傳到了得瑋的耳朵裡。

  於是得瑋的負情緒就像是體內的怪物一般的吃食著他的精神,更擔心,更無助,更害怕,更空懼。

  她在跟死神拔河。

  得瑋能做的,只有等到她回來而已。

  命運就是這麼不公平。

  兩個月過去,聽老師說,她的病情好轉了。

  得瑋很高興。

  高興來自期待,期待著她回來。

  但是這份期待並沒維持多久。

  過沒幾天,老師又告訴得瑋,她的病情變急轉直下,得更嚴重了。

  神究竟要考驗他們到什麼程度?

  然後。

  然後,得瑋的心,剩下一片空白。

  那天,並沒有像動畫裡面演的一樣,有個白色花瓶擺在她桌上。

  只是聽到老師的消息之後,忽然間什麼都停擺了。

  空了。

  然後,得瑋身體的某處的開關被打開了。

  他開始暴走。

  他早上拿著球棒,看到一輛車就砸一輛車。

  每次砸完車之後,球棒就塞給看到的第一個老師。

  就這樣砸車,就這樣敲玻璃。

  砸到畢業,敲到畢業。

  他畢業那天,全校所有老師都鬆了一口氣。對那所學校來說,得瑋已經是傳說中的傳說了。

  那個暑假,得瑋一點記憶都沒有。腦筋一片空白,完全喪失思考能力。

  對一個小學生而言,這樣的事件的確太具有衝擊性了。

  衝擊,然後混亂。

  我沒有親身參與他那段黑歷史,但是光是聽他講述,我似乎可以感受到他那時心中的混沌。

  還記得得瑋跟我說這段故事的時候,是在放學後的我們班的教室。

  講到最後,他哭了。

  我可以體會那種發自靈魂深處的悲傷。

  被表白,然後對對方毫無感情,到依賴對方,最後失去對方,我想這種感覺我懂。

  淡淡的,淡到時間沖不掉。

  但是卻又深刻。

  就像污垢一樣。

  後來,我們離開學校。

  搭上公車,我們到了城市光廊。

  我在附近的全家買了兩瓶麒麟,一瓶給他,一瓶給自己。

  敬回憶。

  敬得瑋回憶裡的她。

  敬我回憶裡的她。

  敬回憶!!

  我們就這麼喝完了麒麟,然後把空罐還有傷心的情緒一起留在城市光廊。

  我忽然想起我買啤酒的時候身上還穿著制服。而且我們都還未成年。

  算了,管它的。

  男人心裡的傷疤被揭起的時候還是要靠啤酒麻痺傷口啊。

  那個故事到後來,得瑋上了國中。

  然後遇見了老羊。

  最後,在老羊身上,看見了她的影子。

  有股淡淡的憂傷。

  人總會在潛意識裡追求相似的東西,就算刻意反其道而行,到頭來還是跳脫不了這個定律。

  劣根性。

  老情人是最接近武器的存在。

  對感情,我們都不夠堅強。

  當對方離開自己的時候,也把完整的自己給抹殺掉了,只留下那些不堪一擊的回憶。

  那個「我」已經死了。

  但是就是要有死,才有新生。

  每死一次,我們新生之後就變得更強。

  從抹殺自己的人的身上,學到的,看到的,反而難忘。

  我已經死了,但是我會活在新生後的自己的心裡。

  當兩個靈魂交叉在一起,魂的輪迴會交疊出新的道路。

  順著這條螺旋的道路,被打倒了,只要能再站起來,就會比被打倒之前更強而有力。

  不管是什麼生物,只要是會成長的,都是從挫折中吸取經驗而成長。

  那些回憶,早就已經融入自己的靈魂裡面,密不可分。 分享 引用 檢舉 編輯 刪除 B 往北的思念 發表日期:2008-06-15 19:03:33 ( 32 樓) 個人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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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就算台灣這個國家已經沒有未來了,國歌還是要大聲唱。】

