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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6 19:48:45| 人氣240|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高雄縣清水巖濫葬嚴重 縣長下查是否人謀不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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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富正-高縣報導]

清水巖濫葬嚴重,其中百分之八十的土地隸屬縣農會,面積超過63公頃。
縣府除建議縣農會編制「巡山員」專責加強巡查;楊秋興縣長也下令協助
林園鄉公所儘快成立納骨塔,並由政風處了解是否有人謀不臧情事。

林園鄉駱駝山、清水巖一帶風景秀麗,惟濫葬情形嚴重,還有撿骨業者違法
招攬新墓主。縣長楊秋興認為清水巖是林園之寶,不容破壞,已指示相關單位
加強取締開罰。民政處三月與公所突襲駱駝山,便發現有兩處正進行整地。

民政處長邱志偉4月16日於縣府主管會報提出說明,指清水巖濫葬案有百分之
80的土地隸屬縣農會,共有18筆,面積為636998平方公尺。這些土地大部分
被列為軍事管制區,直到95年1月才部分解除管制,但濫葬情形早在日據時代
即發生,因「入土為安」風俗民情及疏於管理,造成日後陸續被入葬,形成
今日的濫葬區。

目前林園鄉公所及縣府每周均派員前往巡查,縣農會及國有財產局將於四月底
前完成20面大型告示牌樹立工作,由於當地私人土地因地主積極巡山,均未遭
濫葬,民政處建議縣農會應編制「巡山員」專責加強巡查。

楊秋興縣長聽取報告後表示,濫葬面積如此之大,63公頃可換算為約20萬坪,
他懷疑有人謀不臧情事,下令政風處了解;他也要求民政處協助林園鄉公所
儘快成立納骨塔,導正濫葬歪風。

民政處呼籲民眾勿濫葬:正進行整地者,將依水土保持法處新台幣6至30萬元
罰鍰,若已施作新墳,則依殯葬管理條例處以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台長: 生活情報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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