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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4 11:00:29| 人氣36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電信業者強迫家屬拋棄繼承才能退租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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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電子報981118
電信業者強迫家屬拋棄繼承才能退租門號?
 
歐小姐的哥哥車禍身亡,後事處理完後,想將哥哥的手機辦理退租,但電信公司表示,若門號使用者死亡,依規定必須由法定繼承人辦理繼承並繼續使用門號,若不使用則需支付違約金。
羅小姐的親人去世,辦理退租時已檢附「死亡證明書」和「除戶謄本」給電信公司,但電信公司卻表示需繳交違約金,否則需繳交拋棄繼承聲明書,羅小姐覺得不合理。
日前,消基會接獲民眾投訴,家屬已往生,門號要退租,卻碰到重重規定,非常不合理;為此,消基會特別調查各大電信業者針對門號使用者往生時的退租規定,結果發現100%的電信業者都要檢附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證明,3家業者要求家屬繳交拋棄繼承聲明書,而繳交了所有文件後,還有2家業者依然要消費者繳交「補償款」(違約金),方能退租,對消費者形同「傷口灑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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