「我決定了,要是中共真的打過來,我們就回大陸的老家去吧。」
       王明揚的爺爺,山東濟南人。王明揚是我高職同學,其實我沒有見過他爺爺。





  國中的時候,我國一到國二上這段時間,是在中正預校裡面渡過的。國二那年寒假,我轉學回我家附近的國中就讀。

  或許是轉學生的關係吧,我剛轉過去就發生了不少事情,再加上班上同學本身分裂的很嚴重,搞到我對現實的校園生活感到絕望。

  跟同學不合,被排擠,導致我沈默寡言。在加強班的時候甚至有人來請教我「要怎麼擺出你那種表情?」這樣的事情。

  所以,我把我的生活重心擺在網路上。

  網路,網路遊戲。

  那個年代,遊戲橘子代理了一款網路遊戲,《希望Online》。

  第七伺服器。

  我國二剩下的時間,就是在那款遊戲的陪伴下走完的。

  我把國中剩下的青春,全都投資在那裡面了。

  在遊戲裡,我遇見了改變我人生的三個人當中的其中一個。

  小惠。

  我是這麼叫她的。

  那時的我國二,那時的她小五。而我們兩個人的遊戲人物是情侶狀態。

  網路這種東西最神奇的地方,就在於可以遇見本來不可能遇見的人。

  因為我住在屏東的東港,小惠住在台中的太平。

  這之間的距離有多遠,現在的我已經不在意了。

  還記得,我升國三那年的暑假,我媽的朋友在號召墾丁兩天一夜露營團,於是我就那麼隨隨便便的跟著我老媽一起去了對我而言沒什麼吸引力的墾丁。

  兩天一夜。

  好久。

  第一天下午出發,我們找到扎營的地點之後,我們開始往海邊走。

  在沙灘上,正在玩水的同行的阿姨們跟她們的孩子們看上去都很開心,但是我只是看著海,一點想都沒有想一起下去的欲望。

  沒有下去玩水的我,在接下來逛墾丁鬧區的時候,也是一樣的面無表情,我媽甚至很憤怒的對我說了「難得出來玩就不要擺一張臭臉」這種話。

  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但是有一點我很確定,那就是我尋找網咖的衝動非常強烈。

  找網咖,為了上線找小惠。

  但是在一群人逛到「冒煙的喬」吃完晚餐,再繼續逛到晚上九點多,我還是沒找到網咖。

  其實沒找到也好,要是我老媽知道我們大老遠跑來台灣最南端享受的墾丁之夜竟然在隨處可見的地方揮霍掉,她應該會很難過吧。

  我還記得,那個夏天的主題曲是張韶涵跟范偉琪合唱的《如果的事》。我會知道這首歌也是透過小惠的推薦。

  那晚,我的腦內反覆放送著這首歌。

  迴盪著,唱著。

  其實那種感覺我也不會形容,如果要說的直接一點的話,那是在思春。

  那個晚上,我沒有睡。

  我想著那首在我腦袋裡轉啊轉的歌的歌詞,反覆咀嚼了幾次之後發現這歌詞還真是中肯。

  然後我發現我已經對那個小學生產生了某種喜好,糟糕,我為什麼會有這種危險的想法。

  不過因為對方在台中,而台中又離我家屏東有一段距離的關係,其實心裡還是掙扎著要不要面對它。

  再說,那份距離感,非常令人無助。

  那個晚上想了很久,然後隔天回到家裡打開電腦連上遊戲,看到她在線上,我忽然感到一陣安心。

  然後我忽然發現自己似乎對她動了真感情。

  這種岌岌可危的網戀關係,一旦有一方認真起來,就會有人受傷。

  然後,在不知不覺之中,事情已經發展到無法收拾的境界,因為雙方都認真起來了。

  也沒人開口,我想這就是所謂的默契,我們都認定對方是自己的伴侶,甚至說出了‘我以後要跟你結婚’這種現在想起來都會很難為情的蠢話。

  這樣傻傻的浪漫持續了幾個月,就在我剛升上國三不久,10月的29號星期六,我Yahoo的電子郵件收件夾收到了一封電子郵件。

  分手信。

  其實在那之前就感覺到她在躲我了,為什麼會這樣我不知道,但是根據信上的內容所表示,她是因為家人要求成績之下才出此下策。

  或許有其他的原因,又或許沒有,即使她現在上了國中每次段考都跟我說她的數學跟英文一踏糊塗,我還是願意相信她所說的。因為現在對我來說都不重要了。

  那天,我恢復單身。

  並且多了一個感情像兄妹的朋友。

  這樣就夠了。

  我曾經把這段故事寫成文章,那是我國中三年級的事情了。

  那篇跟我暱稱同名的一萬四千字的文章,當時在寫它的時候,雖然筆法是現在的我看了也會覺得很弱的生疏,但是從構思到完成,只花了一週。

  同樣的故事內容,這一章花了不知道幾倍的時間,但是卻連七分之一的兩千字都不到。

