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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6 10:23:52| 人氣1,497| 回應15 | 上一篇 | 下一篇

娃若的肖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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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心的小小還幫我用手機給拍下來存證喔。


●一直以來,從事部落格或新聞台寫作,是我這幾年來的休閒活動之一。自從離開了文字工作正職後,我一直告訴自己,千萬別荒廢了筆耕。唯有不停地書寫,方能紓解煩悶的生活;也唯有透過網路傳遞,也才能讓親朋好友知道我目前的近況與生活,甚可說是內心世界想要表達的零零種種。

昨夜,與夫婿詹姆士先生曾為同事的小小小姐在MSN告訴我個大消息:『娃若,大消息!大消息!妳出名了!』『娃若,妳的懷孕畫像被我們公司的同仁放在廠車當博愛座告示。』

當下我心情是五味雜陳,一則是『欸欸欸,這是社團學弟淳閔幫我畫的孕婦畫像ㄋㄟ,怎麼要用都沒先跟我說咧?』二則是『厚厚厚,詹姆士真的夠了!把我的部落格告訴了全公司是嗎?怎麼那麼愛現啦!』三則是『那我要對他們提出警告嗎?我也有肖像權呢!』四則是『唉唉唉,詹姆士人就在公司任職,我絕對不能輕舉妄動,免得工作不保。』五則是『還是提出威脅好了,讓他們公司知道侵犯了我的肖像權,我可以不要賠償,但得讓我的夫婿詹姆士先生升個一官半職!』

ㄎㄎㄎ,怎麼有人心機那麼重咧?小小還很熱心要幫我去詢問對方電話,看要怎麼解決。

其實啊,我想歸想啦,自己的畫像能被用在公共場所,還是博愛座上,其實也不賴啊!如果能在其上幫我的部落格或新聞台打打廣告,讓大家知道有我這個人,還有免費的廣告效益呢!記得啊,我雖然沒在搞文案了,但還是有另接CASE來賺取一點微薄的零用錢啦。

更何況,聽說畫像並不是照片,無法提告侵犯肖像權。而且我並沒有如一般人想像這樣機車難纏啦,就當作生活趣聞般,笑笑就過了。小事,小事,都只是小事。
【有關肖像權解釋】

肖像權是人格權的一種,但我國民法的人格權概念,並不把肖像權當作是一種物權,可以任由權利人處分。易言之,肖像權的權利內容是在保護人格,不是在保護肖像的經濟利益,所以明星的肖像利益或許比一般人高,但肖像權卻與一般人相同,只有在不當的利用他人肖像,而使其社會評價受到減損時,才能算是肖像權受到侵害;而不是只要未經其同意,使用其肖像,其肖像權就會受到侵害。所以,只要您利用其肖像的方法,不會有歪曲、影射,或使視聽者有不當之聯想,就應該不會有侵害肖像權的問題。

肖像權為民法第十八條所概括規定之人格權。而所謂肖像權,係指自然人就以其為內容之攝影(包括照片與錄影)所享有之權利。肖像既是以自然人為內容,則其為人格之表現,並含有濃厚的人格利益。不過,肖像權人之權利與拍攝者所享有的攝影著作權,二者並不相同,不可混為一談。亦即,照片之著作權人與肖像權人所享有之權利,並不相同,因此不能認為肖像權人即當然是攝影著作之著作權人。
(資料來源:YAHOO知識+)



台長: 思娃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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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姊姊
哈哈哈......好可愛啊!

