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7-03-14 10:19:18| 人氣53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合理」訂定等標期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發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09300219880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3 年 06 月 07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相關法條: 政府採購法 第 28 條

要  旨: 重申各機關辦理各類採購案件,應視案件之規模、複雜程度及性質,考量
廠商準備投標文件所必需之時間「合理」訂定等標期
主 旨:重申各機關辦理各類採購案件,應視案件之規模、複雜程度及性質,考量
廠商準備投標文件所必需之時間「合理」訂定等標期,不得逕以下限期限
定之,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轄) 機關。
說 明:一、據自由時報九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所載,世界各國知名建築物之工程
比圖時間長達七個月,而本國公共工程之比圖時間大都只有十四天,
影響建築品質,使得形塑臺灣淪為口號,爰請各機關重視此項問題。
二、依本會訂頒之「各種採購方式等標期下限表」-【註二】所列各種情
形之一者 (公開於本會網站) ,應視案件之規模、複雜程度及性質,
考量廠商準備投標文件所必需之時間酌予延長等標期,例如機關委託
廠商承辦公有建築物之「競圖」技術服務,規定廠商提出為該採購案
特別繪製或製作之設計圖、模型、檢測文件或樣品者,應依上揭規定
「合理」訂定等標期。

參考法條:政府採購法 第 28 條 (91.02.06)

台長: Column
人氣(531)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 個人分類: 採購法令及其解釋函 |
此分類下一篇:「臺北市政府採購評選委員倫理規範」
此分類上一篇:檢送「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