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逛無名時看到的一些話
『愛一個人 是要給他快樂 沒錯
分手後 還是可以 要知道 不是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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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7-06-22 22:44:14 | 回應:0
我雖然才16歲
但是 我是有自由權的人芭?
我想做什麼 你悶有資格擾亂我嘛?
我做什麼 你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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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7-06-01 23:11:42 | 回應:2
這幾天
感觸很深 空虛感很重 寂寞感更重
稿的 我好累 好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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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7-04-09 00:01:23 | 回應:1
他逼逼的 逼逼逼 濫報台 逼逼
哈哈哈哈哈哈 這樣好好玩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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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7-04-07 11:04:07 | 回應:1
幹 腳踏3條船 還不放我寶貝?
用死威脅? 機掰捏 如果不放他的話
幹麻又傷害他? 妮知道他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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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7-03-07 18:45:34 | 回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