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流行起來的說法,夜店。
不過是個跟朋友聊天喝酒聽音樂的地方罷了,對我來說。
也許燈光昏暗了些,音樂大聲了點,但常常,情緒可以很高漲。
今晚,穿上我的高跟鞋,我要去夜店。
是因為朋友的邀約,也只是單純喝酒聽歌。
很久很久,沒有這樣子的放縱。
舞台上的歌手與樂手使勁渾身解數帶熱場子,
台下的觀眾,酒一杯接著一杯。
漸漸地,沸騰到最高點。
在唱到PUB最HIGH的熱情的沙漠時,我剛好離席。
外頭人聲鼎沸,一個人的洗手間
鏡子裡面的我,二頰因為酒精的作用而泛紅,
強烈的寂寞感猛然來襲。
我用力甩甩頭,推開門,
淹沒 五光十色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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