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
有時候喜歡比愛,來的更幸福
因為喜歡....比較容易解決,喜歡可以淡淡的,不必怕被太濃的愛給沖昏頭,毫無理智的猜忌.生氣.傷心.懷疑.喜歡可以 說來就來 說走就走~偶爾突然想起的思念,也會帶來柔柔的滿足,只是想而已,就可以覺得很幸福,可是反之.愛ㄋ?愛就會逼自己一定要看得到.摸得到.聽得到,反而會讓情人誤以為無理取鬧。
喜歡不比愛可貴,但是它卻像巧克力聖誕~夏天裡必須的,喜歡會讓兩顆心慢慢的加溫,喜歡就像一首歌,想唱就唱,沒有規定,喜歡可以很輕鬆,很簡單,喜歡他的呼吸,他生活規律,他走路的步調,他溫暖的體溫,他可愛的笑容,因為feel like.只要feel like,又何必一定要變成love?又何必一定永遠like呢?感情,不是束縛,而是了解幸福,貼心的感動,假如一個人失去了喜歡的能力,那可是比愛來的更可悲,喜歡不必許下承諾,喜歡沒有壓力,喜歡不必有結果,只要當時擁有適懷的感動,喜歡就像氣球,當你灌滿喜歡的氣息,他就可以在空中盡情的飄,當他飄遠了,飛高了你也抓不住他了,所以當你喜歡一個人的時候,不要害怕那種feel,而急著抓住他,Why?Why要勉強自己不like呢?輕輕的,放開你的手,讓他自由的飛,他會有停的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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