會不會你突然爆紅?然後每次人家都要問:你什麼時候要生呀?
2007-09-06 10:58:57
版主回應
不會爆紅啦
反正只是張畫像
應該沒人會認識我 @@
2007-09-06 15:20:05
I’m﹌雪熙兒♨
娃若姐超可愛的!呵呵~

嗯嗯!這下子真的出名啦
2007-09-06 13:33:51
版主回應
我不怕出名啦
我只怕肥

ㄎㄎㄎ
2007-09-06 15:27:01
孩子的娘
天啊..這是那家客運啊...
我也要去坐一下...哈哈哈~~~真是太可愛了~
2007-09-06 14:37:52
版主回應
這是ugf他們公司的廠車
妳應該沒機會坐到
搜綠
2007-09-06 15:19:29
花鳥百合
幫我劃一張吧~
人家想貼在我的坐位旁,,
嘻~

記得把花鳥的臉劃小點喔..
^^
2007-09-06 16:40:38
版主回應
哈哈哈哈
妳就貼照片就好了啦
2007-09-07 14:22:36
蕃茄媽媽
猛一看
還以為台北市政府偷了妳的肖像呢!!哈哈...
2007-09-07 13:30:47
版主回應
哈哈哈
如果是台北市政府
那~好先生一定會被我告死
2007-09-10 09:22:20
湘穎
你的新聞台會爆紅!
爆紅之後,會發生什麼事?
以後我們要留言,得往下拉很久!
游道東會很出名!然後一堆來指腹!
還有那個羊角頭,台灣的街頭到處都是羊角頭!
2007-09-07 20:27:26
版主回應
哈哈哈
湘穎啊
我快被妳給笑死了啦...

很好笑耶
2007-09-10 09:23:18
麥子
哇......
這等心情著實為難,說也不是,不說也不是,除了娃若媽媽外,這位執筆的學弟,是最有資格大聲說侵犯智慧財產權的人,希望一切都能平安落幕!

游帥帥越來越帥了!
2007-09-07 20:47:04
版主回應
呵呵
學弟說他感到很光榮耶
ㄎㄎㄎ
還說如果到時有賠償
我們要五五分帳
哇哈哈哈哈
2007-09-10 09:23:03
。奕軒。
呵!我只能說這張圖真的太可愛的。

用在博愛座還不賴呢!

如果有一天看到,我就會跟我身旁的人說…

這是娃若唷!是我新聞台的朋友!^_^

哈~
2007-09-07 21:19:26
版主回應
哈哈
如果妳能坐到廠車的話~
連我都沒坐過呢
2007-09-10 09:24:00
YW
貼在這裡的照片比較清楚...
2007-09-08 00:50:00
版主回應
是嗎?
我也不知道耶
2007-09-10 09:24:39
貧窮貴夫人
這也算光宗耀祖啦…
哇…我有一個爆紅的朋友耶…
真有面子!!!
2007-09-09 00:14:13
版主回應
喂喂喂
女人
妳也瘋了嗎?

很好笑耶
2007-09-10 09:26:04
九尾魚
好羨慕妳喔,姐姐

從小到大我的照片都是被人貼在門口跟床頭
不然就是廚房的爐灶上面避邪用的
2007-09-09 04:17:32
版主回應

魚弟
我快被你給笑死了啦...
你說你是『神』嗎?
床神、門神還有灶神?
2007-09-10 09:27:00
missbill
常常在蔡佑吉主播的新聞台
看見你的留言
所以覺得很眼熟就進來了
恭喜妳
妳的畫像被貼出來
妳要出名了
2007-09-09 13:46:37
版主回應

你好哇
我知道你啊
你常在蔡主播那留言...
歡迎你來玩
2007-09-10 09:30:03
柳絮
好可愛唷..
是說如果來個比基尼裝的肖像 嘻嘻嘻...
那一定很水的..
2007-09-10 09:47:48
版主回應
好啊
叫我學弟再幫我換裝好了
ㄎㄎㄎ
2007-09-17 14:55:10
新聞小寶貝
我也來玩了。

喔,不對,應該是我玩回來了!
2007-09-12 17:41:12
版主回應
令人嫉妒的傢伙
玩肥來了厚
2007-09-17 14:55:38
藍色橘子
好可愛的畫
可是.....
怎麼没有鼻子啊...
2007-09-15 01:28:34
版主回應
哈哈
我學弟畫的人像都是無鼻人啦
每個都是
>_<
2007-09-17 14:56:0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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