  我已經忘了當時的我是怎麼辦到的,看了看當時為了寫那篇文章而留下來的草稿,竟然只有25開筆記本的一頁。

  去年,我們科上為三年級的學長姊舉辦送舊,那首《如果的事》,被當作背景音樂放出來的時候,我感覺到體內有一股衝擊,那衝擊來自睹物思人卻又物是人非的悲傷。

  那股悲傷讓我發自本能的把頭埋進膝蓋裡,雖然並沒有逼出我的眼淚,但是卻讓我難過的想縮成一團。這個舉動引起了班上大部份同學的關心。

  每個人都有那種只有在獨處的時候才會露出來的表情。

  我們都不會輕易讓人看見自己哭泣的樣子。

  所以,我們要珍惜那些有幸看見自己軟弱落淚的人。

  忘記是什麼時候開始,大概是上了國中之後,甚至更早,我發現自己會對身邊的人有所保留。家人、朋友。

  真要說,其實並不是對他們有所保留,而是自己開始隱藏自己。

  我的人生走到現在,我高二,我發現每個人都是這個樣子。

  每個人都戴著面具。

  因為每個人都戴著面具,所以純真才會被視為稀少價值的存在。

  所以,才需要去珍惜那個能讓你拿下面具的人。

  這種人通常可遇不可求,一旦遇上了,也很難立刻發現。

  緣份這種東西就是這麼奇妙。

  只要在人生這條道路一直走下去,就一定會遇到那樣的人。

  不管是在什麼狀況之下遇到那個人,你一定可以感受到來自胸口深處,那足以震撼靈魂的共鳴的鼓動。
【最終回,在世界中心呼喊愛的野獸】

「現在的年輕人最需要的是什麼?愛情?不,是鈣質。只要補充鈣質一切都會很順利。」
             
              坂田銀時,「萬事通阿銀」的老闆。






  我記得這篇文章是講得瑋的跟我的故事。


  因為種種原因,得瑋決定在一年級下學期結束之後轉到雄工夜校去。

  對於他的決定,我沒有理由反對,畢竟那是他的人生,他的人生從以前到現在都相當曲折離奇。

  透過網路認識他,是一種緣份,這確實值得珍惜。

  我還記得,四月十九日那天,我們為了《新世紀福音戰士新劇場版:序》的上映首輪限量紀念胸針的事情,跑遍了印象中的所有7-11,到最後買票時胸針跟著票根一起拿到手的時候,心裡滿滿的都是感動。好歹這也是在世界各地的御宅族面前都能拿出來炫耀的好東西。

  上面那段沒別的意思,我只是存粹想炫耀。

  其實他的人生起伏很大,對於未來,說實在的也沒什麼計劃,只是走一步算一步。老實說我現在高二了,開始要為自己的人生作計劃,我不是那種很會念書的人,所以我大概考不上公立學校,但是我還是想要唸下去,所以有可能會選擇夜間部就讀,然後白天打工這樣。未來當兵也有可能簽志願役,這樣對未來比較有保障。

  我老爸沒有什麼好東西能讓我繼承,我只能靠自己。我的外表大概也吸引不到那種能讓我少奮鬥二十年的老婆,所以我只能靠自己。

  而他老爸跟他老媽離婚了,所以他老爸不需要留東西給他。他的外表有吸引能讓他少奮鬥二十年的老婆的資質,不過他大概也不會要那種老婆。

  他現在休學,為了還他上一個工作場所欠下的債,在徵信社打工。他上一個工作是在酒店當男公關。

  我還在學校念書。

  會認識他,現在想想還真他媽的不可思意。

  或許很多人會覺得,他這樣的人很複雜,不能靠太近,不然可能會被牽扯到什麼事件裡。

  我倒覺得無所謂。

  因為我知道,他有著比任何人更純正的靈魂。

  所以我很慶幸能認識他。

  他的情路走的不是很順,用道路來比喻,如果一般人的情路是鋪了泊油的F1賽車場,他的感情路根本就是滿地泥濘的越野扭力賽場地。

  不過他這個人是很強韌的,他不會輕易被打倒,也不會隨便放棄,這點從他當初在追老羊的時候就看的出來了。

  現在的他,並不打算交女朋友,因為那很麻煩。與其多操那份心,不如把那份心力轉移到生活上。

  我呢,現在很認真的在考慮志願役。如果順利,明年寒假我將會跟他一起工作。

  光是待在他旁邊,我就覺得很踏實。

  曾經在他家睡過一晚,因為隔天是畢業旅行,身為外縣市學生的我,為了能趕在集合時間到校,我就去他家住了。

  那個晚上,我們聊到三點多才入睡。不是因為對明天的期待,而是對彼此在對方身邊而感到欣喜。

  畢業旅行回來,因為時間太晚,我又跟他說要去他家住,但是很不巧的,他那時正在雲林出任務,所以我只好一個人去高雄火車站那邊的那家大都會等他。他回高雄的時候,已經是凌晨三點多的事情了。

