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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8 14:20:27| 人氣11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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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留在卓蘭的回憶


(這是2002年的舊文)

昨天,父親問我要不要去卓蘭某家餐館吃飯。

忽然,一些好久以前存在著的記憶就霎時全都湧上心頭。

卓蘭那家店,是間很有特色的店,而且食物物美價廉!除此之外,那家店的老闆,很好看, 斯文,秀氣,乾乾淨淨的,是我喜歡的類型之一。 雖然,他有老婆與兩個美麗的小女孩,但是,很明顯地,他是個....(別問我,怎麼知道!也許,這只是另外一個刻版印象作祟的結果。)

於是,第一次去那家吃飯,對我而言,是種很棒的享受!

除了飯菜好吃之外,能夠欣賞一個我認為好看的中年帥哥也是一件愉快的事!

吃完飯之後,父母親去其他地方逛逛,我則留下來付錢。一面付錢,一面與他閒聊。不知道,是我錯覺,還是怎樣,我直覺反應他對我也有好感。所以,在與他握手道別之際,我用我的中指摳了摳他的掌心。但只有這樣而已,我低下頭去,不敢對他笑笑,也不敢對他挑眉毛。然而,他卻也沒有因此而把手縮回去,依然讓我細細地握著他的手,依然用那好聽的嗓音與我說著話。在那個時刻,因為他這種反應,以及我的色慾,我只想把他拉進任何一個隱密的地方,與他圈圈叉叉!不過,想想而已!

因為,是黃昏時刻,一片夕陽落照,讓卓蘭這個小鎮很漂亮。我轉身想看落日,於是很自然地,我換了手, 但是,我沒料到,他仍然讓換了手的我繼續握著他的手。 感覺非常好! 一片漂亮的風景,一個好看的男人,而且,重點,他願意讓我握著他的手。我享受著這個短暫的片刻溫柔與幸福!沒多久,更令我意外的事情發生了:他竟然也用他的中指摳著我的掌心!要是我與他現在是在其他時間與地點,我早就把他衣服脫光了!然而,他老婆在後面顧著店,我父母親在前面等著我.... 所以,只好輕聲地對他說:「我必須走了!下次再見!」

回到家,看著他給我的名片,想著那短暫的溫柔與幸福,我決定,讓幸福就留在記憶中!因此,我沒做什麼事,回到台北繼續我的生活!

一個月後,我回台中,父母親又提議去卓蘭那家店吃些東西。我想,客人來來去去,他應該對我沒什麼印象了吧!沒料到,因為我父母親每個星期都會去那家店報到,所以,我父母算是熟客!而,當他看到我時,也沒有如上一次那麼熱絡,只簡單說了聲: 「回台中?一個月沒有看見你囉!」

不曉得,如果明天去這家店,他會不會簡單地說聲: 「回台灣了?快四個月沒有看見你囉!」

不曉得,明日去這家店,我是否還能細細地握著他的手與他一起看著戶外景致?不曉得,如果明天氣氛好好的話,我是否有勇氣把我對他的思念慢慢地說出來?雖然,這樣的思念說出口,就現階段而言,啥意義都沒有!畢竟,這週日,我就要回雪梨了!但是,能夠再看到他,我想,還是件愉快的事!

台長: 蘭花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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