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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2 09:50:59| 人氣16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考績法研修 2甲等可抵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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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03/12 04:11

立法院昨舉辦「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案公聽會」,多位與會學者及公務員團體代表除質疑固定比率丙等的適法性,銓敘部長張哲琛昨指出,基於鼓勵公務員朝優質服務努力,考績法修法將新增優等,或2個甲等可以抵丙等的措施,不讓公務員被丙等烙印一輩子,細節則須再討論。

張哲琛指出,考試院針對考績法修法「獎優汰劣」的立場很明確,丙等考列比率至少要3%,但操作上則有彈性,未來將會在施行細則中針對團體績效好的單位及小單位,提供彈性調整的措施,原則上,團體績效好的單位,不僅不必提報丙等,還可上調10%的甲等比率,做為肯定。

此外,張哲琛說明,行政院目前傾向考列丙等不給予年終工作獎金,不過,年終工作獎金是公務員在單位服務不論表現如何都可領取的獎金,應該與考績獎金脫鉤,他會繼續與行政院協調。

(記者楊久瑩)

台長: Colu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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