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跟 Eric 兩人跑去看『The Incredibles』,超好看。看完之後又去吃了 Pizza,所以回家時已經十一點多了。
然後事情就發生了。
可能是因為很久沒親熱了(Thanksgiving 我們都出城去了,回來後兩人都生病,已經兩個禮拜沒有 make out),結果一進房間就天雷勾動地火,結果是一發不可收拾。其實這樣的狀況可算是預想之中的,一來兩個深深為彼此吸引的人,這樣的事情會發生也是遲早的,另一方面,我們從最一開始,兩個人都矜持的衣裝整齊親親小嘴,到每一次的 make out 都會少一件;從外套、毛衣、襯衫、T-Shirt,到最後一次,就是兩個禮拜前,兩人之間已經只剩下最後一道底線了。又加上昨晚他只穿著白襯衫,釦子開到胸口,露出黝黑肌膚的模樣,實在太性感… 結果這一次被他推倒在床上之後,就好像電影情節,這樣這樣、那樣那樣了 ……。(怎麼會有人可以把 Gap 襯衫穿的這麼帥呀?)
在一陣激情過後,他忽然捧著我的頭,直視我的雙眼,輕輕的說:『I think,this must mean something now。』是的,我們之前有過協議,在正式成為男朋友之前,不能發生性關係。『I think,』他忽然有點膽怯『we are officially boy friends, now。』我一陣感動,給他一個深深的吻,然後說:『Yes』。又是一陣熱吻之後,我躺在他懷裡,抱著他的頭,聽他說話。他說原本想我們才認識兩個月,約會一個半月,他還想再多等一等,等到我們再多多了解彼此,再決定是否做男朋友,但又不知道要等到何時。我問他:『Wait until somebody else gets me?』他笑了,說這就是他害怕的。因為他覺得再找不到 someone nicer than me,而且我對他沒有保留敞開心胸,兩人個性又很契合,也覺得我是真心喜歡他的,怕再遲疑下去,我就要被搶走了。然後他又叨叨絮絮的說,做他男朋友要有心理準備,因為他是一個很無聊的人,話也不多,有時又很嚴肅,常常會讓在一起的人覺得被冷落。(每天一通電話,加上一堆簡訊,這樣我會覺得被冷落才怪)。
其實這也是我喜歡他的原因之一,因為他老實。比起許多在大都市像台北、紐約,甚至 DC 這個地區翻滾好一陣子的人來說,從 Kentucky 肯塔基州來的他,相較十分純樸。他家裡頭甚至沒有電視,工作閒暇之虞,就是聽 National Public Radio,或聽聽爵士唱片,以及閱讀雜誌(字很多的那種)。他也不去 Gay Bar,也不上網找人。而由於之前幾次不成功的戀情,讓他有點害怕,所以希望能等兩個人多多了解彼此之後,才決定是否跳進一段關係。所以他說其實之前他這樣克制,都是因為心中的陰影。現在雖然還是會怕怕的,但是幸福與喜悅感已經超越了那擔憂的感覺,所以決定勇敢的跨出這一步。
聊著聊著,又激戰一番。但是兩人其實都蠻累了,所以我叫他翻過身去,拿出香精按摩油幫他按摩背部,之後兩人就相擁,沉沉的睡去;這也是我們兩個第一次在對方家過夜。(我們之前是就算沒幹麻,也不在對方家過夜的,可見我們有多ㄍㄧㄥ)。早上醒來免不了又是一陣親熱,接著去一起沖澡。這是第一次我知道原來『洗澡』也可以這麼好玩(害羞、害羞 …..)。洗完澡,因為他之後還有事情,就堅持不再讓我碰到他,不然又要一發不可收拾,今天他就別想出門,我也別想唸書了。他要出門時,兩人還千萬捨不得的又親又抱,從鞋櫃一路到房門外不過兩步路,花了好幾分鐘。最後我跟他說『Just give me a real long one,and I’ll let you go』,而後在一個長長的深吻之後,才捨得放開手。(其實還有點擔心鄰居只要一開門,就會看到了)
他離去之後,肚子餓的要死,就打電話給朋友一塊去吃午飯,順便去 Barnes & Noble 喝杯咖啡。在回程的路上,不經意的舉起左手搓搓鼻子,卻聞到一股熟悉的味道 --- 是 Eric 的味道!那充滿他低沉磁性嗓音、甜蜜微笑、溫柔碰觸(跟強健肌肉)的男人味!我想就是這樣吧,戀人的味道,就是即使洗過了澡,都還是會留在身上、留在皮膚裡的。
我不禁,癡癡的笑了 …….。
我想大家應該會有幾個問題吧,尤其是那幾個之前就有人問過的,請自己用答案對你心中的問題。
第一,照片不是 Eric,是我很喜歡的黑人演員兼模特兒 Boris Kodjoe,但雖不中亦不遠矣。第二,兩手無法掌握。第三,肌膚滑嫩細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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