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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9 11:33:11| 人氣24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這個人,很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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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到香港員工旅遊時,幾個同事在茶樓飲茶閒聊,聊著工作狀況,漫罵著某些同事的八卦,我只顧狼吞虎嚥我最愛的鳳爪,爪骨頭在我盤裡堆積如山,我才不管旁人的眼光呢。突然聽到協理談到她部門的某OP小姐『很好用』,我整個心一震。

『這個人,很好用!』真是鏗鏘有力的一句話。當下的我,已忘卻鳳爪是有多好吃了,只想著:『那我呢?我是否也被管理階層視為好用的人?好用的定義又在哪裡?員工被認為能不能用、好不好用…,似乎太物化了吧!』頓時,我覺得好挫敗啊!

我自嘲著:「我真的蠻好用的,每天上午八點到公司,不遲到不早退。客人來了倒茶水接待;整理報紙,有時抹抹桌椅;加班到深夜,不忔不求;他們要求什麼,我馬上去做;總經理要我假日來做簡報我一定答應;深夜到東森錄影前置作業,我必麻煩詹姆士一同效忠。工作上合理的要求是訓練,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這樣好的小姐,公司怎會捨棄我呢?

呵!這週二我終於向大A說明想離開的念頭。這是我四年來第一次如此萌生去意,有些意氣,我點兒挫折,有大部份地不平與無奈。誰不希望安定,又有誰喜歡顛沛流離?大A只要我自己再TRY TRY看。什麼意思呢?我自有解讀。

也許是我太在乎他人對我的看法了,所以我痛苦。

不過呢,昨夜連續翻閱了三期的《CHEERS快樂工作人》雜誌,看了〈找工作不如養工作〉、〈年輕人換工作的十大理由〉、名人專欄…等數篇似乎與我目前心境相關的文章,我頓時有些豁然開朗。大多數位高權重的上位者皆認為六、七年級的新鮮人太沒定性也沒耐心,其中有人認為第一份工作最少待的時間是五年!我不禁啞然,我才滿四年呢,我也不想被人定義為草莓族,經不起驚濤駭浪、風吹雨打,輕輕一碰就自覺受傷。嘿!你們就繼續再磨我吧!我的壞脾氣,我的忍受度,我的自以為是,我的善變,我的怕麻煩,我的血氣方剛…

心情稍稍安定,人生就是如斯吧!我需要穩定支持的力量。

台長: 思娃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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