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恰是我高三同班同學。因為名裡的怡字,寫草了老被老師認成恰,班上同學索性就這樣叫起他。
三年八班是個蠻有意思的班級﹔全班38人,女生11人,老師老說男生應該讓女生。阿恰雖然瘋起來也會大吼大叫,可一直都是客客氣氣的。他的一隻腳因小兒麻痺,十分的不方便,不過從小學見過這隔壁班的男生開始,我從未曾見他拄過柺杖。
大學他考上中部大學的建築系後,允諾我,以後我買房子後,一定送我張建築室內設計圖,我始終記得。不好意思,人家答應我的事,無論是隨口或是認真,我可是會記得一輩子的。
大一上的12月,他上台北,在往新店的公車上,因為車掌小姐吹哨子關門太急,他的右手還未來得及抽回,被車門切斷無名指第一節,等車掌反應過來,早過了好一段路,他跛著腳,忍著痛回去找那截斷指,當然不見了。那個即將來期末設計,他說:忍著傷口的抽痛,還是完成了。寒假聽他說這事時,我哭了,他說:命啊,有啥好哭的!
這小子,我老覺得他太認命﹔要我,一定拼死拼活也要找回那截斷指。雖然如是我,大概也會忍痛完成設計。
大三以後,大家都忙,消息都是輾轉傳來。知道他克服了手傷,成績在班上表現頗為優異。畢業後,他不用當兵,進了李祖原建築師事務所,那時,我們碰面過幾次。因為薪水頗少,我問他為何留在那事多錢少離家又遠的地方工作﹔他說的也有道理:年輕時多學點,這些都是資產。真要賺錢,這輩子這麼長,怕什麼!再說,錢也不是人生第一目標。接著他大笑說:薇薇,你變俗氣了喔!
我懶得爭辯,反正同學這麼多年,他知道我只是關心。
我結婚後,他更少與我聯絡,因為前夫雖也是我們同班同學,但是他們不屬同一掛,雖然未曾正面衝突,但彼此都不是挺看得慣對方。結婚前,他說:如果阿強將來欺負妳,妳告訴我,我幫妳出面。
婚姻走到末路時,有次我找老妹去,突然想到該找也在附近上班的他,因為那在汐止的房子可以找他問問意見。這中間他考上建築師執照,念完研究所,又得到博士學位,但始終未曾用過他的執照牟利,雖然其間也經歷建築景氣高點。將近十年沒聯絡,倒是老妹中午出來吃飯時,常碰到他,他也都會問問我的狀況。
那天到辦公室時,早過了下班時間﹔他怕我找不到,特意下來等我。上到辦公室,只剩下一兩人在,待我把圖展開,他說:這麼小的房子沒啥好設計的,三房兩廳就是這樣了。氣得我直瞪他看,他接著又說:大小姐,妳都多大的年紀了,還看不破這些嗎?有一間房子住就夠了,買那麼些做啥啊!與其拼命賺錢,不如把時間拿來充實自己,錢財房子是身外之物,賺到了,命沒了,又有啥用,看你現在這樣瘦得又回到高中時的樣子,幹嘛啊!
他那樣一說,我無言以對,只有想哭的衝動,可是不能讓他看到,在高中同學面前,我向來都是很強的。
又過了好一陣子沒聯絡,去年景文案鬧得甚囂塵上,沒想到那案中扯出另案,有關大學詩鄉的自來水管路不按常理外接,阿恰竟然涉入此案,且層級還不算太低。報上說:檢調單位訊問他,他覺得自己清白,不覺自己圖利他人。並且說,絕非在他人授意下,才做出此設計﹔而是覺得該做就做了。
老妹看到這則新聞,打電話給我說:他是不是頭殼壞了,怎麼會這樣說。不是應該說點可以脫罪的話嗎!我聽了笑笑:這就是阿恰。
這個自覺清白就不會去管別人怎麼想的傻阿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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