  在快三點的時候,我坐的地方還被霹靂小組臨檢,而他們只看了我一眼就離開了,我很慶幸我老爸給了我這張蒼老的臉。

  但是就在得瑋來接我,我帶著行李走出大都會的門口的時候,後面來了兩個霹靂小組把我們攔下來問話。

  因為我的行李袋塞不進那把我在九份一時興起買下來的木刀。這樣整體看來就是要去幹架。

  經過解釋,霹靂小組放我們走了,我很慶幸我沒有把刀身上那150元的標籤撕下來。而且他們完全沒注意到我沒滿十八而得瑋沒有安全帽。

  回到他家,我們把東西拿一拿,帶著被子跟枕頭前往他的公司過夜。

  凌晨四點的中華路,兩個男人,一台摩托車,一個枕頭,一把木刀。

  然後是徵信社辦公室。

  才剛進去,我就看到門口的沙發睡了一個大叔。

  不大的辦公室的深處,有著一堆喝醉的幹部級大叔。

  這樣的氣氛,我很喜歡。

  因為真,因為沒有虛偽。

  因為那些大叔們,各個都有著率直的靈魂。

  徵信社給社會的印象一直不算很正面,但是之所以會存在著徵信社,乃是因為這個社會尚需要正義。

  我享受著這份渾身酒味又略帶壓迫感的正義,在凌晨五點門口的某張單人沙發上酣然入睡。

  昏睡了兩個小時之後,我穿著得瑋的制服,騎著他的車去參加學校的休業式。

  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騎摩托車。其實也沒什麼,就跟巨大機器人動畫的主角第一次駕駛他的座騎一樣,一跨上去就知道該怎麼騎了。

  有個這樣的朋友在,夫復何求?

  我一直致力於貫徹我目前的人生目標:讓自己能夠挺直腰桿活下去。

  這件事說簡單也不是很簡單,說困難也還好。明明很輕鬆就能辦到的事情,卻會一直因為外力而沒辦法達成。明明很有心要去做的事情,卻老是因為其他的事情耽誤。

  我目前的人生目標就像是小學生的作文,那種越平凡的事情越難做到。

  或許會被某些事情壓的喘不過氣而走起路來彎腰駝背,但是只要保持著要把腰桿挺直的想法,總有一天,我希望我能變成就算背負著多麼沈重的負擔,也能夠不畏辛勞的扛著它打直腰桿的人。

  或許這個世界缺乏了愛,不過沒有關係,我們有我們自己自成一套的生活方式。我們可以在這個缺乏愛的世界生存下去。

  但是,誰不需要愛?

  愛有很多種,就像是我愛著曾得瑋的這種夥伴之間兄弟之間的愛、男女之間的愛、親人之間的愛、師生之間的愛。

  他的生長環境,只有同儕愛比較齊全,其餘的可以說是殘破不堪。

  但是就算這樣,我也不會背棄他,就算我前女友移情別戀的對象就是他,我也不會改變我對他的態度。

  我們的頻率很接近。

  我還有好多事情想跟他一起完成,當然不只有他,有更多人更好。

  或許,就是這樣吧。

  事情或許就這樣吧。

  未來,我還會繼續寫著這樣的故事,以不同的方式。

  連我自己都很期待。

  說穿了,其實我們也只不過是在自己的世界中心呼喊愛情的野獸罷了。




  (完)

台長: 刖笑空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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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錞
嗯嗯,故事好長= =&quot
2008-07-14 15:20:47
版主回應
是阿!!


可是我很喜歡^^
2008-07-22 06:00:06
阿糖
寫的好棒阿:))
對阿 大家都對初戀很眷戀呢^^
雖然很長 但是很不錯^_<
我應該無法像版主那樣的寫那麼長:D
+U=))
2012-10-19 10:56:12
盈君
我是盈君,學妹,有看到請回我!
2014-12-31 23:49:0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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