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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0 12:39:24| 人氣289|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音樂著作權協會~是不會在網路的部落格上留言說違反公撥法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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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一直看到有自稱「財團法人音樂著作權」留言寫著:

針對貴單位在個人部落格上使用之音樂(違反公播法),
目前已由本單位處理著作權版權之事宜,敬請於3日內移除
,
謝謝!----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 敬上

沒有留下承辦專員、沒有留下單位電話!

 

剛開始,想想….

好吧!把網誌上的背景音樂拿掉好囉…..

結果,隔天竟又來個再次通知….

一樣的字、一樣沒有留電話

 

發現,無名上亦有其他網友也有接到此留言….

 

這麼巧,時間點都差不多??

 

好吧!那直接上「-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的網址

看到了有人反應這個問題

問題:『你好:想詢問一下...你們會在一般民眾的私人部洛格留言說~違反公撥法ㄇ?....

因為身邊的朋友有些都有收到此留言...

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假借貴單位名字在外亂留言ㄝ...

.因為他們也沒有留下專員名字或單位機構的電話.....

可否~規範一下這部份~以免有人假冒貴單位名字擾民~

 

音樂著作權協會回答:

本會特別澄清前項冒名本會之名義,關於近來於部落格中留言告知所謂利用人涉及(公播法)

通知之留言,並非本會所為,且本會並將持續關注此一事件,合先敘明。

 
音樂著作受著作權法的保護,享有公開演出、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權。

本會為管理音樂著作之公開演出、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權之社團法人,

本會會員專屬授權本會其著作之上開之三項公開使用權。

 
網路之使用為著作權法所規範之公開傳輸權,並非前項留言所提之(公播法)

且本會所有相關之授權通知,均採郵件寄發,再則台端所使用之背景音樂,

並非本會會員之著作,本會亦無權主張。

 
在此鄭重呼籲各網路使用者小心謹慎,留意任何冒名著作權團體之警告通知,

如有任何授權上之疑問,請洽詢本會法務暨授權部:(0227177557

亦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must.org.tw)進一步了解相關資訊;

或向著作權團體之主管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查詢,

以確認著作權團體之合法性。

 

喔喔!!看來近來真的很多這種案件ㄝ。

而且他們已經在密切注意中囉…..

妙的是放背景音樂會不是(公播法)!!

看來那個留言的人沒有仔細去研究

我不知道留言的人動機是什麼??

還是好心肯定歌手的努力….支持正版…..

(這點我也認同..所以即使知道你是假的我也不會再重新放上去)

但是,這擾民的動作我是不肯定的

 

所以,如果有收到相同的留言

請反應給真正的-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喔

電話:0227177557

網址:http://www.must.org.tw

台長: 晴天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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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sun
我現在每個月要帶我爸去醫院回診
所以要請假 也會比較困難喔^^”
因為我的日記我哥也會去看..
所以我在這邊回你..
最近..跟我哥有誤會 所以心情很差..
但 總是會過去
總是要自己瞭解事情可能並非自己所想
---
我的驗血報告 就是檢查肝啦
因為白天要帶我爸去醫院
平常晚上還要帶我爸再去醫院
接著我兒子又生病發燒
最近就是忙這些沒空看報告
哈哈哈
---
你要振作呀 我大概也知道為甚麼你不寫日記
就算我寫日記了 也沒寫出甚麼
是一樣的道理~_~”
2009-04-15 12:50:2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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