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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7 21:16:24| 人氣1,536|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士明李如霞-「羅傳賢教授是哪號人物啊」?!聽說他要發行「人權保障及正當法律程序」和「行政法」,告訴我他是誰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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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編輯(李如霞)的話:
 
「人權保障及正當法律程序」數位函授教材-共計六個小時,六堂課~課程規劃暨全程講課!預計九十九年十一月中旬上市,敬請期待!(現職警察,都要上羅老師主講的「人權保障及正當法律程序」這堂課~而要參加警察三、四等特考考試的警大、警專生,當然更須聽這堂課~)
「行政法」數位函授教材-共計四十個小時,二十堂課~課程規劃暨全程講課!預計九十九年十月底上市,敬請期待!
 
《羅傳賢老師簡介》
中央警察大學三十九期(六十三年畢業),同期的這班同學在警界發展者除了許多已貴為警察局長或任居要職外,尚有三個在學界中成就比較高的同學,一位是許春金,一位是李震山,另一位就是羅傳賢:許為犯罪學泰斗,李為現任大法官,而羅博士曾位居立法院法制局局長,為國內行政程序法先驅,也曾著作國內最權威的立法程序與技術一大專用書,並擔任數十年的立法程序與技術及行政法等科目的國家考試命題委員,也兼任國家多部會法規委員會法規委員,擔任智庫,現為大學教授。
 
羅老師於民國八十一年自美回台,在國內尚未有行政程序法立法前,當年即在政治大學公計中心(公務人員教育中心)的法制碩士班開班授課,那時講課的課程名稱為「正當法律程序」,這堂課係由他深入鑽研歐美國家「正當法律程序」的理論而成,民國八十八年國內行政程序法立法之際,雖他人在國外,但立法者均以羅老師的這堂課而為行政程序法立法的理論基礎。待八十八年行政程序法立法正式完成後,全國第一本及第二本有體系的行政程序法大專用書,即由羅老師個人獨立完成著作,同時期尚有台大蔡茂寅等六名教授共同出版國內另一本行政程序法大專用書。為國內行政程序法的先驅。事實上,「人權保障及正當法律程序」可謂為所有行政法規(行政程序法等)及警察法規(可說是「部份的行政法(行政作用法)」-例如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執行法,集會遊行法,警械使用條例等)的總則,位居最上位,可見它的重要,也觀之他的學術地位,尚稱崇高。但是,他,卻是那麼的隨和,看起來平凡...

羅老師的故事:
羅老師平時講課笑話很多,幽默風趣,春風化雨,作育英才無數,雨露均沾,並曾擔任中央三部會要職,經歷豐富,行政法規實務案例多,總能將艱深的理論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講課,羅老師最愛以中國大陸四川省汶川市及紐西蘭基督城的地震為例講解「程序」的重要,這二個地震前者死傷無數,而紐西蘭基督城卻無人傷亡,其原因在於「程序」,因為後者為基督教國家,他們有關的人權發展歷史悠久根基雄厚,所以影響所及,他們在建築的程序上,觀念較能尊重人權,按部就班,相對的,中國大陸就比較忽視人權,在建築上就偷工減料,一個大地震來,人權的觀念不同,造成程序的不同,結果也不同,但高下立判,可見「程序」的重要性,也點出人權與程序的關係。
曾有個公務人員要參加薦任升等考試,需考行政程序法一科,這科他本來一直唸不好(自然也考不好),有一次他去聽了羅老師在新聞局大禮堂三個小時的演講,經過羅老師將整個正當法律程序的發展並透過深入淺出、化繁為簡且廣舉實例的方式講解一遍,一聽完課關於整個行政程序法概念就通了、就懂了,而後開始「閱讀」,因為觀念通了,閱讀(讀起書來)就變得簡單、變得容易了,而一年後順利考過薦任升等考~之後有一次又在更高階的公務員訓練場合見面,他一再感謝羅老師那一堂課,僅僅三個小時的演講就讓他開竅了!
他的講課,運用時事,理論結合實務,大家會感到有興趣,不會打瞌睡!
大法官六六六號,罰娼不罰嫖,有違平等原則,二年內要修改社維法-意圖得利與人姦宿的處罰規定,而一樓一鳯及衍生的社會問題,如何修法,都是一項項的問題...
大法官六六九號,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有關空氣槍的刑期過重法官判不下的問題,違反了比例原則,這號解釋令救了四個人...
這些人權議題及正當法律程序的理論,也就跟憲法有關,跟行政程序法有關,也會跟行政法有關,跟警察法規有關,他總在課堂上、演講時,舉了許多案例,講了許多這樣的事情,這樣的故事...
他當過警官,了解警察,因此,警察情境實務的脈絡(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rarr行政程序法.行政法&rarr警察法規.包括警察職權行使法等&rarr警察執法的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SOP))講清楚,就會讓您任督二脈都通了,再者,情境測驗一科在高階警官(幹部)警正升警監均有訓練,他說當初訓練時,出了「情境測驗」的考題例如:遇到集會遊行時,您身為一個警察分局長,您要怎麼處理(有一套怎樣的標準作業程序)?想想看,不外就是執法時要保障人權、整個作業要注重程序正義,而依羅老師的學術涵養,及在警察機關任職實務執法過的經驗,他馬上可以滔滔不絕且正確的作答出來而成典範,就像許多人講的,他像是現成的「答案機」。
應用到現在的警察三、四等特考,您認為警察情境實務一科要怎麼考?在警察機關常用勤務執行程序約108篇中,哪些重要會考?羅老師的答案是:當然是與人權議題有關的最需注意!據此,我認為:例如執行路檢勤務、臨檢、治安顧慮人口查察、家戶訪查、處理(收容)遊民、監聽、警械使用、及刑事、社維法相關的作業程序、還有一些即時強制、管束有關的勤務例如神經病患、愛滋病患處理等。
這是我在上完羅老師課及聽完羅老師精闢講解後「理解」所獲得的心得,我發現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通了,憲法自然也通了,行政法也通了,警察法規也通了,再好好的唸好警察勤務(勤務作為,也需要正當程序~)、刑法(也是人權~)、刑訴(也是程序~)、犯罪偵查(警察偵查犯罪手冊)(也需要人權~),要成為一位優秀警察的條件,自然也全部都通(過考驗)了!這些,都是教授的邏輯,命題老師的邏輯,也是高階警官的邏輯,及警政高層的邏輯~

那您呢?

李如霞老師工作室- http://www.exam.idv.tw     http://www.win8.com.tw

台長: 李如霞老師工作室

威爾剛
2020-01-11 11:22:3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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