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一天下午兩點多, 我們抵達信義地球村, 告知了昨天的情形, 由於我們不滿意你們的服務情形非關教學的品質前提下, 我們要求全額退費。 那天只有一個服務小姐在, 我們把我們的法律認知告訴她, 我記得之前我在百貨業上班時, 只要七天之內都可以接受退貨退款以保障消費者, 她卻說明他們補習業並非”商品”, 所以不能夠退, 他們走的是”教育部”的規章, 而且她說昨天的帳已經結好了, 今天若要刷退也沒辦法, 因為沒有昨天的那比價錢, 可是我跟她說百貨業都是隨時都可以去退, 只要在限定的期間之內, 她又接著說這跟他們公司的行政處理不符合, 所以無法幫我們刷退! 我們認為在未上課前都有權利要求全額, 更何況我們什麼都沒有使用, 只拿了兩本2002年的超級過期期刊說是要讓我們回家看然後跟他們說我們決定要選那一本來做為贈送, 重點是她說要還他們! 而我拿的有關航空的資料及vcd也都未使用, 前題是她們贈送給我的, 不過我們當天都把這些東西都帶回給他們了, 完全沒有使用過及保留。
她這時才又跟我們說如果要退費的話是根據教育部的規定, 只能退七成, 原來退費資訊就印在學員資料的被面, 而我們拿到的也祇有正面而已, 重點是他們並未告知我們退費的詳細內容, 而且我仔細看了一下他們印的條文, 說: 預繳費用未超過三成者不退費, 超過三成以上全額退費。 我當時就放心了, 因為我們都繳交超過三成, 所以理所當然要全額退費!
由於當時只有一個小姐, 他似乎也不能做任何決定, 只見她只用電話詢問, 結果, 她當下是同意我們的說法, 然後表示說會幫我們以急件傳給公司做處理, 快的話一個禮拜內, 不過她最後有說我們禮拜一就可以來拿支票, 我還確定了一下做詢問說支票是什麼期限的, 她回答”及期支票”, 所以我們花了一個小時在那邊, 而且還要等禮拜一才能拿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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